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物价管理
第一节机构
1988年2月,设立坊子区物价局(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收费管理科,编制6人。辖物价检查所(副科级),编制8人。1993年11月,区物价局并入区工商局。1997年1月,从区工商局析出,设立潍坊市物价局坊子管理所(正科级事业单位),有干部职工18人,隶属潍坊市物价局。
2002年10月,更名潍坊市物价局坊子分局,辖坊子区价格认证中心和坊子区物价检查所。2007年1月,更名坊子区物价局(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科、物价检查科,辖坊子区价格认证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实有干部职工24人。
第二节价格管理
1990年,整顿价格秩序,调整完善改革措施,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实行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领导负责制,先后调整2000余种商品价格,逐步降低1988年抢购风潮造成的物价上涨幅度,市场物价平稳回落。
1991年,议价粮油、餐饮业价格放开。在全区工商企业实行定价许可证制度,扩大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等商品的地区差和进销差率。调整酱油、食醋、糕点、中成药等20余种产品销售价格,取消电冰箱、洗衣机、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等商品的提价申报制度。调整粮油统销价格,实行购销同价。为不影响城镇居民生活,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6元,中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贴4元。是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涨幅由1988年的19%回落到4.9%,居民价格消费总水平涨幅由1988年的18.7%回落到4.9%。
1992年,工商业价格由计划价格管理向市场价格管理转变。地产工业品价格全部放开,由企业自主定价。酱油、食醋、馒头、油条等主副食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制定分类综合电价,并实行农村用电最高限价。是年7月~1993年,经济领域出现局部过热现象,市场供求趋紧,引发通货膨胀,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10.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2.7%。
1993年,粮油购销价格放开,区财政不再给副食品经营业价格补贴,粮、油票退出流通。是年,城市供水实行综合水价制度。居民用水价格为0.5元/立方米,工业及经营用水价格为0.9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分别为0.2元/立方米、0.5元/立方米。
1994年,提高国家定购粮食及其它农副产品价格,粮食平均价格提高48.3%,棉花提高46.2%,蚕茧提高48.5%。供应面粉价格特一粉为2.12元/公斤,特二粉为1.94元/公斤,定量外面粉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对省配化肥的国家统一价格、省定价格计划外化肥的最高限价改为国家指导价。是年,城市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0.7元/立方米。对非照明用电推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低谷时段电价下浮50%,平均时段按基础电价执行。
1996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涨幅由1995年的14.2%回落到7%。
1997年,餐饮价格实行等级管理办法,划分为特一级、特二级、一、二级和普通店5个级别,规定各等级最高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0%、50%、40%、35%和30%。
1998年,改进审批管理制度。城市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1.05元/立方米。8月,取消对生猪、猪肉的购销指导价,肉价放开,对生猪收购、猪肉购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企业实行顺价销售。是年,除化肥产品外,其它工业产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商业企业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2001年,餐饮业实行明码标价管理制度。区内化肥销售价格放开。
2002年,经营服务业价格管理除交通、医疗、邮电、市场交易服务、旅游服务等价格外,其它服务价格全部放开。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同网同价为0.52元/度。
2007年,有16种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定价。除授权区人民政府定价的农业用水到户价格,居民用水、工业用水、其它用水价格,供热销售价格,城市公交票价、出租车费、停车费、进城洗车费、经营性环卫收费,公用住宅、政府直管经营用房租金、经济适用房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价格及补助费标准,辖区内物业管理费及公园门票外,境内工业、商业价格全部市场调节,基本形成市场价格调节运行机制,价格管理形式实现“动态管理”。是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不满1千伏0.5469元/度,1千伏以上0.4929元/度。农业生产用电为不满1千伏0.561元/度,1~10千伏0.510元/度,10千伏以上0.501元/度。居民生活用水为2.58元/立方米,工业用水为
3.78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为4.75元/立方米。其中,含污水处理费分别为0.70元/立方米、0.80元/立方米、0.90元/立方米和均含水资源费0.35元/立方米。居民用天然气为2.50元/立方米,工业用气2.90元/立方米,服务业用天然气3.20元/立方米。城镇居民取暖价格为20.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三节收费管理
1990年,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批,226人),共发放《收费许可证》112个、《收费员证》168个,有效期5年。按部门、系统建立专业档案,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10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开展以“四查”(项目、收费范围、执行标准、资金用途)、“四整顿”(项目、标准、票证、章法)为内容的管理整顿活动。全年落实中央和省市废止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396项。
1992年5月,第一次换发《收费许可证》412套,《收费员证》467个。
1994年,实行收费年审制度。对全区112个单位、13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年度审验,审验收费金额1120万元,变更收费项目8项、取消收费项目19项。
1997年起,年审釆取调帐集中审验的形式进行。是年,换发《收费许可证》525套,《收费员证》689个。
1998年,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清理抑制通货膨胀期间各种限制消费的价格政策,变更中小学收费标准,整顿药品价格秩序,制定“收费许可证”办理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对收费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收费文件39个,审验单位149个,审验项目1931个,审验收费金额1921万元。5月,在全区国有、集体、外资、个体私营企业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免费发放登记卡550个。
1999年,《山东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收费证有效期由5年改为3年。区物价局对收费单位重新审验发放《收费许可证》150个。是年,对150个单位的2097项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审验收费总额1929万元。
2000年,对涉及个体私营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制定减免优惠政策。
2002年,在全区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2007年,价格收费公示进社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乱收费问题基本解决,收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1994~2007年坊子区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审验情况一览表
┌───┬───────┬──────┬──────┐
│年度 │审验单位 (个 │审验项目 ( │审验金额 ( │
│ │) │项) │万元) │
├───┼───────┼──────┼──────┤
│199 │112 │1321 │1120 │
│4 │ │ │ │
├───┼───────┼──────┼──────┤
│199 │125 │1526 │1325 │
│5 │ │ │ │
├───┼───────┼──────┼──────┤
│199 │136 │1623 │1526 │
│6 │ │ │ │
├───┼───────┼──────┼──────┤
│199 │148 │1864 │1913 │
│6 │ │ │ │
├───┼───────┼──────┼──────┤
│199 │148 │1866 │1918 │
│7 │ │ │ │
├───┼───────┼──────┼──────┤
│199 │149 │1931 │1921 │
│8 │ │ │ │
├───┼───────┼──────┼──────┤
│199 │150 │2097 │1929 │
│9 │ │ │ │
├───┼───────┼──────┼──────┤
│200 │162 │2198 │2069 │
│0 │ │ │ │
├───┼───────┼──────┼──────┤
│200 │180 │2143 │2569 │
│1 │ │ │ │
├───┼───────┼──────┼──────┤
│200 │182 │2031 │3059 │
│2 │ │ │ │
├───┼───────┼──────┼──────┤
│200 │182 │2018 │3250 │
│3 │ │ │ │
├───┼───────┼──────┼──────┤
│200 │189 │1997 │4700 │
│4 │ │ │ │
├───┼───────┼──────┼──────┤
│200 │196 │1991 │6209 │
│5 │ │ │ │
├───┼───────┼──────┼──────┤
│200 │201 │1990 │7219 │
│6 │ │ │ │
├───┼───────┼──────┼──────┤
│200 │216 │1956 │8320 │
│7 │ │ │ │
└───┴───────┴──────┴──────┘
第四节价格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1990年,区物价所对关于国计民生的农业生产资料,垄断行业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必须品价格进行检查。每年春秋农忙季节,组织对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农用柴油、烤烟煤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重点检查。每年开展一次物价大检查。至1997年,共检查单位226个,查处违法金额279万余元。1998年10月,成立坊子区价格举报中心,负责全区价格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是年,查处举报案件42起,查处非法金额13万元。1999~2007年,重点对中小学收费、农村电价、农业生产资料、卫生医疗、供水、供电等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单位324个,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629万余元。
2001~2007年,按年度、分单位、有重点的开展对医疗卫生、教育、电价、农村建房、农用物资、计划生育、中介服务、各类培训班等价格检查和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大型专项检查,检查单位849个,查处违法金额41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5万元,清退违法金额306万元。
价码规范1993年,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将1986年使用的分别表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企业定价的红、蓝、绿三色标价签调整为二色标价签,除国家定价的使用红色标签外,其余均使用绿色标价签。1994年3月,国家计委下发《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同时取消三色标价签。1995年,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收费单位要公示其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收费方式。2000年10月,国家计委根据《价格法》重新制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7年,全区商品类标价率达90%,服务类标价率达95%。
授信活动1985~1994年,在全区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简称“双信”活动)。期间,区百货大楼、区石油公司、坊子粮油供应公司被评为市级“双信”单位,区物资协作公司、区燃料公司等9个单位被评为区级“双信”单位。1995年,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后活动停止。
1998~2007年坊子区物价举报案件查处情况表
1990~2007年坊子区物价检查情况一览表
┌────┬─────────┬──────────┐
│年度 │被检查单位(个) │查处非法金额(元) │
├────┼─────────┼──────────┤
│1990 │51 │96531 │
├────┼─────────┼──────────┤
│1991 │84 │95500 │
├────┼─────────┼──────────┤
│1992 │91 │106676 │
├────┼─────────┼──────────┤
│1993 │85 │325670 │
├────┼─────────┼──────────┤
│1994 │90 │489650 │
├────┼─────────┼──────────┤
│1995 │117 │506000 │
├────┼─────────┼──────────┤
│1996 │118 │587000 │
├────┼─────────┼──────────┤
│1997 │122 │589200 │
├────┼─────────┼──────────┤
│1998 │126 │602523 │
├────┼─────────┼──────────┤
│1999 │156 │652600 │
├────┼─────────┼──────────┤
│2000 │168 │640000 │
├────┼─────────┼──────────┤
│2001 │130 │567000 │
├────┼─────────┼──────────┤
│2002 │127 │548000 │
├────┼─────────┼──────────┤
│2003 │120 │598000 │
├────┼─────────┼──────────┤
│2004 │116 │556000 │
├────┼─────────┼──────────┤
│2005 │122 │643000 │
├────┼─────────┼──────────┤
│2006 │128 │685203 │
├────┼─────────┼──────────┤
│2007 │106 │598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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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价格认证
2001年3月,成立区价格认证中心。负责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仲裁、彳丁政执法机关或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中涉及的物品进行鉴证认定;受理社会经济活动中价格行为合理合法性鉴证认定;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车辆损失及供电、供水、通讯、农田、树木等物品损失评估。
2001~2007年价格鉴证情况一览表
┌────┬─────────┬──────────┐
│年度 │评估数量(件) │评估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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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126 │25.3 │
├────┼─────────┼──────────┤
│2002 │128 │135.9 │
├────┼─────────┼──────────┤
│2003 │236 │152.6 │
├────┼─────────┼──────────┤
│2004 │298 │206.4 │
├────┼─────────┼──────────┤
│2005 │305 │213.5 │
├────┼─────────┼──────────┤
│2006 │323 │225.0 │
├────┼─────────┼──────────┤
│2007 │529 │326.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