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文明新风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7&A=2&rec=67&run=13

第一节 移风易俗
改革旧的风俗习惯,倡导新的生活方式,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
容,也是提高全县人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由于种种原因,全县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思想仍有市场。婚丧事大操
大办、讲排场、比阔气、雇鼓手、相互攀比、追求豪华奢侈风气呈上升趋势,算
卦、相面、看风水、烧香拜佛、巫婆神汉上大供、跳大神等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
宗教活动公开进行,打架斗殴、赌博、虐待老人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不法行为,
不仅侵蚀人们的心灵,败坏社会风气,而且严重妨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程。
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关于加强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红白
理事会工作章程》等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八提倡、八反对”和“十禁
止”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更新观念,树立新风,追求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责成文明委办公室、统战部、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文化局组织专门力量大
抓移风易俗工作。参与部门每年都在全县范围进行一次拉网式集中整治行动。
查禁、取缔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取缔算命、占卜、看风
水和祭路、祭山等迷信活动,对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工具和用品一律没收销毁,
对从事生产和销售迷信品的厂店一律查封,对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诈骗
钱财、谋财害命、造谣惑众、扰乱社会治安的,依法严肃处理,对从事非法宗教
活动的依法查处。1990年、1996年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案件2起。
禁止婚事大操大办。提倡婚事新办、简办,鼓励青年人旅游结婚和举行集体
婚礼。严格执行婚嫁规定,严禁公车参与婚嫁活动。对违反规定的,给以经济处
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禁止丧事雇鼓手、吹喇叭和木棺土葬等行为。对违反者,予以经济处罚,是
中共党员、干部、职工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各乡镇、各部门发现本单位有
上述行为的均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制止不力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民政、公安、文化部门联合进行清查摸底,对鼓手喇叭一律
没收,从业队伍一律取缔并对责任人处以相应罚款。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先
后取缔鼓手喇叭班子1 9支, 查处从业人员152人,平坟头2万余个,取得良好的
社会效果。
扫除文化垃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严禁各种媒体对封建迷信和旧习俗的渲
染、传播,严禁修建各种带有迷信色彩的设施。对违反规定的,给予行政和经济
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每年都组织力量对音像市场、书摊、印刷行业等进
行检查,对查获的违禁书刊、光盘等,分别进行封存和销毁。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都成立专门班子,层层落实责任制,卓有成效地开展
工作。集中查处之后,各乡镇各单位都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抓好
落实,防止回潮。县里把移风易俗工作列入文明乡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评的重
要内容,有效地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开展。

第二节 好人好事
1988年以来,以争做“好人好事”为主线,在全县广泛开展“学先进、讲奉
献、树新风”活动,激发人们投身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学先进”,
主要是倡导工人学习王铁人、李素丽,干部学习焦裕禄、孔繁森、王廷江,青少
年学习赖宁,全社会学习雷锋,在全县上下造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讲
奉献”,主要是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自力
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舍己为人、见义勇为的精神,一心为公、无私奉献的精
神。“树新风”,主要是倡导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形成良
好的社会风气,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文明、稳定、富民、强县”创造良好
的社会环境。
在开展争做“好人好事”活动中,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学
习全国、全省的先进人物同学习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把对先进
人物的学习融于自己的实际行动中,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立
足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
文明建设贡献力量。全县共青团组织在“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活动中,围
绕团的工作特点,要求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奉献社会,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
“青年志愿者”活动。他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以“志愿报
社会、真情暖人心”为目标,以净化朐城公共秩序、环境卫生、植绿护绿、尊老
爱幼为主题,先后组织开展千人以上大规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20余次,发动青年、
学生到部队驻地做好事1300人次,为新时期“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的延伸和深
化提供有益的载体。全县涌现出省级文明号3个,市级12个,县级45个。各部门、
单位也都紧密联系实际,注意培养和推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体现时代精神,
具有各自特点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 带头作用。
1988年以来全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在全县有影响的有扎根山区,
无私奉献,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沂山地税所所长周士永;冒着生命危
险保护集体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上林镇黄山店村现役军人段志军;大搞山区开
发,让荒山变绿的社会主义新愚公:大关镇的张瑞义,杨家河乡的张武林,白沙
乡的申传禄,上林镇的李师谦等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辛寨镇黑山村乡村医生刘
德安36年侍奉病妻被传为佳话。1968年春,刘妻从高树上摔下,造成高位截瘫,
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刘德安坚持给妻子喂汤喂饭、端屎端尿,帮助妻子
翻身、理疗、用药,三十多年如一日,悉心照料,并刻苦钻研医术。1993年他被
评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
在开展活动中,县委、县文明委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多次组织先进人
物事迹报告团、召开座谈会、举办演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
和崇高精神。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进行积极正确的舆论引
导,对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在社会上形成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浓厚
氛围。

第三节 见义勇为
1988年以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社会治
安和保卫现代化建设的斗争中,大力匡扶正义、除暴安良,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
为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县委、县政府先后授予临朐县轨枕厂总工程师迟保春,
临朐镇联防队员魏先平、窦硕兵,临朐镇太平村村民朱振波,杨善镇后洼子村党
支部书记赵文芳,杨家河乡三山峪村村民张兴杰、傅绍杰、傅绍国、傅绍科,七
贤中学贾炳孝、 林兆友、贾宝栋、马居强、张玉伟、张朋、王建刚等7名同学,
县国营临朐商场职工李法刚,县农村信用社职工王亓红、李丰亮,县技工学校工
会主席曾庆永等二十余人“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分别颁发
奖金。鼓励先进,打击犯罪,树立正气,弘扬主旋律,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
健康发展。
1996年5月11日上午11时, 歹徒陈某撬门破锁到女工宿舍盗窃,县轨枕厂总
工程师迟保春下班回家,发现歹徒从女工宿舍窜出,便上前一把将歹徒抓住,与
其进行搏斗。歹徒狗急跳墙,摸起砖头,一块砸在他的右手上,又一块砸在他的
右额部,鲜血顿时涌出,他死死抓住歹徒不放,歹徒又一拳打中他的左眼,鲜血
直流的迟保春仍从背后紧紧抓住歹徒,被拖出20多米。在众人协助下,终于将歹
徒擒获,迟保春却因头部严重外伤流血过多,昏倒在地,送医院救治时,发现额
部伤口长8公分,宽2公分,深至颅骨。迟保春先后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山
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潍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
员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临朐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他被授予山东省社会
治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潍坊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模范等光荣称号。
1996年5月18日下午2时,杨善镇后洼子村路边一门市被盗,共产党员赵文芳
闻讯赶到问明情况,立即朝盗贼逃离的方向追去。追上后他扭住歹徒想拖到联防
队去,歹徒掏出凶器威吓说“少管闲事,不然对你不客气! ”赵文芳大声说“这
个事我非管不可! ”于是他毫不畏惧地与盗贼搏斗起来,凭着多年在部队练就的
一身过硬本领,他将歹徒制服,扭送到村联防办公室,进行严肃处理。
1996年11月12日下午6时许, 一名手持铁锤的歹徒窜入县城信用社办公楼内
欲抢劫库款。青年职工王亓红、李丰亮二人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毫不退却,与
之展开殊死搏斗。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与闻声赶来的其他
人一起将歹徒擒获,他们用自己的鲜血谱就一曲当代青年精神文明的赞歌。
1999年5月4日晚9时30分左右, 家住营子镇曾家小庄村的曾庆永正要休息,
突闻外面公路上有车辆碰撞的响声,紧接着是一阵凄厉的惨叫。他来不及多想直
奔出事地点。果然是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正面相撞,摩托车上的两名青年被
撞昏在地,其中一人被撞出20多米远,横卧在公路中央。见此状况,他一边指挥
着来往车辆绕道而行,一边大声求救。待别的村民赶到,他急忙去找肇事司机,
肇事司机蛮不讲理,并恫吓说:“不用你管!你要再多管闲事,连你一块拾掇着!”
曾庆永紧抓欲逃逸的司机衣领不放,两人争执着扭在一起。司机同伴跑过来猛推
一把,毫无防备的曾庆永重重摔倒在地,左股骨头严重骨折,躺在地上不能动弹。
周围群众及时把骑摩托车的两名受伤者,连同曾庆永一起送往医院,由于抢救及
时,两名受伤者很快脱离生命危险,曾庆永却因伤重实施长达6小时的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