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临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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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府领导成员
1988~2000年历经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临朐县人民政府,政府
组成人员多有变动,迟昭厚、王庆德、王永兴、王洪杰、钟耕民先后担任县长。

第十届临朐县政府(1987.4~1990.3)县长、副县长任职一览表
表10-4
┌───┬───┬────┬────────┐
│职务 │姓名 │籍贯 │任职时间 │
├───┼───┼────┼────────┤
│县长 │迟昭厚│山东高密│1986.1~1989.11 │
├───┼───┼────┼────────┤
│副县长│王庆德│山东青州│1989.11~1990.3 │
│ │ │ │(代理县长) │
│ ├───┼────┼────────┤
│ │卢荆芝│山东临朐│1987.4~1990.3 │
│ ├───┼────┼────────┤
│ │冯学忠│山东临朐│1987.4~1990.3 │
│ ├───┼────┼────────┤
│ │安德仁│山东临朐│1987.4~1990.1 │
│ ├───┼────┼────────┤
│ │张清华│山东临朐│1987.4~1990.3 │
│ ├───┼────┼────────┤
│ │吴俭 │浙江杭州│1988.5~1990.3 │
├───┼───┼────┼────────┤
│挂职 │江观培│安徽和县│1986.8~1988.3 │
│副县长├───┼────┼────────┤
│ │刘书琦│山东潍城│1988.4~1989.11 │
├───┼───┼────┼────────┤
│科技 │张文忠│山东临朐│1988.9~1992.10 │
│副县长├───┼────┼────────┤
│ │牛德胜│山东肥城│1988.9~1992.10 │
└───┴───┴────┴────────┘

第十一届临朐县政府(1990.3~1993.2)县长、副县长任职一览表
表10-5
┌───┬───┬────┬───────┐
│职务 │姓名 │籍贯 │任职时间 │
├───┼───┼────┼───────┤
│县长 │王庆德│山东青州│1990.3~1993.2│
├───┼───┼────┼───────┤
│副县长│冯学忠│山东临朐│1990.3~1992.5│
│ ├───┼────┼───────┤
│ │于春华│山东临朐│1990.3~1993.2│
│ ├───┼────┼───────┤
│ │李本跃│山东临朐│1992.5~1993.2│
└───┴───┴────┴───────┘
续表
┌────┬───┬────┬───────────┐
│职务 │姓名 │籍贯 │任职时间 │
├────┼───┼────┼───────────┤
│ │ │ │ │
├────┼───┼────┼───────────┤
│副县长 │张清华│山东临朐│1990.3~1993.2 │
│ │ │ │(其中1991.8~1992.10 │
│ │ │ │在临沂地区郯城县挂职) │
│ ├───┼────┼───────────┤
│ │吴俭 │浙江杭州│1990.3~1993.2 │
│ ├───┼────┼───────────┤
│ │郭葆立│山东临朐│1990.3~1993.2 │
│ ├───┼────┼───────────┤
│ │刘兴业│山东临朐│1992.3~1993.11 │
│ │ │ │(在陕西省宜川县挂职) │
├────┼───┼────┼───────────┤
│挂职 │张仁静│山东栖霞│1991.7~1992.12 │
│副县长 ├───┼────┼───────────┤
│ │聂进善│陕西西安│1992.3~1992.12 │
│ ├───┼────┼───────────┤
│ │陈旭辉│山东胶南│1992.12~1994.5 │
├────┼───┼────┼───────────┤
│县长助理│衣传科│山东临朐│1992.8~1993.2 │
└────┴───┴────┴───────────┘

第十二届临朐县政府(1993.2~1998.1)县长、副县长任职一览表
表10-6
┌───┬───┬────┬────────┐
│职务 │姓名 │籍贯 │任职时间 │
├───┼───┼────┼────────┤
│县长 │王永兴│山东临朐│1993.2~1996.11 │
│ ├───┼────┼────────┤
│ │王洪杰│山东平度│1997.3~1998.1 │
├───┼───┼────┼────────┤
│副县长│王洪杰│山东平度│1996.11~1997.3 │
│ │ │ │(代理县长) │
│ ├───┼────┼────────┤
│ │李本跃│山东临朐│1993.2~1996.2 │
│ ├───┼────┼────────┤
│ │钟耕民│山东青州│1996.5~1998.1 │
│ ├───┼────┼────────┤
│ │张清华│山东临朐│1993.2~1995.5 │
│ ├───┼────┼────────┤
│ │吴俭 │浙江杭州│1993.2~1994.9 │
│ ├───┼────┼────────┤
│ │张玉芹│山东临朐│1993.2~1998.1 │
│ ├───┼────┼────────┤
│ │刘兴业│山东临朐│1993.11~1998.1 │
│ ├───┼────┼────────┤
│ │傅廷明│山东临朐│1993.2~1998.1 │
│ ├───┼────┼────────┤
│ │王文俊│山东临朐│1996.2~1998.1 │
│ ├───┼────┼────────┤
│ │安同昌│山东临朐│1995.2~1998.1 │
│ ├───┼────┼────────┤
│ │孟繁民│山东临朐│1995.2~1998.1 │
└───┴───┴────┴────────┘
续表
┌────┬───┬────┬────────┐
│职务 │姓名 │籍贯 │任职时间 │
├────┼───┼────┼────────┤
│县长 │王永兴│山东临朐│1993.2~1996.11 │
│ ├───┼────┼────────┤
│ │王洪杰│山东平度│1997.3~1998.1 │
├────┼───┼────┼────────┤
│挂职 │米文艺│陕西绥德│1993.6~1994.3 │
│副县长 ├───┼────┼────────┤
│ │郝飚 │陕西子长│1994.6~1995.1 │
│ ├───┼────┼────────┤
│ │秦子祯│山东昌乐│1994.8~1996.2 │
│ ├───┼────┼────────┤
│ │王存友│陕西洛川│1995.6~1996.3 │
│ ├───┼────┼────────┤
│ │考继佳│山东潍城│1996.2~1997.8 │
│ ├───┼────┼────────┤
│ │聂进善│陕西西安│1996.5~1997.2 │
│ ├───┼────┼────────┤
│ │张玉和│山东青州│1997.7~1998.1 │
├────┼───┼────┼────────┤
│科技 │徐蔚为│北京市 │1993.8~1995.7 │
│副县长 │ │ │ │
├────┼───┼────┼────────┤
│县长助理│徐景山│山东临朐│1993.12~1998.1 │
│ ├───┼────┼────────┤
│ │李正基│山东临朐│1995.1~1998.3 │
│ ├───┼────┼────────┤
│ │宫守超│山东临朐│1995.6~1995.12 │
│ ├───┼────┼────────┤
│ │王卓胜│山东临朐│1996.10~1998.1 │
└────┴───┴────┴────────┘

第十三届临朐县政府(1998.1~)县长、副县长任职一览表
表10-7
┌────┬───┬────┬───────┐
│职务 │姓名 │籍贯 │任职时间 │
├────┼───┼────┼───────┤
│县长 │钟耕民│山东青州│1998.1~ │
├────┼───┼────┼───────┤
│副县长 │尹兴明│山东临朐│1998.1~2001.3│
│ ├───┼────┼───────┤
│ │傅廷明│山东临朐│1998.1~ │
│ ├───┼────┼───────┤
│ │王文俊│山东临朐│1998.1~2001.3│
│ ├───┼────┼───────┤
│ │安同昌│山东临朐│1998.1~ │
│ ├───┼────┼───────┤
│ │孟繁民│山东临朐│1998.1~2001.3│
│ ├───┼────┼───────┤
│ │陈曦 │山东临朐│1998.1~ │
├────┼───┼────┼───────┤
│挂职 │张玉和│山东青州│1998.1~1999.1│
│副县长 ├───┼────┼───────┤
│ │李文敬│山东昌邑│1999.1~2000.9│
│ ├───┼────┼───────┤
│ │王承策│山东诸城│2000.9~ │
├────┼───┼────┼───────┤
│科技 │董树亭│山东诸城│1998.7~ │
│副县长 ├───┼────┼───────┤
│ │朱瑞富│山东昌邑│1999.11~ │
├────┼───┼────┼───────┤
│县长助理│徐景山│山东临朐│1998.1~2001.3│
│ ├───┼────┼───────┤
│ │王卓胜│山东临朐│1998.1~2000.9│
│ ├───┼────┼───────┤
│ │井明淮│山东临朐│1999.10~ │
│ ├───┼────┼───────┤
│ │杨锡栋│山东寿光│2000.9~ │
└────┴───┴────┴───────┘

第二节 机构改革
为适应形势的发展, 临朐县政府机构不断进行改革, 特别是1993年,按照
“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县乡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改革,县直党政部
门、 乡镇由原来的113个缩减为66个 (其中乡镇由28处减为23处) ,行政编制由
1765人为1541人,工作人员由2416人精简为1513人。1996年白塔乡划归昌乐县,
全县乡镇区划数减为2 2处。
县政府部门1987年12月设立县监察局。 1988年3月设立县土地管理局,同时
撤销县农牧局内设的土地管理科(股级) 。5月,设立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同
时撤销县计划委员会内设的县对外经济贸易办公室。 7月,设立县矿产资源管理
局, 原县矿产公司仍保留,与该局合署办公;县气象站更名为县气象局。8月,
设立县标准计量局,同时撤销县标准计量所和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县电力公
司更名为县电业局;设立县经济研究中心。10月,山东省潍坊公路局临朐公路站
更名为山东省临朐县公路局。11月,设立实体的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县经济
研究中心更名为县政府经济研究室。
1989年7月, 设立县教育委员会,同时撤销县教育局。10月,设立县老龄委
员会办公室。
1990年3月,县标准计量局更名为县技术监督局。5月,县政府法制科改为法
制局, 与扶贫办公室同为正科级单位,挂靠县政府办公室。6月,撤销县工业公
司、轻工业公司,成立县机械电子工业局、化工建材工业局、一轻纺织工业局、
二轻工业局。9月,恢复县物资局、农业机械管理局,同时撤销县物资综合公司、
农业机械服务公司。
1991年6月, 撤销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公司,组建新的县对外
经济贸易委员会。9月,成立县畜牧局,县农牧局更名为县农业局。
1998年底县政府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经济研究室
-民政局
-人事局
-计划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贸易委员会
-农业委员会
-城乡建设委员会
-司法局
-公安局
-档案局
-文化局
-教育局
-卫生局
-计划生育委员会
-体育运动委员会
-侨务办公室
-劳动局
-物价局
-交通局
-乡镇企业局
-统计局
-环境保护局
-财政局
-税务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审计局
-监察局
-商业局
-粮食局
-农牧局
-林业局
-水利水产局
-科学技术委员会
-土地管理局
-矿产资源管理局
-标准计量局
1992年7月, 组建县粮油总公司,与县粮食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成立县专
利管理局, 与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合署办公。8月,县矿产资源管理局更名为县地
质矿产局;成立县经济技术开发区(1993年3月,被省政府批准为外向型工业加工
区) 。11月,成立青临铁路临朐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12月,设立县第三产业规
划管理办公室。
1993年3月,县监察局与县纪委合署办公。4月,组建县物资总公司,代行政
府管理职能,同时撤销县物资局。11月,全县进行县乡机构改革,撤销县经济研
究室、法制局、扶贫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
旅游局、其职能归入县政府办公室。侨联工作并入县政府办公室,保留名义。设
立县旅游服务公司(当月改称旅游总公司),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归口县政府
办公室。撤销县机电局、化建局、一轻纺织工业局、二轻工业局,其职能归入县
经济委员会。撤销县技术监督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设立县技术监督站,为正科级
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经济委员会。撤销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在节能办公室挂
牌。撤销县财政贸易委员会、第三产业办公室、商业局、粮食局,设立县商业委
员会,为全县商业、粮食、供销、物资等流通企业的主管部门,县粮油总公司、
物资总公司、县供销社、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隶属县商委。撤销县农业局、
畜牧局、农业机械管理局、多种经营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农情科,其行政职能
归入农业委员会,设立县畜牧服务中心、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民事业
单位;县区划办公室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均隶属县农委。县山区开发办公室
与水土保持办公室为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农
委。县水利水产局更名为县水利局。撤销县房地产管理所,设立县房地产管理局,
隶属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县科学技术协会不再作为实体机构,由县科委承担其日
常工作,保留名义。县地震办公室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科委。撤销县
职工教育办公室,其职能归入县教委。县文化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设立县文
化体育委员会,承担原文化局、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能。县老年体协的工作
并入县文体委。撤销县山旺化石所、化石博物馆、文管所,设立县文物管理局,
同时挂化石博物馆的牌子,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文体委。县化石发掘
管理站隶属县文物管理局。县文化馆与书画院为一个机构,挂两块牌子,隶属县
文体委。撤销县地名办公室,职能归入县民政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县
人事局合署。撤销县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能归入县劳动局。撤销县农发基金
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局、驻厂员管理处,职能归入县财政局。设立县国有资产
评估中心、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均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财政局。撤销
县爱卫会办公室,职能归入县卫生局。撤销县物价局,其职能归入县工商行政管
理局。撤销县农产品调查室,其职能与物价检查所一同归属县工商局。撤销县土
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设立县规划国土矿产局。县土地勘测规划站隶属县规划
国土矿产局。撤销县黄金矿产公司,设立县矿产公司,为企业性质,与县矿产运
输公司一起划归青临铁路临朐指挥部办公室管理。原县地质矿产局管理乡镇矿产
企业的职能,改由县乡镇企业局承担。设立县黄金公司,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
隶属县乡镇企业局。撤销县档案局、史志办公室,设立县档案馆,隶属县委办公
室。撤销县广播电视局,设立县广播电视台,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委
宣传部。撤销县政府民族宗教局,其职能归入县委统战部。撤销县经济林站、林
果推广中心。沂山风景管理所不再作为实体机构,在沂山林场挂牌。县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占党政机构限额,占用政府机关编制。
1994年3月, 县水利局更名为县水利水产局;县广播电视台更名为县广播电
视中心。 6月,分别设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文化局,同时撤销县文体委;县税
务局随国家税制改革分设为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前者为上属垂直管理
单位。 8月,县旅游总公司增挂县旅游局的牌子;设立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合
一。12月,县技术监督站增挂县技术监督局的牌子;设立县矿产总公司,同时挂
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的牌子,与青临铁路临朐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归口县经委;县
规划国土矿产局更名为县规划国土局;县经济开发区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县级。
1995年1月, 县对外贸易总公司成立,为正科级全民企业,主管外经外贸企
业, 隶属县外经委。3月,恢复县机械电子工业局、化工建材工业局、一轻纺织
工业局、 二轻工业局,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4月,县畜牧服务中心增挂县畜
牧局的牌子;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增挂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的牌子;县广播电视中
心增挂县广播电视局的牌子;设立县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与县计委合署。11月,
县广播电视中心更名为县广播电视局;县山区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县农业综合开发
办公室,同时挂县水土保持办公室牌子。
1993年机构改革后县政府机构设置
-办公室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商业委员会
-农业委员会
-计划委员会
-城乡建设委员会
-科学技术委员会
-教育委员会
-文化体育委员会
-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安局
-司法局
-民政局
-人事局
-劳动局
-财政局
-税务局
-交通局
-水利局
-卫生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计局
-审计局
-乡镇企业局
-林业局
-环境保护局
-规划国土矿产局
-监察局
1996年4月,县地震办公室更名为县地震局,隶属县政府。6月,设立县城市
管理办公室,直属县政府。8月,县文化局增挂文物管理局牌子。
1997年3月,设立县粮食局、技术监督局、地质矿产局、县政府农业办公室,
同时撤销县粮油总公司、技术监督站、矿产总公司、农业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
更名为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县建设委员会;县商业委员
会更名为县贸易局,同时挂县政府财贸办公室牌子;恢复县畜牧局、农业机械管
理局,同时撤销县畜牧服务中心、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设立县农业局、农村经济
管理局,两局归口县政府农业办公室;县旅游总公司更名为县旅游局,同时挂旅
游总公司的牌子;设立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县物资总公司改为正科级事业单
位;设立史志办公室(副科级)仍隶属县政府办公室;县房产管理局升格为正科级,
归口县建设委员会;设立县物价局,其职能由县工商局划出;设立县科学技术协
会,为正科级社团组织。12月,县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更名为临朐县第三产
业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挂临朐县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1999
年3月升格为正科级),仍隶属县财贸办公室。
1998年10月,县地方税务局上划省局垂直管理。12月,县交通局更名为县交
通委员会。
1999年5月, 县劳动局更名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局上划省局垂直
管理。8月,设立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县政府办公室。9月,撤销县
物资总公司,其文件档案及其所属企业划归县财贸办公室。12月,设立县国有资
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2000年1月,县技术监督局改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上划省局垂直管理。5月,
设立县老龙湾旅游度假区, 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6月,设立县招商工作委员
会办公室,挂县招商局的牌子,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成立县建材加工贸易区
管理委员会, 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8月,设立县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委员会办
公室,与县乡镇企业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2000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人事局
-民政局
-规划国土局
-审计局
-监察局
-科学技术委员会
-计划生育委员会
-计划委员会
-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统计局
-粮食局
-经济贸易委员会
-乡镇企业局
-地质矿产局
-交通委员会
-农业办公室
-农业局
-畜牧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林业局
-水利水产局
-贸易局
-财政局
-建设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公安局
-司法局
-文化局
-教育委员会
-卫生局
-体育运动委员会
乡镇政府1988年全县有临朐、五井、冶源、寺头、九山、辛寨、蒋峪、柳山、
上林9个镇, 纸坊、嵩山、杨善、石家河、石佛、箕子山、白沙、沂山、七贤、
杨家河、 盘阳、 大关、蒲沟、营子、龙岗、白塔、辛山、桲林、米山19个乡。
1996年6月,白塔乡划归昌乐县管理。
至2000年底,全县有临朐、纸坊、五井、杨善、冶源、寺头、吕匣、九山、
七贤、辛寨、卧龙、蒋峪、大关、柳山、营子、上林、龙岗17个镇,嵩山、石家
河、白沙、沂山、杨家河5个乡,966个行政村,1315个自然村。

第三节 政府职能转变
十几年来,县政府围绕观念更新、体制创新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政
府职能改革力度,着重解决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三方面关系,转变政府的经
济管理职能,变行政干预为服务与监控,政府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而把权力
交给市场和企业,放松行政性管制,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法制管理,减
少行政性审批,打破行政垄断。
对市场的管理,从理顺物价管理体制入手,逐步建立起国家定价、国家指导
价和市场价相结合的运行机制。1992年起,在县属工商企业中大力推行价格、经
营、分配、用工为主要内容的“四放开”改革,逐步建立起开放的市场价格运行
机制。对办理执照、征税、收费、项目审批等,几年来实行“窗口式”、“一站
式”、“一个漏斗向下”的办法。1994年起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率,体现公开
公平的市场原则。逐步打破劳动人事计划管理模式,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内部
退养制、待业制,建立起国家宏观指导、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的企业用
工制度。1990年前后,建立劳务和人才市场雏形,逐步建立起双向选择,自主择
业的就业机制;推行干部职工身份档案托管制 (由县劳动服务公司和县人才交流
中心负责)。1995年起全县行政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
政企关系,伴随企业改制,县政府本着简政放权、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逐
步减少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加强对全县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将属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职能交还给企
业,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转移到市场,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职能交给社会服务
组织,其他职能集中转移到综合管理部门。简政放权,继80年代初期的放权让利
之后, 于1987年至199 3年间在县属全民、城镇集体企业中普遍推行两轮承包经
营责任制和厂长、经理负责制。1992年后在县属企业中推行以打破“铁交椅”、
“铁饭碗”、“铁工资”(又称砸三铁)为内容的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至此,企业不同程度地拥有中层以下干部任免权、小型企业领导副职任免权、招
工用工权、利润留成权、物价权等。从1993年起开始尝试拍卖、租赁小型企业产
权, 到1998年普遍推行中小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至2000年全县80%以上国有集
体企业产权明晰,政企分开,责权更加分明。对企业干部的考核奖惩,除按承包
合同严格审计兑现外,1994年起按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1997年起实行年组合工
资制考核兑现。对企业的干部管理,中型以上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党政“一把
手”由县委考察,县政府任命或聘任;小型国有、集体企业和中型以上国有企业
副职,由县委组织部门考察任免;已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领导班子
成员,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选举产生。1999年起,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
制度,组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管、
运营和考核。
对社会的管理,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着重于规划、指导、执法、监督和服务,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政务公开,从厂务分配公开、村级财务
公开,逐步发展、扩大到厂(村)、乡镇和政府机关各项政务的公开。社会服务体
系建设,在农村大力发展村级服务组织、合作组织、协会、技术咨询、龙头企业
和基地建设等;在县直部门、乡镇站所大力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按照“小机
关、大服务”的思路,鼓励党政机关干部领办、兴办经济实体或基地。注意加强
调查研究,充分利用现场办公、扶贫包村、下派工作组等形式,为基层及时解决
难题。大力推行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使政
府工作逐步走上民主化、法制化轨道。

第四节 重要政务
1988~2000年,各届县政府根据县委部署,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确定国
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规划、奋斗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组织、指导与
协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届县人民政府 自1987年4月至1990年3月,历时三年。(1) 以经济建设
为中心, 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1988年5月,县政府要求县直各部门积极同农民
联合协作, 千方百计支援农业生产。1989年3月,县政府制定《关于大力发展农
业夺取农业丰收的决定》(临发[1989]12号),从政策、财力上加大对农业的倾
斜,保护粮田面积,搞好山区综合开发建设。1987年11月和1989年10月,县政府
先后颁发 《关于在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中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的意见》 (临政发
[1987]72号) 和《关于在山区建设中保护耕地稳定粮田的通知》,对发展乡镇
企业占用可耕地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 990年县政府提出科技兴农十点建议,
大力搞好农业技术开发。县政府每年制订山区开发规划,坚持不懈地组织山区综
合治理开发,利用新增土地发展经济作物。三年累计完成土石4600万立方米,治
山改土20万亩,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平方公里,发展林果面积16.3万亩,新修
环山营林路2610公里,修建中小型水利工程2900项,扩大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
同时县政府十分重视劳务输出工作,使其成为全县农村经济的八大支柱产业之一。
1989年7月, 县政府提出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加大技改力度, 三年先后投资
8736万元, 改造74家企业的116个项目。在发展乡镇企业方面,大力发展外向型
经济,提高产品出口比例,建设10大农副产品出口基地和22个出口专厂。利用外
资侧重于争取国际民间组织援款,三年接受20个项目436万元。(2)治理经济环境,
整顿流通秩序,深化各项改革。1988年11月,县政府集中组织开展以“三压三查
一清理” (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压缩信贷规模、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查财
务、税收、物价,清理整顿公司)为重点的治理整顿工作。停缓建基建项目24个,
压缩固定资产投资2576万元; 惩治“官倒”,清理整顿公司146家,其中撤并60
家;加强市场物价监管,成功遏制是年底发生的抢购商品之风;严格控制消费基
金增长和农村“建房热”,使民心安定,社会稳定。在深化改革方面,县政府积
极推进以稳定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制为重点的农村改革、以完善企业经营承包责任
制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和以改革用工、用人制度为重点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
竞争机制,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先后在县化肥厂、人造板厂、石油机械厂、工艺
品厂推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试行招聘选聘企业领导干部的意见,打破企业干部、
工人的身份界限,不拘一格选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通过招标选聘确定承包人,
并推行全员风险金抵押制度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调动干部职工的积
极性。(3) 控制人口增长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制,重点加强农
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87年的10.83‰降至1990年的5.1‰。同时,
通过科普宣传教育、科技培训、多渠道办学等形式,使劳动者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4) 坚持分类指导,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县政
府每年都确定几件关系全县大局的实事作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在抓经
济发展的同时,县政府建立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联系
重点项目分工负责制,在乡镇机关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全县乡镇村
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十分注重减轻农民负担问题,强化民主与法制建设,
实施依法治县的规划,使政府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第十一届县人民政府 自1990年3月至1993年2月,历时三年。(1)深化改革,
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农村改革,在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加
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90%的村建起服务组织,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稳
定农村承包关系的意见》、《临朐县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规定》 (临政发
[1991]11号) 和《关于村级服务的暂行规定》(临发[1990]37号)等政策性文
件。1991年10月始,在农牧部门首先推行兴办经济实体搞好服务的做法。1992年
2月制定《关于县乡涉农部门兴办服务实体的试行意见》(临发[1992]5号),推
动农村经济发展。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积极进行股份制、
岗位技能工资制和公有制小企业拍卖试点。在国营合作流通企业全部实行经营、
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和外资一起上,活跃城乡
市场流通。按照“小机关、大服务”的思路,积极进行县乡机构改革,转变政府
职能, 全县兴办经济服务实体384个,分流机关干部1000多人。对发展个体私营
经济作出八项明确规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同时,积极推进住房、金
融、财税等体制改革。(2) 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本届政府新办
成三资企业34家, 全县累计达到38家,利用外资、外援款项6 26.93万美元,居
全省利用国际援款县级之首。工作中,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经贸活动,设立深圳、
青岛、黑河等驻外办事处,举办“红叶节”经贸联谊会,拓宽对外合作渠道。加
强载体建设,规划成立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生物高新技术开发园,制定一系列优
惠政策,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同时,大力加强出口商品基地和专业厂建设,
积极开展多口岸出口,增强创汇能力。(3) 大搞农业综合开发,增强发展后劲。
19 90年4月,先后制定《关于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的决定》(临发[1990]31号)和
《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兴农的意见》(临发[1990]18号),进一步巩固农业的优先
发展地位,稳定发展粮油生产。以发展高产高效农业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多种经
营,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按照“奋斗十年,把山治完”的要求,坚持规模、
质量、效益相统一,大搞治山整地、兴修水利和造林绿化,依靠山区综合开发建
设,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三年共投资9565万元,兴建各类水利工程6000余项。山
区开发建设受到国务院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被评为全国护林防火、造林
绿化、水土保持和农村供水先进县。临朐县山区综合开发“五子”经验在全省推
广。扶贫开发,注重由扶持一村一户小规模开发向区域经济开发转变。(4) 以提
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发展工业。1990年,先后制定《关于推进工业企业技术
进步的决定》(临政发[1990]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管理的几点意
见》(临政发[1990]93号) 和《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临发[1990]
44号) ,大力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狠抓企业管理和扭亏增盈,努力增
加投入, 提高技改水平。三年共投入资金4.63亿元,完成技改项目350项,增加
工业企业272处。 到1992年底,乡镇、村及村以下企业完成产值占全县的比重为
67.5%。(5)积极实施“科教兴临”战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1990年12月县政府
制定《科教兴临战略纲要》(临政发[1990]91号),并加大对科技教育的投入。
1991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社会文化先进县。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建
设、基础管理、基础服务和基础教育,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和党政各级领导
干部计划生育离职审计追踪奖惩制度。县政府注意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和减轻
农民负担问题,规定乡镇统筹和村提留的人均负担总额坚决控制在本乡镇和村上
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确保社会稳定。同时还制定《关于制止乱收费、
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实施意见》(临政发[1991]7号) ,清理废止部分收费、罚
款、集资文件,减轻企业负担。
第十二届县人民政府 自1993年2月至1998年1月,历时五年。(1) 以经济建
设为中心, 集中力量抓发展。1993年3月,制定《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
实施意见》(临发[1993]5号)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大搞农业综合
开发, 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1994年3月制定《关于加
快果业生产发展的意见》(临发[1994]12号)和《关于加快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决
定》 (临政发[1994]19号) ,提出建设林果和畜牧生产两个强县的工作目标。
1996年8月, 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推行农业专业合作社办法,将农民与市场
有机地连接起来。同时,按照“适度规模、治管结合、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
原则,继续搞好农业基本建设。五年治山整地47.8万亩,绿化造林36万亩,新建
水利水保项目5377项,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先后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
先进县、全省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全省水土保持先进县,被确定为全国山区综合
开发试点县、全国生态农业试点县,顺利通过全国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验收。县
政府牢固树立“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的思想,坚持保重点、抓骨干、创名
牌,形成一批骨干企业集团和奇安特鞋、华一服装、秦池白酒、沂蒙气缸套等一
批名牌拳头产品, 大中型工业企业由1992年的8家发展到26家,利税过千万元的
企业发展到5家, 其中秦池酒厂1997年利税达1.5亿元。1997年4月,实施县属工
业企业厂长(经理)年组合工资制,调动其积极性。至1997年底,全县集市贸易市
场发展到106处,网点13423处,其中临朐县铝合金交易市场,为江北最大的铝型
材集散地。(2) 立足实际,确定体现临朐特色的工作思路。1993年,提出“面向
市场、提高农业、大干工业、振兴三产、协调发展、富民强县”的工作思路,致
力于解决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搞好区域产业配置和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县域
经济。1994年,确立“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效益”的指导思想,树
立“工业强县”观念,抓强乡镇、强村、强企业“三强”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
业。坚持“兴工建镇、兴商活镇”。1995年,县政府提出“强农重工活商兴科”
的总体思路,确立农业产业化、企业膨胀、市场牵动、外向带动和科教兴临五大
战略。1996年,组织制定《临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
远景目标纲要》,确定全县经济发展布局,以县城--冶源--卧龙三角经济地带为
中心,“中心辐射、南北并进、三强带动、五路开发”。1997年,在农村全面实
行控制、监督、审计与公开“四步连环”管理法和帐目、资金“双代管”制度,
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3)坚持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进一步深化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县委、县政府制
定颁发一系列文件,解决土地承包经营中划分零碎、变动频繁、土地负担不合理
等问题。1994年1月,县委、县政府以临发[1994]2号文颁发《关于荒山使用权
拍卖工作的实施意见》,荒山使用权拍卖工作在全县展开。按照“抓大放小”和
“三改一加强”(改革、改制、改造,加强企业管理)的思路,积极进行“改、租、
卖” 为核心的企业改革。本届政府先后对县属、乡镇、村办的172家企业进行股
份制、 股份合作制改造,拍卖微利或亏损企业158家,组建企业集团28家。1993
年6月, 进行乡镇区划变更,将原28处乡镇调整为23处,11月,县政府57个部门
单位撤并为28个工作序列部门。 1994年6月,推行分税制、投融资体制、金融体
制等配套改革。制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意见》(临政发[1994]
46号) ,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外商投资环境建设,促进对外开放不断扩大,
先后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经贸关系,出口创汇企业发展到113家。 (4) 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确保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在加快经济建设的
同时, 重视和加强精神文明、民主法制和廉政建设。1993年8月制定《关于进一
步改进和加强县政府工作的若干规定》(临政发[1993]45号) 。1994年3月制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临政发[1994]2号)。1995年7月制定
《关于在全县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临政发[1995]61号),
规定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1997年4月公布实施《临朐县行
政执法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县政府令[1 997]2号)和《临朐县重大行
政处罚备案审查暂行规定》(县政府令[1997]3号) ,全县行政执法逐步走上规
范化道路。本届政府任期内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社会文化先进
县、全国文化模范县和全省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全省“二五”普法先进县、全省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
第十三届县人民政府自 1998年1月始任期为五年。突出五个方面工作:(1)
抓规划。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
长远目标,先后完成工业发展、土地管理、山区综合开发、林果和畜牧强县建设、
森林资源现状及林业发展、旅游、文化市场建设等近10个重要规划的制订,一些
重要规划经过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 (2)
抓招商引资。按照“四级联动、三外并举、外资突破”的思路,全方位、多层次、
宽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2000年县政府把招商引资作为各项
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目标责任制,改善软环境,严格考核奖惩。当年全县招商
引资5972万美元。(3) 抓民营经济。坚持发展与提高并举、以发展为主的方针,
加快民营经济总量的扩张。加强对民营企业大户的调度管理,狠抓载体建设,重
点抓好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建设,引导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狠抓民营业者合法
权益的保护,对民营业者登记注册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至2000
年, 全县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总数达到4.3万多户,上缴税金占全县地方财
政收入的比重达到24.3%,已成为全县经济的重要支柱。(4)抓改革。1998年8月,
全县重点推进以售、股、租为主要形式,以建立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为特征的企业
产权制度改革。 1999年4月,制定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工作暂行办
法, 规范改制企业行为。至2000年,全县333家乡镇办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全部实
行不同形式的改革改制。农村改革,以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
95%以上的村完成土地延包任务。 积极推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和使用改革,
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全县被评为山东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全县
荒山使用权拍卖面积达11.3万亩。积极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政
府采购和会计委派制度,对预算外资金和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统筹运用预算内外综合财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乡镇培植财源
和加强收入征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 抓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
行政, 大力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活动。1998年3月,制定《临朐县人民政府工作
规则》(临政发[1998]1 4号) ,设立县政府及部门公开电话。1998年制定《关
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临发[1998]3号) ,对乡镇统筹、村
提留的政策和规定、提取标准、审批程序、合同签发及义务工与劳动积累工使用
等重新作出明确规定。1999年3月,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正式启用《行政执法证》。
2000年9月, 在全县政府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建立
“110”社会联动体系,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临朐县被评为全省“三五”
普法先进县。积极推行村民自治,顺利完成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积极开
展“严打”斗争和“打霸治邪”活动,依法打击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维护
政治和社会稳定。

第五节政府法制
进入90年代后,县政府重视加强政府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对颁布实施的《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
法》等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宣传学习,在全县广泛开展领导学法活动,对行政执法
人员进行严格培训。 十几年来共举办法律讲座20期,参训人员达1万人次;由县
政府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班46期, 近1万人参加培训;共组织法律考试10余次,
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注重搞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1990年成立县政府法制局,
到2000年, 共审查制定规范性文件100余件,基本上形成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体系,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
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罚缴分离等执法监督机制。
十几年来,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的“三乱”、农民负担、
土地管理、建设、劳动、统计等问题,每年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开展执法检查,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开展阶段性、经
常性的检查达60多次,行政执法状况逐步好转。县政府还注重做好行政复议应诉
工作。1990~200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起。通过纠正行政违法案件,发挥
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作用,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县
政府与人民法院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使全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逐年下降。

第六节 外事侨务

一、外事
1988年以来,全县外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努力开辟国际经济技术、文化合作与交流的渠道,积极推进全县外向
型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1988~2000年,共接待到
临朐进行友好访问、参观考察、洽谈贸易、交流技术及合资办厂、旅游观光的外
宾2500多人。
重大外事接待1989年10月,日本日向市(潍坊市的友好城市)政府代表团一行
18人到临朐参观访问。期间,游览石门坊、老龙湾和山旺化石博物馆。1992年10
月, 美国旅游团一行25人到临朐参观游览,并参加红叶节开幕式。1997年4月,
韩国安养市政府代表团一行10人到临朐参观山旺化石博物馆和秦池酒厂。1998年
4月,香港冀鲁同乡会一行10人到临朐参观山旺化石博物馆和奇石市场。5月,山
东省友好城市德国巴伐利亚州地调局长、地学博士哈伯特·施密德先生在省市领
导陪同下, 先后参观考察临朐奇石市场、山旺化石、老龙湾。1999年5月,韩国
安养市眼镜株式会社张士熨先生到临朐为老年人无偿赠送老花镜100副。8月,德
国议会粮食委员会一行18人到临朐检查验收中德粮援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总结。
10月,参加亚洲地质大会的外宾50多人到临朐山旺化石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出国考察1988~2000年全县出国(境) 访问的团组450多批,1300多人次,访
问近40个国家和地区,同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领域
的合作关系。
县委、 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国活动:1988年8月,县长迟昭厚随山东省外经贸
代表团赴日本考察,推销蜂产品。1991年4月,县长王庆德随山东省侨办赴丹麦、
德国考察经贸,回访明爱组织。1993年12月,县长王永兴率经贸考察团赴韩国进
行为期10天的考察, 与韩国马丽州郡签订建立友好县郡的协议。1995年5月,县
委书记王庆德率代表团赴韩国访问, 考察市场并进行招商引资活动。8月,县长
王永兴率团赴日本进行贸易洽谈和设备考察。 1997年6月,县委书记王永兴率团
赴意大利进行葡萄酒合资项目洽谈。 1998年6月,县委书记王洪杰率团赴日本进
行商务考察和经贸洽谈。10月,县长钟耕民随省水利厅代表团赴德国学习考察德
国城乡供水、水土保持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2000年10月,县长钟耕民率团赴美
国、智利考察。
公民因私出国(境)1988年前,少量人员去港澳地区。1992年后出国(境)人数
增多,主要是上学、探亲、旅游、打工,共有153人次。

二、侨务
1988~2000年,临朐县新移居海外华侨15人,其中美国7人,日本3人,韩国
2人, 新加坡2人,加拿大1人,多数是因出国留学或婚姻而定居国外。留学生73
人, 分布在11个国家。至2000年底,全县共有华侨、外籍华人687人,分布在14
个国家, 县内眷属1020多人。 华侨、华人心向家乡,支援家乡公益事业建设。
1991年, 美籍华人孙冠三先生,捐资2万美元,在其家乡营子镇北石庙村建起占
地8790平方米、建筑面积596平方米、校舍25间、设施配套、可容学生150余人的
“冠三小学”。同年,孙冠三夫人王琦女士看到祖国遭受洪水灾害,将珍藏几十
年的名画义卖, 将所得款1万美元寄往中国灾区。1995年,韩籍华人元敬善先生
为临朐捐赠价值13万美元的医疗设备。
归侨2000年, 全县共有归侨170人,分布在13个乡镇,61个自然村,22个县
直单位, 其中朝鲜归侨166人,原苏联归侨2人,印度尼西亚、日本归侨各1人。
县内归侨居住分散, 且多数在山区, 生活贫困者居多,为帮助归侨脱贫致富,
1990年争取资金30万元,扶持建起华侨养殖场,安置归侨子女15人,还帮助归侨
办起小卖部、养殖业、运输业、建筑队等,积极引导归侨脱贫致富。1998年,临
朐被省侨办评为“侨务扶贫先进单位”。
1988~2000年累计为137名“三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本人) 考生
出具身份证明,在高考和中考中享受到政府照顾,其中26名升入大学,42名升入
中专,6 0名升入高中。1997年进行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为680名归侨、侨
眷发放《山东省归侨侨眷身份证》。
侨联1990年6月20日成立“临朐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同年10月召开“临朐
县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临朐县第一届侨联委员会,委员11人。
1995年11月,召开“临朐县第二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并产生临朐县第
二届侨联委员会,委员11人,常委5人,不驻会副主席1人。两届侨联委员会副主
席均为张传忠,系营子镇小学高级教师,朝鲜归国华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