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 资料库:潍坊市县志库 章节:寒亭区志(1840-198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section/15/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section/15/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section/15/article/1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7/section/15/article/1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6年秋,三个渔村的4处初级渔业生产合作社并为3处高级渔业合作社,入社渔民510户,2040人,全部实现渔业合作化。渔船、渔具归合作社集体所有,收益按劳分配。1958年秋,实行人民公社化,3处高级渔业社改为3个渔业大队,672户,2688人,渔业劳力538人。1960年并为1个渔业大队,实行统一核算。1961年7月。恢复3个渔业大队。1962年,蔡家央子渔业大队分为一、二渔业大队。直至1978年4个渔业大队各为核算单位。
    1979年开始,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全县有渔民809户,3097人,渔业劳力827人。在渔业生产中实行“包干到船。自负盈亏”的办法,超产按劳分配。峰台渔业大队实行大包干后,当年收入624万元,比1980年增长35%,第一次归还了拖欠多年的国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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