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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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2000年,临朐县大力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
健网日益健全。 同时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医疗业务用房面积达8.9万平方
米, 新增6万余平方米。2000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单位31处,其中县级医疗卫生
单位9处, 乡镇卫生院22处;有干部职工227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57人,开
放病床1300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4人,拥有床位1.4张。医疗卫生
单位固定资产9949万元,其中专业设备资产2849万元。期间,加大卫生管理力度,
推行院(站、所)长负责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
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有责任、有竞争、有激励、有约束的良性运行机
制。农村卫生工作按照“三证三制五统一”(“三证”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大输液许可证》、《药品使用许可证》,“三制”即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
险制,“五统一”即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的政务、业务、药品、财务、人员实
行统一管理) 原则,大力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率达100%,
院办院管率达100%, 全县共设置农村卫生所472处,受聘乡村医生1610名。县、
乡镇医疗单位积极引进新技术逐步开展颅脑外科、体外循环、泌尿外科、烧伤外
科等许多高难度的外科手术和介入疗法、肿瘤放射治疗、血管造影技术、血液透
析、高压氧疗等项目,并发展心脑血管病防治、糖尿病、腰腿痛等特色专科,一
批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 以临朐县人民医院“120” 、中医院“999”、疗养院
“3633999” 为中心的急诊急救网络进一步完善,急诊急救能力大大提高。县医
院、中医院被评为二级甲等医院,县卫生防疫站被评为县级一等卫生防疫站,23
处医院创建为爱婴医院,11处乡镇卫生院创建为一级甲等医院。2000年全县医疗
卫生单位完成门诊病人117.2万人次, 收治住院病人2.72万人次,实现业务收入
10802万元。预防保健工作不断加强,计划免疫儿童“四苗”(卡介苗、脊灰、百
白破、麻疹)接种率达到99%以上,一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
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天花、脊灰、疟疾、黑热病、丝虫病、麻风病等相继达到消
灭或基本消灭标准,布氏杆菌病、克山病、碘缺乏病等分别达到控制或基本控制
标准, 法定传染病发病率下降到106.73/10万。1989年、1991年临朐县卫生防疫
站先后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基本消灭疟疾先进集体”、“计划免疫先进集体”,
县城创建为省级卫生县城。90年代后期,全县卫生系统大力开展实施“民心工程”、
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认真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卫生行业作风
得到明显改善,卫生工作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12处单位创建为县级文明单位或
县级文明达标单位,县医院、杨善镇卫生院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0年县
人民医院被山东省卫生厅评为全省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第一节 机构队伍

一、行政机构
1958年临朐县卫生科改称临朐县卫生局。1990年,卫生局设立临朐县公费医
疗办公室, 为站所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3人。1999年公费医疗办公室划归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至2000年卫生局内设办公室、医政科、政工科、计财科4个
科室,定编17人。

二、防保及其他管理机构
临朐县卫生防疫站1988年11月由股级升为副科级。 1996年8月,由副科级升
为正科级, 同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考核验收。1997年3月,被国家卫生部评定为
县级一等卫生防疫站,2000年定编65人,设立宣教、食品卫生、检验、门诊、监
督、计划免疫、防疫等科室。
临朐县皮肤病防治站该站成立于1955年, 以防治麻风病为主。1990年7月,
在皮防站成立临朐县性病防治中心。 1996年4月,增挂临朐县皮肤病医院牌子。
2000年定编18人,设置化验、诊疗、药房等科室。
临朐县妇幼保健站1953年成立临朐县妇幼保健站。1987年,县妇幼保健站成
立母子保健咨询中心,下设乡镇母子保健咨询室。1991年达到省级甲级妇幼保健
站标准。 1998年7月,原县妇幼保健站医疗业务工作与社会管理职能分离,新成
立县妇幼保健院,挂靠县中医院。原县妇幼保健站由差额预算调整为全额预算管
理, 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编制5人,隶属县卫生局,履行指导基层妇保、儿
保工作与程序化管理等行政指导职能。
临朐县药品检验所临朐县药品检验所于1983年成立,1985年正式开展药品检
验工作。 1996年成为潍坊市首家通过计量认证县级药检所,2000年有工作人员9
名。
临朐县胃癌防治所1987年11月, 临朐县胃癌防治所成立,定编5人,为站所
级全民事业单位。同年建立县、乡、村三级肿瘤防治网。1989年10月,临朐县肿
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县肿瘤防治研究所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胃癌防
治所。
临朐县社会卫生管理站1993年12月,临朐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撤销,设立临
朐县社会卫生管理站, 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定编6人,承担爱国卫生、地方
病防治和红十字会工作。红十字会办公室不再作为实体机构,在社会卫生管理站
挂牌子。

三、医疗机构
临朐县人民医院 1987年, 全院占地4296平方米,建筑面积26167平方米,
固定资产273万元, 职工392人。1995年6月,被山东省卫生厅授予部颁标准二级
甲等医院, 同年9月,被国家卫生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基金会授予“爱婴
医院” 称号。是年,成立临朐县急救中心,设立“120”急救电话值班室。1997
年与中国医科大学脊髓损伤研究所联合成立中国医科大学脊髓损伤研究所临朐脊
髓损伤防治中心。1998年购进大型BJ-6m型直线加速器成立临朐县放射治疗中心。
同年与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协作成立山东省心血管病介入治疗中心临朐分中心。
1999年9月, 县卫生学校划归县人民医院管理,县人民医院增挂临朐县卫生技术
培训中心牌子。 至2000年,全院固定资产总值为3184万元,医院占地50382平方
米,建筑面积为45741平方米。全院有职工7 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12人。临
床科室18个, 年门诊量18万人次,住院病人1.2万人次,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达
95%以上。
临朐县中医院 1985年5月开始筹建,1988年4月正式开诊,有职工45人,医
疗用房面积1300平方米。 1996年8月创建为“爱婴医院”,同年12月创建为二级
甲等医院。1997年10月,成立临朐县糖尿病研究所,同年成立临朐县中医院肛肠
专科。 1998年增挂临朐县妇幼保健院牌子, 承担全县妇幼保健医疗业务工作。
2000年医疗用房面积增至6345平方米,病床增至158张,全院有卫生技术人员276
人,设21个临床科室,12个医技科室。
潍坊市冶源干部疗养院 1988年前, 该院的业务主要是干部疗养。1988年1
月设立综合病房,对外接受社会群众住院治疗。同年10月,潍坊市肝病研究协作
中心在疗养院成立。 1989年1月, 潍坊市冶源康复中心在疗养院成立。 1993~
1994年,开设妇产科、五官科、外科及两个院外门诊部。1997年10月,临朐县海
浮山医院成立, 挂靠冶源干部疗养院。2000年7月,潍坊德康医疗有限责任公司
正式成立,与潍坊市干部疗养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顺利完成以国有资产参与
改制部分一次性买断、职工参股、向社会募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体制改革。
2000年有职工175人,医疗用房面积8375平方米。
临朐县朐山医院 1993年7月, 临朐县结核病防治所由冶源镇宋庄村西山处
搬迁至新址(羊临路与朐阳路交界处),并增挂临朐县朐山医院牌子。1993年7月,
“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 在临朐县全面启动,合同期7年。1994年,临
朐县结核病防治所更名为临朐县朐山医院。2000年11月,临朐县精神病院从嵩山
卫生院搬迁并入该院,成立临朐县精神病防治中心,朐山医院增挂临朐县精神病
防治中心牌子。 2000年,医院占地1065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3665平方米,设
病床120张,干部职工11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1人。医院设内一、内二、内三、
外科、 五官科、妇产科、儿科7个临床科室及呼吸病研究所、胃病研究所和精神
病防治中心。
乡镇医院 1988年,有辛寨、五井、九山、蒋峪、冶源、柳山、上林、嵩山、
寺头、大关、石家河、盘阳、箕子山、城关、七贤、营子、杨善、龙岗、杨家河、
白塔、蒲沟、辛山、米山、石佛24处乡镇卫生院。1989年,成立桲林乡卫生院。
19 90年成立白沙乡卫生院。 1991年成立纸坊乡卫生院。1993年机构改革撤销蒲
沟、桲林、辛山、米山、石佛5处乡镇卫生院。1996年,白塔乡划归昌乐县后,
该乡卫生院划归昌乐管理。1997年11月,成立沂山乡卫生院。到2000年全县有辛
寨、五井、九山、蒋峪、冶源、柳山、上林7处中心卫生院和嵩山、寺头、大关、
石家河、卧龙、纸坊、白沙、吕匣、沂山、七贤、营子、杨善、龙岗、杨家河、
临朐镇15处乡镇卫生院。
村、厂矿企事业卫生所(室) 1988年全县有村级卫生室1307处,经1991年、
1992年、 1993年3次调整为1089处。1996年按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调整为
939处,并将村卫生室更名为村卫生所,至2000年调整到472处。
1988年全县有厂矿企事业卫生室32处,1994年增至74处,至2000年底尚存73
处。
教会医院临朐县基督教爱德医院,为全县唯一的教会医院,位于冶源水库北
侧, 始建于1985年, 当时拥有医疗用房12间、 医务人员15名,总资产3万元。
1987年初,经上级批准由诊所升为临朐县基督教三自医院。1994年更名为临朐县
基督教爱德医院。该院以眼科、牙科为主。至2000年底占地面积4770平方米,建
筑面积1630平方米,固定资产180余万元。全院有职工53人,设有9个临床科室,
床位30张,年门诊量2.4万余人。

四、卫生队伍
县乡两级医院卫生队伍 1988年,县乡两级医疗卫生单位在职职工1681人,
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4人,中级职称124人,初级职称614人。1988年后,临
朐县不断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自1995年始大力举办职工继续教育,医疗技术
人员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至2000年,县乡两级有在职职工2272人,其中具有副
高以上职称98人,中级职称383人,初级职称1468人。
村级卫生技术人员 1988年全县有乡村医生1701人。1989年由省卫生厅统一
组织对村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资格考试,全县有1364人通过考试取得乡村医生
技术资格, 其中西医师549人,西医士514人,中医师143人,中医士76人,卫生
员82人。1996年省卫生厅对村卫生技术人员统一进行执业资格考试。1996~1999
年, 先后组织4批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共为2477人颁发《山东省村卫生技术
人员执业证书》。2000年,统一组织业务考试考核,实行定编定岗,全县共聘用
乡村医生1610人。

第二节 预防保健

一、计划免疫
1987年5月始装备冷链设备,有冷链运转运输车1辆,速冻器11台,普通电冰
箱2 7台,运输箱26个,冷藏包481个,冰排2520个。1987~1997年全县设城区接
种门诊3处,乡镇设接种点481处,县、乡、村三级卫生防疫人员1394人。乡镇每
年冷链运转6次,城区每年12次,年接种6种计划免疫常用疫苗 (脊灰、百白破、
卡介苗、麻疹、百破二联、乙脑)约22万人次。1987年实现以市为单位第一个85%
计划免疫达标,199 0年实现以县为单位第二个85%计划免疫达标,1993年实现以
乡镇为单位第三个85%计划免疫达标。 1997年底,全面推行集中接种门诊制度,
每个乡镇设1处接种门诊, 县城设1处。1999年8月经潍坊市卫生局考核验收,全
县22处乡镇接种门诊有19处通过验收,规范化接种门诊达86.4%,列潍坊市第一
位。 1989年发生相应传染病29例, 其中百日咳1例, 麻疹28例,发病率分别为
0.12/10万和3.38/10万。1999年发生相应传染病1例(麻疹),发病率为0.12/
10万。
1989年5月至2000年, 共对适龄儿童进行11次22轮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累计
强化55万人次,1990年后全县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

1988~2000年临朐县加强免疫接种情况统计表
表14-19
单位:人
┌─────┬───────┬───────┬───────┬───────┬───────┬───────┬─────┐
│年 │脊灰 │百白破 │麻疹 │二联 │乙脑 │卡介 │流脑 │
│份 ├───┬───┼───┬───┼───┬───┼───┬───┼───┬───┼───┬───┼──┬──┤
│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实种│
├─────┼───┼───┼───┼───┼───┼───┼───┼───┼───┼───┼───┼───┼──┼──┤
│198829949 │29013 │33815 │32895 │35193 │34160 │59934 │59202 │28054 │25286 │262372│258362│ │ │ │
├─────┼───┼───┼───┼───┼───┼───┼───┼───┼───┼───┼───┼───┼──┼──┤
│198929877 │28857 │28730 │26842 │26396 │24973 │52104 │48842 │24400 │21962 │ │ │ │ │ │
├─────┼───┼───┼───┼───┼───┼───┼───┼───┼───┼───┼───┼───┼──┼──┤
│199024297 │23362 │21646 │21244 │21789 │19882 │27462 │26924 │22160 │19489 │ │ │ │ │ │
├─────┼───┼───┼───┼───┼───┼───┼───┼───┼───┼───┼───┼───┼──┼──┤
│199146496 │45660 │53632 │52976 │38731 │37132 │55938 │54576 │24518 │22029 │ │ │ │ │ │
├─────┼───┼───┼───┼───┼───┼───┼───┼───┼───┼───┼───┼───┼──┼──┤
│199214095 │13789 │44847 │43232 │39874 │36295 │48021 │39524 │29114 │22709 │ │ │ │ │ │
├─────┼───┼───┼───┼───┼───┼───┼───┼───┼───┼───┼───┼───┼──┼──┤
│199331560 │30276 │41763 │40841 │44756 │44217 │15940 │15848 │41763 │37378 │194578│184324│ │ │ │
├─────┼───┼───┼───┼───┼───┼───┼───┼───┼───┼───┼───┼───┼──┼──┤
│1994 │14217 │13837 │6562 │6268 │32518 │32102 │41390 │39178 │50145 │47183 │40576 │39032 │ │ │
├─────┼───┼───┼───┼───┼───┼───┼───┼───┼───┼───┼───┼───┼──┼──┤
│1995 │9755 │9063 │5344 │5254 │36394 │36096 │36042 │35727 │60727 │60247 │40009 │39477 │ │ │
└─────┴───┴───┴───┴───┴───┴───┴───┴───┴───┴───┴───┴───┴──┴──┘
续表
┌──┬─────┬─────┬───────┬───────┬────────┬───────┬─────┐
│年 │脊灰 │百白破 │麻疹 │二联 │乙脑 │卡介 │流脑 │
│份 ├──┬──┼──┬──┼───┬───┼───┬───┼───┬────┼───┬───┼──┬──┤
│ │应种│实种│应种│实种│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实种│
├──┼──┼──┼──┼──┼───┼───┼───┼───┼───┼────┼───┼───┼──┼──┤
│1996│6756│6651│6286│5947│33170 │32452 │35147 │33601 │25021 │23395 │35147 │33601 │ │ │
├──┼──┼──┼──┼──┼───┼───┼───┼───┼───┼────┼───┼───┼──┼──┤
│1997│5044│4586│4863│4386│35826 │32230 │30601 │29361 │32230 │31047 │30601 │29291 │ │ │
├──┼──┼──┼──┼──┼───┼───┼───┼───┼───┼────┼───┼───┼──┼──┤
│1998│6908│6731│7653│7306│29312 │27078 │28344 │25320 │28883 │27200 │ │ │ │ │
├──┼──┼──┼──┼──┼───┼───┼───┼───┼───┼────┼───┼───┼──┼──┤
│1999│6155│5949│7791│7522│13191 │12766 │34772 │32879 │19292 │18471 │ │ │ │ │
├──┼──┼──┼──┼──┼───┼───┼───┼───┼───┼────┼───┼───┼──┼──┤
│2000│7931│7711│7989│7542│33361 │31786 │30030 │27299 │21257 │20069198│19633 │ │ │ │
│ │ │ │ │ │ │ │ │ │ │97 │ │ │ │ │
└──┴──┴──┴──┴──┴───┴───┴───┴───┴───┴────┴───┴───┴──┴──┘

1988~2000年临朐县基础疫苗接种情况统计表
表14-20
单位:人
┌──┬───────┬───────┬───────┬───────┐
│年份│卡介苗 │脊灰 │百白破 │麻疹 │
│ ├───┬───┼───┬───┼───┬───┼───┬───┤
│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应种 │实种 │
├──┼───┼───┼───┼───┼───┼───┼───┼───┤
│1988│32233 │31972 │32233 │32065 │32233 │31975 │32233 │31975 │
├──┼───┼───┼───┼───┼───┼───┼───┼───┤
│1989│22002 │21471 │25070 │24576 │24546 │23942 │25264 │24636 │
├──┼───┼───┼───┼───┼───┼───┼───┼───┤
│1990│16352 │16308 │49538 │49508 │49545 │49515 │18152 │18119 │
├──┼───┼───┼───┼───┼───┼───┼───┼───┤
│1991│6354 │6354 │32763 │32763 │29742 │29742 │10880 │10880 │
├──┼───┼───┼───┼───┼───┼───┼───┼───┤
│1992│7169 │7157 │18387 │18387 │20747 │20747 │9186 │9180 │
├──┼───┼───┼───┼───┼───┼───┼───┼───┤
│1993│5740 │5725 │14724 │14718 │16102 │16086 │5974 │5954 │
├──┼───┼───┼───┼───┼───┼───┼───┼───┤
│1994│4420 │4388 │14974 │14971 │15164 │15156 │5272 │5268 │
├──┼───┼───┼───┼───┼───┼───┼───┼───┤
│1995│4395 │4395 │16291 │16282 │16287 │16278 │5358 │5355 │
├──┼───┼───┼───┼───┼───┼───┼───┼───┤
│1996│6975 │6975 │19299 │19297 │19763 │19761 │6499 │6499 │
├──┼───┼───┼───┼───┼───┼───┼───┼───┤
│1997│8502 │8472 │20909 │20884 │22105 │22075 │7552 │7528 │
├──┼───┼───┼───┼───┼───┼───┼───┼───┤
│1998│8163 │8161 │23660 │33614 │25329 │25306 │8288 │8272 │
├──┼───┼───┼───┼───┼───┼───┼───┼───┤
│1999│6368 │6368 │21085 │21069 │21414 │21395 │7340 │7334 │
├──┼───┼───┼───┼───┼───┼───┼───┼───┤
│2000│7003 │7003 │20989 │20956 │21107 │21074 │6989 │6968 │
└──┴───┴───┴───┴───┴───┴───┴───┴───┘

二、疾病防治
霍乱防治 县成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并组建防治机动队,组织技术培训和
突发疫情模拟演习,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设立腹泻病门诊,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开诊, 实行旬报、周报告和“0”报告及重大疫情随时报告制度,同时进行疫源
检索,切断霍乱的传播途径。1999年7月,从青州市传入1例霍乱病例,由于及时
隔离病人并在县内推广注射霍乱疫苗38000人份, 未造成疫情蔓延。1988年以来
全县无霍乱发生。
病毒性肝炎防治 1988年以来,针对病毒性肝炎传播的三个环节,采取控制
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综合防治措施。1992年杨善镇大石庄、
王家营出现暴发点,县卫生防疫站及时采取措施,疫情迅速得到控制。1992年始,
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常规免疫,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乙肝疫苗补种;在医护人员、青
少年、饮食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肝炎患者家属中推广甲乙肝疫苗接种,提高易
感人群免疫力,有效地降低病毒性肝炎发病。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 临朐县是山东省流行性出血热重点疫区县之一,传染源
主要是黑线姬鼠。1988年以来在广泛宣传出血热危害和防治知识的同时,坚持每
年冬春两季各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灭鼠活动,1989年经潍坊市爱卫会验收,达到无
鼠害县标准。对于病人按照“三早一就近” (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疗和就近治
疗) 的原则及时治疗并逐级上报,做好疫点处理。自1997年至2000年共在农民和
野外施工人员中接种出血热疫苗7000余人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疟疾防治 1988年,全县设立20个血检站,坚持每年对发热病人采血检查,
至200 0年共血检67000余人次,均未发现阳性患者。1989年经中共山东省委地方
病领导小组考核,达到部颁基本消灭疟疾标准,并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基本消灭
疟疾先进集体”称号。
丝虫病防治 1984年11月经省考核,临朐县丝虫病达到基本消灭标准。以后
丝虫病防治主要是搞好丝虫病监测。1988年7月在省丝虫病监测点营子乡丛家河、
黑山两村调查1514人, 采血片3028张, 1989年、1990年又在以上两村分别采血
1591人份、 922人份,均未检出丝虫病患者。1990年夏,配合省寄生虫病防治研
究所对县城、营子乡监测点、沂山主峰进行蚊虫密度、种类调查,为防治工作提
供依据。1990年9月,在全县范围内监测26000人次,未检出丝虫病患者。1996年
9月通过消灭丝虫病省级验收,达到消灭丝虫病部颁标准。
狂犬病防治 1988~1991年共发病11例,全部死亡。通过广泛宣传狂犬病危
害、狂犬识别和预防接种之必要性,群众接受预防接种的自觉性大幅度提高。在
搞好被狗咬伤人员处理和疫苗接种工作的同时,认真执行《山东省养犬管理办法》,
对养犬实行“管、免、灭”(管理、免疫、灭犬)综合措施,1992年以来,未发生
新的狂犬病病例。
碘缺乏病防治 临朐县是碘缺乏病老病区,经多年普防普治,于1984年达到
基本控制标准。此后防治重点转为人群补碘和碘缺乏病监测。1988年,对地甲病
监测点龙岗乡孙家庄、 薛家庙, 辛寨镇柞家庄子,寺头镇黄崖根村监测,共查
2133人,查出地甲病15人,发病率0.71%;查水碘9份,均值为2.10ug/L(正
常值5ug/L);查尿碘3 0份,平均值为40.91ug/L(正常值100ug/L)。1989年10月、
1990年7月, 又先后两次对上述村监测,1991年10月对全县普查,发病率分别为
1.49%、1.59%、0.64%。1990年始对乡镇供销社、门市、食盐经销点居民用盐进
行检测。1993年11月,县政府对特需人群补服碘油丸,碘盐供应实施定量派销。
之后,每年补服1次碘油丸。1997年9月,全县顺利通过山东省政府对消除碘缺乏
病防治阶段性目标考核验收。2000年6月,又顺利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
钩端螺旋体病防治 1988年后,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对
钩体病进行有效控制。1995年7月22日至9月30日,白塔乡发生一起钩端螺旋体病
暴发流行, 省、市、县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奔赴疫区防治,共发病216人,波及
到9个自然村, 发病率为730.79/10万,病人年龄最小的5岁,最大的70岁,16~
49岁青壮年占50%, 6~15岁中小学生占35.19%,男142人,女74人,男、女病
人之比为1.9∶1,临床类型全部为流感伤寒型,流行病菌为波摩那型。
麻风病防治 1988年有现症病人22人,全部按要求开展联合化疗。1991年底
现症病人降至8人,患病率降至0.0091‰,1992年8月,通过省卫生厅基本消灭麻
风病考核验收,达到国家卫生部以县为单位基本消灭麻风病标准。1994年始,对
全县所有治愈存活病人进行追踪观察和抗复发服药,计6596人次,发现复发8人,
对所有发现过病人的村庄进行线索调查。随着现症病人的减少,麻风畸残康复成
为防治工作的重点,1 998年将202名患有Ⅱ级以上畸残病人纳入康复管理范畴。
2000年3月由国际麻风救济会资助,开展为期3年的康复合作项目,县政府按1∶1
比例提供配套经费,病人生活费分别于1992年、1997年由每年425元提高到680元、
1825元。 至2000年,全县共累计发现麻风病人1297例,治愈病人856例,现症病
人降至7例。
结核病防治 1993年7月20日“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 在临朐县全
面启动,合同期7年。1993年初治涂阳病人38人,治愈率68%,复治涂阳病人51人,
治愈率7 5%;1994年初治涂阳病人75人,治愈率89%,复治涂阳病人34人,治愈率
85%; 1995年初治涂阳病人63人,治愈率92%,复治涂阳病人20人,治愈率90%;
1996年初治涂阳病人141人,治愈率95%,复治涂阳病人27人,治愈率96%;1997年初
治涂阳病人150人, 治愈率100%,复治涂阳病人20人,治愈率100%;1998年初治
涂阳病人149人, 治愈率10 0%,复治涂阳病人8人,治愈率100%;1999年初治涂
阳病人151人,治愈率98%,复治涂阳病人19人,治愈率100%;2000年初治涂阳病
人106人,治愈率100%,复治涂阳病人27人,治愈率100%。
精神病防治 1983年10月临朐县精神病院成立,院址设在嵩山乡卫生院,与
嵩山乡医院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具体负责临朐县精神病防治工作,设病床50张,
对住院轻病人采取留陪人开放式治疗,对重病人采取不留陪人全封闭治疗,年住
院治疗病人300余人次,治愈率达85%。1988年始,县财政每年拨专款用于精神病
防治工作,县建立由医院专职精神病社防人员和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兼职
医生组成的三级预防保健网, 对全县精神病人进行普查、 建档建卡,发病率为
0.396%。 一般采取重症病人住院、轻症病人设立家庭病床的方法治疗。至1992
年累计建立家庭病床2440张, 病人建卡3537张。 1994年,利用德国粮援项目款
1.5万马克, 添置200MAX光机1台,脑电地形图仪1台及721分光光度计1台。2000
年11月,临朐县精神病院从嵩山卫生院迁出并入朐山医院,成立临朐县精神病防
治中心,原精神病院同时撤销。该中心设置床位6 0张,配备17名专业医务人员,
具体负责全县精神病防治工作。
性病防治 1989年临朐县首次发现淋病患者3人。1990年7月临朐县性病防治
中心成立,与皮防站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县政府同时成立临朐县性病防治领导小
组,负责防治计划制定、组织落实、技术指导、人才培训等,1989年以来,性病
发病人数逐年以较大幅度增长, 1998年发病197例,10年间增长近65倍。病种由
淋病发展到淋病梅毒、软下疳等。病人年龄以25~45岁居多且趋向低年龄化,其
职业由个体老板、私营业主,发展到外出打工者、工人、干部。
肿瘤防治 1987年11月,设立临朐县胃癌防治所,同年建立县、乡、村三级
肿瘤防治网, 健全肿瘤发病死亡登记报告系统。1988年3月被全国肿瘤防治研究
办公室批准列为全国胃癌防治研究现场。1989年10月,县政府成立临朐县肿瘤防
治工作领导小组, 1990年6月与北京肿瘤防治研究所合作完成国家“七五”攻关
课题《真菌毒素、亚硝基化合物在胃癌病因中的作用》。研究发现,县内居民胃
液、尿液中硝基化合物含量与胃粘膜严重程度呈正相关。该成果获北京市科技进
步二等奖。 1989年4月开展《胃癌癌前病变转化及影响因素的研究》,于1995年
结束,具世界领先水平。1996年始,开展国家“九五”攻关课题《胃癌高发现场
的综合防治研究》,利用5年时间,在五井、嵩山、寺头、石家河、冶源、杨善6
个乡镇的32个村中对7000余名高危人群进行胃癌早期筛查,查出胃癌患者12人,
使早诊率提高40%, 死亡率下降30%。1988~2 000年,临朐现场共查出胃癌病人
150人,其中早期胃癌40人,均得到及时治疗。

三、妇幼卫生保健
1987年,临朐县妇幼保健站成立母子保健咨询中心,乡镇设母子保健咨询室,
开展孕期保健、儿童查体、妇女病查治、优生咨询、科学育儿指导工作。1987年
开展妇幼保健保偿和孕产妇、婴幼儿程序化管理工作,当年孕产妇、婴幼儿系统
管理率分别为91.3%和82%,住院分娩率达70%以上。1990年,成立临朐县遗传
病调查领导小组, 在全县范围内展开调查, 发现遗传病患者5205人,高危家庭
247户,均建立管理档案。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3.2%、83.1%,
县妇幼保健站达到市级“甲级妇幼保健站”标准。1991年达到省级甲级妇幼保健
站标准。
1992年,培训全县女乡村医生827人,为527名女乡村医生配备必要的医疗器
械。1994年,为石家河、杨家河等7处乡镇医院配备标准产床、B超、电动吸引器、
氧气筒、妇科治疗仪、胎心监护仪等器械设备。
1995年6月,《母婴保健法》实施,妇幼保健工作纳入法制轨道。1996年3月,
全国统一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妇幼保健站负责发放与管理。1996年,全县婴
幼儿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7%、91.6%。1998年11月顺利通过潍坊市政府、市妇
联、市计生委等部门对临朐县《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
检查、 评估。1 999年12月,成立临朐县孕产妇、0~4岁儿童死亡评审委员会,
在营子、上林、嵩山3处监测点展开儿童死亡调查,在全县展开孕产妇死亡调查,
全县孕产妇、婴幼儿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7%和94.9%。
2000年,临朐县制定《临朐县妇幼保健社区服务实施办法》,6月1日实施,
全县26处接产单位均承担社区服务任务。 是年12月,在五井、蒋峪、营子3处乡
镇开展到村入户婴儿喂养方式调查。
1995年9月, 临朐县人民医院通过爱婴医院检查验收,被国家卫生部、世界
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6年,县中医院、县妇
幼保健站创建为“爱婴医院”。1997年,营子、五井、上林、白沙、辛寨、杨家
河、寺头、吕匣、纸坊、九山10处乡镇卫生院创建为“爱婴卫生院”,1998年冶
源、柳山、蒋峪、大关、嵩山、石家河、卧龙、杨善、七贤、临朐镇等10处乡镇
卫生院创建为“爱婴卫生院” ,1999年5月,临朐县成立创建爱婴县领导小组,
开展爱婴县创建活动,于同年12月验收达标,顺利通过爱婴县考核。

第三节 社会卫生

一、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食品卫生 1981年6月, 临朐县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县的食品卫
生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199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颁布实施,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1988年以来,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多
次牵头开展卫生执法大检查活动。1992年11月,顺利通过山东省卫生厅考核验收,
被评为“省级食品卫生达标县”。
环境卫生 1987年4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公共卫生管
理趋向法制化。 1988年全县共有公共场所297处,从业人员1360人。是年自来水
公司安装氯消毒设备,自来水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1990年,县人民医院、潍坊
市冶源干部疗养院安装医院污水处理装备,达到医院污水排放标准。1991年,对
理发业、旅店业重点整顿。1993年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1996年
开展验光配镜人员资格培训。1998年开展化妆品卫生检测工作。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 根据各项职业卫生法规要求及临朐县实际,定期到
各厂矿企业(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监测,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
实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规定,组织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性健康
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及时向其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1988~2000年临朐县职业有害因素及监测情况一览表
表14-21
单位:个
┌──┬───┬───┬───────────┬───────────┬───────────┐
│年份│应监测│实监测│粉尘 │化学因素 │物理因素 │
│ │厂矿数│厂矿数├───┬───┬───┼───┬───┬───┼───┬───┬───┤
│ │ │ │应测点│实测点│合格点│应测点│实测点│合格点│应测点│实测点│合格点│
├──┼───┼───┼───┼───┼───┼───┼───┼───┼───┼───┼───┤
│1988│136 │108 │196 │113 │40 │127 │26 │20 │251 │123 │76 │
├──┼───┼───┼───┼───┼───┼───┼───┼───┼───┼───┼───┤
│1989│139 │114 │221 │121 │41 │136 │27 │19 │254 │138 │93 │
├──┼───┼───┼───┼───┼───┼───┼───┼───┼───┼───┼───┤
│1990│151 │126 │236 │126 │42 │138 │25 │16 │268 │145 │98 │
├──┼───┼───┼───┼───┼───┼───┼───┼───┼───┼───┼───┤
│1991│162 │129 │240 │156 │68 │141 │95 │41 │274 │196 │86 │
├──┼───┼───┼───┼───┼───┼───┼───┼───┼───┼───┼───┤
│1992│170 │133 │240 │172 │74 │144 │102 │49 │383 │255 │116 │
├──┼───┼───┼───┼───┼───┼───┼───┼───┼───┼───┼───┤
│1993│180 │163 │237 │185 │119 │143 │113 │70 │391 │331 │222 │
├──┼───┼───┼───┼───┼───┼───┼───┼───┼───┼───┼───┤
│1994│253 │159 │381 │306 │154 │253 │181 │116 │340 │247 │148 │
├──┼───┼───┼───┼───┼───┼───┼───┼───┼───┼───┼───┤
│1995│287 │172 │257 │205 │102 │125 │120 │109 │272 │221 │182 │
├──┼───┼───┼───┼───┼───┼───┼───┼───┼───┼───┼───┤
│1996│316 │192 │459 │337 │201 │309 │171 │60 │429 │292 │141 │
├──┼───┼───┼───┼───┼───┼───┼───┼───┼───┼───┼───┤
│1997│244 │182 │694 │611 │304 │438 │338 │197 │1060 │914 │588 │
├──┼───┼───┼───┼───┼───┼───┼───┼───┼───┼───┼───┤
│1998│304 │191 │832 │832 │574 │670 │670 │426 │1175 │1175 │954 │
├──┼───┼───┼───┼───┼───┼───┼───┼───┼───┼───┼───┤
│1999│291 │176 │693 │634 │485 │453 │385 │285 │1691 │1602 │1152 │
├──┼───┼───┼───┼───┼───┼───┼───┼───┼───┼───┼───┤
│2000│345 │198 │718 │614 │450 │487 │466 │363 │1671 │1355 │903 │
└──┴───┴───┴───┴───┴───┴───┴───┴───┴───┴───┴───┘
学校卫生 1990年6月,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临朐县学校卫生
工作由县防疫站负责,配合县教委加强对学生卫生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预
防青少年常见病发生。
近视眼防治, 1990年对五井中学、辛寨中学、新华中学、临朐一中的500名
学生进行视力调查,近视率达55%。针对近视率居高不下问题,在全县中、小学
推广眼保健操,改善教室照明,培养学生正确的读写姿势,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
间,加强锻炼,补充营养,并在部分学校推广使用小孔眼镜矫正近视,取得一定
效果。
肠道寄生虫病防治, 1995年县卫生防疫站进行蛔虫监测工作,抽查学生240
人,县城学生感染率为27%,农村学生感染率为38.5%。因此坚持每年为中小学
生肠道驱虫,取得较好效果。
龋齿防治, 1994年对龙岗乡320名中小学生利用氟离子导入法防治龋齿,有
效率80%以上。
1998年后,以创建学校卫生示范县为重点,建立健全学校卫生档案和学生健
康档案及保健教师配备工作,全县学校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爱国卫生运动
除害灭病 县政府成立除害灭病领导小组,每年组织2~3次大规模集中灭鼠,
并开展灭鼠“一役达标”、争创“无鼠害县”活动。1990年4月,潍坊市灭鼠领导
小组对临朐无鼠害县成果进行复核验收, 保持无鼠害县称号。同年5月,临朐代
表潍坊市通过山东省无鼠害市考核验收。灭蚊蝇工作坚持铲除蚊蝇孳生地、集中
消杀和群众自觉消杀相结合,蚊蝇密度明显下降,由蚊蝇传染的疾病已基本消灭。
创建卫生城市、 乡镇活动 临朐县从1989年开始,将每年的4月份定为爱国
卫生活动月, 开展清理环境卫生、春季灭鼠等突击活动。1990年8月,县政府制
定《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 在全县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
1992年11月经省爱卫会检查验收, 县城创建为省级卫生县城。1992年4月潍坊市
爱卫会开展争创市级卫生乡镇活动,同年临朐镇、冶源镇被命名为市级卫生乡镇。
1993年后有辛寨、白沙、杨善、柳山、五井、寺头、吕匣、九山、沂山、蒋峪等
乡镇创建为市级卫生乡镇。1 994年12月,冶源镇被评选为潍坊市十佳卫生乡镇。
1994年8月,开展争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活动。1996年8月,开展争创市级卫生村
庄活动,均取得良好效果。
改水、改厕 临朐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国
务院[1987]5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争创“农村自来水建设、农村卫生改水先
进乡镇”活动。1991年基本达到“农村卫生改水先进县”标准。同时,县城结合
创建卫生城市、农村结合新村规划和旧房改造积极推行卫生厕所,卫生厕所普及
率有较大提高。
红十字会工作 临朐县红十字会成立于1986年7月,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
1988年发展团体会员单位24个,有会员1410人。1989年举办机动车驾驶员急救训
练班, 199 0年开展急诊急救工作,编写《实用急救手册》印发全县。1993年红
十字会工作由社会管理站负责。199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
法》,对社会上滥用误用红十字现象进行清理整顿。1997年对全县红十字会基层
组织和会员进行普查、整顿,全县共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31个,会员1940人。
1998年12月始开展无偿献血活动,1999年10月临朐县被潍坊市人民政府授予“潍
坊市公民无偿献血先进县”称号。

第四节 医政 药政 药检

一、医政管理
医院分级管理 临朐县自1991年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创
甲” 活动。1995年6月,县人民医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医院。1996年12月,县中医
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医院。1993年4月,蒋峪卫生院创建为一级甲等医院,同年8月,
杨善、五井2处卫生院也通过一级甲等医院验收。1996年有柳山、营子、冶源3处
卫生院, 1997年寺头、嵩山、上林3处卫生院创建为一级甲等医院,1998年县人
民医院又创建为潍坊市星级医院。 至2000年,全县有二级甲等医院2处,一级甲
等医院11处。
村卫生所管理 1988年全县有村级卫生室1307处。1990年增至1339处。1990
年底,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行政村卫生室(所)整顿建设的意见》,推行“行
医执照”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整顿。1991年调整为1049处。1992年调整为1040
处。1993年根据县政府发布的《临朐县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将村卫生室调整
为1089处。 1994年5月,为集体举办行政村卫生室发《山东省行政村卫生室行医
执照》 ,为个人举办村卫生室发《临朐县村卫生室行医执照》。1994年9月《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颁布后,始探索村级卫生组织管理新形式。1996年实施乡村组
织一体化管理。 1996年底按一体化管理要求,将村卫生所调整为939处。至2000
年调整为472处。同时利用法律武器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
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室和个体开业医管理 1988年全县有厂矿企事业卫生室
32处,1994年增至74处,并由县卫生局对其颁发《潍坊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997年1 2月,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审核,并为61处卫生室核发
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此后未有大的变动,至2000年底共有73处。实行
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后,经县卫生局审核,县政府批准,将其中49处为内部职
工服务的卫生室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24处对社会开放的核定为营利性医
疗机构。
1988年全县有个体开业医17处,1990年根据省政府《山东省个体开业医管理
办法》,县卫生局批准为25处个体开业医发放《个体行医执照》。1994年,对31
处个体开业医核发《山东省个体开业行医执照》。1996年整顿至14处。1997年根
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重新审核,先后为15家个体医核发国家《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 ,2000年又审批2处,至2000年底个体医增至17处。医疗机构实行分类
管理后,17处个体医被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药政管理
医院药剂科的监督管理 1989年《山东省各级医院药剂科达标标准》颁发,
1990年经省卫生厅组织检查验收达标的有临朐镇医院、五井中心卫生院、蒋峪中
心卫生院、营子医院、临朐县老年病防治医院。1996年,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
理后,统一配发药品为其主要内容,即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药品,再配发给辖
区内各门诊,规范进药渠道。1999年开展以“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
为内容的创建“放心药房” 活动,后经潍坊市卫生局检查验收,全县有7家荣获
市级“放心药房”称号。
医院制剂的监督管理 1985年《药品管理法》 实施,经省市检查,全县3家
灭菌制剂室、 6家普通制剂室取得《制剂许可证》,配制灭菌制剂和普通制剂64
个品种。 19 89年新制剂标准实施。1991年县老年病防治医院开始筹建灭菌制剂
室,1992年通过省卫生厅验收。1993年,潍坊市冶源干部疗养院、九山镇卫生院
灭菌制剂室先后建成并通过验收。1998年县医院建成灭菌制剂室。1999年制剂品
种达到156个。2000年6月,潍坊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制剂单位初审全部合格。
企事业卫生室、 村卫生所的监管 1990年7月,县政府颁布《临朐县企事业
单位农村卫生室(所) 药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9月《潍坊市医疗机构药
品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其主要内容为设立使用许可证制度及采购药品的管
理等。1998年9月对全县503处村卫生所、69处厂矿卫生室审核、发放《药品使用
许可证》。2000年1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实施。检查卫生所354个,
抽样646个,查出不合格药品267批次。
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 1989年全县有药品经营单位12家。至2000年,有药品
批发企业7处,零售7处,均直属潍坊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药品经营企业的
监督检查,除年度验证检查外,每季一次检查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
业药品抽样合格率,历年来均超过当年度国家公布的药品抽验平均合格率,2000
年药品经营企业抽样合格率为95%,经营品种三千余种,直接从事药品经营人员
103人。

三、药品检验
1988年检验药品199批,不合格83批。1990年完成检品270个,新开展卫生学
检查等项目。1996年,县药品检查所通过省技术监督局验收,成为潍坊市首家通
过计量认证县级药检所。 1997年查处无进口许可证人血白蛋白500余瓶,抽检药
品458批, 其中不合格药品67批次。 1998年检品总数达543批,其中不合格药品
195批, 不合格药品7 0%来自村卫生所。1999年检品总数751批,不合格219种。
2000年检品总数960批,不合格药品291批,不合格药品主要来自村卫生所。

第五节 医疗

一、医疗设备
1988年后,临朐县加大医疗设备投资力度,积极引进添置新设备,至2000年,
县乡两级医院共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05台(件),设备资产总值2849万元。
县级医疗机构2000年拥有CT、 螺旋CT、彩超、彩色多普勒、大型X光机、直
线加速器、C型臂、高压氧仓、麻醉呼吸机等先进医疗设备,半自动血球计数仪、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胃镜、纤维结肠镜和纤维支气管镜、血管造影机数字减影系
统、人工透析机、中药提取设备等先进医疗仪器设备。
一般乡镇卫生院拥有心电图机、X光机、B超、电动吸引器、洗胃机、显微镜、
高压灭菌设备、救护车以及相应的化验设备等。规模较大的乡镇卫生院和乡镇中
心卫生院配备200MA以上大型X光机、麻醉机以及必备的手术器械。
村卫生所通过加强配套建设,普遍拥有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接种包、
诊查床、药品柜、高压灭菌设备等,以及与开展相应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

二、医疗水平
县级医疗技术水平 县级医疗机构在1987年的外科、内科、保健科、传染科、
小儿科、五官科、妇产科、急症科的基础上,已建立专业分工明细、科室门类齐
全的临床科室体系,主要有普外科、骨外科、颅脑外科、胸泌尿外科、烧伤科、
心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中医科、保健科、传染科、小儿科、产科、妇科、
急症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理疗科等临床科室。能够开展颅脑外科、体
外循环、泌尿外科等外科手术和介入疗法、放射治疗、血液透析、血管造影技术、
高压氧疗等项目。同时发展一批高精尖专科项目,建立急诊急救中心、CT室、脊
髓损伤防治中心、放射治疗中心、介入治疗中心、脑血管病防治、腰腿痛病专科、
糖尿病专科、肛肠专科等重点特色门诊,医疗水平大大提高。1988~2000年,共
取得医学科技成果75项,其中获市级科技进步奖2项,县级科技进步奖73项。
乡镇级医疗技术水平 乡镇卫生院的急诊急救工作能对循环、呼吸、肾功能
衰竭、急性中毒、休克及其他一般急危病人作出诊断并进行急救处理;内儿科能
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掌握常见传染病的诊治和预防技术,并对疑难病症进
行适当处理;外科、妇产科能完成外科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能
对外科急腹症做出及时、正确处理,部分乡镇卫生院能开展腹部手术;能完成生
理产科、部分病理产科的处理。五官科、中医科能诊断治疗部分常见病及部分急
症。预防保健工作能开展计划免疫、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慢性病防治和健康
保健等。
村级卫生技术水平 村卫生所能做好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和转诊工作,
搞好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和妇幼卫生服务及健康教育等工作。

1988~2000年临朐县卫生服务能力统计表
表14-22
┌──┬────┬──────┬──┬────┬────┬────┬────┬────┐
│年份│在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病床│业务用房│设备价值│门诊量 │出院病人│业务收入│
│ │(人) │(人) │(张)│(万平米)│(万元) │(万人次)│(万人次)│(万元) │
├──┼────┼──────┼──┼────┼────┼────┼────┼────┤
│1988│1681 │1486 │1236│4.2 │148 │158.4 │2.9 │1143 │
├──┼────┼──────┼──┼────┼────┼────┼────┼────┤
│1989│1727 │1520 │1223│4.2 │227 │136.1 │2.8 │1302 │
├──┼────┼──────┼──┼────┼────┼────┼────┼────┤
│1990│1796 │1573 │1213│4.7 │287.9 │135.9 │2.3 │1550 │
├──┼────┼──────┼──┼────┼────┼────┼────┼────┤
│1991│1790 │1517 │1229│4.8 │330.1 │119.9 │2.5 │1911 │
├──┼────┼──────┼──┼────┼────┼────┼────┼────┤
│1992│1880 │1594 │1236│4.8 │437 │115.8 │2.5 │2190 │
├──┼────┼──────┼──┼────┼────┼────┼────┼────┤
│1993│1857 │1597 │1253│5.6 │491.5 │85.1 │2.1 │2252 │
├──┼────┼──────┼──┼────┼────┼────┼────┼────┤
│1994│1895 │1630 │1216│5.7 │645.4 │98.8 │2.2 │2973 │
├──┼────┼──────┼──┼────┼────┼────┼────┼────┤
│1995│1932 │1713 │1200│6.1 │876 │170.9 │2.2 │3875 │
├──┼────┼──────┼──┼────┼────┼────┼────┼────┤
│1996│1834 │1577 │1292│7.2 │1151.9 │75.6 │2.3 │5632 │
├──┼────┼──────┼──┼────┼────┼────┼────┼────┤
│1997│1977 │1700 │1203│7.8 │1249 │83.4 │2.6 │7118 │
├──┼────┼──────┼──┼────┼────┼────┼────┼────┤
│1998│2001 │1704 │1442│8.0 │1818 │95.5 │2.3 │8424 │
├──┼────┼──────┼──┼────┼────┼────┼────┼────┤
│1999│2124 │1808 │1382│8.3 │2165 │85.1 │2.6 │9725 │
├──┼────┼──────┼──┼────┼────┼────┼────┼────┤
│2000│2272 │1957 │1300│8.9 │2849 │117.2 │2.7 │10802 │
└──┴────┴──────┴──┴────┴────┴────┴────┴────┘

三、医疗制度
合作医疗 1991年县初级保健委员会先后制定下发《合作医疗章程》、《实
施办法》 、 《管理制度》,并在营子镇15个行政村试点,但未能在全县推开。
1992年县政府下发《批转县卫生局〈关于在全县推行乡办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的通知》(临政发[1992]30号),到1997年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全
县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公布〈临朐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政发[1997]36号),《关于印发〈临朐县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的通知》
(临政发[1997]39号),并在冶源、杨善、大关、上林、七贤、临朐镇、柳山、
沂山、蒋峪等乡镇分别搞起部分村庄合作医疗。到2000年,全县已有近15万人参
加合作医疗,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为19.4%。
公费医疗 县直公费医疗自1986年始与乡镇分开,公费医疗标准为每人每年
45元。1987年8月,实行分类定额,即离休人员每人每年11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
年90元, 其他在职人员每人每年50元, 分别全额包给部门和医院,超支分担。
1988年8月, 公费医疗标准增为在职职工每人每年90元,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
110元,到1990年11月,公费医疗标准提高为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20元,离退休人
员每人每年300元。 由于药物提价、职工老龄化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公费医疗
经费连年超支很大。 1990年3月,县卫生局设立县公费医疗办公室。同年,公费
医疗按临政发[1990]76号文件由公费医疗办公室全额管理,包干使用、严格控
制。 经费超支由财政、享受单位、医疗单位按6∶2∶2比例分担。到年底实际支
出170万元, 年人均支出128.43元, 超支110.4万元。1994年,县政府批准印发
《临朐县县直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公费医疗享受范围,实行统管与分
管相结合, 划片定点就医,经费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2000年6月,实行
新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离休人员按年人均3000元,退休人员按年人均1200元的
标准包干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统筹管理使用,离休人员个人不负
担, 年内医疗费超过5万元部分由医院、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退休人员个人
负担2%,年内医疗费超过1.5万元部分由个人、医院、财政按4∶3∶3的比例分担,
最多报销2.5万元。在职人员按年人均200元定额拨到各享受单位,由各单位自行
制定管理办法,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乡镇公费医疗 自1986年始定额由乡镇财政拨付,公费医疗标准为每人每年
45元。 1988年8月至2000年,公费医疗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其管理形式分为:
(1) 医院统一管理,经费超支分担。乡镇财政根据享受人数,按定额定期拨给医
疗部门管理使用,如有超支按比例分担。(2) 分系统进行管理。乡镇将指标分配
到各系统,由系统调剂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3) 统管与分管相结合,乡
镇财政将党政机关、医院的公费医疗包给医院管理,超支由财政、医院双方承担,
其他由单位管理,超支不补。到90年代后期,乡镇一般将公费医疗费用随工资发
给个人,超支由个人负担。

第六节 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
临朐县自1996年始对全县乡村卫生组织实行一体化管理,并制定《临朐县乡
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是
年7月,在杨善镇试点,同年在营子、大关等乡镇推行。1997年4月在全县推广。
至1997年底, 全县有20处乡镇实行一体化管理,卫生所整顿合并为547处。一体
化管理率达到90%以上, 院办院管率达到85%。1998年,村卫生所调整合并为500
处。 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院办院管率达95%以上。1999年10月,开展创建标
准化卫生所活动,年底建成标准化卫生所173处,至2000年建成240处,村级医疗
条件大大改善。
2000年,县卫生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意见》,根
据各乡镇人口数、人口分布情况及卫生所设置等因素,确定在全县设置村卫生所
472处, 聘用乡村医生1628人,并具体分解到乡镇。通过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乡
村医生1610人, 末位淘汰及缓聘119人,待岗率6.7%,全县一体化管理工作渐趋
正规。

第七节 初级卫生保健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全球卫生战略目标,实
施初级卫生保健则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基本途径和关键。据此,临朐县初级卫
生保健委员会1990年成立, 并组建初级卫生保健办公室。1991年1月县政府与各
乡镇分别签订《临朐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临朐县实现
〈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概略规划》和《临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两个文件。将初级卫生保健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
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列入县、乡镇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和各级干部岗位责任制
考核内容。同年,全县28处乡镇全部成立初保委,绝大多数村也成立初保组织。
在实际工作中重点抓农村三级保健网建设、合作医疗、卫生厕所改造、普及健康
教育和加大卫生投入等几项工作。 1994年1月,省政府对临朐县初级卫生保健工
作进行检查验收,随机抽样,结果全部达标。按分级达标要求,1996年杨善、营
子、冶源,1997年五井、大关、蒋峪、寺头、纸坊、杨家河、卧龙,1998年九山、
白沙、沂山、嵩山、七贤、上林、柳山、龙岗、辛寨、吕匣、石家河、临朐镇共
22个乡镇全部通过市级初保验收达标。

第八节事业管理

一、院长负责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1988年始实行院、 站、所长负责制,先在营子、龙岗2处卫生院实行公开招
标承包,择优选聘院长;在县人民医院公开招标选聘科主任。对未承包的医疗卫
生单位,县卫生局根据单位情况下达事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质量
要求、经济效益五项指标,并与院长签订责任目标合同。医院内部实行科室承包、
经济技术岗位责任制、百分考核、目标管理、计件工资等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在经营管理形式上多实行“任务包干、科室核算、定额管理、超额提成”及职工
收入与劳动成果挂钩等措施,医务人员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服务态度、医疗质
量、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二、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卫生事业股份制改造 2000年3月, 在潍坊市冶源干部疗养院进行股份制改
造试点。经过宣传发动、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募集股金、依法创立、制定章程、
规范运作、完善机制等步骤,至7月份创立潍坊德康医疗有限责任公司。
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2000年8月, 县乡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县人民医
院、冶源中心卫生院进行试点。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科学合理“定编、定
岗、定职责”,进行“三级”聘任,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实行院科两级核算和
两级分配,把职工工资与工作成绩、医院效益直接挂钩。到2000年底,22处乡镇
卫生院和4处县直医疗单位全部完成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任务。
药品集中竞标采购 2000年10月,县政府制定《药品集中竞标采购意见》,
县卫生局成立招标采购办事机构,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始集中招标采购。
2000年7月, 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医药费用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
整”改革,调整药品管理体制和价格体制,在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医药分别核算、
分别管理制度以及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调整医药收费结构,降低CT等大型
医疗设备收入以及药品收入在医院收入中的比重。全县范围内大幅度调整医药价
格,2000年降价品种超过150种,县直医疗单位达到200种,药品价格平均比1999
年下降15%。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按《潍坊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根据医
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经济政策和财会制度,本着“自愿选择和政府核
定” 相结合的原则,对156处在核定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其中63处核定
为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50处核定为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43处核定为
营利性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