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口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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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临朐县人口增长经历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
低增长的过程,人口结构亦发生深刻变化,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育
观念由“多子多福、传宗接代”转变为“少生优生、幸福一生”。全县人口增长
大致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建国初期到1972年,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7.8
‰,除个别年份(如三年困难时期的1959年、196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2.1‰
和-12.7‰)外,均呈较高增长趋势,其中有9年超过30‰,3年超过40‰,最高年
份的1962年为56.2‰, 为后来人口控制工作留下沉重负担。 第二阶段为1973~
198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逐步下降至20‰以下。1979年,开始执行国家干部和职
工、城镇居民“一对夫妇一个孩”的计划生育政策,1985年始在农村进行“二孩
间隔式”试点,并于80年代后期逐步在全县推广,人口自然增长率呈逐步下降趋
势。第三阶段是1989~200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为10‰以下。此期间面对人
口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县委、县政府采取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
负总责的措施,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向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通过坚持“三不
变”,落实“三为主”,实行“三结合”,使县内人口增长速度得以有效控制。
据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表明,县内从新中国成立到1972年,净增人口31.3万人,
即每7年零4个月增加10万人。1973~1988年,净增人口16万人,即每增加10万人
要用10年的时间。 1989~1998年净增人口6.4万人,按此速度计算,每增加10万
人则需17年零2个月时间。 另据县统计局测算,如不有效控制生育,仍保持70年
代初的人口增长速度, 那么县内人口至1998年底将会高达120万人,而2000年底
县内实有人口则为86.7万人。

第一节 人口规模

一、人口总量
1990年,全国进行第四次人口普查,临朐县人口总数872136人。2000年,全
国进行第五次人口普查,临朐县人口总数869467人 (1996年白塔乡划至昌乐县,
1995年该乡总人口27703人)。从统计数字看,全县人口总量呈缓慢增长趋势,惟
1990年较之1989年增长数字较大,达3.72万人,增幅接近45‰,其中除包括人口
普查时增加部分瞒报漏报数字外,人口控制不力,仍是主要原因,遂使全县的人
口形势骤显严峻。

二、人口分布
2000年, 全县人口每平方公里474.3人,其分布密度呈南低北高之势。北部
平原地区7乡镇区域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22.4%, 而人口数量却占全县总人口的
43.5%,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超过900人,其中临朐镇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2200
人。南部山区13处乡镇面积占全县的64%,人口占全县的48%,人口密度每平方公
里不足400人。东北丘陵地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30人左右。

三、人口变动
1996年白塔乡部分村划至昌乐县, 全县总人口由1995年的883616人降至
860343人。统计显示,自1987年以来迁出人口均高于迁入人口,人口机械变动发
生明显变化。80年代末期,随着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基
本国策的实施,临朐县计划生育工作随之加强,人口出生率呈回落趋势。90年代
中期以后,人口自然变动未有大的波动,呈低速增长趋势,出生率、死亡率分别
在9‰、5‰左右。

1988~2000年临朐县人口统计表
表2-1
单位:万人

┌──┬───┬───┬───┬───┬───┬───┬───┬───┬───┬───┬───┬───┬───┐
│年份│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
├──┼───┼───┼───┼───┼───┼───┼───┼───┼───┼───┼───┼───┼───┤
│数量│82.91 │83.49 │87.21 │88.25 │88.57 │88.76 │88.66 │88.36 │86.03 │86.11 │86.60 │86.66 │86.70 │
└──┴───┴───┴───┴───┴───┴───┴───┴───┴───┴───┴───┴───┴───┘

1988~2000年临朐县人口自然变动情况一览表
表2-2
单位:人
┌──┬───────┬──────┬──────┐
│年份│出生 │死亡 │自然增长 │
│ ├───┬───┼──┬───┼──┬───┤
│ │人数 │出生率│人数│死亡率│人数│自增率│
│ │ │(‰) │ │(‰) │ │(‰) │
├──┼───┼───┼──┼───┼──┼───┤
│1988│12061 │14.94 │4744│5.87 │7311│9.07 │
├──┼───┼───┼──┼───┼──┼───┤
│1989│9749 │11.72 │4343│5.22 │5406│6.50 │
├──┼───┼───┼──┼───┼──┼───┤
│1990│9236 │10.58 │4789│5.48 │4447│5.10 │
├──┼───┼───┼──┼───┼──┼───┤
│1991│9298 │10.59 │4624│5.27 │4674│5.32 │
├──┼───┼───┼──┼───┼──┼───┤
│1992│6631 │7.51 │4768│5.40 │1863│2.11 │
├──┼───┼───┼──┼───┼──┼───┤
│1993│6315 │7.12 │4709│5.31 │1606│1.81 │
├──┼───┼───┼──┼───┼──┼───┤
│1994│5947 │6.70 │4769│5.38 │1178│1.32 │
├──┼───┼───┼──┼───┼──┼───┤
│1995│7638 │8.63 │4786│5.41 │2852│3.22 │
├──┼───┼───┼──┼───┼──┼───┤
│1996│8232 │9.56 │4564│5.30 │3668│4.26 │
├──┼───┼───┼──┼───┼──┼───┤
│1997│8391 │9.74 │4507│5.23 │3884│4.50 │
├──┼───┼───┼──┼───┼──┼───┤
│1998│8422 │9.75 │4201│4.86 │4221│4.89 │
├──┼───┼───┼──┼───┼──┼───┤
│1999│7398 │8.53 │4478│5.16 │2920│3.36 │
├──┼───┼───┼──┼───┼──┼───┤
│2000│7501 │8.65 │4336│5.00 │3165│3.65 │
└──┴───┴───┴──┴───┴──┴───┘

第二节 人口构成

一、民族构成
全县居民以汉族为主,因人口迁移流动原因,县内少数民族人数逐年增加。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县内有10个民族。其中汉族871846人,占全县总
人口的99.97%,回族218人,蒙古族3人,藏族5人,苗族3人,彝族2人,朝鲜族6
人, 满族54人,土家族1人,哈尼族1人,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的1人。到2000年
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 全县共有22个民族, 汉族869037人, 占全县总人口的
99.95%, 少数民族43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05%。其中,回族192人,蒙古族56
人,维吾尔族12人,苗族14人,彝族21人,藏族7人,朝鲜族24人,壮族6人,布
依族8人,满族58人,白族5人,土家族7人,哈尼族2人,傣族3人,傈僳族4人,
佤族1人,拉祜族4人,景颇族6人,土族1人,布朗族2人,其他未识别民族1人。

二、性别构成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872136人,其中男性人口446802人,
占人口总数的51.23%,女性人口425334人,占人口总数的48.77%,男女性别比例
为105.5∶100。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全县男性人口444755人,占全
县人口总数的51%,女性人口424712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49%,男女性别比例为
104.72∶100。

三、年龄构成
自6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除个别年份外,高出生率得到控制。据县统计
局公布的数字,自1992年起,人口出生率一直控制在10‰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
一直控制在5‰以下。 社会安定,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因而人口的年龄构
成发生较大变化。少年儿童占人口比例下降,老年人口比例上升,据县人口普查
资料, 1990年, 全县0~14岁少年儿童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1.3%,而2000年则占
15.4%; 60岁以上老人1990年占全县总人口的8%,2000年则占9%。县内人口老龄
化问题逐步显现。据全县第四、第五两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60岁以上老人第五
次普查时人数较第四次普查时人数多8648人。1990年全县80岁以上人口仅4712人,
占人口总数的0.54%。 其中,80~84岁的3424人,85~89岁的1097人,90~94岁
的178人, 95~99岁的13人。2000年全县80岁以上人口则达7609人,是1990年的
2.2倍,占人口总数的0.88%。其中80~84岁的5160人,85~89岁的1961人,90~
94岁的417人,95~99岁的69人,百岁以上的2人。两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在高
龄人群中,男女比例相差甚大。1990年80~89岁人群男女比例为59.80∶100,90
岁以上人群中男女比例为30.83∶100; 而2000年80~89岁人群中男女比例为
64.38∶100,90岁以上人群中男女比例为39.25∶100。

临朐县第四、第五两次人口普查年龄构成表
表2-3
单位:人

┌──────┬───┬───┬────┬────┬────┬────┬────┐
│年龄数量年份│0~4岁│5~9岁│10~14岁│15~19岁│20~24岁│25~29岁│30~34岁│
├──────┼───┼───┼────┼────┼────┼────┼────┤
│1990 │128202│85161 │59504 │77698 │80405 │80412 │71990 │
├──────┼───┼───┼────┼────┼────┼────┼────┤
│2000 │29703 │26770 │106971 │62034 │33565 │47577 │59810 │
└──────┴───┴───┴────┴────┴────┴────┴────┘

┌──────┬────┬────┬────┬────┬────┬────┬────┐
│年龄数量年份│35~39岁│40~44岁│45~49岁│50~54岁│55~59岁│60~64岁│65~69岁│
├──────┼────┼────┼────┼────┼────┼────┼────┤
│1990 │72682 │54945 │27184 │32967 │31117 │24907 │18617 │
├──────┼────┼────┼────┼────┼────┼────┼────┤
│2000 │61885 │54048 │57251 │41972 │21175 │23776 │21335 │
└──────┴────┴────┴────┴────┴────┴────┴────┘

┌──────┬────┬────┬────┬────┬────┬────┬─────┐
│年龄数量年份│70~74岁│75~79岁│80~84岁│85~89岁│90~94岁│95~99岁│100及100岁│
│ │ │ │ │ │ │ │以上 │
├──────┼────┼────┼────┼────┼────┼────┼─────┤
│1990 │13540 │8095 │3424 │1097 │178 │13 │ │
├──────┼────┼────┼────┼────┼────┼────┼─────┤
│2000 │16118 │9681 │5160 │1961 │417 │69 │2 │
└──────┴────┴────┴────┴────┴────┴────┴─────┘

四、文化构成
据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结果, 全县6周岁以上人口中识字人数达
591402人, 占6周岁以上人口的82%。到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6周岁
以上人口中识字人数则为774462人,占6周岁以上人口的94.1%。其中,大专以上
17594人, 占6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2.1%;高中、中专84449人;初中390487人;
小学261910人;文盲、半文盲68238人,占6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8.3%。

五、职业构成
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15岁及其以上)为37.8万人,
占总人口的44%。 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结构调整,在业人员的职业
构成出现较大变化。从事农业(含林、牧、渔)劳动的比例逐步减少,而非农业劳
动者的比例则不断上升。农业劳动者比例由1982年的85.3%降至1990年的84.9%,
2000年继续降至32%,而二、三产业劳动者的比例则由1982年的14.7%升到1990年
的15.1%,继而升至2000年的68%。
附百岁老人二例:
杜杨氏,营子镇东张家沟村,104岁,亲历三个世纪,且身体健康,气色好,
记忆力强。老人一生务农,操持家务,历经磨难,从容面对,吃饭不挑食,不忌
口。逾百老人五世同堂,全家老少64人,可谓子孙满堂,其乐融融。
刘杨氏, 蒋峪镇吕庄村,102岁。她一生勤劳,逾百后仍闲不住,还能做些
摘花生、剥玉米皮以及生火做饭等零活。老人生活不挑剔,粗茶淡饭即可,惟一
的嗜好是一天两壶茶。虽已高龄,但耳不聋,眼不花,儿媳做针线活,还要靠她
穿针引线。老人五世同堂,子孝孙贤。

第三节 计划生育

一、机构与队伍
行政机构1984年4月撤销临朐县计划生育局, 成立临朐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为正股级全民事业单位,
1993年12月升格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各乡镇的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也转为计划
生育助理员。 1996年8月县直计划生育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行政单位,隶属计生
委。1993年11月,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明确为正股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乡镇政
府, 按乡镇总人口万分之三到五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1995年6月,乡镇计划生
育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行政单位,隶属乡镇政府,原乡镇计划生育助理员职位撤
销,重新配备副科级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计生协会1990年,成立临朐县计划生育协会,1991年协会设立办公室,1993
年11月撤销, 1994年4月恢复,为股级行政单位。1988年各乡镇、村成立计划生
育协会,并落实机构和人员。
技术队伍1988年, 全县乡镇以上各类计划生育工作人员154人,其中专业技
术人员38人。专科以上学历7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人。到2000年底,
全县乡镇以上各类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已达51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1人,在专
业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5人, 专科161人, 中专75人,分别占1.7%、
55.3%、 25.7%;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人,中级职称12人,分别占专业技术人
员总数的1%和4.1%。

二、政策法规
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临朐县即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计划生
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同时还结合县内实际,颁布实施符合县情的具体执行细
则。1986年县委、县政府曾以临发[1986]80号文件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规
定。 1988和1989两年, 县委、县政府根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先后颁发
《关于修改和补充[1986]80号文件的通知》(临发[1988]25号)和《关于计划
生育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临发[1989]26号) 。1998年5月,县政府制定《关
于禁用B超机等医疗技术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临政发[1998]
36号),使全县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晚婚晚育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女年满23周岁怀孕并
按计划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严格按计划生育人口,严禁计划外生育。
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对确有实际困难或者特殊情况的夫妇,符合《山
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乡镇、村审
核,手续齐备后,报县计生委批准,方可按计划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发给由山
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二孩生育证。不论什么情况都不准生育第三胎。
避孕节育凡有生育能力无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妻,应当落实安全可行的避孕节
育措施。提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已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
一方落实绝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严格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施行绝育
手术后,因情况变化允许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县计生委批准,可到指定的医
疗单位施行吻合手术。全县自1999年始,经潍坊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推行节
育措施知情选择,并在县内杨家河乡进行成建制知情选择试点。到2000年底,全
县有300个村实行节育措施知情选择。
奖罚措施建立并实行社会制约、利益导向机制。对违反《山东省计划生育条
例》规定计划外生育的,按照上述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属党员、干部、
国家职工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
“两开一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非转农)。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只生育一
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小孩14周岁以前,每
月发给不少于10元人民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农村则减免等值义务工或落实
其他奖励形式)。对自觉晚婚晚育的国家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都给予相应的优待。

三、宣传教育
在坚持“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中,临
朐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 注意舆论环境建设。 县乡宣传阵地均开设固定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栏(节)目,县内各级党校都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课
目,各级中、小学均开设“人口与青春期”教育课。自1988年始,在全县城乡广
泛开展“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为主题的“双进”活动,落实“乡镇办
好一个班,村里建起一条街,户里送上一张纸(一个本)”的“三个一”措施,被
省计生委确定为潍坊市唯一的全省“双进”工作试点县。县内县、乡镇、村各级
均建立“人口学校”,对广大育龄人群开展经常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
育。各级人口学校开展率达到100%,育龄人群参学率亦达90%以上。

四、管理服务
行政管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自1989
年开始,实行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年初分别由县委、县政府
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直、乡镇目标管理
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别授予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
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相应数额的奖金;对考核总分达不到授奖标准的,分别
给予警告、纳入重点管理、罚金等处罚。同时,还在县内实行计划生育考核一票
否决制度,凡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取消年度评先选优
资格。另外,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离职审计、追踪奖惩。
基础管理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管理,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民主化、
法制化建设。 1998年8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实行计划生育民主化管理、
法制化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的意见》(临发[1998]21号)(简称“两化一优”),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为主”合格乡镇、合格村、“两化一优”示范村创建活动。
截止到2000年6月, 全县22处乡镇全部达到“三为主”合格乡镇标准,建成“三
为主” 合格村749个,“两化一优”村650个,分别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7.5%和
67.3%。 为加强育龄妇女管理,对所有育龄夫妇全部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档
案”,计划生育合同实行法律公证。1996年,县、乡镇计生机构全部配备微机,
对计划生育基础信息、育龄妇女管理信息实行微机管理,并于2000年实现省、市、
县、乡镇四级联网。以基层协会为依托,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 (与发展农村
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通过
开展“手拉手”、“会员联系户”(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等活动,引导群众走少生
快富、文明幸福之路。
服务管理县级及乡镇级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全面开展以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
重点的综合系列化服务,狠抓各级服务阵地建设。1992年,县政府投资63.6万元,
建起1051平方米的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综合服务楼。到2000年,各项管理、
服务达到省级优秀服务站标准。1996年底,县内22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部达
到市级甲级站标准。 到2000年6月,县内有临朐镇、纸坊镇、五井镇、杨善镇、
冶源镇、杨家河乡、七贤镇、卧龙镇、辛寨镇、蒋峪镇、大关镇、柳山镇、营子
镇、龙岗镇、上林镇等15处乡镇服务站达到市级优秀服务站标准。县内各行政村
亦普遍建起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使全县初步形成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中心、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阵地、村计划生育服务室为前沿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
1995年,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普遍开设优生优育咨询,开展不孕不育咨询诊
治服务。自1996年始,县计生宣传指导站又实施出生婴儿缺陷干预工程,开展巨
细胞病毒优生检测服务项目。 到2000年底共做巨细胞病毒优生检测4万多例,对
其中6000多例显阳性的进行诊治,使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6‰以下。1999年始,
为安排生育计划的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对已
婚育龄妇女的管理、服务逐步规范。
由于连续多年实行计划生育,全县的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育龄妇女的综
合生育率于90年代初降到更替水平(2.1) 以下,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
口结构得到一定改善,1988~2000年13年间,全县共出生人口102812人,比1975
~1987年的13年, 少生57957人, 人口出生率由1987年的16.13‰降至2000年的
4.0‰。 自1989年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以来,年年完成市下达的人
口计划,1990年和1991年获潍坊市人口目标达标考核二等奖,1994~2000年连续
7年获潍坊市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达标一等奖。1995年4月被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
“计划生育‘三为主’ 先进县”称号。1996年6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
省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县”称号,同年,又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
单位”称号,1996年临朐县计划生育协会被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全国计划生
育协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