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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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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妇女联合会

1990~2007年,坊子区妇女联合会内设办公室,有工作人员5名。
2007年,全区294个村(居)有285个村(居)配备妇代会主任,配备率96.9%。
第一节妇女代表大会
第十次代表大会1993年10月23~24日,潍坊市坊子区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在区政府招待所召开。与会正式代表160人,特邀代表10人,区委副书记初正林、市妇联副主席张桂云到会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陈英作的《团结起来,奋力拼搏,为建设经济强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陈英为区妇联主席,孙淑英为副主席。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1999年3月4~5日,潍坊市坊子区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区政府招待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王维玲作的《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拼搏,爱区敬业,为全面振兴坊子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王维玲为区妇联主席,牟桂芳为副主席。
第十二次代表大会2005年3月3日,潍坊市坊子区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在区政府招待所召开,各界妇女代表160人参加会议。区委书记杜国忠、市妇联主席聂振萍到会讲话,会议审议通过马怀芳作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区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马怀芳为区妇联主席,彭军霞为副主席。
第二节主要活动
“双学双比”竞赛1990年4月,在全区广大妇女中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到1994年底,全区95%以上的妇女劳动力掌握了一门以上的实用技术,培养了150名女农民技术员,667名妇女骨干。1997年,在全区农村妇女中开展“万名农家女十项新技术”(良种、良种配套、立体种植、保护地栽培术、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培肥地力、酵素菌肥施用、旱作栽培、无公害瓜菜生产术、畜禽高效快速饲养)培训推广工作。至2000年底,全区有920人获得“绿色证书”,460人获农民技术员职称。2001年,在区、镇(街)、村三级分别建立农村妇女科技培训学校、科技培训中心,成立巾帼科技指导中心、科技指导站、科技服务队,初步形成了培训网络框架。同时,依托培训网络,培植管理标准高、科技含量大、功能完善的巾帼科技示范基地42处。至2007年,全区共举办农村妇女科技培训班380期,培训妇女7万余名,建立巾帼科技服务队176支,有80%以上的农村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有14696名农村妇女参加“两证”(绿色证书、女农民技术员证书)培训,5000人取得“绿色证书”,2000人获得女农民技术员证书,83%的城镇职业妇女接受了职业培训,全区城乡妇女的整体素质和从业竞争力不断提局。
“巾帼建功”竞赛1991年7月,在全区城镇妇女中开展以“四有”(有文化、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五学”(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五创”(创优质、创高产、创效益、创最佳服务、创一流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地税系统女税官开展的“AB”角补位制度和预约服务,移动通信、网通公司系统的女职工开展的心系群众服务优,苦练内功凝心聚力创一流等活动在全区窗口行业女职工中推广。2002年5月,区国税局城区分局、区电信服务中心、坊子新生百货大楼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全市巾帼文明示范岗。是年,坊子区市级以上巾帼文明示范岗5处。2003年4月,潍坊市妇联在坊子区召开“我为强市添光彩”启动仪式暨全国“巾帼文明岗”授牌仪式现场会,会上为区网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全国级巾帼文明岗”授牌。2004年,“巾帼文明示范岗”更名“巾帼文明岗”。至2007年,全区有全国级巾帼文明岗1处,省级巾帼文明岗3处,市级巾帼文明岗12处,区级巾帼文明岗24处;涌现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人(刘升勤),市、区级巾帼建功标兵86人。
儿童工作1990年,区妇联举办建区6年托幼事业展,召开托幼表彰大会,托幼工作移交教育部门。是年,区妇联被评为全市托幼工作先进单位。妇联由抓托幼工作转为抓家庭教育,以抓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素质入手,通过培养发掘家教骨干,定期聘请专家到家长学校授课等形式,传播家教知识。每年“六一”儿童节,由区级领导带队,走访区直学校园所。2002年7月,在区实验学校举行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启动仪式,全区广大小学生积极参与“五小”(小帮手、小标兵、小伙伴、小卫士、小主人)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儿童才艺大奖赛选拔赛、“十佳小公民”评选等活动,孟繁玉等45名同学在征文活动中获奖,孙亚楠等10名同学被评为“十佳小公民”,张家辉等8名同学被评为“优秀小公民”。实验学校、三马路小学被表彰为市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示范基地。2004年,开展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引导家长以良好道德言行为子女作表率,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2006年“六一”前夕,组织开展“坊子新苗”评选活动。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幼苗。其中一名幼儿入选全市“十佳鸢都新苗”,并参加了全省的“齐鲁新苗”比赛。至2007年,全区有1处学校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学校,3处被评为市级示范家长学校,12名儿童和家长分别被评为市级“双合格”好儿童、好家长。
1995年始,实施“春蕾计划”,全区确定50名家庭困难女童。至1999年,每年5月底将资助金发到受资助学生所在学校,帮助她们完成5年学业。2000年,单位和个人与贫困女童结对帮扶。至2004年,全区收到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9万余元,资助失学或濒临失学女童769人(次)。是年6月1日,在区级机关办公大楼召开全区庆“六一”“爱心献春蕾”活动再动员大会,78个单位和个人分别与100名贫困女童结成帮扶对子,每学期资助100元,资助至该女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镇(街)也开展各自结对救助活动,全区资助贫困女童246人,捐款捐物近3万元。至2007年,全区共捐款物近50万元,资助贫困女童1200名。
家庭文明工程坊子区妇联积极开展五好家庭创建活动,1990~1995年,全区有“五好家庭”500户。1996年,全国妇联将“五好家庭”活动更名“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坊子区围绕家庭奉献、家庭文化、家庭环保、家庭教育及家庭生活方式的转变,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1998年,开展“美在家庭”活动。2000年,实施“家庭文明工程”,开展“搬房敬老”、“让老人住正房、住好房”等活动,倡树良好道德风尚,改善人际关系,组织家庭奉献活动。2003年,开展“学习型家庭”、“科技致富型家庭”创建和“美在家庭”示范户争创活动,“爱国卫生”、“科普宣传”、“全民健身”3项活动进家庭,全区60支近千名巾帼文明队员活跃在城乡,围绕文艺宣传、体育健身、扶贫帮困等开展活动。2004年,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中,评选出潍坊市“幸福大家庭”1户,潍坊市“敬老好儿女”1人,坊子区“五好文明家庭”100户。至2007年,全区“五好文明家庭”2万余户,占家庭总户数的26.5%。是年,在全区家庭中开展以“三和四进孝为先”(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孝德为先导,建设和顺家庭、和睦邻里、和美家园;做到和谐文化进家、和谐评议进家、和谐调解进家、和谐服务进家)为基本内容的“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坊子区首届“十佳和谐家庭”及百户“和谐家庭”、“十大孝星”,1户家庭被评为山东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5户家庭被评为潍坊市百户“和谐家庭”,4人获潍坊市“敬老好儿女”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潍坊市“十大孝星”。
维权活动1990年,坊子区妇联将每年3月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月”,在全区妇女中重点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坊子妇女发展纲要》《坊子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宣传,上街宣传6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2000余份。2000年7月,成立坊子区148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坊子区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开通“7661148”妇女维权热线电话;9月,成立坊子区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2003年,坊子区“148”妇女维权法律服务中心被省妇联评为优秀妇女维权岗。至2007年,3个中心接待来人来访1200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180次,受理妇女维权非诉讼案件198件,诉讼案件76件。2005年,开展“优秀妇女维权岗”、“零家庭暴力村(居)”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2007年11月21日,成立110家暴投诉中心,家庭暴力投诉网络正式建成运行。12月底,该中心被省妇联、省综治委、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授予“省级优秀妇女维权岗”称号。全区有市级优秀妇女维权岗3处,零家庭暴力村(居)5个;省级“平安家庭”标兵户1户,区级平安家庭200户。
1990~2007年,区镇两级妇联接待来信来访案件490起,520人次,处结率98%,无越级上访案件。
“两纲”实施坊子区先后制定《坊子区“八五”期间儿童少年事业规划(1990~1995年)》和《坊子区“九五”期间儿童少年工作发展规划(1996~2000年)》。1997年2月,区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更名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妇联。2002年4月,制定《坊子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坊子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3年,制定下发2001~2010年《两纲》目标职责分解,调整充实区妇女儿童纲要评估检查组和统计检测组,区妇联、组织、劳动、统计等部门联合举办《两纲》阶段性监测评估培训班,对“两纲”监测评估数据进行统计监测。2005年,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坊委发[2005]1号)。是年,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坊子“两纲”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至2007年,《坊子妇女发展纲要》6个领域(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38项主要目标中达到终期监测目标35项,未达标3项(城镇生育保险覆盖面偏低、部分部门的领导班子未配备女干部、村居女干部比例低),达标率92.1%;儿童发展纲要4个领域(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23项目标中达到终期监测目标22项,未达标1项,达标率9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