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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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代表选举
县、乡(镇)人大代表选举期间,设立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法规定划分选区、
进行选民登记、选民资格审查,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乡(镇)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
案》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临朐自1993年县十二届人
民代表大会开始,县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历届县、乡(镇)人大代表来自各行
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工人、农民、干部、知识分子、解放军、无党派人士、
归国华侨、少数民族及其他劳动人民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其中农民代表最多。
妇女和知识分子代表所占的比例逐届提高。

第十至十三届县人大代表选举情况统计表
表10-1
┌──┬────────┬───┬───────┬───┐
│届次│时间 │选民登│参选情况 │当选代│
│ │ │记人数├───┬───┤表人数│
│ │ │ │人数 │% │ │
├──┼────────┼───┼───┼───┼───┤
│十 │1987.4 │519491│485414│93.44 │336 │
├──┼────────┼───┼───┼───┼───┤
│十一│1989.11~1990.2 │569684│550297│96.6 │326 │
├──┼────────┼───┼───┼───┼───┤
│十二│1992.10~1993.2 │578801│556227│96.1 │328 │
├──┼────────┼───┼───┼───┼───┤
│十三│1997.11~1998.2 │579053│557998│96.4 │290 │
└──┴────────┴───┴───┴───┴───┘

第十至十三届县人大代表构成情况统计表
表10-2
┌──┬──┬─────┬─────┬─────┬─────┬─────┬─────┬─────┬─────┐
│届次│人数│党员 │妇女 │工农 │干部 │知识分子 │归桥 │少数民族 │解放军 │
│ │ ├──┬──┼──┬──┼──┬──┼──┬──┼──┬──┼──┬──┼──┬──┼──┬──┤
│ │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
├──┼──┼──┼──┼──┼──┼──┼──┼──┼──┼──┼──┼──┼──┼──┼──┼──┼──┤
│十 │336 │195 │58 │71 │21.1│208 │61.9│91 │27.1│35 │10.4│1 │0.3 │2 │0.6 │1 │0.3 │
├──┼──┼──┼──┼──┼──┼──┼──┼──┼──┼──┼──┼──┼──┼──┼──┼──┼──┤
│十一│326 │213 │65 │69 │20.8│220 │67 │76 │23 │29 │9 │1 │0.3 │2 │0.6 │1 │0.3 │
├──┼──┼──┼──┼──┼──┼──┼──┼──┼──┼──┼──┼──┼──┼──┼──┼──┼──┤
│十二│328 │230 │70.1│72 │22 │209 │63.7│68 │20.7│49 │14.9│1 │0.3 │2 │0.6 │ │ │
├──┼──┼──┼──┼──┼──┼──┼──┼──┼──┼──┼──┼──┼──┼──┼──┼──┼──┤
│十三│290 │192 │66.2│73 │25.2│173 │40 │67 │23.1│49 │16.9│ │ │2 │0.7 │1 │0.3 │
└──┴──┴──┴──┴──┴──┴──┴──┴──┴──┴──┴──┴──┴──┴──┴──┴──┴──┘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临朐县自1954年7月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至1986年共召开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十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4月27日召开,同年12月8日召开第二次会
议,199 1年版《临朐县志》均有详载,本志接前志下限记之。
第十届人代会
第三次会议 1988年5月14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09人。会议听取审
议县长迟昭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彦士作的《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临朐县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临朐县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
财政预算》。会议确定1988年的主要任务是:以改革总揽全局,以提高经济效益
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依靠艰苦创业和奋发进取精神,保证国民经济持续
稳定发展。会议补选吴俭为副县长,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
第四次会议 1989年3月26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27人。会议听取审
议县长迟昭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彦士作的《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临朐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临朐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
财政预算》。会议确定1989年全县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指标是:国民生产
总值9.06亿元, 国民收入8.1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1.47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
8.6亿元,农业总产值2.87亿元;财政收入4200万元,社会商品销售总额34680万
元, 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5300万元,力争7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00元;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
第十一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90年3月16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19人。会议听取审
议代县长王庆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奎作的《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
准 《临朐县199 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临朐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
1990年财政预算》。会议总结三年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进行经济建设所取得
的成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定1990年和之后三年的任务目标。会议选举产生
临朐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选举卢荆芝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世钦、唐本生、
马文亭、常复兴、谢元昌为副主任,选举常委会委员13人;选举王庆德为县长,
冯学忠、于春华、张清华、吴俭、郭葆立为副县长;选举谭清花为县法院院长、
李文国为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 1991年3月27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06人。会议听取审
议县长王庆德作的《关于临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纲
要(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荆芝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
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临朐县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临朐县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临朐县1990年财政决算
和1991年财政预算》。会议确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国民生
产总值(1980年不变价) 提前三年实现第二个翻番,70%以上的人民生活达到小康
水平。
第三次会议 1992年4月3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329人(增补代表3人)。
会议听取审议县长王庆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荆芝作的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查批准《临朐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临朐县1991年财政决算
和1992年财政预算》。会议总结一年来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经验教训,
确定1992年的主要指标是: 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1.7亿元,增长12.8%,国民收入
10亿元,增长12.7%,工农业总产值24.3亿元,增长12.4%。

第十二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93年2月15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20人。会议听取审
议县长王庆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荆芝作的《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临朐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临朐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
财政预算》。会议确定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是:到1995年,国民生产总值21亿元,
年均增长21.5%;国民收入17.6亿元,年均增长20.7%;工农业总产值50亿元,年
均增长32%。 会议选举产生临朐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选举卢荆芝为县人大常
委会主任,高世钦、马文亭、常复兴、刘瑞雪、张振福、衣传科为副主任,选举
常委会委员14人;选举王永兴为县长,李本跃、张清华、吴俭、张玉芹、傅廷明
为副县长;选举王克田为县法院院长、王建增为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潍坊
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5人。
第二次会议 1994年3月23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03人。会议听取审
议县长王永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荆芝作的《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临朐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 、《临朐县1 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会议确定1994年的任
务目标是: 国民生产总值20亿元,比1993年增长23.5%,国民收入17亿元,增长
25.9%,工农业总产值64.3亿元,增长34.2%。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第三次会议 1995年3月24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06人。会议听取审
议县长王永兴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荆芝作的《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临朐县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 、《临朐县1 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会议确定1995年以市
场为导向,按照“强农重工活商兴科”的总体思路,以加快发展为着力点,全面
推进改革,全方位扩大开放,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国民经济
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会议补选傅绍业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另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
第四次会议 1996年3月16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311人。会议听取审
议县长王永兴作的《关于临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
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荆芝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
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临朐县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朐县1995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临朐
县1995年财政决算和1996年财政预算》。会议确定“九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大力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方式的转变,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国
民经济的整体素质,组织实施好农业产业化、企业膨胀、市场牵动、外向带动、
科教兴临五大战略,全面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撤县建市,人民生活达到小
康水平并向富裕迈进,为到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会议补选冯
学忠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在益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五次会议 1997年3月5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318人。会议听取审议
代县长王洪杰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荆芝作的《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临朐县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 、《临朐县1 996年财政决算和1997年财政预算》。会议总结一年来的工
作,确定1997年的任务为:以实现小康为目标,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坚持两个文
明一起抓,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紧紧围绕推进“两个转变”,依靠结构
调整和科技进步,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
社会的全面进步。会议选举王洪杰为县长。

第十三届人代会
第一次会议 1998年1月18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287人。会议听取审
议副县长钟耕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卢荆芝作的《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
准 《临朐县199 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临朐县1997年财政决算和1998年财政预算》。会议总结回顾五年
来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定1998年的任务
是:以富民强县为目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
式的根本转变,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
社会全面进步。会议选举产生临朐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选举潘心德为县人大
常委会主任,张玉芹、傅绍业、常复兴、刘瑞雪、张振福、衣传科为副主任,选
举常委会委员16人;选举钟耕民为县长,尹兴明、傅廷明、王文俊、安同昌、孟
繁民、陈曦为副县长;选举张兰田为县法院院长、张在益为县检察院检察长;选
举出席潍坊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8人。
第二次会议 1999年3月6日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284人。会议听取审议
县长钟耕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心德作的《人大常委会
工作报告》 , 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临朐县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 、《临朐县199 8年财政决算和1999年财政预算》。会议确定1999年的任
务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知难而进,积极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大力
实施“结构调整、特色经济、科教兴临、外向带动、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重
点培植县属工业、个体私营经济、山区综合开发、文化旅游四大经济增长点,通
过抓观念转变,抓深化改革,抓难点突破,抓政策落实四项措施,努力提高经济
运行质量,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三次会议 2000年1月21日召开, 历时4天,出席代表277人。会议听取审
议县长钟耕民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心德作的《人大常委
会工作报告》,并听取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
《临朐县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 、《临朐县1 999年财政决算和2000年财政预算》。会议总结一年来各项
工作的成绩,提出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确定2000年的任务是:抓住
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改善的新机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支
撑,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确保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深入实施
“民心工程”,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第三节 人大常委会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1987年4月由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由19人组成。办事
机构有:办公室、代表联络科、调查研究科、法制科。1988年撤销代表联络科和
调查研究科,增设财政经济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科。1989年10月财政经济科、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科、法制科改为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
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召开常委会议22次,听取
审议重大事项27项,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8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
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和意见243条。

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1990年3月由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由19人组成。办
事机构有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法制工
作委员会、 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1991年3月,增设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召开
常委会议18次,听取审议重大事项36项,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
议意见281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6件次。

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1993年2月由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由21人组成。办
事机构有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
生工作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1997年3月撤销人事代
表工作委员会,改设人事代表工作室,增设调查研究室、办公室老干部科、人事
代表工作室信访科。召开常委会议32次,听取审议重大情况汇报,并做出相应的
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30多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00多件。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1998年1月由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由23人组成。办
事机构有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调查研究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育科
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城建环保工作委员
会、老干部科、信访科。至2000年底召开常委会议18次,听取审议重大情况汇报,
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先后对40多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办理代表
建议、 批评、意见3 86件,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880件次,任免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257人次, 评选人大工作先进乡镇27个次,评选优秀人大工作者和优秀人
大代表分别为75人次、173人次。

第四节 主要活动

一、调查视察
1988年5月至2000年10月,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大型调查活动17次,大型视察
活动15次。对全县热点难点及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诸如工农业生产、廉政建设、
治理整顿、法制建设、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打假”、
扶贫、群众负担等进行调查、视察,并及时写出专题报告,反馈给县委、县政府,
对领导决策,推动面上工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代表评议
自1991年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 (一般70~
90人) 分期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并组织县人大代表对行政
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进行评议。述职评议的范围是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
组成人员中的局长、主任,县法院、县检察院的正副职。方法是调查摸底,先到
评议对象工作单位和中层干部谈话、进行民主测评,再通过纪检部门了解被评议
对象的廉政建设情况;听取评议对象的述职报告;在述职现场进行民主评议,以
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对评议对象作出比
较公正的评价。十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对3名副县长,7名县法院、县检
察院领导,42名县政府部门局长、主任,18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过评议。通过开
展评议,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效得到提高。

三、执法检查与法律考试
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
位的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1988~2000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先后对经济合同法、文物保护法、会计法、城市规划
法、食品卫生法、劳动法、行政处罚法、防洪法、价格法、义务教育法、环境保
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山东省宗
教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视察、执法检查达106次。
1999年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分6个组,深
入全县17处乡镇,对全县农村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总
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此基
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村民会
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意见》。县委对此高度重视,转发全县各乡镇、农村贯彻执
行,山东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也将这个《意见》在全省进
行转发。县人大常委会不定期组织对其任命的行政、审判、检察干部进行法律知
识考试,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自1998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干部坚持
任前考法,考试合格者,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依照法律程序任命。

四、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1988~2000年县人大代表共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920多件。
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逐一进行登记、转发,较好地解决人民群众
普遍关心的问题,为促进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节 乡镇人代会
1987年,全县28处乡镇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在乡镇党委的领
导下,主持乡镇人大工作。至2000年全县22处乡镇,均配备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
主席。乡镇人代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在本行政
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
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
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
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选举本级人民
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听取和审查乡镇政
府的工作报告;撤销乡镇政府的不适当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
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
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临朐县出席山东省人代会代表一览表
表10-3
┌──────┬──┬───────────┐
│时间 │届次│代表名单 │
├──────┼──┼───────────┤
│1988~1992年│七届│张彦士陆可永(女)郝湘榛│
│ │ │郭金华刘永章 │
├──────┼──┼───────────┤
│1993~1997年│八届│卢荆芝王法照 │
│ │ │郭金华张继升 │
├──────┼──┼───────────┤
│1998~2002年│九届│潘心德王其敬孙铭元 │
│ │ │张兆美(女)李超香(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