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权力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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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代表选举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是在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工会、农
会、青年团、妇联、工商联等群众组织和社会人士民主协商产生的。1953年起,
实行普选。每次普选均成立县选举委员会,基层大部以自然村(1960~1984年以
生产队) 为单位划分选区, 按选举法规定进行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乡镇
(公社)选民直接选出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县人民代表的选举,
自第一届至第七届均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即由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
选出。1980年,自第八届起,按照新选举法的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则由选
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历届县、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工人、
农民、干部、知识分子、人民武装警察、无党派民主人士、归国华侨、少数民族
及其他劳动人民等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其中农民代表为最多。第二届县人代会
代表331人, 性别状况:男256人,女75人;政治状况:共产党员117人,共青团
员59人, 无党派人士155人;民族状况:汉族330人,少数民族1人;职业状况:
农民229人,工人8人,军人2人,干部48人,文教卫生界33人,科技界2人,商业
界8人, 其他1人。1980年后,知识分子代表数增加。第九届县人大代表385人,
性别状况:男305人,女80人;政治状况:共产党员207人,共青团员10人,无党
派人士168人;职业状况:农民202人,干部71人,知识分子57人,工人22人,军
人2人,归国华侨1人,其他30人。

表22—1 历届县人民代表选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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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时间 │选民登记│参选情况 │当选代┃
┃ │ │人数 ├────┬───┤表人数┃
┃ │ │ │人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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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953.8~1954.4 │224765 │186830 │83.12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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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956.11~12 │240947 │216545 │89.87 │331 ┃
┠──┼──────────┼────┼────┼───┼───┨
┃三 │1958.3~4 │250415 │238295 │95.16 │330 ┃
┠──┼──────────┼────┼────┼───┼───┨
┃四 │1960.8~12 │238229 │233218 │97.90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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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1962.11~1963.2 │255902 │246685 │96.40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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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1965.12 │267133 │254615 │95.31 │330 ┃
┠──┼──────────┼────┼────┼───┼───┨
┃七 │1977.12 │ │ │ │654 ┃
┠──┼──────────┼────┼────┼───┼───┨
┃八 │1980.9~12 │431986 │412505 │95.52 │385 ┃
┠──┼──────────┼────┼────┼───┼───┨
┃九 │1984.4~6 │491889 │475159 │96.60 │385 ┃
┠──┼──────────┼────┼────┼───┼───┨
┃十 │1987.4 │519491 │485414 │93.44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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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参议会
1940年4月28日,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临朐县参议会在茹家庄成立,推选崔杰
千任参议长,李逸民任副参议长,同年5月撤销。1946年2月复建,参议长聂恒庆,
副参议长王继诺,议员30人。同年,在县城召开第一次参议员大会。1947年秋,
国民党军队占据县城,参议会撤销。参议员主要由文教、卫生、工商界及社会进
步人士组成。参议会在共产党领导下,主要任务是动员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协
助人民政府搞好工作。

第三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0年1月5日,在临朐城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204名。中
共昌潍地委派员出席会议并作目前形势及今后和平建设和有关生产政策的报告,
县长巨佩之作1949年施政情况报告,县委作今后政府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总结
了1949年生产救灾情况,确定会后中心任务是开展大生产运动,恢复和发展国民
经济。选举产生13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1950年7月12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200人。县长巨佩之
作《政府工作报告》,县委作今后工作意见的建议报告,确定今后仍以生产救灾
为中心任务。选出常务委员17人。
第三次会议 1950年11月25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250人。县长巨佩之
作《政府工作总结及冬季工作纲要的报告》、县委作结束土改专题报告和时事报
告,确定以结束土改、发展生产为冬季中心任务。通过由第二次会议选出的17名
常务委员继任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决定。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1年3月20日召开, 历时3天,出席代表266人。县委书记张
福堂作《目前政治形势及镇压反革命、管制不法地主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县政
府的工作报告,制定并通过《抗美援朝爱国公约》,选举产生10人组成的常务委
员会。
第二次会议 1951年7月8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273人。县长巨佩之作
《总结春季生产工作、布置夏季生产任务、镇压反革命的报告》,县委作《抗美
援朝捐献运动的动员报告》。会议确定下半年的政府工作总方针是以抗美援朝为
动力,发展生产为中心,紧密结合镇压反革命,带动其他工作。通过由第一次会
议选出的常务委员继任第二次会议常务委员的决定。
第三次会议 1951年11月16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211人。县长巨佩之
作《政府工作报告》,总结半年来开展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运动情况和发展生
产、财经税收情况;县委作工作建议报告,确定继续深入开展抗美援朝、镇压反
革命运动,确定农村生产、文化教育、民主运动、普训民兵为农村冬季四项主要
工作。选举产生2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1952年8月1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350人。审议批准县长
李维笃作的《临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的《工作建议》报告,确定继续
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爱国增产、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烈军属代耕工作和城
乡贸易交流,选举产生2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 1953年4月16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293人。听取县长李
维笃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对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讨论对违法乱纪分子
的处理和改进干部作风等问题,会议确定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制定并通
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爱国丰产运动的决议,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1人,常务委员
31人。
第二次会议 1953年8月30日召开, 历时3天,出席代表217人。会议听取并
通过县长李维笃作的《夏季工作总结报告》,解答代表提案96条,听取县委工作
建议报告,确定今后任务为:整顿互助合作组织,搞好生产救灾,开展反对官僚
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斗争。
第三次会议 1953年12月20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194人。会议听取县
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副书记郭宗浩作的《关于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并作出
贯彻落实的相应决议。会议提出贯彻落实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搞好冬季
生产、互助合作、粮食统购统销三项工作,选举产生15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

第四节 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规定,临朐县于1954年7月撤销各界人民
代表会议,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代会)制。

第一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7日在县城召开,历时6天,出席代表382人,列席26
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并通过县长王灿德作的《临朐县人民政府上半年工作
总结报告》,继续加深开展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宣传教育,通过第三届三
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任本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决定,选举
出席山东省首届人代会代表3人。
第二次会议 1954年11月10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275人,列席63人。
会议听取并通过县长王灿德作的《临朐县人民政府1954年夏秋季工作报告》,总
结了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爱国增产运动、统购统销以及对农业、手工业、资
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和教训。
第三次会议 1955年10月21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305人。会议听取并
通过县长王灿德作的《临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总结了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情
况。提出的会后工作意见是加强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学习中央和毛泽东关于农业
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努力发展和巩固互助合作组织,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及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会议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2人,人民委员会委
员12人和法院院长,撤销了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1955年12月28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210人,会议审查批
准了县长王灿德作的《关于农业增产和征兵工作任务的报告》。

第二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57年1月17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280人。会议审查批
准县长王灿德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报
告》,确定会后任务为:发展多种经济和手工业生产,搞好劳动定额和包工包产,
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会议选举产生17人组成的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1957年12月17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265人。会议审查批
准副县长许增璇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1958年工作重点为:
发扬愚公移山精神,掀起大生产高潮,加强对自由市场的领导,活跃农村经济。
会议补选副县长3人。

第三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58年5月30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287人。会议听取并
通过了副县长刘善良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总结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对前段
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的今后任务为: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
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开展全民整风运动,克服右倾保守思想,肃清残余反
革命,严厉打击地、富、反、坏的现行破坏活动。会议选举产生17人组成第三届
人民委员会,选举法院院长1人及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代会代表4人。
第二次会议 1958年12月24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204人。会议审查批
准县长郑志英作的《关于1958年政府工作总结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审查了《法
院工作报告》。会议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对“大跃进”当作“经验”加以
总结,并确定会后奋斗目标为:大办钢铁,大办公社工业和高速度地发展农业,
达到人民公社工业化、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继续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夺取两条路线、两种思想斗争和大跃进的全面胜利,致使全县“共产风”、浮夸
风继续泛滥,生产力遭受破坏。
第三次会议 1959年12月25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229人。听取并通过
了县长郑志英作的《关于1959年政府工作总结及1960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
了《临朐县人民法院1959年工作报告》。这次会议对上次会议精神仍有延续,确
定会后任务是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深入开展两条道路(社
会主义道路与资本主义道路)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致使“左”的错误继续
泛滥,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会议
选举县长、副县长和法院院长各1人,补选人民委员会委员3人。
第四次会议 1960年11月25日召开,时间1天,出席代表182人。会议制定通
过了县人民委员会《贯彻执行省、地、县关于开展生产救灾运动指示的计划》,
补选出席山东省第二届人代会代表1人,选举县法院院长1人。

第四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61年2月4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274人。会议听取并通
过了县长王锏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临朐县法院工作报
告》。会议的中心任务是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
整国民经济,克服和纠正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和生产上的瞎指挥,恢复农村市场,
活跃农村经济,开展农业技术革命,力争1961年农业生产大丰收,会议选举19人
组成第四届人民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1962年7月18日召开, 历时5天,出席代表267人,列席22人。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谭延福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补选副县长1人。
第三次会议 1963年2月26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246人,列席18人。
会议审查批准了县长谭延福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 审批了《临朐县
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总结上年度的工作,确定
会后任务是:根据党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进
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把工业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

第五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63年8月10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285人,列席20人。
听取并通过了县长谭延福作的《临朐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县人民
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3人,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和出席山
东省第三届人代会代表5人。 这次会议确定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视有利于农业
生产的“包产到户”等措施为单干风,是阶级斗争的新反映,致使县内群众的生
产积极性受到压抑。
第二次会议 1964年7月15日召开, 历时3天,出席代表278人,列席23人。
审查批准了县长谭延福作的《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农业生产问题的报告》,选出出
席山东省第四届人代会代表4人。
第三次会议 1965年1月21日召开, 历时3天,出席代表237人,列席22人。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县长谭延福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在更加深入广泛开展
社会主义教育的基础上,搞好“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工
作。会议补选副县长1人。

第六届人代会
1966年上半年,第六届人代会的筹备工作就绪。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
会议未举行。

第七届人代会
1978年1月30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654人,列席7人。会议听取并通过
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盛永治作的《临朐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临朐县
向高标准大寨县进军的规划(草案) 》,会议确定向高标准大寨县进军为会后3
年的奋斗目标。 选举县革命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8人,委员46人,法院院长1
人,出席昌潍地区第二届人代会代表60人。

第八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80年12月26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385人,县政协委员
及县革命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大会听取并通过县革命委员会代主任袁
希文作的《临朐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批了《临朐县1978年、1979年财政
决算和198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提出的任务是搞好全县经济建设,加强社会主
义民主与法制,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会议决定设临朐县第八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将临朐县革命委员会改为临朐县人民政
府,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3人,县长1人,副县长4人,法
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出席山东省第五届人代会代表各1人。
第二次会议 1981年12月13日至15日召开, 出席代表347人,政协委员和县
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并通过县政府《关于临朐县1981年国民经
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以及《临朐县1980年财
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执行情况,1982年财政概算意见的报告》及
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补选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委员各1人。
大会提出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认真落实各项经济政策,实行和完善联产计酬等
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第三次会议 1982年12月16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359人,县政协委员、
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查批准了县长袁希文作的《临朐县政府工
作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济汉作的《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报告》,审议了《临朐县1981年财政决算、1982年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情况和
1983年财政概算意见的报告》,及《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临朐县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了进一步端正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建设物质文明的
同时,努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等问题,号召全县人
民继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同心协力,团结战斗,为开创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会议选举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代会代表7人。
第四次会议 1984年1月17日召开, 历时3天,出席代表379人,列席46人。
会议听取并通过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及临朐县财政预决算情况报告,选举出席潍坊市第十届人代会代表56人。

第九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84年6月27日至29日召开,出席代表379人,县政协委员及县
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大会听取并批准代理县长贾乐起作的《临朐县人民
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恒安作的《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审议了《临朐县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号召全县人民锐意改革,砺志图新,开拓
前进,全面和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制定和执行第七个五年计划,把以经济
建设为中心的各项建设事业推向前进。会议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人大常委会主
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县长1人,副县长4人,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
各1人。
第二次会议 1985年5月8日召开,历时3天,出席代表346人,列席38人。会
议听取并通过县长贾乐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健作的《临
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了《临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关于临朐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总结了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农村商品经
济的经验,确定1985年的任务为:以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目的,加快经济体制改
革步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会议补
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
第三次会议 1986年5月10日召开, 历时3天,出席代表336人。会议听取并
通过代县长迟昭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并批准《临朐县1985年财政决算
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确
定继续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努力搞活商品流通,进一步活跃城
乡市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会议补选县长、副县长各1人。

第十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87年4月27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36人,列席53人。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县长迟昭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临朐县1987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了《临朐县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总结三年来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经验教训,确定会后三年的主要任务
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正面教育,坚持改革、开放、
搞活的方针,发展农村商品生产。会议选举产生临朐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3
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4人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各1人。
第二次会议 1987年12月8日至10日召开, 选举出席潍坊市第十一届人代会
代表54人,交流当好人民代表的经验。
附:临朐县出席全国、山东省人代会代表名单
出席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全国人代会代表:赵兰英。
出席省首届人代会代表:王耀洲、郑志英、席爱平。
出席省第二届人代会代表:郑志英、张耀南、赵树槐、刘健(女)、赵健民。
出席省第三届人代会代表:郑志英、谭延福、侯鸣銮、赵树槐、冯鸣九。
出席省第四届人代会代表:谭延福、魏斗芝、赵树槐、赵兰英(女)。
出席省第五届人代会代表:赵兰英(女)
出席省第六届人代会代表:张彦士、马俊之、张兆吉、陆可永(女)、李文
亮、朱云桂、刘永章。
出席省第七届人代会代表(由潍坊市第十一届人代会选出):张彦士、陆可
永(女)、刘永章、郭金华、郝湘榛。

第五节 常务委员会
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于1980年12月由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
这是县设人大常委会之始。它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它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八届人大常委会由19人组成,主任:王济汉,副
主任:赵恒安、张耀堂、张华英、冯相宜、王会文。设办公室。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于1984年6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刘健,
副主任: 赵恒安、高世钦、唐本生、王会文。1985年5月,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补选马文亭为副主任。这时,人大常委会由19人组成。办事机构有:办公室、代
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1986年9月增设法制科。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于1987年4月由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19人
组成。主任:张彦士,副主任:马奎、高世钦、唐本生、马文亭、王会文。
常务委员会主要工作包括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第八、
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了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关于商品生产、村政建设、普
法教育、山区教育、山区开发、城镇建设、科技、教育、社会治安以及财政预算
的执行等重大事项共40项,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对环境保护、集市管理、
清除精神污染等工作进行调查、视察20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0人次,
办理代表建议和意见957条。1984年6月后,建立代表联络组32个。第十届人大常
务委员会修改完善了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制度、代表联络制度,制定了代表持证
视察和依法任免干部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