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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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体制
民国年间较大的店铺,一般是业主自营,另设会计(俗称帐先生),雇用部
分伙计。规模较小的店铺则独家经营,各店有自己的店规。各商号先后由劝业所、
实业局、县政府第四科管理。
建国初期,国营、集体商业管理体制强调集中统一,实行“条条管理”。国
营商业各公司的财权、人权、经营权直属上级公司管理,进货从国营站批发,利
润缴上级公司,仅接受县工商科的行政指导。这种体制统得过死,限制了基层企
业的手脚。1957年,成立服务局,专管食品、烟酒专卖和饮食服务业,其它归县
商业局,开始转入地方行政管理的轨道。
1958年, 撤销服务局, 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下设8个经理部,执行“块
块管理”,实行“商品计划调拔、产品统购包销、财务统收统支、费用实报实销、
企业利润上缴”的管理方式。
1961年恢复供销社的集体所有制,各专业公司的业务由上级业务公司管理,
县商业局仅实行行政领导,谓之“条块结合”。
1970年4月, 供销社二次并入商业局,实行“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管理
体制, 上级站对县级公司实行对口业务指导,1975年9月,县商业局和供销社重
新分设,供销社又恢复了集体所有制性质。
1978年后,经营权下放给企业,除国家控制物资按计划调拨外,其余商品自
由经营。
1981年开始,进行商业经营体制改革,根据不同行业采取不同形式的承包责
任制。零售门市部一般实行“定额(人员、资金、销售额、周转效率、费用、利
润等) 承包、 联利计酬、浮动工资、超额分成”的办法。饮食服务业一般实行
“利润大包干”的办法,其中理发业实行计件工资制。行政人员将工资、奖金、
津贴捆在一起, 与完成5项经济指标挂钩、上下浮动(对承包企业的经理超额完
成指标者,工资可上浮1~3倍)。对采购员、推销员采取按购进紧俏商品额,销
售呆滞商品额提取一定手续费的办法。权利下放给班组,使其有进货选择权、业
务经营自主权、奖金分配权、对负责人有选举权。以上措施的推行,调动了干部
职工的积极性。
1984年国家对企业实行“利改税”,对税后利润分配比例给基层一定的分配
权,商业经营管理得到改善和加强。
1987年10月,国营百货公司、五金公司、副食品公司和糕点、食品两个厂,
供销系统的18处基层供销社及生产资料、 土产杂品、果品3个公司及贸易中心共
27个商业单位同税务局、 财政局、县联社、商业局等签订了为期4年的经营承包
合同,进一步落实了厂长、经理负责制,使这些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第二节 计划管理
临朐的国营和供销商业从成立以来就实行计划管理。主要商品流转计划由业
务、财务、物价、计统等部门,依据城乡的购买力和市场需求,参照历史情况及
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分配指标等进行制定,然后呈报上级业务部门协商平衡审
批后,再分解下达给业务单位。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各公司、单位报的商品流转计划,只报购、销、存总
金额,各类商品只报数量不报金额,虽由上级部门按年逐级审批,但计划质量不
高。
1958年由商业局编造商品流转计划,待上级批复后再下达各公司、单位执行,
由二级站按分配方案供应商品。1961年实行行政部门和专业公司双线上报、下达
流转计划,继续坚持商品分级分类管理。
1970年,实行以地方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商品的管理除粮、棉、油、纱、
布、石油之外,其它商品下放给地区管理。
1976~1978年,又恢复1961年的管理办法。
1978年以后,市场开放,发展个体和集体企业,改变商品的统购包销制度,
恢复小商品批发市场,允许批发零售兼营和多渠道选购商品。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952年,供销社开始建立财会计统制度,进货不付现金,由银行结算。
1954年,实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和“财产管理负责制”。
1956年实行新修订的会计制度,采取新的“借贷复式记帐法”。商品销售使
用“商品盘存计销表”,简化了营业员的售货手续,会计核算由单项核算转为以
金额控制。
1956年实行全系统统一核算,三帐合一(商品明细帐、业务调拨帐和仓库保
管帐合一)。1958年片面进行大购大销,盲目追求收购指标,废止了商品盘点、
验收、出入库手续,采购不计成本,不讲经济核算,因而购进大量冷背呆滞、质
次价高、货不对路的商品,加之财务混乱,带来极大的损失。1961年供销社搞了
资金、商品、财产方面的“三清”,清出损失资金171.42万元。“三清”以后,
各公司着手建立完善财经纪律和各项手续制度。
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前期,管理制度被废除,又导致残次变质,
冷背呆滞商品大量增加,资金挪用、损失严重,虽在1973年先后开展清仓查库,
处理积压商品,但收效不大。
1977年进行企业整顿,1979年后实行定额管理,推行岗位责任制,健全各种
规章制度,整顿财经纪律,端正经营思想,改进经营作风,各项经济指标完成得
较好。

表15—8 临朐县商业、物资、供销系统部分年份四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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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系统 │1955 │1957 │1961 │1965 │1970 │1977 │1980 │1985 │1987 ┃
┠────┼───────┼────┼────┼────┼────┼────┼─────┼─────┼────┼─────┨
┃销售额(│商业局系统 │143.60 │156.80 │131.30 │445.90 │644.90 │1623.20 │1496.60 │2560.70 │3161.90 ┃
┃万元) ├───────┼────┼────┼────┼────┼────┼─────┼─────┼────┼─────┨
┃ │物资系统 │ │ │ │131.70 │152.70 │511.60 │1297.30 │4036.00 │11019.10 ┃
┃ ├───────┼────┼────┼────┼────┼────┼─────┼─────┼────┼─────┨
┃ │供销系统 │395.60 │6507.40 │1107.90 │2891.00 │7165.80 │11510.20 │11480.70 │8162.10 │10132.20 ┃
┠────┼───────┼────┼────┼────┼────┼────┼─────┼─────┼────┼─────┨
┃利润(万 │商业局系统 │ │ │41.50 │42.90 │55.70 │205.30 │263.00 │181.60 │2199.00 ┃
┃元) ├───────┼────┼────┼────┼────┼────┼─────┼─────┼────┼─────┨
┃ │物资系统 │ │ │ │3.88 │2.08 │1.33 │29.81 │147.00 │160.10 ┃
┃ ├───────┼────┼────┼────┼────┼────┼─────┼─────┼────┼─────┨
┃ │供销系统 │36.10 │129.30 │46.70 │144.50 │406.80 │561.00 │507.90 │263.30 │143.50 ┃
┠────┼───────┼────┼────┼────┼────┼────┼─────┼─────┼────┼─────┨
┃费用水平│商业局系统 │ │ │6.34 │5.64 │3.82 │4.67 │4.32 │6.49 │6.07 ┃
┃(%) ├───────┼────┼────┼────┼────┼────┼─────┼─────┼────┼─────┨
┃ │物资系统 │ │ │ │12.27 │14.10 │8.70 │8.23 │10.00 │5.10 ┃
┃ ├───────┼────┼────┼────┼────┼────┼─────┼─────┼────┼─────┨
┃ │供销系统 │10.90 │4.26 │6.27 │6.88 │5.57 │6.84 │6.90 │8.68 │9.45 ┃
┠────┼───────┼────┼────┼────┼────┼────┼─────┼─────┼────┼─────┨
┃资金周转│商业局系统 │ │ │ │ │111 │101 │85 │100 │99 ┃
┃(天) ├───────┼────┼────┼────┼────┼────┼─────┼─────┼────┼─────┨
┃ │物资系统 │ │ │ │42 │121 │98 │55 │38 │19 ┃
┃ ├───────┼────┼────┼────┼────┼────┼─────┼─────┼────┼─────┨
┃ │供销系统 │73 │33 │160 │62 │70 │95 │95 │129 │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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