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兵组织
临朐县最早的民兵组织始建于1939年,时称抗日自卫团。同年底,自卫团经
过整顿,改称为青年抗日先锋队(简称“青抗先”)。1943年恢复成立抗日自卫
团;村设小队,区设分队,县设团部。同年,又称为民兵队。1948年11月,民兵
按班、排、连、营、团编制。
1952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凡年满18~
45周岁的男性公民均编入民兵组织, 其中18~25周岁的民兵编入民兵基干团。
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号召,临朐县年满18
~50岁的男女公民(“四类”分子和残疾人除外)都编入民兵组织,并以复员、
退伍军人为骨干,将18~30周岁(复退军人35周岁)的男性民兵编为基干民兵,
其余为普通民兵,同时还将18~25周岁的男性基干民兵编为预备兵团。民兵数额
在万名左右的公社、厂矿、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组建民兵师,不足此数者组
建民兵团,生产大队组建民兵营或连,生产队组建民兵排、班。 是年, 全县民
兵总数19万人, 编为15个师,1个独立团,1个野战团,14个基干团,206个营,
1106个连,3683个排。
1978年,根据中央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规定,强调民兵工作“三落实”
(组织落实、 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公社、厂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建立
民兵组织。16~25周岁的女性公民也编入基干民兵。县成立民兵师和武装基干团,
公社成立民兵团和武装基干营,生产大队成立民兵营(连)和武装基干连,生产
队成立基干排、班。这年全县民兵编制为1个师、20个团、100个营、1031个连、
4578个排,民兵243080人,其中基干民兵145769人。
1981年,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民
兵组织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整顿,缩小民兵组建范围,
压缩民兵人数,并将民兵工作同预备役制度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结合起来。基干
民兵为一类预备役, 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 这年, 全县民兵 (16~35岁)
75135人, 其中基干民兵15547人,编制为20个基干营,80个基干连,377个基干
排, 1354个基干班,战时兵员动员对象7600人。1987年,全县民兵84802人,其
中基干民兵8740人;共有37个民兵营,1021个民兵连。
第二节 武器装备
抗日战争初期,民兵所用武器主要是大刀、长矛及土枪土炮。随着抗日战争
的胜利发展和民兵队伍的壮大,武器装备不断地得到补充和改善。除自己制造土
地雷、土手榴弹等武器外,在同日伪军作战中,陆续缴获部分武器。
解放战争时期,民兵武器除土枪土炮外,还有部分步枪,少数短枪和机枪。
新中国成立后,为维护社会治安,政府拨给民兵部分武器。1958年大办民兵
师时,将部队的部分旧式武器配发民兵。自此,原以土枪土炮为主的装备发展成
步枪、机枪为主。1980年,对原旧式杂式武器进行淘汰,配发新式武器。1985年,
全县民兵武器装备计有自动步枪、半自动步枪、轻重机枪、高射机枪、火箭筒以
及各种地面火炮等。
第三节 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以战代训,在实战中学习军事本领。平时主要训练民兵
熟悉手中的武器,学习瞄准、打枪、使用手榴弹等。解放战争中,一边生产,一
边训练,用小型分散形式,以射击、投弹、刺杀、埋设地雷为主要训练内容,辅
之以战略战术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的军事训练由昌潍军分区下达训练计划,县武
装部具体组织实施。1953年,训练项目主要有射击、投弹、爆破和利用地形,以
复退军人和基干民兵为主要训练对象,每期训练80个小时。至1959年共训练民兵
万余人。1964年,开展民兵“大比武”活动,全县掀起练武高潮。城关公社殷家
河大队许学芸、许学荣姊妹俩参加昌潍地区射击比赛,其跪、立、卧式射击平均
在90分以上,分别获女子普通组第1名、第2名。 1964年10月, 许氏姊妹参加山
东省军区举行的实弹射击比赛, 获集体二等奖。1969年3月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后
至1972年,突出“三打”(打坦克、飞机、伞兵)和“三防”(防原子武器、化
学武器、细菌武器)的训练,县、公社分别举办短期训练班,每年对民兵干部和
基干民兵轮流训练,每期时间70多小时。1973~1975年,进行射击、投弹、打坦
克和单兵战术课目的基础训练。民兵连、排长和基干民兵由县、社武装部组织训
练;普通民兵则由大队民兵连负责训练,每年训练时间均达60个小时以上。
1977年后,根据《民兵军事训练四年纲要》,民兵连长以上干部由县武装部
分批分期组织训练,每期15天;民兵排长以下干部及民兵和各专业技术分队,由
公社武装部组织训练。专业分队侧重于专业技术训练。1981年后,对武装基干连、
排长进行技术、战术基础课目和游击指挥训练,武装基干民兵进行射击、爆破、
单兵战术和投弹、埋(破)雷以及游击战术训练。1981~1982年,共集训连、排
长以上干部244人,武装基干民兵4829人,专业技术民兵230人。1983~1984年,
民兵训练由各公社(乡、镇)组织进行。1985年始,由山东省军区批准,每年只
对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进行训练,其他民兵免训。
第四节 民兵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组织一手拿锄,一手拿枪,配合八路军、武工队开展抗
日斗争。解放战争时期,广大民兵为保田保饭碗打退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踊跃
报名参加人民解放军,至1949年,全县有6000多名民兵穿上军装,奔赴前线。民
兵积极支前,抬担架、押俘虏、运送军用物资,为解放全中国做出了贡献。在潍
县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中,临朐民兵都积极支前参战(见《民
政篇》)。后方民兵劳武结合,一边生产,一边站岗、放哨,盘查行人,维护地
方治安,配合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共参加战斗百余次。
新中国成立后,民兵活动除正常的军事训练外,主要是同全县人民一起进行
社会主义建设。1958年,各公社普遍成立民兵生产专业队。同年,万余名青年民
兵参加“改造沂山远征队”,赴沂山封山造林。民兵在开展整地改土、兴修水利
工程等方面均作出巨大成绩。1973年,嵩山水库工地的民兵靠一锤一钎,凿通嵩
山水库干渠隧道2000多米。 在修淌水崖水库中, 800名民兵组成突击队, 完成
85.8万个劳动日, 4万个土石方。在工业和其他战线上,许多民兵从事和参与技
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做出了成绩。
在参加经济建设的同时,民兵在维持地方治安、打击犯罪分子、维护集体财
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章 民兵
视图
第一节 民兵组织
临朐县最早的民兵组织始建于1939年,时称抗日自卫团。同年底,自卫团经
过整顿,改称为青年抗日先锋队(简称“青抗先”)。1943年恢复成立抗日自卫
团;村设小队,区设分队,县设团部。同年,又称为民兵队。1948年11月,民兵
按班、排、连、营、团编制。
1952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凡年满18~
45周岁的男性公民均编入民兵组织, 其中18~25周岁的民兵编入民兵基干团。
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的号召,临朐县年满18
~50岁的男女公民(“四类”分子和残疾人除外)都编入民兵组织,并以复员、
退伍军人为骨干,将18~30周岁(复退军人35周岁)的男性民兵编为基干民兵,
其余为普通民兵,同时还将18~25周岁的男性基干民兵编为预备兵团。民兵数额
在万名左右的公社、厂矿、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组建民兵师,不足此数者组
建民兵团,生产大队组建民兵营或连,生产队组建民兵排、班。 是年, 全县民
兵总数19万人, 编为15个师,1个独立团,1个野战团,14个基干团,206个营,
1106个连,3683个排。
1978年,根据中央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规定,强调民兵工作“三落实”
(组织落实、 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公社、厂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建立
民兵组织。16~25周岁的女性公民也编入基干民兵。县成立民兵师和武装基干团,
公社成立民兵团和武装基干营,生产大队成立民兵营(连)和武装基干连,生产
队成立基干排、班。这年全县民兵编制为1个师、20个团、100个营、1031个连、
4578个排,民兵243080人,其中基干民兵145769人。
1981年,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民
兵组织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整顿,缩小民兵组建范围,
压缩民兵人数,并将民兵工作同预备役制度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结合起来。基干
民兵为一类预备役, 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 这年, 全县民兵 (16~35岁)
75135人, 其中基干民兵15547人,编制为20个基干营,80个基干连,377个基干
排, 1354个基干班,战时兵员动员对象7600人。1987年,全县民兵84802人,其
中基干民兵8740人;共有37个民兵营,1021个民兵连。
第二节 武器装备
抗日战争初期,民兵所用武器主要是大刀、长矛及土枪土炮。随着抗日战争
的胜利发展和民兵队伍的壮大,武器装备不断地得到补充和改善。除自己制造土
地雷、土手榴弹等武器外,在同日伪军作战中,陆续缴获部分武器。
解放战争时期,民兵武器除土枪土炮外,还有部分步枪,少数短枪和机枪。
新中国成立后,为维护社会治安,政府拨给民兵部分武器。1958年大办民兵
师时,将部队的部分旧式武器配发民兵。自此,原以土枪土炮为主的装备发展成
步枪、机枪为主。1980年,对原旧式杂式武器进行淘汰,配发新式武器。1985年,
全县民兵武器装备计有自动步枪、半自动步枪、轻重机枪、高射机枪、火箭筒以
及各种地面火炮等。
第三节 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以战代训,在实战中学习军事本领。平时主要训练民兵
熟悉手中的武器,学习瞄准、打枪、使用手榴弹等。解放战争中,一边生产,一
边训练,用小型分散形式,以射击、投弹、刺杀、埋设地雷为主要训练内容,辅
之以战略战术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的军事训练由昌潍军分区下达训练计划,县武
装部具体组织实施。1953年,训练项目主要有射击、投弹、爆破和利用地形,以
复退军人和基干民兵为主要训练对象,每期训练80个小时。至1959年共训练民兵
万余人。1964年,开展民兵“大比武”活动,全县掀起练武高潮。城关公社殷家
河大队许学芸、许学荣姊妹俩参加昌潍地区射击比赛,其跪、立、卧式射击平均
在90分以上,分别获女子普通组第1名、第2名。 1964年10月, 许氏姊妹参加山
东省军区举行的实弹射击比赛, 获集体二等奖。1969年3月珍宝岛自卫反击战后
至1972年,突出“三打”(打坦克、飞机、伞兵)和“三防”(防原子武器、化
学武器、细菌武器)的训练,县、公社分别举办短期训练班,每年对民兵干部和
基干民兵轮流训练,每期时间70多小时。1973~1975年,进行射击、投弹、打坦
克和单兵战术课目的基础训练。民兵连、排长和基干民兵由县、社武装部组织训
练;普通民兵则由大队民兵连负责训练,每年训练时间均达60个小时以上。
1977年后,根据《民兵军事训练四年纲要》,民兵连长以上干部由县武装部
分批分期组织训练,每期15天;民兵排长以下干部及民兵和各专业技术分队,由
公社武装部组织训练。专业分队侧重于专业技术训练。1981年后,对武装基干连、
排长进行技术、战术基础课目和游击指挥训练,武装基干民兵进行射击、爆破、
单兵战术和投弹、埋(破)雷以及游击战术训练。1981~1982年,共集训连、排
长以上干部244人,武装基干民兵4829人,专业技术民兵230人。1983~1984年,
民兵训练由各公社(乡、镇)组织进行。1985年始,由山东省军区批准,每年只
对民兵专业技术分队进行训练,其他民兵免训。
第四节 民兵活动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组织一手拿锄,一手拿枪,配合八路军、武工队开展抗
日斗争。解放战争时期,广大民兵为保田保饭碗打退国民党反动派的进攻,踊跃
报名参加人民解放军,至1949年,全县有6000多名民兵穿上军装,奔赴前线。民
兵积极支前,抬担架、押俘虏、运送军用物资,为解放全中国做出了贡献。在潍
县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中,临朐民兵都积极支前参战(见《民
政篇》)。后方民兵劳武结合,一边生产,一边站岗、放哨,盘查行人,维护地
方治安,配合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共参加战斗百余次。
新中国成立后,民兵活动除正常的军事训练外,主要是同全县人民一起进行
社会主义建设。1958年,各公社普遍成立民兵生产专业队。同年,万余名青年民
兵参加“改造沂山远征队”,赴沂山封山造林。民兵在开展整地改土、兴修水利
工程等方面均作出巨大成绩。1973年,嵩山水库工地的民兵靠一锤一钎,凿通嵩
山水库干渠隧道2000多米。 在修淌水崖水库中, 800名民兵组成突击队, 完成
85.8万个劳动日, 4万个土石方。在工业和其他战线上,许多民兵从事和参与技
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做出了成绩。
在参加经济建设的同时,民兵在维持地方治安、打击犯罪分子、维护集体财
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