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乡(镇、街道)人大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坊子区各乡镇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87年,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全区9个乡镇均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设立人大专职主席或专职常务主席,并配备专(兼)职干部,设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负责乡镇人大工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4月,坊子镇选举成立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4名,副主席1名。是月,成立埠头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4名,副主席1名(2001年2月,撤销埠头镇)。是月,成立穆村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4名,别主席1名。是月,成立眉村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7名,副主席2名。是月,成立清池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5名,副主席2名(2003年,清池镇划入潍坊市高新区)。是月,成立沟西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2名,副主席1名。10月,成立车留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3名,副主席1名(2003年,车留庄镇撤销)。是月,成立涌泉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3名,副主席1名(2000年4月,撤销涌泉乡)。1990年1月,成立荆山洼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先后选举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7名。1998年12月,凤凰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区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人大工作室主任5名,副主任1名。2001年2月,坊子镇更名长宁街道,区人大常委会在长宁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先后任命人大工作室主任3名。2003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在坊安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先后任命人大工作室主任2名。2004年,南流镇划入坊子区,先后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兼职主席1名,副主席1名。2007年9月,黄旗堡镇划入坊子区,先后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兼职主席1名,副主席2名。
2007年11月,区人大分别设立坊城街道人大工作室、坊安街道人大工作室、九龙街道人大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