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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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工业结构

一、所有制结构
1988年全县工业企业5472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37个,县营集体所
有制工业企业31个,乡镇办工业企业192个,农村村办工业894个,农村合作经营
工业518个,农村个体工业3800个。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全县工业总产值69493
万元, 其中, 全民所有制企业总产值16984万元, 县营集体所有制工业总产值
8719万元,乡镇办工业总产值12934万元,农村村办工业总产值25296万元,农村
合作经营工业总产值2030万元,农村个体工业总产值3530万元。随着改革开放的
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临朐县工业所有制结构呈现国有、集
体工业比重逐年下降,国有、集体资产以国家集体控股、国家集体参股形式出现,
非国有集体工业比重上升,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2000年全县拥有工业
企业3373个, 按当年价格计算全县工业总产值61.4亿元。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
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113个,其中,国有企业7个,集体企业19个,股份合作
企业2个,联营企业1个,有限责任公司19个,股份有限公司15个,私营企业31个,
港澳台投资企业9个,外商投资企业10个。
乡镇工业企业分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个体所有制企业两大类。集体所有制企业
中按其经济所有权又分为乡镇办、村办、联合体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三资”
企业。乡镇办集体所有制企业由各乡镇经济委员会统一管理。1986年全面推行厂
长负责制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对各企业负责计划指导、业
务技术培训、财务管理与监督、生产经营调度、部分物料分配供应以及固定职工
的人事管理等工作。1997年开始,乡镇办集体企业全面进行改制,到1999年底,
全县198处乡镇办集体企业, 除2处关停、3处金矿属特殊行业不改外,全部改制
为股份制企业或私营企业。村办企业始于1958年人民公社后,由生产大队投资和
安排劳力举办为本队服务的修理业、小作坊及砖瓦窑业等。1984年后,村办企业
加快发展, 至1988年,全县村办企业发展到1859处,从业人员3.6万人,固定资
产1124万元。 1999年底,全县552处村办企业,除11处关停外,全部改为股份制
企业或私营企业。联合体企业系农民按照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或劳力作为
股份, 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到1997年,全县联合体企业680处,
从业人员达8700人。个体私营企业系生产资料和产品(商品)归个人所有的企业。
到2000年,全县个体私营企业1260户,从业人员2.1万人,注册资金2.1亿元,实
现产值3.6亿元, 税金4412万元,个体私营经济上缴税金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达
到24.3%。 “三资”企业,1988年11月临朐县铝合金材料厂与香港三宝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创办齐鲁三宝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全县首家乡镇办“三资”
企业。到2000年,临朐县乡镇办“三资”企业49处,引进外资4087万美元,出口
产品交货值4.8亿元,利润2500万元,上缴税金3770万元。

2000年临朐县乡镇工业与外商、港、澳、台商合资合作统计表
表4-4
┌────┬───┬────┬────────┬─────────┬─────────┬───┬────┬────┬────┐
│项目 │企业个│年平均人│本年新签协议 │本年实际投资额 │累计投资额 │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缴税金│
│ │数 │数 ├───┬────┼────┬────┼────┬────┤(万元)│(万元) │(万元) │(万元) │
│ │ │ │合同数│其中: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 │ │ │ │
│ │ │ │(个) │客商投资│(万美元)│客商投资│(万美元)│客商投资│ │ │ │ │
│ │ │ │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 │ │ │
├────┼───┼────┼───┼────┼────┼────┼────┼────┼───┼────┼────┼────┤
│合计 │49 │7855 │14 │472 │335 │246 │4007 │1757 │7057 │48095 │2509 │3776 │
├────┼───┼────┼───┼────┼────┼────┼────┼────┼───┼────┼────┼────┤
│中外合 │20 │4107 │8 │313 │236 │194 │1831 │955 │5302 │34365 │1747 │3234 │
│资企业 │ │ │ │ │ │ │ │ │ │ │ │ │
├────┼───┼────┼───┼────┼────┼────┼────┼────┼───┼────┼────┼────┤
│与港澳台│29 │3748 │6 │159 │99 │52 │2256 │802 │2555 │13730 │762 │542 │
│合资企业│ │ │ │ │ │ │ │ │ │ │ │ │
└────┴───┴────┴───┴────┴────┴────┴────┴────┴───┴────┴────┴────┘

二、行业结构
1988年全县有乡镇以上工业企业260个, 其中,中型企业4个,小型企业256
个,涉及31个行业门类,以食品饮料制造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工艺美术品
制造业、炼焦、煤气及煤制品业、化学工业、建材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
品业、机械工业等为主,工业结构具有明显的加工型特征。十几年来,临朐工业
注重技术进步,加大科技投入,坚持保重点、抓骨干、创名牌,形成一批骨干企
业集团和一批名牌产品。秦池系列白酒、华一服装、奇安特运动鞋、茂德皮革、
环球催化剂、沂蒙气缸套、维克啤酒、霸天塑料管材管件、风筝门窗、齐王牌皮
衣等一批名牌产品,形成轻工、纺织、机械、化工、建材五大支柱产业。至2000
年, 全县有大型企业8个,中型企业20个,茂德皮革集团有限公司上缴税金1427
万元。

三、轻重工业结构
1988年全县260户乡镇以上工业企业中, 以农产品、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
业企业143个,总产值32278万元,以采掘工业、原料工业、制造工业为主的重工
业企业有117个,总产值20485万元,轻重工业比例61.2∶38.8。在此期间,
临朐工业从改革入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行一系列的调整,重点拉长轻
纺战线,重工业适当让路。通过大力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调整重工
业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一个以食品、饮料、造纸、纺织、皮革、服装、建材、
化工、机械工业为支柱,轻重工业协调发展的工业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起来。2000
年全县113个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有轻工业62个,重工
业企业51个,轻重比例70∶30。

第二节 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7年,根据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在县造纸厂搞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试点。 1988年5月,根据县政府《关于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全县工
业企业全部实行承包经营。国有企业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歉
收自补”的原则落实承包经营。集体企业既定基础利润,又定技术改造和税前还
款,承包期一般为3年,承包形式主要有5种:(1)“两包一挂”,即包上缴利润、
包技术改造、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2) “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即确定上
缴利润基数和递增比例,超收全部留给企业;(3) “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
成”,即超收按比例分成一般是倒四六或倒三七;(4) “盈方包干”,即微利亏
损企业盈利全留,亏损不补;(5) “亏损补贴包干”,即对政策性亏损企业核定
亏损补贴数额,减亏留用,超亏不补。1989年对承包内容进行修改,经营承包指
标由原来的4项增为12项,即实现利润(目标利润) 、上缴利润、归还贷款和消化
包袱、技术改造投资、企业升级、产品创优、新产品开发、人才培训、出口创汇、
固定资产增值、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承包人报酬定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
1~3倍。全县有63户企业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任务,占承包企业总数的68%,
实现利润1758.3万元,上缴利润357万元,分别占承包基数的131%和116.3%。
临朐县政府为继续推行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转发潍坊市政府《关于
搞好新一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全县具备承包条件的企业续签
1991~1993年的第二轮企业承包合同。新一轮承包,采取领导班子集体承包和全
员承包、法人代表签字的办法。即先由政府部门按规定要求确定企业承包目标,
由经营者向职代会或领导班子提出完成承包合同的具体方案,经讨论同意后,由
经营者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合同,并在企业内部落实经济责任制。部分困难企业
采取特殊承包形式和考核办法。有的实行“利税统一考核”,有的实行“分档达
标承包”,有的还实行“行业大包干”。对企业厂长经理的奖惩办法与第一轮承
包相比作进一步修改,由对完成承包合同的法人代表奖励职工平均奖金的1~3倍,
改为职工平均收入的1~3倍,企业内部承包指标和考核办法也进一步完善。1993
年底, 全县第二轮企业承包结束。全县承包企业共完成产值57805万元,上缴利
税2772.7万元, 上缴利润129.5万元,实现利税4758.7万元,对20户企业进行审
计, 有15户企业完成计划,5户企业没有完成承包计划,其企业厂长应得收入,
按其基本工资的70%计发。
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一些不完善之处亦逐渐显露出来,
如短期行为,包盈不包亏,分配向个人倾斜,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对称等。

第三节 目标责任制
1994年,企业不再实行经营承包。临朐县政府制定《关于企业实行经营目标
责任制的意见》,对承包的内容、期限、形式、办法、承包基数的确定、合同的
签订办法、合同审计考核和奖励办法、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
法等都提出明确要求。随即,企业与主管单位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实行全员风
险抵押,企业亏损用风险金弥补。厂长(经理)完成任务,工资报酬享受单位职工
平均收入的1~3倍;完不成任务,扣发本人的风险金;企业亏损则就地免职,三
年不准调动。其基本原则是“确定基数,超收分成,歉收用自有资金或风险抵押
金抵补”,在收入绝对值和收入增长比例上,保证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
人得小头,个人收入的增长不能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第四节 现代企业制度
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体改委等五部门《股份企业试点办法》,国
家体改委颁布《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 。按照
“办法” 和两个“规范意见”要求,临朐县委、县政府1993年1月制定《企业实
行股份制工作的通知》,确定“点上抓规范,面上抓发展,先起步后规范”的全
县企业股份制试点工作原则,并把企业股份制改革作为进一步深化企业产权改革
的重要措施来抓。1993年在县缸套厂、通达机械厂进行股份制试点。1994年7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实施后,全县工业企业进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转换经济机制为出发点的多种形式的改革。
1994年6月,县政府制定《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意见》,
对县属企业普遍实行以“不设公有股,领导班子控大股、内部职工持股”为主要
形式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至2000年,全县135户县属企业、198户乡镇办
企业、 552户村办企业全部进行不同形式的改革改制,改革面达100%,涉及产权
面达90%以上,实现其由工厂制到公司制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
企业集团1995年10月, 临朐县首家企业集团--山东万豪纸业集团成立。 到
1997年, 共组建企业集团31家,其中省批集团15家,市批集团6家,县批集团10
家。2000年山东秦池集团、山东万豪纸业集团、华丽集团、鲁艺集团、山东茂德
皮革集团、山东环球化工集团、山东临朐金丰集团、潍坊豪族集团共有职工6530
人,资产总值97857万元,工业产值43969万元,利税4186万元,工业产值和利税
两项指标分别占地方工业产值和利税的47.4%和49.5%。企业集团已成为县域经济
的主要带动力量和强大生力军。
兼并自1994年8月始, 县石油机械厂兼并县五金一厂;山东三联集团购买县
石油机械厂、县宁朐钢管厂;县通达机械厂兼并县人造板厂;催化剂厂兼并磁铁
砂厂、矽藻土矿;造纸厂兼并打字蜡纸厂;油泵厂兼并电子仪器厂;秦池集团兼
并印刷厂。由优势企业兼并困难和弱势企业,根据企业的资产状况,采取承担债
务、投资控股或收购等兼并方式。通过兼并促进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
调整,实现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盘活存
量资产,既使亏困企业恢复生机,又为优强企业增添实力。
破产1994年4月, 县副食品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这是全县历史上首家破产企
业。至2000年,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中已有县合金厂、啤酒厂、塑料十厂、针织
厂、 磷肥厂、织带厂、水泥厂等7个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中小型企业依法实施
破产,破产企业账面资金总额13161万元,负债总额45772万元。企业破产后通过
整体拍卖、 职工集资购买破产财产等形式,甩掉债务负担3.2亿元,盘活存量资
产8970万元。

第五节 企业领导体制
1987年,全县37个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8年4月,
《企业法》颁发实施,从法律上对厂长负责制进行确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企
业中,按要求调整书记和厂长的人选,理顺党、政、工关系。企业党组织转变职
能,由对本单位实行“一元化”领导,转为发挥监督保证作用。之后,随着厂长
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业厂长(经理)负责
制的领导体制。企业改制后,县里制定《关于依法规范改制企业的意见》和公司
制企业《董事会工作暂行办法》、《监事会工作暂行办法》、《经理工作暂行办
法》等四个文件,规范改制企业在劳动用工、劳动管理、劳动保险等方面的行为,
对改制后经济效益不理想,职工股东有意见,法人代表难以胜任的企业,结合股
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到届选举,依照《公司法》进行改选。

1988~2000年临朐县优秀厂长(经理)、企业家一览表
表4-5
┌───┬─────┬──┬───────┬───┬──────┬─────┬──────┐
│姓名 │称号 │时间│评审机关 │姓名 │称号 │时间 │评审机关 │
├───┼─────┼──┼───────┼───┼──────┼─────┼──────┤
│郭金华│优秀厂长 │1988│团省委 │王卓胜│优秀企业家 │1996 │市一轻局 │
│ ├─────┼──┼───────┤ ├──────┼─────┼──────┤
│ │优秀企业家│1990│市企业管理协会│ │明星企业家 │1996 │省一轻厅 │
│ ├─────┼──┼───────┤ ├──────┼─────┼──────┤
│ │优秀厂长 │1990│县政府 │ │临朐人民勋章│1998 │县人大常委会│
│ │ │1991│ │ │ │ │ │
│ │ │1992│ │ │ │ │ │
│ ├─────┼──┼───────┤ │ │ │ │
│ │优秀企业家│1993│市政府 │ │ │ │ │
├───┼─────┼──┼───────┼───┼──────┼─────┼──────┤
│郭黎明│优秀厂长 │1990│县政府 │赵明耀│优秀厂长 │1997 │县政府 │
│ │ │ │ │ │ │2000 │ │
│ ├─────┼──┼───────┼───┼──────┼─────┼──────┤
│ │优秀企业家│1992│团市委 │赵立平│优秀厂长 │1997~2000│县政府 │
├───┼─────┼──┼───────┼───┼──────┼─────┼──────┤
│孙建设│优秀企业家│1992│省机械厅 │井明淮│优秀企业家 │1988 │市政府 │
│ │ │ │ │ │ │1989 │ │
│ │ │ │ │ │ │1993 │ │
└───┴─────┴──┴───────┴───┴──────┴─────┴──────┘
续表
┌───┬─────┬─────┬────┬───┬─────┬─────┬─────┐
│姓名 │称号 │时间 │评审机关│姓名 │称号 │时间 │评审机关 │
├───┼─────┼─────┼────┼───┼─────┼─────┼─────┤
│王景海│优秀厂长 │1994 │县政府 │初杰 │优秀企业家│1997 │市一轻公司│
│ │ │1995 │ │ │ │1998 │ │
├───┼─────┼─────┼────┤ ├─────┼─────┼─────┤
│徐景烈│优秀厂长 │1996 │县政府 │ │优秀厂长 │1997 │县政府 │
│ │ │ │ │ │ │1998 │ │
│ │ │ │ │ │ │2000 │ │
├───┼─────┼─────┼────┤ ├─────┼─────┼─────┤
│高士军│优秀厂长 │1998 │县政府 │ │优秀企业家│1997 │市政府 │
├───┼─────┼─────┼────┼───┼─────┼─────┼─────┤
│申文志│优秀厂长 │1998 │县政府 │傅绍山│优秀企业家│1999 │市政府 │
│ │ │1999 │ │ │ │ │ │
│ ├─────┼─────┼────┤ ├─────┼─────┼─────┤
│ │优秀企业家│2000 │县政府 │ │优秀厂长 │1994~2000│县政府 │
├───┼─────┼─────┼────┼───┼─────┼─────┼─────┤
│王兆远│优秀厂长 │1993 │县政府 │张冠瑞│优秀厂长 │1995 │县政府 │
│ │ │ │ │ │ │1996 │ │
│ │ │ │ │ │ │1997 │ │
├───┼─────┼─────┼────┼───┼─────┼─────┼─────┤
│衣传书│优秀厂长 │1995 │县政府 │吕学华│优秀厂长 │1992~1996│县政府 │
├───┼─────┼─────┼────┤ ├─────┼─────┼─────┤
│马瑞起│优秀厂长 │1992~1995│县政府 │ │优秀厂长 │1991 │省二轻厅 │
│ │ │ │ │ │ │1996 │ │
├───┼─────┼─────┼────┤ ├─────┼─────┼─────┤
│于永波│优秀厂长 │1996 │省二轻厅│ │优秀企业家│1995 │市政府 │
├───┼─────┼─────┼────┼───┼─────┼─────┼─────┤
│孟庆时│优秀厂长 │1996 │省二轻厅│赵奎玉│优秀厂长 │1991 │县政府 │
└───┴─────┴─────┴────┴───┴─────┴─────┴─────┘

第六节 企业内部制度改革

一、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1988年,临朐县全民、集体企业全部废除固定工制度,新招收工人全部实行
合同制。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招工范围、条件、数量和用工形式,
企业内部打破固定工与合同工界限, 实行动态优化劳动组合; 企业与职工实行
“双向选择”,职工有依法申请辞职和选择适合自己工作岗位的权利;未被组合
而下岗的职工,实行厂内待业制度,行业培训后仍不能上岗的,可转向社会就业
安置;对年老体弱的职工适当给予照顾,符合条件的实行企业内部退养。1995年,
县委、县政府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改
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在领导班子强、职工队伍素质较高、工会组织健全、
经济效益好的7家企业进行签订集体合同试点工作,6个试点企业完成产值、实现
利税分别增长35.6%和96.1%, 1个试点企业比上年同期完成销售额、实现利税分
别增长60.1%和19.8%。 1995年6月,省总工会在临朐召开推行签订合同试点现场
会, 全省推广其经验和做法。至2000年,全县已有26个企业11478名职工实行全
员劳动合同制,多数职工受到岗前和在职培训。

二、人事制度改革
企业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新型劳动
人事制度为目标,在企业内部打破干部职工身份界限,对企业行政领导实行聘任
制,企业中层干部实行公开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制度,企业初步建立起干
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经营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至2000
年,共聘任企业正职38人,副职92人,其中工人身份的44人。

三、分配制度改革
企业按照劳动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自主决定分配形式,合理确定并拉开分配
档次,向苦、脏、累、险、难和科研、技术岗位倾斜,建立工资指标随经济效益
浮动,个人按贡献大小、多劳多得的企业分配体制。在实行工效挂钩的基础上,
企业内部分配形式日益多样化,2000年,全县主要有计件工资、定额工资、结构
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以及建安生产值百元工资含量、运输吨公里工资含量等分配
形式。

四、管理方式改革
1988年以来,围绕“质量、消耗、经济效益”三大指标,开展管理升级活动。
企业内部推广厂内银行,推行“满负荷工作法”、“三大民主工作法” (政治生
活民主、生产经营民主、经济分配民主)、“成本控制工程”,建立定额、成本、
资金、质量管理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使管理逐步转向科学化、正规
化。在企业管理升级中,全县1个企业达国家二级先进企业,5个企业达省级先进
企业,29个企业达市级先进企业,24个企业达县级先进企业。1991年推广造纸厂、
茂德皮革厂的经验,加强以现场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为重点的基础管理,
学习邯钢“模拟市场核算,补选成本否决”的经验,实现企业管理由粗放型经营
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1994年,开展“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推广县
造纸厂“实、细、严、新”的经验,企业现场、成本、销售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
完善和提高。1996年,在工业企业中开展“学习张家港、学习邯钢、学习秦池酒
厂、争创一流企业”活动,树立样板抓现场管理,突出“实、细”抓成本管理,
立足“严、新”抓规范管理。学习“亚星”,推广“购销比价管理”,学习“海
尔”推广“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企业的管理更趋科学化,企业管理水平逐步
提高。同时,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任常年法律顾问代表企业咨
询、处理经济案件。

第七节 管理机构
1988年全县工业行政管理机构是临朐县经济委员会。根据企业行业门类,重
工业企业由县工业公司管理, 轻工业由轻工业公司管理。1990年6月,撤销工业
公司、轻工业公司,设立机械电子工业局、化工建材工业局、一轻纺织工业局、
二轻工业局。 1992年8月在县经济委员会设立临朐县政府工业生产总调度室。
1993年11月县乡机构改革,四个工业局全部撤销,在经济委员会设机械电子科、
化工建材科、一轻纺织科、二轻工业科。1994年12月经委职工培训中心与县第一
职业高中合并。 1995年3月,重新设立县机械电子工业局、县化工建材工业局、
县一轻纺织工业局、县二轻工业局,均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县经委,各
局分别定编12人,内设人秘科、生产技术管理科,所需办公经费从提取的企业管
理费中解决。县节约能源办公室与散装水泥办公室分设,均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
节约能源办公室定编7人,全额预算管理,隶属经委,散装水泥办公室定编3人,
自收自支,隶属化工建材工业局;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站改由县二轻工业局管理。
1997年3月, 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工业经
济的职能部门。至2000年,县经贸委人员编制22人,设办公室、政工科、生产计
划科、技术质量科(挂县政府工业生产总调度室)、企业管理(财务审计)科。
1988年7月成立县矿产资源管理局,1992年8月更名为县地质矿产局;1993年
11月与县规划国土局合并为临朐县规划国土矿产局。1994年12月,成立县矿产总
公司,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总公司挂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牌子,行使全县矿产
资源管理职能。 1997年3月,撤销县矿产总公司,成立县地质矿产局。2000年地
质矿产局下设黄金公司、矿产勘察站、山旺化石管理所,并设立临朐、辛寨、营
子、蒋峪、五井、冶源、吕匣等7处地质矿产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