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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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兵组织
临朐县最早的民兵组织始建于1939年,时称抗日自卫团。同年底,自卫团经
过整顿,改称为青年抗日先锋队(简称“青抗先”)。1943年恢复成立抗日自卫
团;村设小队,区设分队,县设团部。同年,又称为民兵队。1948年11月,民兵
按班、排、连、营、团编制。
1952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凡年满18~
45周岁的男性公民均编入民兵组织, 其中18~25周岁的民兵编入民兵基干团。
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号召,临朐县年满18
~50岁的男女公民(“四类”分子和残疾人除外)都编入民兵组织,并以复员、
退伍军人为骨干,将18~30周岁(复退军人35周岁)的男性民兵编为基干民兵,
其余为普通民兵,同时还将18~25周岁的男性基干民兵编为预备兵团。民兵数额
在万名左右的公社、厂矿、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组建民兵师,不足此数者组
建民兵团,生产大队组建民兵营或连,生产队组建民兵排、班。 是年, 全县民
兵总数19万人, 编为15个师,1个独立团,1个野战团,14个基干团,206个营,
1106个连,3683个排。
1978年,根据中央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规定,强调民兵工作“三落实”
(组织落实、 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公社、厂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建立
民兵组织。16~25周岁的女性公民也编入基干民兵。县成立民兵师和武装基干团,
公社成立民兵团和武装基干营,生产大队成立民兵营(连)和武装基干连,生产
队成立基干排、班。这年全县民兵编制为1个师、20个团、100个营、1031个连、
4578个排,民兵243080人,其中基干民兵145769人。
1981年,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民
兵组织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整顿,缩小民兵组建范围,
压缩民兵人数,并将民兵工作同预备役制度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结合起来。基干
民兵为一类预备役, 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 这年, 全县民兵 (16~35岁)
75135人, 其中基干民兵15547人,编制为20个基干营,80个基干连,377个基干
排, 1354个基干班,战时兵员动员对象7600人。1987年,全县民兵84802人,其
中基干民兵8740人;共有37个民兵营,1021个民兵连。

第二节 武器装备
抗日战争初期,民兵所用武器主要是大刀、长矛及土枪土炮。随着抗日战争
的胜利发展和民兵队伍的壮大,武器装备不断地得到补充和改善。除自己制造土
地雷、土手榴弹等武器外,在同日伪军作战中,陆续缴获部分武器。
解放战争时期,民兵武器除土枪土炮外,还有部分步枪,少数短枪和机枪。
新中国成立后,为维护社会治安,政府拨给民兵部分武器。1958年大办民兵
师时,将部队的部分旧式武器配发民兵。自此,原以土枪土炮为主的装备发展成
步枪、机枪为主。1980年,对原旧式杂式武器进行淘汰,配发新式武器。1985年,
全县民兵武器装备计有自动步枪、半自动步枪、轻重机枪、高射机枪、火箭筒以
及各种地面火炮等。

第三节 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以战代训,在实战中学习军事本领。平时主要训练民兵
熟悉手中的武器,学习瞄准、打枪、使用手榴弹等。解放战争中,一边生产,一
边训练,用小型分散形式,以射击、投弹、刺杀、埋设地雷为主要训练内容,辅
之以战略战术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的军事训练由昌潍军分区下达训练计划,县武
装部具体组织实施。1953年,训练项目主要有射击、投弹、爆破和利用地形,以
复退军人和基干民兵为主要训练对象,每期训练80个小时。至1959年共训练民兵
万余人。1964年,开展民兵“大比武”活动,全县掀起练武高潮。城关公社殷家
河大队许学芸、许学荣姊妹俩参加昌潍地区射击比赛,其跪、立、卧式射击平均
在90分以上,分别获女子普通组第1名、第2名。 1964年10月, 许氏姊妹参加山
东省军区举行的实弹射击比赛, 获集体二等奖。1969年3月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后
至1972年,突出“三打”(打坦克、飞机、伞兵)和“三防”(防原子武器、化
学武器、细菌武器)的训练,县、公社分别举办短期训练班,每年对民兵干部和
基干民兵轮流训练,每期时间70多小时。1973~1975年,进行射击、投弹、打坦
克和单兵战术课目的基础训练。民兵连、排长和基干民兵由县、社武装部组织训
练;普通民兵则由大队民兵连负责训练,每年训练时间均达60个小时以上。
1977年后,根据《民兵军事训练四年纲要》,民兵连长以上干部由县武装部
分批分期组织训练,每期15天;民兵排长以下干部及民兵和各专业技术分队,由
公社武装部组织训练。专业分队侧重于专业技术训练。1981年后,对武装基干连、
排长进行技术、战术基础课目和游击指挥训练,武装基干民兵进行射击、爆破、
单兵战术和投弹、埋(破)雷以及游击战术训练。1981~1982年,共集训连、排
长以上干部244人,武装基干民兵4829人,专业技术民兵230人。1983~1984年,
民兵训练由各公社(乡、镇)组织进行。1985年始,由山东省军区批准,每年只
对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进行训练,其他民兵免训。

第四节 民兵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组织一手拿锄,一手拿枪,配合八路军、武工队开展抗
日斗争。解放战争时期,广大民兵为保田保饭碗打退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踊跃
报名参加人民解放军,至1949年,全县有6000多名民兵穿上军装,奔赴前线。民
兵积极支前,抬担架、押俘虏、运送军用物资,为解放全中国做出了贡献。在潍
县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中,临朐民兵都积极支前参战(见《民
政篇》)。后方民兵劳武结合,一边生产,一边站岗、放哨,盘查行人,维护地
方治安,配合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共参加战斗百余次。
新中国成立后,民兵活动除正常的军事训练外,主要是同全县人民一起进行
社会主义建设。1958年,各公社普遍成立民兵生产专业队。同年,万余名青年民
兵参加“改造沂山远征队”,赴沂山封山造林。民兵在开展整地改土、兴修水利
工程等方面均作出巨大成绩。1973年,嵩山水库工地的民兵靠一锤一钎,凿通嵩
山水库干渠隧道2000多米。 在修淌水崖水库中, 800名民兵组成突击队, 完成
85.8万个劳动日, 4万个土石方。在工业和其他战线上,许多民兵从事和参与技
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做出了成绩。
在参加经济建设的同时,民兵在维持地方治安、打击犯罪分子、维护集体财
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