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编 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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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自古为文明礼仪之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内精神文明建设随
着经济及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得到加强并取得显著成绩。1988年以来,县委、县
政府关于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
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
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
义公民,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动员和团结全县人民为把临
朐县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安定、法制健全、风气良好、科教兴旺、文化繁荣、
秩序优良的文明之乡而努力奋斗。
县委、县政府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制定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七五”、“八五”、“九五”规划,且每年制定年度计划,
并纳入县乡机关及干部群众考核评比的范畴。
全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齐抓,成效显著。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加
强,党风和政风不断改善;以思想道德建设为主,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
思想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移风易俗等教育,干部群众的
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道德风尚日臻完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
在实践中不断形成和光大“临朐精神”与“部门精神”;社会文化事业不断繁荣,
临朐成为全国文化模范县之一;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比重增大,教育
质量明显提高;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乡镇、单位领导重
视不够,投入不足,受多种因素影响,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诸如不尊
老养老,婚嫁大操大办,丧事鼓手喇叭,烧香、磕头、求雨、祭路等封建迷信活
动时有发生,城市脏、乱、差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