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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潍坊市坊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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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中国共产党潍坊市坊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一节组织机构
中共潍坊市坊子区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次党代会分别于1990年3月、1995年3月、1998年3月、2003年1月、2007年1月召开,分别选举产生了中共潍坊市坊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90年,区纪委内部机构设办公室、信访室、检查室、审理室;7月,增设党风党纪教育室。1993年3月,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增设执法监察室、监察综合室、教育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撤销党风党纪教育室。区委设在区纪委惩治腐败办公室和区政府设在监察局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继续保留。2002年5月,增设纠风工作室。2003年4月,成立区机关效能监察中心(正科级全额预算行政延伸性事业单位),加挂“区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牌子,设在区纪委、监察局,同时撤销区行政监察举报中心。2007年,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教育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纠风工作室。
1990~2007年中共潍坊市坊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任职一览表
┌─────┬──────┬───────────┐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
├─────┼──────┼───────────┤
│张兴邦 │书记 │1990. 01 ~1 │
│ │ │991. 01 │
├─────┼──────┼───────────┤
│张树琛 │书记 │1991. 01 ~1 │
│ │ │994. 09 │
├─────┼──────┼───────────┤
│王名聪 │书记 │1994.09~199 │
│ │ │6. 05 │
├─────┼──────┼───────────┤
│齐宝礼 │书记 │1996.05~199 │
│ │ │8. 02 │
├─────┼──────┼───────────┤
│王洪光 │书记 │1998.02~200 │
│ │ │1. 02 │
├─────┼──────┼───────────┤
│吴世刚 │书记 │2001.02~200 │
│ │ │2. 09 │
├─────┼──────┼───────────┤
│马清民 │书记 │2002.09~200 │
│ │ │7. 01 │
├─────┼──────┼───────────┤
│吴洪江 │书记 │2007.01~ │
├─────┼──────┼───────────┤
│武际亮 │副书记 │1988.06~199 │
│ │ │1. 04 │
├─────┼──────┼───────────┤
│魏常禄 │副书记 │1990. 01 ~1 │
│ │ │993. 01 │
├─────┼──────┼───────────┤
│高晋刚 │副书记 │1991.04~199 │
│ │ │8. 02 │
├─────┼──────┼───────────┤
│郝书钦 │副书记 │1993.04~199 │
│ │ │5. 02 │
├─────┼──────┼───────────┤
│刘金峰 │副书记 │1995.02~200 │
│ │ │1. 03 │
├─────┼──────┼───────────┤
│王利平 │副书记 │1998.02~200 │
│ │ │0. 07 │
├─────┼──────┼───────────┤
│王宗勇 │副书记 │1998.12~200 │
│ │ │7. 11 │
├─────┼──────┼───────────┤
│毕玉孝 │副书记 │2001.03~200 │
│ │ │6. 02 │
├─────┼──────┼───────────┤
│王芬林 │副书记 │2002.04~ │
├─────┼──────┼───────────┤
│刘志范 │副书记 │2006. 03~ │
└─────┴──────┴───────────┘


第二节廉洁自律
1990年,开展检查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公费送子女、亲属上学工作,有8人主动清退公款5800元,1人在上学期间停发工资;对全区9个乡镇党政班子和116名副科级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考核,健全《党风档案》。
1992年,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进行检查整顿,纠正以职、以业、以权谋私问题16项,涉及金额180多万元。
1994年,重点抓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全区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建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的责任制。
1995年,对156个副科级单位和562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4个单位30名干部存在的问题。
1996年,重点抓领导干部礼品登记、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共检查副县级以上单位10个,副县级以上干部33人,申报工资收入29.7万元,申报各类奖金、津贴及福利费6.9万元。
1997年,查处埠头镇、眉村镇在集资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党员干部13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在全区10处乡镇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聘请农民负担工作监督员55名。
1998年,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电话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保留住宅电话155部、领导干部移动电话115部;制定干部调整不准带车、不准带人、不准带通讯工具的“三不准”规定;区委、区政府出台公务接待标准,11处乡镇和12个区直部门建立“廉政灶”。
1999年,对全区93个机关事业单位的4934名干部职工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6548名职工的住房进行清理,清退95套;对59名领导干部和229名一般干部在基金会贷款或担保问题进行清理,收回现金和股单230.34万元,对257.7万元集体贷款或担保理顺了债权债务关系;取消外出考察活动18批,184人次,14个部门新建立机关食堂;对全区549部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取消新购车辆13部,节约资金180多万元。
2000年,制定《关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借用(担保)基金会款项限期归还的规定》,对96名贷款(担保)人员进行谈话,对45名公职人员实行“三停”,其中科级干部5人;为8处基金会、股金会收缴欠款141.6万元;制定《关于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登记三项制度的实施办法》,收到上交礼金或有价证券折合人民币2.8万元。
2001年,开展纠正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的清理检查,清理现金、有价证券6.94万元;对32名离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2002年,制定《关于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用公款进行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机关干部借用的43.7万元公款全部还清;修订公务用车清理方案、配编原则和纪律规定,对区级领导班子机关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
2003年,对区农村信用联社公车参与本单位职工亲属的婚嫁活动进行公开处理;清理3个单位用公款为289人购买商业保险行为,违规金额8万多元;在眉村镇、地税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试点工作。
2004年,对违规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1名县级干部和4名科级干部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对7辆违规购乘超标公务用车进行处理;组织对全区8个镇(街道)、42个区直部门的336名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2005年,开展干部职工虚报冒领工资、补贴专项清理,纠正冒领资金18900元;对710名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
2006年,下发《关于严肃干部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对23名调整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07年,推行党员道德积分卡管理制度,制定下发《党员道德积分管理制度(试行)》,党员领导干部的积分情况填入年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得到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
第三节案件查处
1990~2007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共计3169件次,立案查处案件455起,处分党员408人。
1990~2007年坊子区纪检机关接收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
┌────┬────┬───┬────┬─────┬─────┐
│年度 │信访举报│查办案│处分党员│处分科 级 │挽回经 济 │
│ │(件) │件(件 │(人) │干部 (万 │损失 (万 │
│ │ │) │ │元) │元) │
├────┼────┼───┼────┼─────┼─────┤
│1990 │278 │31 │25 │2 │— │
├────┼────┼───┼────┼─────┼─────┤
│1991 │142 │47 │25 │1 │18.90 │
├────┼────┼───┼────┼─────┼─────┤
│1992 │133 │46 │45 │4 │12. 0 │
│ │ │ │ │ │0 │
├────┼────┼───┼────┼─────┼─────┤
│1993 │123 │17 │10 │2 │42.00 │
├────┼────┼───┼────┼─────┼─────┤
│1994 │63 │6 │6 │1 │23. 0 │
│ │ │ │ │ │0 │
├────┼────┼───┼────┼─────┼─────┤
│1995 │152 │10 │8 │0 │— │
├────┼────┼───┼────┼─────┼─────┤
│1996 │174 │14 │13 │0 │23. 2 │
│ │ │ │ │ │0 │
├────┼────┼───┼────┼─────┼─────┤
│1997 │264 │22 │19 │12 │26. 0 │
│ │ │ │ │ │0 │
├────┼────┼───┼────┼─────┼─────┤
│1998 │276 │24 │24 │3 │72. 1 │
│ │ │ │ │ │0 │
├────┼────┼───┼────┼─────┼─────┤
│1999 │378 │26 │27 │3 │14. 8 │
│ │ │ │ │ │6 │
├────┼────┼───┼────┼─────┼─────┤
│2000 │331 │27 │27 │1 │48. 7 │
│ │ │ │ │ │0 │
├────┼────┼───┼────┼─────┼─────┤
│2001 │141 │26 │26 │2 │— │
├────┼────┼───┼────┼─────┼─────┤
│2002 │158 │26 │26 │1 │52. 0 │
│ │ │ │ │ │0 │
├────┼────┼───┼────┼─────┼─────┤
│2003 │65 │26 │26 │5 │142. │
│ │ │ │ │ │30 │
├────┼────┼───┼────┼─────┼─────┤
│2004 │161 │26 │26 │5 │227. │
│ │ │ │ │ │20 │
├────┼────┼───┼────┼─────┼─────┤
│2005 │100 │27 │23 │0 │132. │
│ │ │ │ │ │00 │
├────┼────┼───┼────┼─────┼─────┤
│2006 │110 │27 │25 │4 │34. 2 │
│ │ │ │ │ │0 │
├────┼────┼───┼────┼─────┼─────┤
│2007 │120 │27 │27 │1 │71.04 │
└────┴────┴───┴────┴─────┴─────┘

1990~1992年,开展“学习党章、增强党性、端正党风”教育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举办党规党法知识竞赛;设立《党风党纪通报》,对15个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4个反面典型进行通报。
1993年,对副科级领导干部、机关党员干部和村支部书记600余人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党风廉政教育;对公安、工商、税务等12个部门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1994年,举办6期副科级干部《邓小平文选》三卷读书班,全区276名副科级干部参加学习;召开全区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13个单位介绍经验,对83个基层党组织、158名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1995年9月,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1996年,组织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3人受中纪委表彰,4人受省纪委表彰,16人受市纪委表彰,区纪委获省纪委优秀组织奖。
1997年,开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和农村基层党组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1998年6月,举办《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9月,组织3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法律法规考试。
1999年,开展《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片播映月活动,剖析典型案例并通报违法违纪案件9起。
2000年5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6月,举办“法纪在我心中”演讲比赛,12名优秀选手到各镇(街道)、区直部门进行巡回演讲。
2001年,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活动。
2002年,开展“理想信念、廉政纪律”主题教育,组织全区737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考试;在区电视台开设反腐倡廉专栏《廉政之窗》,每两周播出一期。
2003年,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优化环境”主题教育活动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活动,举办“国税杯”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地税杯”党风廉政建设文艺晚会。
2004年,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5月,举办“工商杯”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2005年,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纪检、组织、宣传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活动试点工作。
2006年,开展“勤政廉政、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
2007年,实施反腐倡廉教育“五个一”工程,即:每周向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一条廉政短信,每月在区电视台播发一条廉政公益广告,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廉政教育片,每半年向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家属发一封反腐倡廉书信,每年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及评议,《人民网》时政频道、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这一做法给予报道;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区地税分局被评为潍坊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第五节源头治理
1999年,确定潍坊建筑陶瓷厂、潍坊四中、区医院为试点,推行厂务、校务、院务公开;对89个单位的7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对30名工作调整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
2000年,推行乡镇政务公开,确定每月10日为全区村级财务、政务公开日;对23名离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2001年,制定下发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策法规工作网络建设的意见》,被市纪委转发,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
2002年,全区43个区直部门(单位)、8处镇(街)、287个村(居)建立政策法规网络。
2003年,对565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核定,其中79项列入清理、取消范围;实行釆购项目预算797万元,成交738万元,节支59万元,节支率7.4%。
2004年,成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完成釆购金额1.6亿元,节支2700万元,节支率16.9%。
2005年,对全区8个镇(街)司法所实行直属管理,建立6个标准化调解庭和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镇(街)、村(居)普遍建立人民调解中心和调解委员会;清理行政许可项目236项,取消47项,清理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27项;完成釆购金额9700万元,节约资金1649万元,节支率17%。
2006年,公开考选区法院副院长2名,团区委书记、副书记各1名,公务员11名,区直机关工作人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完成采购金额4751.39万元,节约资金730万元,节支率13.3%;实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押证制度。
200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8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区人民法院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对全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确定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35个,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10个,取消及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52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清理单位账户53个,上缴资金790万元,完成集中釆购金额1850万元,节约资金309万元,节支率16.7%。
第六节行政监察
1990年,对105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小金库”清理,查出问题单位2个,违纪金额1023元;对全区63个主管部门下属165个会计单位进行社会集团购买力清查,查处13个问题单位,违纪金额54000元。
1991年,清理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干部449人,追回乱开支超生费19419元;清理公款私借私存179人次、24万余元,公物私用71人次、108件;清理近亲属在同一机关工作的34人;废止收费、罚款和各种摊派文件27份,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300多万元;对61个社会团体进行清理登记,合并9个,撤销5个;清理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检查评比、达标、升级活动9项,取消3项;清理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统一着装的单位9个,服装932套、收缴各种徵章305套、未发服装4套。
1992年,对9处乡镇80个村进行财务清理整顿,清理各类债权246.4万元。
1993年,对全区36个主管部门256个单位进行检查,查处乱收费和超收金额8.16万元;整顿财税秩序,清理违章金额120万元,清理罚没收入36万元,清理发票押金8.7万元;对全区278个村进行农村财务清理整顿,清理资金总额10724万元,清理农村党员干部借支挪用贪占公款33.95万元;整顿金融秩序,清理违规拆借资金1328万元;清理党政机关办实体70户,从业人员1146人,其中机关干部兼职的60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
1994年,清查土地管理费使用违纪金额1.97万元,资金归位10.32万元;开展对公安、交通、工商、计量、防疫5个重点部门执法执纪和行业作风的效能监察。
1995年,对中小学收费实行登记造册并报经区政府审批制度;治理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歪风,成立婚嫁服务中心;开展全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罚款大检查,检查部门和单位151个,收费项目198个,检查金额7087.57万元,查处违纪金额4087.43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1996年,检查婚嫁用车63家,车辆254辆,对违反规定的11家52辆公车进行处理,对7项婚嫁搭车收费项目予以停止;对182家矿业单位进行矿业秩序整顿和安全生产检查,对26个违法釆矿单位或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取缔或停业整顿处理;开展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和预算外资金清理,清理资金10905.3万元,对账实不符的44个单位进行处理。
1997年,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监察,全区农民负担“三提五统”总额为1745.64万元,人均92元,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16%;建设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单位105个,涉及金额1.656亿元,挽回经济损失69.3万元。
1998年,对全区31家企业负担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涉及金额960万元,在8处企业建立隐蔽监测点,聘请8名监测员;对8处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清查违纪金额10.28万元,清退9.6万元;在2处乡镇4个村建立减轻农民负担执法监察联系点,聘请6名联络员。
1999年,清理整顿涉企收费项目7项,集资项目5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20个,集资项目5项,涉及金额900余万元;区委、区政府公布重点保护企业,区纪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制止“三乱”问题的意见》,设立举报电话;开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监察,清查违规违纪金额20余万元,立查案件2起;清退临时工713名,代课教师189名。
2000年,对涉及企业负担的29个收费项目、11个罚款项目、7项基金附加项目和5项集资项目进行清理,废止收费文件41个,减轻企业负担900多万元;对全区49个区直部门、2个街道计生站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涉及金额1300余万元,查处截留、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违规资金521.3万元;查办各类违法售烟263起,价值7.3万元;出台《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严肃查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减轻学生额外负担84万元,清退乱收费2.47万元。
2001年,组织执法监察12项,查处违规金额3079.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29.9万元;对区直部门及全额、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999年1月~2001年8月的财务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查处截留预算收入14.73万元,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1294.07万元,其他未及时交存财政专户款529.37万元,使用非正式收费票据收费3.88万元;在车留庄镇进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试点;查处公路“三乱”案件3起。
2002年,开展执法监察12项,查处违规金额570.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40.3万元,纠正退还违规金额336.5万元;取消向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3个,减轻企业负担53.4万元;对全区117个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截留预算收入14.73万元,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294.07万元,其他未及时交存财政专户款52.37万元,坐支公房出售收入1256万元,挪用农村保险基金188.18万元;对全区13处中学、93处小学的收费项目和收支、建帐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纪违规金额21.13万元,清退违规金额15.03万元,收缴违规金额5.1万元。
2003年,对全区46个部门单位2002~2003年上半年的非税收入进行清理检查,涉及资金6461.3万元,查处违规项目3个,违规金额9.4万元;组织民政、卫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非典期间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区68个行政事业单位2002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和2002~2003年上半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金额1470.42万元。
2004年,对全区1999年以来的154宗征地行为进行检查,清收征地补偿和安置欠款96.6万元;清理拖欠工程款225万元,农民工工资36万元;清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全区中小学校共计减收99.8万元。
2005年,查处公路“三乱”案件2起;对全区42个建筑行业重点单位进行财税检查,查处违法违规金额1870万元;在区广播电视局设立“行风在线”值班室,组织上线86期。
2006年,对违法违规车辆停车卸货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停车场16处,取缔9处;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建立案件协查机制和奖励举报制度,立案8起,查结1起。
2007年,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除杂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减免金额509万元,免除课本费2863人次、15.6万元,补助住宿生活费84人次、12300元;清理取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21项;对全区26家部门办和挂靠部门的中介机构、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撤销3家,变更法人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