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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财政

第一节财政体制与财源建设
机构1990年,坊子区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股、企财股,农村股、行财股、预算外股、监察股、社控办,辖坊子镇、清池镇、荆山洼镇、穆村镇、埠头乡、沟西乡、车留庄乡、涌泉乡、眉村乡9处乡镇财政所。11月,设立潍坊市坊子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区财政局。同月,成立潍坊市坊子区会计师事务所。12月,设立潍坊市坊子区国有资产管理处(副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区财政局。1992年,设立坊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8月,坊子区国有资产管理处更名坊子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1993年3月,预算外股更名综合计划股。潍坊市坊子区会计事务所升格为副科级,隶属财政局。同时设立潍坊市坊子区财政局投资公司。12月,区财政局投资公司更名“潍坊市坊子区投资公司”(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挂靠区财政局。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降格为副科级单位。同月,潍坊市坊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全额拨款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是年,机构改革,区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资产管理科、资产财务管理科、农业财务管理科、综合计划科。
1995年4月,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升格为副科级。7月,局机关增设基建财务科、行财监察科。8月,增设税收政策管理科。12月,区会计师事务所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1996年10月,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1月,资产财务管理科更名企业财务管理科。12月,设立潍坊市坊子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同时撤销综合计划科。1997年6月,局机关设立社会保障科,与行财科合署。
1998年3月,局机关设立政工科。社会保障科升格为社会保障处(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9月,设立区财政信息中心。11月,资产财务管理科更名企业财务管理科。12月,设立区财政监督局(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同时撤销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其职能移交财政监督局。
1999年6月,设立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财政处(副科级),隶属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2000年4月,局机关设立会计管理科。5月,撤销涌泉乡财政所。7月,潍坊市坊子区会计事务所被吊销营业执照。2001年3月,撤销坊子镇、埠头镇、沟西镇财政所,设立长宁街道财政所、恒安街道财政所。
2002年3月,区财政局职能和主要职责进行调整,局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预算科、行财科、农财科、企财科6个职能科室。12月,坊子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设立(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同时,潍坊市坊子区政府釆购中心设立(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
2003年7月,根据区划调整,撤销车留庄镇,设立坊安街道财政所,安丘市南流镇财政所划归坊子区,清池镇财政所划归奎文区。
2004年7月,原潍坊市坊子区会计事务所清算完毕并注销。2005年1月,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更名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9月,设立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国有资产管理局合署。
2007年8月,恒安街道、长宁街道、荆山洼镇撤并组建坊城街道,坊安街道、南流镇撤并组建坊安街道,穆村镇、眉村镇组建九龙街道,各镇街财政所随镇街撤并、设立。9月,安丘市黄旗堡镇划归坊子区,设立坊子区黄旗堡镇财政所。是年,区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科、行财科、农财科、企财科、政工科、会计科、基建科8个内部科室,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区投资公司、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4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和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区社会保障处、区财政监督局、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及区财政信息中心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挂靠区财政局。辖黄旗堡镇、凤凰街道、坊城街道、九龙街道、坊安街道5个财政所。全区共有财政人员155人。
市区财政体制分级包干1990~1993年,坊子区实行“定额上交加比例递增”的“分级包干”财政体制,每年按实际上交额递增8%上交。实际收入比上年增长不足8%的部分,由地方财力补足,增长8?15%的部分上交20%,增长15%以上的部分全部留用。
分税制1994年1月1日起,坊子区对地方财政包干体制进行相应配套改革,建立地方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制改革与分税制改革同步配套进行,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流转税制度;改革和完善所得税制及其他税种。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收、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机构分别征收。同时,老体制定额上交继续实行。实行分税制后,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2002年,实行所得税、营业税分享政策。2006年,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税收属地征管、保障既得利益的原则,对市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地方税制,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逐步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了物质基础。
区乡财政体制1990~1993年,区乡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财政体制,年底统一结算。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区乡财政体系在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基础上,进行局部性的调整和完善。1995年,为调动乡镇经济发展,遵循“有利于乡镇经济发展,注重实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区乡分税制财政体系。将乡镇行政区域内的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交纳的工商税收全部划为乡镇级收入;将凡属乡镇区域内的各项财政支出,除中央、省、市和区级专项拨款外,均由各乡镇承担;确定收支基数,年终收支基数相抵,收大于支的全部上解,小于支的全额补助。2006年,坊子区按照乡镇机构改革后确定的政府职能,重新核定区乡财政收支基数,划定收支范围,进一步理顺区乡财政体制,以乡镇为测算个体,按统一经费标准、人员编制计算“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需求,把自有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的确定为财政困难乡镇,收不抵支的部分80%由区级给予补助,每年递减10%;收大于支的部分50%上解区级,每年递增15%。分税制实施以来,区乡两级政府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全区财政和经济的发展,调动了各级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增强了全区宏观调控能力,理顺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区乡两级政府财力明显增加。
财源建设1990~2007年,财政部门通过加强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进行租赁、拍卖经营使用权等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落实扭亏增盈;制定一系列财务法规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增强企业活力,扩大财源,增加企业对财政的贡献力,确保财政收入增长。通过财政体制创新提高财政部门增收的积极性。如1990~1993年,区乡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财政体制,年底统一结算。通过筹集和集中地方财力,完善地方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手段和措施,按照政府的产业规划和支持重点,配合金融部门对企业进行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制定财源建设规划和地方财政政策措施,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鼓励企业用好用足财政政策,做大财政“蛋糕”,增强地方政府财力。2007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实现34330万元,是1990年的13倍。
第二节财政收入
工商各税收入1990~1993年,工商各税主要沿用1984年税制改革建立的税收体系,即将原来征收的工商税按性质分为增值税、营业税、产品税、盐税,形成所得税体系;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原有的工商所得税改为集体企业所得税,开征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私营企业所得税等其他所得税;开征资源税,恢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4个地方性税种,建立起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完善了税制体系,强化税收的调节作用。1994年1月1日,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新税制开始实施。新税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与营业税并行,内外统一的流转税制;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分别征收的多种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将过去对外籍个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对中国公民征收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调整资源税、特别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等税种,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征土地增值税,取消盐税、奖金税、集市交易税等税种,将屠宰税、筵席税的管理权下放到省级地方政府,新设遗产税和证券交易税。到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收制度,对于保证财政收入,加强宏观调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业税收入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4个税种,由财政部门征收管理。根据规定,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区国土局和房管局负责代征。2005年,开始实行自征后,坊子的农业税全部由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负责征收。
农业税依据农作物的常年产量,实行比例税率,最高不超过6%。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根据国务院有关税收政策规定,2004年起,对农业税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后逐年下调。坊子区于2005年全部取消农业税。
农业特产税税目主要有烟叶产品、园艺产品、水产品、林木产品、牲畜产品、食用菌产品、贵重食品、其它产品等8个,税率为5%、8%、10%、20%等。2004年,此税种取消。
耕地占用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实行定额税率。潍坊市确定税额标准为4.3元/平方米;农村占用耕地建房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2007年,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占用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国务院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11号),扩大计税范围,提高计税标准。山东省核定潍坊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23元/平方米,2008年1月1日施行。
契税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计税依据:一是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二是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的计税价格。根据《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全国统一执行3%的税率。1999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规定,对1999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的第一套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2005年,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改由坊子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自主征收,在坊子区政务大厅设立征税窗口。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90~1997年,主要是征收管理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内容的预算外资金。对预算外资金进行代管,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和资金性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全额拨付。1998年始,设立潍坊市坊子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按照“还所有权于政府,还管理权于财政”的要求,对全区预算外资金实行“核定收支,以收定支,收支挂钩,超收分成”的管理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纳入规范化管理。2000年始,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2004年,财政部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拓宽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范围,实现了由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转变,全年收缴非税收入3000万元,当年启用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项目库管理。2007年,坊子区被省财政厅评为“山东省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示范县”。
1990~2007年坊子区工商税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度 │金 额 │
├───────┼──────────────┤
│1990 │3043 │
├───────┼──────────────┤
│1991 │4050 │
├───────┼──────────────┤
│1992 │6013 │
├───────┼──────────────┤
│1993 │2777 │
├───────┼──────────────┤
│1994 │5341 │
├───────┼──────────────┤
│1995 │7641 │
├───────┼──────────────┤
│1996 │9398 │
├───────┼──────────────┤
│1997 │7461 │
├───────┼──────────────┤
│1998 │6468 │
├───────┼──────────────┤
│1999 │7010 │
├───────┼──────────────┤
│2000 │6991 │
├───────┼──────────────┤
│2001 │6088 │
├───────┼──────────────┤
│2002 │5857 │
├───────┼──────────────┤
│2003 │6632 │
├───────┼──────────────┤
│2004 │8284 │
├───────┼──────────────┤
│2005 │12889 │
├───────┼──────────────┤
│2006 │17836 │
├───────┼──────────────┤
│2007 │25520 │
├───────┼──────────────┤
│合计 │149299 │
└───────┴──────────────┘

第三节财政支出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对财政支出进行统筹安排,集中财力确保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着力于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1990~2007年,地方财政支出累计31.70亿元,年均增长18.64%,灶内支出累计27.86亿元,年均增长17.66%。按大类分,1990~2006年,科教文卫支出累计安排7.89亿元,社会保障支出累计安排7900万元,行政管理费累计安排4.2亿元,扶持企业支出累计安排1.97亿元。2007年,对政府收支分类进行改革,实现新旧科目转轨。根据新的收支科目,2007年一般预算支出4.9亿元,灶内支出4.2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40万元、国防支出1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55万元,教育支出1.09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70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91万元、环境保护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1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7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0万元、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3074万元、其他支出1870万元。

第四节财政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1990年,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经费实行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管理办法。1991年,改为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3种预算管理办法。1997年10月,建立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2000年12月,坊子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开始由银行统一发放。2001年8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先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2002年,落实计划生育“四术”减免经费。7月,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到区级管理,全区2715名公办教师受益,与区直学校执行统一标准。2003年9月,印发《潍坊市坊子区政府釆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潍坊市坊子区政府釆购运作规程》,实行政府采购办法,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基建工程、车辆、自动化设备等釆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等多种形式定点釆购。2005年始,区财政发放“助学券”,落实农村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全区“两免一补”总额为125.45万元,其中杂费117.66万元,教科书费1.87万元,补助寄宿生生活费5.92万元。是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试点,2006年,在全区推广。2007年春,坊子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开始实施,农村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家庭困难学生免除教科书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秋,农村学生全部免除教科书费,城镇学生免除学杂费,家庭困难的高中学生由政府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津贴补贴发放机制。
企业财务管理1993年,区属国有企业推行利税分流管理办法。1994年9月,坊子区企业实施税制改革,区财政停止征收国有企业所得税,改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征收,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1998年12月1日起,中央及地方各级周转金只收不贷,财政部门对已到期的周转金贷款积极清收,回收的财政周转金由财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是年,区财政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和推动企业发展。认真落实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积极为企业安排、争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技术改造资金、新产品研发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等扶持资金,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通过举办培训班、赠阅财会刊物等方式,加强与企业联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1987年始,区财政对坊子区企业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汇总决算,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2000年,企业财务报表系统由TB系统改为久其财务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报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05年10月,制定《坊子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并选择科技局、农业局等9个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2006年11月,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财政部门和9家预算单位联网运行试点成功。同时,对原来的资金拨付流程进行优化和完善。2007年,设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通过政府釆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建设银行坊子支行、潍坊商业银行凤凰山支行和坊子区农村信用联社为代理银行。10月,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设立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并根据人民银行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区属所有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账户清理,共清理账户53个,上缴资金790万元,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48个,财政零余额账户3个,当年办理直接支付业务96笔,累计1035万元,授权支付业务990笔,累计5382万元。
会计管理1990年,会计管理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手工记账,个别单位用人制度较随意。是年,规范用人制度,持《会计上岗证》上岗。1995年,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基础工作为重点,推行会计电算化,改手工记账为电算报账。是年,持证上岗人员达1296人,其中男411人,女885人。2000年4月,设立会计管理科,会计管理职能由会计管理科负责。2005年,组织参加潍坊市“浩信永拓杯”会计知识电视大赛,获三等奖。2006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换发2006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要求,为全区会计人员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1C卡。2007年,为全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免费举办《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财务通则》培训班,培训人员150人;参加潍坊市“会计领军人物”考选,全区34人参加考选,4人获得潍坊市“会计领军人物”称号。是年,全区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达到1594人,其中男484人,女1110人。
社会保障管理1999年,设立坊子区社会保障处。坊子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起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新农合、社区卫生等制度,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8月,在凤凰街道和眉村镇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7月,在全区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坊子区被山东省政府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试点区。2005~2007年,区财政拨付配套资金741万元,确保了新农合保障资金的足额到位。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基金的正常运用和合理使用,共为参合农民补偿30.08万人次,报销医疗费1435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推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居民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至2007年底,全区城市低保在保对象7735人,累计支出2308万元。推行“分类施保”,对特殊低保家庭实施重点救助,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建立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直报系统,全部业务实现了网上操作和监管,实现了低保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全区农村低保对象3897人,累计支出596万元,人均月补差达40元。
五保供养制度2006年,坊子区推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建立起以财政为主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全面推进五保分散供养资金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确保五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快乡镇敬老院建设进度,乡镇敬老院条件逐步改善,2007年,全区敬老院床位达450张,集中供养率由2005年的26%提高到70%,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社区卫生积极转变政府投入方式,变“养人”为“养事”,探索实行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2007年,制定《坊子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为辖区居民提供规范化公共卫生服务,提升了全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1990年,投资1140万元,实施东水西调工程,解决沿途4万亩良田的灌溉和城区吃水问题。2002年,投资1642万元实施坊子区西水东调工程。2003年,坊子区作为山东省第
一批农业信息化建设试点县(市、区),建立了县级农业信息化平台,完成乡镇联接互联网建设任务,开通了“110”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热线,加快了全区农业信息化步伐。2005?2007年,投入财政资金345.6万元,完成了77个村的改水任务,解决6.29万人的吃水问题。为提高农民技能,财政投资175.2万元开展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共培训农民5500人次,提高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能力。2006?2007年,先后制定《坊子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县级报账提款管理暂行办法》《坊子区农业财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支农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跟踪问效,杜绝资金挪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惠农补贴资金管理2004年,制定《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补贴实施方案,对种粮农民发放补贴。全区5个镇街4万多农户,连续4年共补贴资金1138万元。2006年始,发放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和库区移民补贴,至2007年,分别发放补贴资金2376万元、15万元和408万元。
政府采购管理2002年12月,设立潍坊市坊子区政府釆购中心,健全釆购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政府釆购阳光操作。2003年6月,将政府车辆购置及车辆保险纳入政府釆购范围。9月,坊子区人民政府印发《潍坊市坊子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潍坊市坊子区政府釆购运作规程》。2004年6月,第一次公开招标坊子区公厕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7月,投资过千万的坊子区北海路绿化工程招标,是坊子区绿化工程的首个招标项目。2006年,将政府办公耗材正式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扩大服务釆购的范围。至2007年,全区集中釆购额3.13亿元,节约资金5260万元,节支率16.8%。
基本建设管理按照潍坊市区一体化的城市发展战略,加大城区建设投资力度,2003?2007年,城区建设累计投资8.44亿元,其中道路建设5.27亿元、城区绿化1.98亿元、社区公用设施建设改造6826万元、城区水面治理1811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3228万元。2007年6月,实施新照明管理办法,通过照明分时控制、电费包干使用等措施,节约财政资金15%。
住房资金管理1993年12月,设立坊子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单位住房基金的征收和使用监督管理。1995年5月,坊子区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比例缴纳。
1999年4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发布施行。2004年,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2007年,全区247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人数达2.54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24亿元、支取住房公积金5936万元、发放个人贷款940万元、计提风险准备金47.6万元、拨付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2万元。
网络信息管理1998年9月,设立坊子区财政信息中心。2000年,完善机房建设,建立局内局域网,安装电子邮件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并对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培训。2001年4月,财政办公自动化系统试运行。9月,与山东省财政厅、潍坊市财政局系统内部文件的收发全部通过远程网上进行,区委、区政府的文件也通过扫描在网上进行传阅。2006年,建设财政内部信息港。11月,安装运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2007年,完成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线工作。
投融资管理1993年,设立潍坊市坊子区财政局投资公司;12月31日,更名“潍坊市坊子区投资公司”。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复同意,1994年9月,设立区投资公司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1996年1月,设立坊子区财源建设储金会,隶属潍坊市坊子区投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按非金融机构运营原则组织运作,独立核算,自收自支,自求发展。6月,设立坊子区广源经贸公司,为投资公司下属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8月,设立潍坊市坊子区明珠家具有限公司,为投资公司下属国有企业,主要生产销售各式家具,兼营木材加工及销售,2006年注销。1999年6月,根据《潍坊市坊子区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坊子区财源建设储金会进行清理整顿。2003年9月,坊子区投资公司代表区政府与萨摩亚国际有限公司合资建设潍坊凤凰山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2005年底正式投产运营。
1990~2007年坊子区支农资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度 │金 额 │
├───────┼───────────────┤
│1990 │360 │
├───────┼───────────────┤
│1991 │605 │
├───────┼───────────────┤
│1992 │457 │
├───────┼───────────────┤
│1993 │456 │
├───────┼───────────────┤
│1994 │382 │
├───────┼───────────────┤
│1995 │496 │
├───────┼───────────────┤
│1996 │605 │
├───────┼───────────────┤
│1997 │717 │
├───────┼───────────────┤
│1998 │698 │
├───────┼───────────────┤
│1999 │751 │
├───────┼───────────────┤
│2000 │894 │
├───────┼───────────────┤
│2001 │1437 │
├───────┼───────────────┤
│2002 │1642 │
├───────┼───────────────┤
│2003 │1824 │
├───────┼───────────────┤
│2004 │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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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2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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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2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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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4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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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财政监督
1990年11月,设坊子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1993年12月,改为副科级单位)。是年,坊子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全区年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3年,釆取调账检查和进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共查出违纪金额122万元,应入库114万元。1994年,查出违纪金额141.2万元,应入库130.2万元,实际入库120万元。1995年,查出违纪金额128万元,上缴财政81万元。1996年,对全区124个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147万元,应入库110万元,当年入库34万元。同时组织乡镇开展大检查,查出违纪金额200万元,入库22万元。1997年,对区乡两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单位221个,查处违纪应入库金额455万元,催交欠税206万元。1998年,对1997年大检查中未将应入库款项入库的单位进行清查,清缴违纪款项万余元。组织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的检查,摸清全区各种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1999年,参加区属国有企业、国有(参股)控股企业的年度审计检查工作,仅粮食系统11个单位就查出不实资产6263万元,调减所有者权益6270万元;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规拆借、挪用基金194万元;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和实施罚没收入情况进行检查,打击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维护了正常财经秩序。2000年,建立检查回访制度,对1999年财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16户企事业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6月中旬,组织对区直和产业园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税收情况进行检查,共计检查企业70户,查出违纪金额231.04万元,各种欠税1997.15万元。2001年,开展财政内部审计,摸清各单位财务管理状况,规范财政自身财务管理行为。开展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检查,检查行政事业单位71个,查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有效地规范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重点对乡(镇、街)2000年度财政预决算、2000~2001年6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会计无证上岗、隐匿各种收入、偷逃国家税款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整顿,规范了企业会计行为。2002年,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情况检查,完成了全区中小企业调查。2003年,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的检查及区国有土地出让金检查。2004?2005年,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检查、城建专项资金检查、清理虚报冒领工资、工商系统财务收支情况和财经法纪专项资金检查;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城建、农发基金、科技三项费及“两税”征收情况检查。2006年,组织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开展财税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检查有纳税义务的企业53户,查出违纪金额432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2007年,开展煤炭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第六节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0年,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主要是征收管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1993年,对有收入的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纪金额13万元;对罚没收入进行专项检查,有效杜绝坐支、乱支现象,保证罚没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当年查处罚没收入93万元,入库76万元;对土地有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出租土地使用权租金、抵押贷款额、买卖土地及附着物交易收入、入库联营投资额885万元,应上交154万元。1994年,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1993年、1994年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摸清全区预算外资金现状和使用管理情况。1995年,区纪委牵头,对全区151个单位的198个项目进行检查清理,查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收入6202万元,其中违纪金额4085万元。制定印发《潍坊市坊子区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1996年,为全区60个单位代管预算外资金1100万元,同比增长23%;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区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检查单位86个,收费项目131个,查出违纪金额1996.37万元。1997年,制定《潍坊市坊子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在对全区65个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摸底的基础上,核定各单位收支标准,签订第二预算收支任务合同;对各收费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账户进行清理,第二预算单位只准在指定银行开设一个账户,一律取消收入账户,把住多头开户、逃避管理关;同时规范预算外资金收费票据管理,推行了收费专管员制度。是年,全区完成第二预算收入2240.25万元,比上年增长105.3%;第二预算支出完成2204.72万元,比上年增长102%,结余35.53万元。1998年,在全区推行“两证一卡”(“收费证”、“收费员证”、“缴费卡”)制度,遏制乱收费行为。是年,预算外资金违纪现象比上一年下降95%,完成第二预算收入2041.4万元,完成第二预算支出1954万元,为政府调剂资金187万元。1999年,本着“核定基数、因素增减、全额上缴”的原则,对全区53个单位制定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由区政府下发执行;通过实行预算外资金专管员、收费票据审验制度及建立联系点制度,加大预算外资金收缴监督力度,确保预算外资金收入计划顺利实施;对预算外资金列支的专项事业支出实行项目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外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的现象。2000年,在全面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同时,建章立制,强化措施,不断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8月,区财政、监察等部门联合对全区预算外资金收缴管理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纠正单位截留、坐支预算外资金、乱收费、乱开户等违法违纪现象,提高预算外资金的缴交率。完善收费专管员、联系点和收费票据审验制度及预算外资金管理奖惩措施,公开举报电话,完善预算外资金监管机制。2001年,推行“票款分离”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使用。
在年初预算安排上,针对预算外资金性质的不同,釆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在预算编制上,将执收部门上缴的收费与其支出脱钩,实行综合“零基预算”,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按“准国库”管理模式,建立区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制度,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现财政专户与3家经办银行的计算机联网,做到部门管事和财政管钱的两条线运作。逐步完善收费“票据分离”办法,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收费管理新机制,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行为。组织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全区76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顿,撤销违规账户64个;对经区政府审批保留的130个账户进行公布确认并建档备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是年,全区共完成预算外资金收入2488.3万元,占预算的105.2%,同比增长27.6%;完成预算外资金支出2265万元,占预算的105.9%,同比增长30.4%;为政府统筹资金223.3万元,同比增长19.4%。2002年,加强票据管理,釆取“少量发放、票款同行、以旧换新、及时换领”的办法,掌握收缴情况,提高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2003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监察、物价、审计部门对全区收费秩序及“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470.42万元。2004年,实施“山东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并开通乡镇“非税收入征管系统”。2005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加强资源性收入管理,先后对12处沙场釆沙经营权进行公开出让,对户外广告空间使用权、城市资源冠名权等城市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进行探索和尝试。2006年,重点加强对沙资源收入、水资源费和土地出让金的征缴;深化征缴改革,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全年共组织非税收入1.12亿元。2007年,升级“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并探索将交警罚没收入、土地出让收益等通过系统进行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