第六章 文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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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教育馆
1913年临朐县成立民众宣讲所,后改为通俗教育宣讲所,开展演讲、阅报活
动。 1928年设民众读书阅报所。1930年6月宣讲所、图书馆及阅报所合并,称县
立民众教育馆。1934年在七贤店附近9村设立民众教育试验区1处,此外,分别在
馆内、北关、龙岗、冶源、柳山寨、纸坊、七贤店、五井各设民众阅读所。1938
年1月日军侵占临朐,民众教育馆关闭。

文化馆
1951年11月临朐县文化馆建立, 开展图书借阅,报刊阅览活动。1952年6月
益临县文化馆并入,干部增至5人,设宣传、图书、文艺辅导3个组,宣传辅导群
众文化活动。1965年增至13人。1977年文化馆干部职工增至21人,分为文艺辅导、
文物图书、 美术摄影、文艺创作4个组。1981年文化馆被评为全国农村群众文化
工作先进单位,获文化部奖励。1987年文化馆干部职工19人。

文化站
1952年冬在冶源建文化站。1957年在辛寨、五井建站,各配备工作人员两名,
隶属县文化馆领导, 1960年撤销。1973~1976年,先后恢复冶源、五井、辛寨3
处公社文化站,新建营子、白塔、寺头、城关、七贤、蒋峪、大关、龙岗、尧山、
柳山、鹿皋、杨善、九山、嵩山、杨家河等15处公社文化站。文化站实行社办公
助, 国家每年补助每站文化活动经费530元。1984年,原18处公社文化站改为乡
镇文化站。1987年底,共建起乡镇文化站21个。文化站在乡镇政府领导下,组织
演出、创作、图书、放映、美术展览等群众文化活动。

文物保护管理所
1986年12月,文化馆文物组从文化馆分出,建立文物保护管理所,负责全县
的文物调查和保护管理工作。

京剧团
1951年冬,成立“群众京剧团”,系民间戏剧团体。当时的演员有固定的,
也有流动的,剧团随时可聘请流动演员,组织演出。1955年改编为县办专业京剧
团,固定演职员46人。政府任命了正副团长,成立团委会、艺委会和工会组织。
国家每年补助部分经费,以购置服装、道具等。演员用地排车、扁担等工具,满
载服装、道具,上山下乡,巡回演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1966年“文化大革命”
开始,京剧团被视为“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传播者,剧
团领导和部分演员被揪斗,服装、道具被烧毁。尔后演员大部分下放,演出停止。
1970年,未下放的演员并入县文工团,京剧团不再存在。

文工团吕剧团
1959年5月, 以临朐县农学院文艺班为主,吸收各公社部分文艺骨干成立县
文工团,共30多人,排演快板、相声、表演唱、歌曲和吕剧《小姑贤》、《王定
保借当》等剧目,节目有自己创作的,也有移植的。1960年更名为临朐县吕剧团,
演职员增至45人。由于坚持上山下乡为群众演出,是年出席昌潍地区文教战线群
英会,评为先进集体。1962年9月撤销吕剧团,29名演员转到临淄县。
1970年8月, 从县文艺训练班和嵩山水库工地文艺宣传队挑选部分演员和乐
队人员, 重新组成县文工团。 1973年,又从辛大铁路临朐县筑路兵团文艺宣传
队吸收部分文艺骨干,全团人员达82人(男60人,女22人),分京剧、吕剧两个
演出队。 京剧队排演了《沙家浜》 、《红灯记》等剧目,吕剧队排演、移植了
《李二嫂改嫁》、《江姐》等剧目。1976年后,古装戏复演。1978年底文工团改
名吕剧团。先后排演《逼婚记》、《寻儿记》、《天河配》、《花为媒》、《姊
妹易嫁》、《屠夫状元》、《墙头记》、《龙凤面》等40余个新老剧目。1974年
参加省调演的吕剧《永不生锈》、歌剧《雏鹰展翅》以及1978、1979、1983年去
地区会演的小吕剧《村头风波》、《亲上加亲》、《家常饭》和周姑戏《一对迷》、
大型吕剧《长平之战》、《元丰行》等剧目分别获得奖金、锦旗等奖励。演出的
《借媳妇》被山东电视台录制播放。吕剧团面向农村、工矿,先后到潍坊、寿光、
益都、 高密、昌乐、淄博、昌邑、沂源、枣庄等县市和县内500多个村庄演出,
每年演出200多场。

附 日伪文化机构
1943年,日伪县公署设新民教育馆、阅报所、讲演所,对民众进行奴化宣传。
1945年日军投降后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