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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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队伍
1988年初,临朐县公安局设有纪检组、秘书股、政工办、交通警察队、刑事
警察队、治安股、内保股、行政股、消防科、看守所、政保股、治安拘留所等机
构。乡镇和城区设公安派出所,共设有临朐、城里、冶源、蒋峪、营子、龙岗、
上林、七贤、辛寨、白塔、柳山、杨家河、石家河、九山、寺头、杨善、五井、
嵩山、大关、纸坊、箕子山、白沙、沂山、石佛、蒲沟、辛山、盘阳、桲林、米
山29处派出所。 1990年增设法制股。1991年9月,交通警察队更名为交通警察大
队,所属原交通监理站32名人员列入公安编制。同月设置南关、北关两处公安派
出所。1992年政治教导员一职改称政治委员。是年夏组建保安大队,到1993年底
招收保安队员149名。 1993年4月16日,举行首批人民警察授衔仪式,临朐202名
公安民警分别被授予警督、警司、警员。同年11月,县公安局党组改设为党委,
纪检组改设为纪委。是年全县行政区划调整为23处乡镇,原蒲沟、辛山、石佛、
桲林、米山5处派出所同时撤销。1994年7月起,公安机关内部实行机构改革,股
级单位改股为科,增设户籍科和朐山派出所。公安干部首次实行聘任制,由局长
聘用中层干部107名,由中层单位负责人聘用一般民警115名。同年11月,设巡逻
警察大队,为副科级建制。同时,刑事警察队更名为刑事警察大队,升格为副科
级单位, 下设综合科和3个中队。1996年白塔乡划归昌乐县辖,白塔派出所随即
划归昌乐县公安局。 1997年1月,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成立,为副科级建制。同年
将刑事警察大队与预审科合并,实行侦审合一。1998年6月,设置警务督察大队,
为副科级建制。 1999年6月,组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和治安大队,均为副科级单
位。同时设置外事科、警务保障科、人体检测中心等3个股级单位。2000年3月,
机动车检测中心由县农机局整建制划归县公安局管理。
2000年末, 县公安局行政机构共设置副科级单位8个,股级单位73个。并设
有事业单位2个,企业单位1个。城里、南关、北关、朐山及各乡镇均设有派出所,
全局配备公安干警和工作人员518名。

第二节 重要治安活动

一、取缔反动会道门与邪教组织
1988年破获“白阳后天九宫道”反动会道门复辟案件。该道由沂水县沙沟镇
孙家庙村刘宝禄于1978年传入临朐。1986年后,以七贤、寺头两乡镇为中心扩展
势力,至1988年7月破案前,在县内设坛5个,安点16个,涉及48个村庄,有道徒
400余名。县外则发展到沂水、沂源、青州和山西临汾4个县市的50余个村庄和单
位,设坛4个,安点22个,道徒500余名。侦察工作自3月13日开始,于7月13日收
网破案。 是年8月,县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坚决取缔反动会道门“九宫道”复辟
活动的布告》,公安机关对道徒进行教育疏导,绝大多数道徒公开声明退道。
1994年, 协助沂水县警方破获“皇母道”反动会道门复辟案件,临朐县4处
乡镇的56名道徒全部公开声明退道。 1996年3月下旬,开展查禁“同工会”邪教
组织的斗争。 “同工会”于1993年7月在青岛市崂山区举办“开训班”,昌乐县
吕兆军、 安丘市金秀香参加“开训”后,自1994年3月1日起,在临朐县3处基督
教堂点设立“同工会”和“儿童会”,煽动蛊惑25名骨干分子及近百名儿童参与
活动。 自1996年3月20日开始,县公安机关开展查禁取缔“同工会”邪教组织的
专项斗争, 责令邪教骨干分子具结悔过。同年8月,查破“中华大周国”反动组
织。

二、打击刑事犯罪
侦破暴力杀人案 1988年秋,沾化县一村民因婚姻破裂窜到蒋峪镇郝赵铺村
杀死二人后逃走。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在黑龙江省辗转20余天,将作案分子抓获。
1989年9月1日晚,一男一女在穆陵关杀死一解放军战士后劫车向青州方向逃窜。
县公安局闻讯后立即在县城至赤涧一带层层设卡堵截。 3小时后在盘龙山水库大
坝附近将凶手抓获。 1990~1992年,曾先后破获数起奸杀案件。1990年7月辛寨
村11岁幼女被强奸后杀死一案; 1991年7月柳山镇刘家庄小学两名女教师被强奸
杀死后抛尸井中一案; 1992年6月大关乡下伏峪村本夫杀死奸夫一案,侦破工作
出手迅速,最快的仅用30个小时即将犯罪分子缉拿归案。1994年10月17日,沂山
乡黄土地村鞠成忠, 酒后持一剔骨尖刀闯入邻居家,杀死其家人4口,继之杀死
劝阻群众4人,随后跑到街上杀死过路行人1名。鞠某本人亦自杀身亡。仅此一案,
死亡10人, 重伤1人。是为建国以来临朐境内暴力杀人最为惨烈一案。1995年11
月6日, 上林镇清泉沟村王丛双,因婚姻纠纷行凶,致死5人,致伤1人,仅次于
前案。1996年1月6日,破获南关村出租车司机被劫车杀死抛尸案。此为临朐首起
此类案件。 1997年2月24日,侦破石家河桥沟村杀人抛尸案,作案分子系一名在
校大学生。 时势变迁,杀人方式亦趋多样化。1997年10月8日,雇凶杀人案始现
县境内冶源镇,事发10天后案破,雇凶者及其凶手均受到严惩。
摧毁犯罪团伙 1988年5月,在辛寨镇相继摧毁3个重大扒车盗窃团伙,破案
近百起。16名团伙骨干分子,被判处死刑2名,无期徒刑1名,有期徒刑13名。是
年冬,摧毁一个以机关干部子弟为首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仅半年时间即抢劫、盗
窃作案54起。 1 989年4月至6月,组织开展“打流窜、挖团伙”专项斗争,70天
内抓获犯罪嫌疑人14 1名,摧毁犯罪团伙14个,破案366起。此后于9月破获县皮
革厂内外勾结盗窃案, 均给团伙犯罪分子以严惩。1993年2月,在冶源镇挖出一
个由4名刑满释放人员组成的重大犯罪团伙。 1994年10月又捣毁16名犯罪分子组
成的3个重大入户盗窃团伙。1993年8月12日夜,5男3女持鸟枪、双筒猎枪等凶器
在小关东岭拦截江苏省一辆过路“131”跃进车,抢劫3名驾乘人现金3000元及金
戒指等物品一宗后驾一辆无牌面包车逃走。至20日,作案分子相继在奎文区落网。
2000年秋, 在县城、营子等地连续发生夜间入户盗窃系列案40余起,损失7万余
元,属地居民人心惶惶。公安机关仅用20余天侦察,于11月24日将一个由广西桂
林中峰乡30多人组成的特大流窜盗窃团伙摧毁。经查,该团伙自1996年6月结伙,
流窜于青岛、 烟台、泰安、潍坊等10个地市作案,夜间入户盗窃,共计作案250
余起,盗窃总值达50多万元。一伙害群之马,终落法网。
解救被拐卖妇女与绑架人质 1988年11月起,临朐先后有3起6名女青年被拐
卖到安徽省蒙城县。 次年夏,有2名妇女逃脱回朐。10月底,县公安局组成解救
小组赴皖解救其他妇女, 期间1名妇女获救后又被当地群众武力抢回。解救小组
求助于全国妇联, 得到支持。1990年5月,安徽省公安厅接到全国妇联《来信来
访摘编》中临朐县解救被拐卖妇女的呼吁,遂指令阜阳行署公安处派出民警32人
将这名妇女解救归朐。1 990年4月,临朐县两名女青年在泰山游玩时被拐卖到莘
县,公安局闻讯后即刻赶赴现场,在不明真相群众围攻下将被拐妇女解救出来。
1991年秋,开展“打拐”专项斗争,挖出一个4人拐卖妇女团伙。1996年1月20日,
七贤镇林家庄林某某之子遭人绑架,作案分子通过电话向该林索款2.5万元赎人。
公安局接报后5个小时抓获3名作案分子,将人质解救。
严打诈骗、盗车犯罪 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临朐境内尚未发生较大诈骗案
和盗车案。此后间或有之,多被查破。1995年12月24日,县家用电器公司被诈骗
248万元承兑汇票。 29日,县水泥厂又被骗3张共450万元的承兑汇票。30日,公
安局组成专案组,赴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泰安等地侦察,将两起特大诈骗
案破获, 并追破山东经济技术开发中心800万元承兑汇票被骗案,总缴获值1498
万元。 2000年1月组织开展严打整治统一行动,抓获诈骗盗窃等各类犯罪嫌疑人
25名,其中追踪到重庆抓获4名。是年抓获河南省4名盗车犯罪嫌疑人,查破发生
在临朐、寿光、桓台等地轿车被盗案9起,其中临朐3起。
临朐境内刑事案件,70年代犯罪主体为成年人,1979年抓获的作案成员中,
25岁以下青少年只占39.1%。 此后犯罪主体向青少年转移,到1988年,青少年犯
罪比例已达62.3%。1991年降至48.3%,1993年降至43.4%,仍比70年代末高出4个
百分点。 此后出现时升时降波动,到2000年,青少年犯罪比例占到37.9%。发生
在临朐境内的暴力案件,据查多由民间矛盾激化而发。仅据1993年至1994年夏季
发生的54起杀人、伤害、爆炸、放火、投毒等暴力性犯罪案件进行分析,诱发于
民间矛盾的占绝大多数。

54起暴力性犯罪案件分析表
表11-1
┌────┬──┬──┬──┬──┬──┬──┬──┬──┐
│作案诱因│家庭│邻里│干群│恋爱│通奸│图财│精神│其他│
│ │纠纷│纠纷│矛盾│矛盾│ │ │病人│ │
├────┼──┼──┼──┼──┼──┼──┼──┼──┤
│起数 │8 │13 │6 │3 │4 │9 │6 │5 │
├────┼──┴──┴──┴──┴──┼──┼──┼──┤
│比重(%) │62.9 │16.7│11.1│9.3 │
└────┴──────────────┴──┴──┴──┘

第三节 治安管理

一、公共秩序管理
1988年后,在公共场所全面推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治安防范网
络的“两制一网” 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加强公共秩序管理。1994年8月,
组织开展除“四霸” 专项斗争,打击处理村霸、路霸、地霸、市霸29名。是年9
月, 落实《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对全县611个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
查和清理整顿,经审核合格者发放《公共场所安全审查合格证》。1996年下半年,
根据《临朐县城市管理办法》要求,以县城为重点,集中开展治理交通秩序、治
理交易市场秩序、治理文化市场秩序、治理内部单位秩序、管理暂住人口的“四
治一管”活动,到年底共纠正违章行为8500起,清理路障、违章摊点634起。
打击“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一直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1989年12
月、 1994年10月、1996年上半年、1997年5月、2000年7月至9月,先后数次开展
集中整治,对制售淫秽物品、聚众赌博、卖淫嫖娼、色情服务、丧葬迷信等活动
予以查禁打击,净化社会,倡树新风。

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
公安机关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失控现象十分关注,尤其1988年之后,围
绕此项管理先后采取过数次重大行动。 1989年9月,以小矿山、小煤窑、小采石
场“三小”企业为重点,对使用、储存、保管爆炸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不
安全因素就地予以整改。1991年,对散存的4439支民间用枪进行清理登记,予以
砸印、发证和验证,并签订《安全用枪合同书》。继1994年对非法枪支弹药、爆
炸物品进行收缴, 199 5年查处4个涉枪团伙,同年破获公安局办公楼被盗手枪2
支、 子弹20发案件之后,自1996年7月起,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
法》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收枪治爆”专项斗争,收缴各类枪支11977
支、 子弹54222发、管制刀具1324把,捣毁贩枪窝点21个,打击处理涉枪违法犯
罪人员52名。1997年3月至6月,再次开展“收枪治爆”专项斗争,收缴残存枪支
11支、 炸药7000公斤、雷管9981枚、导火线2万余米。1998年和1999年,先后查
破涉枪涉爆案件26起,对违法人员分别施以治安处罚和治安拘留处分。如此严肃
查禁, 仍有铤而走险者。2000年6月中旬,在冶源镇挖出一个从临淄、青州等地
向临朐境内贩运倒卖爆炸物品的4人犯罪团伙,查获雷管2万枚、导火线1万多米。

三、特种行业管理
1988年后,临朐境内特种行业逐步增多,至1992年,全县有特种行业如废旧
金属收购业、 旅店业、旧货业、印刷业、刻字业等420余家。是年对上述特种行
业进行集中整顿,取缔非法经营业户8家,处理容留卖淫店主12名。1995年8月,
对全县172家“路边店” 集中进行两次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经营旅店23家。1998
年,对公安部宣布新列管的汽车、摩托车修理业和报废汽车拆解业等特种行业进
行登记、 检查,其中5家非法经营业户被吊销许可证,34家被责令停业整顿,验
收合格后方准营业。1999年4月,取缔非法经营劳务介绍的“信息服务部”5家,
退还骗收21名民工的“劳务介绍费”8000元。同月25日,查破私自刻制“临朐县
公安局法医技术鉴定专用章”、“临朐县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以及编造
更改交通事故处理文书、 骗取保险费7万余元的案件。11月18日,查获为他人伪
造印章犯罪嫌疑人1名,由是查禁冒名县法院、县人武部的假公章10余枚。

四、监所管理
1988年,临朐县看守所迁驻龙泉路中段,房屋50间,占地5600平方米。是年,
由山东省公安厅投资,为5个监室安装监控设备,是为潍坊市各县(市、区)之先。
至19 96年,通过监控,打击处理牢头狱霸30名。1995年3月22日凌晨,重大盗窃
犯高占华从看守所逃跑,后被抓回判处死刑。自此,加强监所管理更趋严密。看
守所、治安拘留所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严格岗位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杜绝
此类事件发生。 1 996年投资20余万元,为看守所14个监室全部安装一流监控设
备, 达到全方位监控要求。是年下半年新增看守人员9名,达到24名,设立内、
外两处值班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勤巡视。1998年,在看守所监区内设管教室、
审讯室、会见室和律师会见室。加大对在押人员的政治教育,促使在押人员交待
余罪,检举揭发犯罪线索。

第四节 户籍管理

一、常住人口管理
1988年3月, 在冶源镇试点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之后全面铺开。至1989年
底, 制发居民身份证51万份,占应发证人数的94.4%。同年下半年,对县城门牌
进行普查编码工作,共制钉路、街、巷、胡同路牌307块,大门牌503块,小门牌
5184块。 199 2年5月, 开始实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全县共制作村庄方位图
1253份, 钉门牌233 960块,制发户口簿211780个。1994年,在县公安局内设置
户籍科, 全县户籍管理工作由治安股改由户籍科管理。1996年7月,将划归昌乐
的34个行政村、 23581口常住人口移交完毕。 县内常住人口的微机化管理, 自
1995年试行至1997年趋于正规,全县所有派出所户口均微机化管理。1998年,对
常住人口的登记表和户口簿进行更新换发,同时对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进
行换证, 当年换证4.8万个。2000年7月至9月,集中进行户口整顿,共纠正户口
差错20025个, 解决人户分离29305人,“口袋”户口963个,户口应销未销1482
人,出生未落户574人,户口待定人员1687人。

二、暂住人口管理
1989年,根据《山东省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对进城建筑队、包工队、
运输队和务工经商户等7920名暂住人口进行清理、登记,发放《暂住户口证》。
1990年,县公安局制定《暂住人口守则》、《临朐县暂住人口须知》等规定,对
全县2万余名暂住人口进行申报和换证工作。 1994年,把暂住人口列入公安机关
日常治安行政管理之中, 是年全县有暂住人口14007人, 发放 《暂住户口证》
9000多个,检查核发《租赁房屋许可证》1200个。此后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
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1998年,对暂住人口管理范围进行调整,凡在本乡镇暂住
的不再纳入管理。该年度列入管理暂住人口9776名,签发《暂住户口证》9287个。

三、农转非
自1985年至1987年,在全县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中,共遗留当时系在校
学生且年龄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237名,涉及170户。1988年,在不占当年名额的
前提下,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1989年,按常规渠道办理农转非180户416人。另
外,争取指标为驻军干部、科技干部和离休干部办理家属子女农转非25户54人。
1994年,根据《国务院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中有关农转非的规定,经省政府批准,
为城区三元、 兴隆、太平、西坦、东郡及张家庄子村办理城镇户口15694人。自
1996年至1999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百新工程”重点镇办理部分省地方城镇居
民户口。其中,冶源镇办理2 301人,杨善镇办理1005人。

第五节 消防管理
1988年,对消防重点单位实行目标化管理,确定重点单位25个。同时,对一
般防火单位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1989年,推广临朐镇东朱封村安全防火经
验,加强农村防火工作。1991年在原消防中队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
察部队临朐消防大队,隶属武警潍坊消防支队领导,正营级建制,下辖一个中队
(正连级) ,编制2 5人。后为便于地方领导,又同时公布为临朐县公安局消防大
队,一套班子,两个牌子。1992年4月至5月,由公安、经委、工商、商业等10部
门联合组织开展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依法取缔1处液化气站和20个
非法销售点,对其他存有隐患的化学危险物品制售点责令限期整改。是年11月成
立防火基金会,由消防重点单位筹集资金作为基金,每年一次评比奖惩。1993年
8月, 县政府批准实施《临朐县城区消防规划》。1996年,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
调整,全县确定重点单位一级8个,二级14个,三级6个。1997年新建消防站1处,
增加县城消防栓35个,并就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治理。1999年县政府拨专
款58万元,购置全国最先进的适用于山区灭火高低压泵消防车1台。
临朐十年九旱, 又多为山区,火灾易发难防。1989年9月20日晚,沂山乡磨
石峪村村民刘某某家,因煤油灯燃着糊墙的报纸而引起火灾,将家中两个小孩烧
死,家产全部烧光。1994年5月9日,杨家河乡石家峪村因电线裸露造成短路发生
火灾,经4个多小时的扑救方得熄灭,烧毁42户居民的近200间房屋。1995年9月2
日,县化肥厂甲醇车间因遭雷击,引起甲醇罐爆炸引发火灾。1999年2月17日(古
历正月初二) ,县烟草公司复烤厂三元货场发生重大火灾,昌乐、青州、寿光消
防队出动增援, 历经10个多小时将火扑灭。此次火灾,过火烟垛11个。同年8月
14日凌晨, 辛寨平安加油站装有100吨汽油的3个储油罐爆炸起火,经5个小时扑
灭,在场人员幸无伤亡。

1988~2000年临朐县火灾统计表
表11-2
┌──┬────┬────┬────┬────┐
│年份│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
│ │(起) │(人) │(人) │(万元) │
├──┼────┼────┼────┼────┤
│1988│12 │4 │ │8.0 │
├──┼────┼────┼────┼────┤
│1989│4 │3 │1 │0.7 │
├──┼────┼────┼────┼────┤
│1990│71 │ │ │13.7 │
├──┼────┼────┼────┼────┤
│1991│12 │ │1 │3.1 │
├──┼────┼────┼────┼────┤
│1992│31 │ │2 │16.8 │
├──┼────┼────┼────┼────┤
│1993│16 │1 │1 │26.3 │
├──┼────┼────┼────┼────┤
│1994│13 │1 │4 │62.9 │
├──┼────┼────┼────┼────┤
│1995│15 │7 │ │26.8 │
├──┼────┼────┼────┼────┤
│1996│33 │ │ │32.6 │
├──┼────┼────┼────┼────┤
│1997│102 │ │ │26.0 │
├──┼────┼────┼────┼────┤
│1998│89 │4 │1 │66.2 │
├──┼────┼────┼────┼────┤
│1999│31 │ │8 │78.2 │
├──┼────┼────┼────┼────┤
│2000│29 │ │2 │58.8 │
└──┴────┴────┴────┴────┘

第六节 交警管理
1988年,县公安局设置交通管理科,与1987年组建的交通警察队一套班子,
两个牌子,合署办公。同年,设两个固定检查站,一个流动检查站,对过往车辆
进行安全检查。 1991年9月交通警察队更名为交通警察大队,所属原交通监理站
32名人员,列入公安编制。

一、交通管理
1989年开展道路交通“百日安全活动”。该年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
损失三项指标分别为上年度的82%、 70%和50%。1991年以羊临、临九、临五三条
干线公路为重点,集中进行3次交通秩序整顿,纠正违章7259人次,清理路障619
处。1994年7月1日起除拖拉机外,民用机动车全部换发“九二”式机动车牌及驾
驶证。1995年,集中开展对“二无”(无牌、无证)车辆的整顿,全年纠正无牌机
动车3200辆,无证驾驶4880人次。同年,还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年发生此类案件45起, 查破34起。1996年1月起,开始换发自行车牌照,共有
登记在册自行车30余万辆。是年4月和9月,两次对“二无”机动车辆进行整顿,
纠正违章55090人次。1998年5月始,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安全示范学校活动,
至年底,建成交通安全村50个、交通安全示范学校10个。1999年,成立县机动车
驾驶员协会。 2000年2月,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活动启动。是
年3月下旬, 进行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纠正机动车违章6200台次,非机动车
违章5860辆次,行人违章2500人次,清理违章摊点、路障1320处,使城区交通秩
序得到规范。

二、重大交通事故
1989年10月7日晚, 县印刷厂一司机酒后驾车在羊临路95公里处将骑自行车
在分道线外顺行的临朐镇月庄村一对李姓夫妇撞压致死,其女被撞伤。
1990年7月17日,天津市一辆五十铃大货车在羊临路129公里处,将顺行的青
州市王坟村一辆简易三轮车撞到路边沟内,三轮车上的两人均死亡。
1994年7月1日上午,营子镇韩家洼村一辆客车行至冶伦路柳山医院南侧路口,
转弯时滑入5米多深的沟里,当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3人。
1995年9月10日晚,齐鲁石化炼油厂一“东风”车在临九路9公里处,与一对
行简易三轮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1996年3月21日夜, 柳山镇柳山寨村李某在临村公路上被一货车碾压而死,
货车逃逸。5月10日,该案告破。
1999年12月19日下午,泰安市一客车与平度市一半拖挂车在泰薛路临朐路段
相刮,造成5人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

第七节 “110”报警服务
110, 为报警服务专线。1996年底,县财政拨专款30万元,购置报警通讯设
备。次年1月29日,110报警服务专线开通,临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成立,并组建
起30支公安110机动队, 组织实施“五分钟工程”,在接到报警求助电话后,城
区5分钟内保证赶到现场。 不足一年,接警3700余次,出警2600余次,其中查处
刑事案件101起, 治安案件210起。1997年6月16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下发《关于加强全县110报警服务工作的意见》 。1998年7月,召开全县110报警
服务联动工作动员大会,下发《关于加强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
推动社会联动工作的拓展。全县与110联动单位有24个,建立机动队50支,共300
人,配置车辆53部,形成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110配合
联动格局和社会化公共救援体系。此后向农村延伸,向内部单位延伸,向社会延
伸, 在基层设立150多处110报警点,使1 00多家基层金融营业点同110联网,并
在城区建成高标准出警点1处,治安服务室4个,以缩小出警半径。
110自1997年开通至2000年末,在为群众排忧解难中,协助找回迷失亲人156
名, 救助危重病人、伤员1506名。通过110及时查破刑事、治安案件和查破各类
事故7700余起。 1998年6月3日凌晨1时,两过路货车先后在七贤镇境内被抢劫,
歹徒作案后驾农用黑豹车逃离。 接报后,110指挥中心即指令羊临公路沿线各派
出所、刑警中队设卡堵截,3名歹徒刚驾车窜至县城便被抓获。同年8月22日,沂
山水库因山洪暴发出现险情,110指挥中心调度室果断指令,半个小时调集150名
干警赶赴抗洪第一线, 奋战6个小时,堵住洪水。中共临朐县委、临朐县人民政
府授予县公安局“抗洪抢险模范集体”称号,并给19名民警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