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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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克勤(1950~1988),临朐县寺头镇上洋河村人,1968年应征入伍,同年加入中
国共产党,历任班长、排长、连长、营长等职务。1986年12月转业到临朐县物资
贸易中心工作,先后任办事员、副股长、经理办公室主任等职,系省物资系统优
秀共产党员。1988年因公病逝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山东省政府追认其为革命烈
士。
在部队期间,他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任劳任怨积极工作,满腔热忱地为战
友、为群众做好事。一次外出开会途中,他抢救因车祸受伤的司机不留姓名;他
曾不顾自己身体虚弱为病危的儿童献血。军营18年,他多次被评为“五好战士”,
三次立功,四次受到嘉奖。
1986年12月,他转业到临朐县物资贸易中心工作。安排宿舍时,他主动选择
两间低矮潮湿的小屋,为的是“新建单位还穷,省一点是一点”。到单位工作不
久,正赶上企业调资,按规定夫妻每人上调半级,他负责调资工作,却有意“漏
报”夫妻二人,调资表批复后,才被经理知道,他说:“俺刚来不久,还没为单
位出力,这工资不能提”。1988年,根据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领导聘其担任副
经理,他坚辞不就,恳切表示“再好好学几年,出了徒再说”。
他见缝插针,自觉攻读《政治经济学》、《物资管理学》、《经济合同法》
等书籍, 写下大量读书笔记, 半年多功夫,即由经济外行基本变为经济内行。
1987年秋, 一笔久涉不下、倍感棘手的8.5万元资金纠纷业务,就是由他主动请
缨到济南斡旋50多个日夜圆满完成的。
他精心关爱着单位这个“家”,从上班第一天,每天早到晚走,很少歇个节
假日、星期天。为这个“家”,非正常业务单据报销被他挡驾,兄弟、邻里计划
内物资批发要求被他拒绝, 个别人员挥霍资财违纪行为受到核查。1988年4月,
他就有时呼吸困难,也是为这个“家”,多次推掉住院查病的劝告,自己骑车不
便还让妻子用车推着上班,直至晕倒在地。
1988年7月,他得知单位与黑龙江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木材厂一笔2.5万元木
材业务将成为死债,便利用出院在家治病的几天时间,为单位起草起诉书,隐瞒
病情,说服领导,同另一名同志赶赴双鸭山市。途中把吐出的血痰用纸包起偷偷
放进衣袋里。 火速赶到该市后,来不及休息,即拖着病身子投入紧张的工作。7
月31日,终因劳累过度,肺部癌变,溘然长辞于异乡。
朱克勤敬业爱“家”,为人称颂,省、市、县中共党政组织发出号召,要求
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他无私奉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