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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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历来为军事要地。清代曾有捻军围困清军于朐山;抗日战争时期曾发生
过8次较大战斗, 其中1939年10月的五井歼灭战,《大众日报》曾发表社论加以
赞扬;解放战争时期临朐境内发生过5次较大战事,其中1947年7月临朐战役连续
激战7昼夜, 双方投入兵力之多,战斗之惨烈,实属临朐之最。1991年版《临朐
县志》为彰临朐军事之重,单设军事篇加以记述。1988年至2000年,国家太平,
地方安定,境内党政军民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万众一心建设小康社会。作为
军事中的驻军、地方武装、民兵、兵役等,同改革之前相比亦都发生重大变化。

第一节 驻军
1985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54951部队到临朐县营子驻防。1998年9月该部
随军队精简而撤编。当月,中国人民解放军71375部队直属队进驻该营房。
80年代中至90年代末,临朐除上述驻军外,还有消防大队、中国人民解放军
武装警察部队临朐县中队和济南军区某部通讯护线班。武警部队临朐县中队,于
1982年1 2月15日重新组建, 正连级单位。1995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武警实行
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中队在接受潍坊支队党委领导的同时,受中共临朐县委、
临朐县人民政府及临朐县公安局双重领导。济南军区某部通讯护线班1969年春进
驻临朐县寺头镇李季村,于2001年秋撤离。

第二节 临朐县人民武装部
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1986]5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
厅[1986]25号文件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武装部由部队建制
改为地方建制,称临朐县人民武装部,由正团级改为副县级单位,受潍坊军分区
和中共临朐县委、临朐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下设办公室、军事科、政工科、后
勤科,为正科级单位。民兵训练基地、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为
加强军队建设和国家后备力量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共中央于
1995年颁发《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部队建制的通知》,临朐县人民武
装部据此于1996年4月收归部队建制, 为正团级单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
临朐县人民武装部,受潍坊军分区和中共临朐县委、临朐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为正营级单位,受县武装部直接领导。
1986年以后,县武装部先后经历由部队交地方又由地方收归部队两次改制,
武装部继承和发扬革命老区光荣传统,紧紧围绕“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适应
国防建设需要”,改制不忘国防,自觉履行职责,全县民兵预备役建设水平逐年
提高。国防教育、机关建设、民兵训练、基层武装部建设、财务管理、民兵富民
工程、兵员征集、双拥共建、训练基地建设、教练员队伍培训、武器装备、仓库
管理、国防工程维护等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继1989年县武装部被国防部命
名为“全国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单位” 之后,1997年8月,中共临朐县委被中共
山东省委、省军区党委表彰为“党管武装先进单位”。1999年临朐县被评为省级
“双拥模范县”。分管武装的副县长王文俊被评为“山东省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十
佳先进人物”,2000年11月,又被总参谋部评为“全国国防工程军民共管工作先
进个人”。

临朐县人民武装部历任领导一览表
表11-4
┌───┬───┬─────┬────────┐
│部长 │姓名 │籍贯 │任职时间 │
│ ├───┼─────┼────────┤
│ │刘瑞雪│山东临朐 │1984.4~1993.3 │
│ ├───┼─────┼────────┤
│ │郭宝芝│山东临朐 │1993.2~1995.2 │
│ ├───┼─────┼────────┤
│ │李升东│山东临朐 │1995.8~2000.1 │
│ ├───┼─────┼────────┤
│ │王军 │黑龙江庆安│2000.1~ │
├───┼───┼─────┼────────┤
│政委 │傅绍业│山东临朐 │1985.12~1995.3 │
│ ├───┼─────┼────────┤
│ │郭宝芝│山东临朐 │1995.3~1996.3 │
│ ├───┼─────┼────────┤
│ │杜延辉│辽宁盖县 │1996.3~1999.1 │
│ ├───┼─────┼────────┤
│ │王以霜│山东坊子 │1999.1~2001.3 │
├───┼───┼─────┼────────┤
│副部长│郭宝芝│山东临朐 │1989.3~1993.2 │
│ ├───┼─────┼────────┤
│ │李升东│山东临朐 │1993.2~1995.7 │
│ ├───┼─────┼────────┤
│ │孙景昌│山东临朐 │1995.8~2000.1 │
│ ├───┼─────┼────────┤
│ │冯元宝│山东临朐 │2000.1~ │
└───┴───┴─────┴────────┘

第三节 民兵

一、组织、装备
1981年,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民
兵组织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对全县民兵进行整顿,缩小民兵组建范围,压缩
民兵人数,并将民兵工作同预备役制度和战时兵员动员结合起来。基干民兵为一
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1998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
省军区《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按照“减少数量,合理布局,分
类建设”的原则,对基干民兵组织本着有利于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
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平衡负担的精神进行调整。企业则扩大组建范
围,凡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人员较多的“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
集体企业等都建立相应的民兵组织。2000年,全县共设置乡镇武装部22个,企业
武装部11个,县直机关武装部1个。全县共有民兵84000人,其中基干民兵7000人,
编制34个基干民兵营,75个基干民兵连,民兵应急分队2个连,240人,专业技术
分队160人。
民兵的武器装备变化不大。1988年后,全县民兵装备有手枪、自动步枪、半
自动步枪、冲锋枪、轻重机枪、高射机枪、火箭筒及各种地面火炮等。

二、训练
1988年后,围绕加强民兵训练,县武装部创出多批次、少数量基地化训练新
路子,每年训练民兵800~1200名。1997年始,以训练民兵干部、民兵应急分队、
专业技术分队为重点,按照新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组织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
1999年在潍坊军分区组织的“四会”(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教练员
和武器库保管员比武中,临朐武装部分别获全区总分第一名和全区个人一、二名。
2000年共训练专职武装干部和民兵连排长112人,民兵应急分队300人,专业技术
分队320人,步兵180人。是年,临朐武装部参加潍坊军分区组织的人民武装、专
职武装干部、民兵教练员科技大练兵比武竞赛,获轻武器应用射击总分第一和个
人第一。

三、民兵活动
1988年之后,临朐县逐步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民兵活动注重在经
济建设主战场上练兵、用兵、锻炼队伍,旨在使军事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共同得到提高。
创建“富民工程” 在开展此项活动中,注重把开发果品基地、治理青石山
作为主战场,1988年以后先后建立起以专职武装干部和基干民兵为主体的苹果、
双孢菇、柿子、大枣、板栗等基地,并在全县建立起28支“民兵技术服务队”,
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榜样。 1998年上林镇发动民兵治理荒山, 建起面积
1700亩的大枣基地,栽植赞皇大枣81000株,并配套建设小塘坝3处,蓄水池2座。
鉴于临朐旱、雹成灾较多的实际,与气象部门配合组建10个民兵高炮分队,进行
人工降雨和防雹作业。2000年高炮分队进行消雹增雨作业12次,发射碘化银增雨
弹1100发, 火箭增雨弹52枚, 防护面积达50万亩,为农民减灾增收近千万元。
1990年以后临朐县连续8年被省、 市评为“人工降雨先进单位”,被省确定为人
工降雨消雹试点县。
抢险救灾 1998年8月22日, 因连降暴雨致使沂山水库出现险情,县武装部
接到通知后,即刻协调驻临部队官兵150人,组织当地民兵360人赶赴现场全力抗
洪,使险情未能危及大坝,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未受损失。1999年农历正
月初二,县烟草公司货场不慎失火,部队官兵和民兵赶往现场奋力扑救,使火灾
损失得以减轻。200 0年4月26日,沂山林场发生火情,上午11时40分县武装部接
到县委火情通报后,迅速组织230名民兵应急分队队员,300名基干民兵,连同驻
临部队官兵250名,分5批赶赴现场灭火,使火情及时控制,未能蔓延。
维护社会治安 为配合公安部门搞好社会治安, 在全县966个行政村中建立
起民兵“治安巡逻小组”,在村委设立“民兵值勤室”,坚持常年轮流值班巡逻。
民兵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法律进家、道德进家、科技进家、
文化进家“四进家”活动,以文明保安定,以道德驱邪恶。临朐镇李家庄村、营
子镇吴家庙村,冶源镇冶北村,白沙乡大花龙潭村等一大批村庄成为文明稳定先
进村。2000年,临朐镇粟山村被评为“山东省民兵带头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
设示范点”。

第四节 预备役
1988年前后,凡经过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和预备役登记的退伍军人中的专业
技术人员,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皆编入第一类预备役;29~35周岁以内经过军
事训练的民兵及退伍士兵,编入第二类预备役。1987年,全县服预备役总人数为
7566人。 199 8年,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对士兵预备役和
准服预备役军官的人员重新作出明确规定。2000年全县服预备役总人数为7169人,
其中转业军官预备役199人,退伍军人预备役5800人。

第五节 兵役
临朐青年素有参军报国之志,武装部门向部队输送新兵素有严格要求传统,
各个环节均按《兵役法》规定办事。鉴于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
均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下达命令,地方对应当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提前进行确
切登记,以确保部队征兵的数量和质量。1988年以来,临朐县按照《兵役法》之
规定,每年对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和上年未被征集但年龄在22岁以
前的男性公民, 均要求服现役,并在当年9月30日以前,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
进行兵役登记。1998年,新《兵役法》规定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义务兵服
役的期限为2年,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
可以改为志愿兵(士官)。
临朐县地处沂蒙革命老区,战争年代全县人民母送子、妻送郎,踊跃参军、
支前,谱写过壮丽诗篇。此已详载于1991年版《临朐县志》。时代进入改革开放
新时期,临朐人民致富不忘报国,适龄青年争先恐后,踊跃报名参军。据统计,
1988~2000年, 全县共向部队输送合格新兵7272名, 成为全国优秀兵员基地。
1977~2000年连续2 8年无责任退兵,多次被上级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第六节 人民防空
1975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撤销,防空工作由县武装部兼管。之后,按照人
民防空工作需要,组建抢救、防化、抢修、治安、运输、消防、通讯等人民防空
专业队伍, 计148人。1993年,专业队伍分为2个营,计350人。1999年,对专业
队伍按平时和战时状态组建, 平时为7个连、 197人,战时扩编为5个营7个连、
1082人。期间,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人民防空条例》,加强人民防空
常识教育与宣传工作,在县城举行防空警报演习,由武装部、政府办公室、公安、
卫生、交通、电业、计划、教育、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临朐防空预案。同时,加
强人民防空设施建设,在县城的电信大楼、邮政局大楼、建设银行大楼、公路局
办公楼、朐山电视转播台楼顶安装防空警报器。人民防空通信亦与全县广播电视、
电信、信息网络相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