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流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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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有商业体制改革
1987年,县商业局会同县财政贸易委员会、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工商银行对商业系统的百货公司、副食品
公司、五交化公司、糕点厂、食品厂实行经济承包,签订1987~1990年承包合同;
1988年财政局等8部门又与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签订1988~1990年承包合同。
此次承包经营采取“一包二保”的形式,即包上缴利润,保实现利润、保企业技
改。通过改革,全县商品市场迅速发展,商品流通网络初步形成。是年,放开13
种名酒名烟价格和提高部分高中档卷烟价格。1988年下半年县城出现商品抢购风
和涨价风,临朐流通秩序一度出现混乱现象。县委、县政府贯彻中央提出的“治
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的违法
经营活动,加强专营物资和计划商品的管理,很快使全县流通领域进入平稳有序
状态。
1989年,商业企业在承包的基础上,引入风险机制,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
承包期一般为2年。1991年,实行第二轮承包经营,主要形式为实行“两包一挂”,
即包上缴利润、包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效挂钩。是年12月,为深化流通体制改
革,县政府在百货公司推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试点,之后在全
县商业系统全面推行。
1992年7月, 商业企业开始推行国有民营形式的租赁承包改革,先后在饮食
服务公司、五交化公司的五交化商场和百货公司的国营临朐商场进行试点,继而
逐步推开,实行以“自筹资金、自主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为主要内容的
国有民营改革。实施租、包后的门店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2月,开始进行企业干
部人事制度改革,商业局对所属企业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全部实行聘任
制。
1998年9月, 县百货公司率先实行企业产权改制,以零价整体出售。经县企
业改制领导小组全面审查,确认负债整体购买人,国有资产全部退出,由公司48
名职工持股,总股本为30万元,改制为山东临朐百货有限公司。潍坊广华集团总
公司下属企业亦改制,分别将广华铝型材厂、肉联厂、禽蛋加工厂、出口蔬菜加
工厂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年11月潍坊万利食品有限公司、县宏达装饰工程公
司先后改制,宏达装饰工程公司组建为临朐县宏达装饰有限公司。
2000年7月, 百货大楼、物资利用总公司改制,分别组建为山东临朐百货大
楼有限公司、 临朐县物资利用有限公司。8月至12月,化工轻工公司、饮食服务
公司、华兴商场、商业食品总厂(原糕点厂)、燃料总公司先后改制,分别组建为
临朐县龙兴化轻有限公司、山东临朐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临朐华兴商场有限
公司、山东临朐商业食品有限公司、临朐县燃料有限公司。至此,县贸易局所属
商业企业18家,有12家改制组建为产权明晰,责、权、利明确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供销社体制改革
1988年6月, 临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向县政府呈报《关于把县联社办成经
济实体的报告》。8月,经县政府批复,县联社(即县供销社) 成为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992年2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 和
《关于推行“四放开”改革的通知》,在全县供销社推行经营、价格、分配、用
工“四放开”改革。在经营上打破批发、零售界限,放开进货渠道和经营范围,
由企业统一进货改为班组自主进货。经营方式,由单纯商品零售向代购代销、代
存代运、生产加工方向发展。价格放开,主要是实行国家定价和企业自行定价相
结合,把部分商品的定价权放给班组。在分配上变固定工资为工效挂钩、总额控
制的办法,逐步拉开分配档次,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用工放开的主要内容是实
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聘任制,县供销社聘企业负责人,企业负
责人聘中层领导,班组实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打破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界限,
选贤任能, 允许干部职工办理停薪留职, 自谋职业。是年10月,县供销社下发
《关于深化基层社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行以“双全抵押” (全员承包、全额抵
押) 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农资站、采购站实行股金风险抵押大包干,
超额由企业和承包体5∶5分成,缺额自负,其他所有班组实行包死基数,按月上
缴的办法,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基层供销社逐步抽回门店的商
品资金,将库存商品按进价售给承包体。职工原有工资只作为档案工资保留,新
工资构成原则上由基本工资(50元)、工龄工资、职务工资、投资和劳动分红五个
方面组成,由各承包体自主确定。
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供销社出现一批闲置仓库和设施,为充分利用企
业闲置资本,优化资产结构,全县供销系统改变过去单纯的商品经营观念,通过
资产连接,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走富民兴社的路子。供销社帮助办理营
业执照,统一缴纳税金,协调外部关系,搞好综合服务。自1996~2000年全系统
共利用闲置场地3.1万平方米,仓库、房屋395间,电力资源230千瓦,生产设备3
台(套) ,新上加工、经营、种植项目90个,从业人员3200人,年上缴利税220万
元,实现社会效益2500多万元。1997年6月,潍坊市政府在临朐召开各县 (市区)
分管县(市区)长、供销社主任参加的现场会,总结推广临朐县供销社开展资本运
营的做法。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供销社的职能发生新的变化。
1996年后,县供销社把搞好为农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全县
资源优势,确定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有一定基础的主导产业,本着自愿、
民主、互利的原则,先后组建起花卉苗木、果业、食用菌、木器、瓜菜、佛手瓜、
肉鸡7个专业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指导、产品收
购与推销等系列化服务,成为广大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其中佛手瓜和食
用菌专业合作社1997年被省供销社、省体制改革委员会确定为全省50个专业合作
社示范社之一。同时,在农村建立村级服务站,主要开展以化肥、农药、农膜为
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常生活用品和大件商品的预约、送销,帮助农民推销
农副产品,开展农机具租赁维修和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到2000年,全县共建立较
规范的村级服务站690处,其中销售过百万元的示范站5处,过50万元的示范站30
处。 1997年6月,山东省供销社在临朐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临朐发展村级服务
站的做法。
供销社是农民群众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可以到供销社自愿入股。建社之初,
社员股金数额很少,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到1997年6月底,全县供
销社社员股金达到1.53亿元。当时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保息分红的政策。
但由于经济过热等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加上社员股金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多
年来积累的矛盾相继暴露,导致城关供销社股金挤兑事件发生,经县委、县政府
采取紧急果断措施方得平息。

第三节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粮食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直实行统购统销
政策。1988年国家在粮食流通领域进行政策调整,治理整顿粮食流通秩序,坚持
粮食购销调拨包干办法,抓收购,保供应,控销售,实现全年粮食收支平衡。县
财政局等8部门对1988年到1990年度的粮食购销、 调拨及财务与粮食部门实行包
干。这一时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步步推进,执行稳购、压销、调价、包干的办法。
县粮食局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承包经营合同。1991年国家要求建立各级专项储备
粮制度, 宏观调控,灵活吞吐。1992年5月临朐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开业,鼓励粮
食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进场交易。是年11月实行粮食经营、市场、价格“三
放开”改革,食油销售随行就市,对居民供应保量不保价。放开粮食调拨价格,
亦保量不保价。粮食企业代政府收购的定购任务,转议销售,从放开之日起停止
征收补粮基金,逐步取消对粮食企业的经营亏损与价格补贴,放开粮食销售价格。
放开后,由于宏观调控等措施不到位,粮价猛涨,县内采取限价限量措施,使市
场很快趋于平稳。随后几年相继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粮食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
制,县内粮食自求平衡。1995年国家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行两条线运
行机制。国有粮食企业职能分为两块,既承担政策性业务,又开展商业性经营业
务,财务分开,单独核算,两线运行。1997年宏观调控起到明显成效,粮价下降,
市场平稳,但粮食行业亏损挂帐大幅增加。1998年以来,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
改革,落实“四分开一完善” (政企分开、经营与储备分开、中央与地方的责任
分开、新老挂帐分开,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继而实施“三项政策一项改革”
(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政策及加快企业改
革) 。1999年全县粮食实施主附营业务分离及一系列购销政策的调整,成立收储
公司,调拨取消,县内自求粮食购销平衡,新的粮食流通体制开始形成。
价格改革是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到1992年粮食价格放开之前,购
价和销价存有两个倒挂, 即所谓的“双轨制”,牌市差价较大。1992年4月,国
务院决定提高幅度不同的粮食定购价格和粮食销售价格,达到购销同价。11月,
确定实行国家定购任务不变,确保完成,放开粮食销售价格,随行就市,保量不
保价。 1993年4月按保量放价的原则,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确定建立粮食收购保
护价制度。随后,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国家把确定定购价格权
限下放到省。粮食定购价实行中央指导下的省人民政府定价,即由国家下达粮食
定购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具体价。粮食销售价格由于放开时
连续几年市场涨幅过大,1993~1995年,政府明确规定最高及最低销售限价。之
后,由于粮食丰收,库存增加,市场竞争加剧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价格下降,
居民购粮随行就市。1997年粮食销售(指定购原粮的销售),由收储企业按照顺价
的原则自主决定,至此,粮食价格改革基本完成。
临朐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粮食政策与法规,积极主动地进行粮
食流通体制改革,大胆探索新形势下粮改的新规律、新特点,并从理论上悉心研
究,努力探讨,以此来指导实践,自1993年始发表省以上粮食经济论文百余篇,
省以上获奖十数篇。2000年县粮食局刘静清、冯元钊等编著的《粮食流通体制改
革探索与实践》论文集出版发行,颇得好评。

1988~2000年主要粮食品种定购价格表
表5-1
单位:元/公斤
┌──┬───┬───┬───┬──┬──┬───┬──┬──┬──┬──┬──┬──┬──┐
│ │1988 │1989 │1990 │1991│1992│1993 │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
├──┼───┼───┼───┼──┼──┼───┼──┼──┼──┼──┼──┼──┼──┤
│小麦│0.482 │0.516 │0.516 │0.64│0.64│0.712 │1.08│1.08│1.52│1.52│1.46│1.26│1.14│
├──┼───┼───┼───┼──┼──┼───┼──┼──┼──┼──┼──┼──┼──┤
│玉米│0.332 │0.352 │0.52 │0.42│0.42│0.56 │0.82│0.82│1.26│1.26│1.22│0.92│0.98│
├──┼───┴───┴───┴──┴──┴───┴──┴──┴──┴──┴──┴──┴──┤
│备注│1998年小麦保护价1.28元/公斤、玉米1.08元/公斤,1999年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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