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编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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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临朐即被誉为“小戏之乡”、“书画之乡”,在全省乃至全国颇有
影响。进入80年代,临朐文化日益繁荣,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现代民间绘
画画乡” 。1 988年,山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
进县”活动的通知后,潍坊市首推临朐参加全省首批社会文化先进县评选。临朐
县委、县政府在加强对文化工作领导的同时,发挥临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多
方参与、齐抓共管,争创工作扎实有效。到1989年10月,28处乡镇全部建起文化
站, 全县建文化中心18处,村文化大院460处,图书室628个,书画展室320个。
1990年12月, 顺利通过省检查评比。1991年5月,省委、省政府命名临朐县为全
省首批“社会文化先进县”。之后,临朐再接再厉、不断进取,文艺创作活跃,
参展、参赛、交流活动频繁,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图书馆藏、发行大幅度增
加,档案接收、保管、利用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广播电视事业稳步发展,
报刊、 通讯报道、史志编修工作卓有成效。1993年5月,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
国文化先进县”称号,县委书记王庆德出席全国文化先进县表彰大会,并作典型
发言。1995年4月,临朐县被国家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模范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