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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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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节机构
1990年,恢复成立中共潍坊市坊子区委政法委员会。
1991年,坊子区成立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武部分管领导和40多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正科级规格),与区委政法委合署。各乡镇相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主任,政府、武装、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1997年,政法委设立办公室、执法督查科、政工科。2002年,将执法督查科、政工科合并为综合科,2007年8月,设坊子区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政法委合署。是年,区委政法委设办公室、综合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合署,有工作人员7人。
1990~2007年坊子区政法委书记一览表
┌────┬────────┬───────────┐
│姓名 │任职时间 │职务 │
├────┼────────┼───────────┤
│李洪德 │1990. 07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1993. 0 │ │
│ │2 │ │
├────┼────────┼───────────┤
│尹苏本 │1993. 02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1994. 0 │ │
│ │5 │ │
├────┼────────┼───────────┤
│张树琢 │1994. 05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1995. 0 │ │
│ │2 │ │
├────┼────────┼───────────┤
│陈英 │1995. 02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 │~2001. 0 │ │
│ │3 │ │
├────┼────────┼───────────┤
│隋汝文 │2001. 03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 │~2002.12 │ │
├────┼────────┼───────────┤
│徐振宁 │2002.12~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 │2006.12 │ │
├────┼────────┼───────────┤
│张洪胜 │2006.12~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


第二节综合治理
制度机制建设坊子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刑事案件连年稳中有降,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强化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全区乡(镇、街道)和区直各系统,分别由区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分管,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奖惩和一票否决权,制定《坊子区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实施办法》实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黄牌警告制。
结成全方位立体防范网络,筑牢第一道防线。全区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治安网,建立治安专职联防队伍19支、125人,设治安联防区30个。成立专职保安服务队,利用区境驻军多的优势,与驻军协商调派部分战士与公安干警、联防队员共同组成军警民联防巡逻队,负责城区主要街道和节假日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
加强村级网络建设,实施群管群治,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治能力。全区村级群管群治网络主要有3个特点:模式上以村(居)为单位,建立村(居)自管自治防范网,分为网、片、组3个层次。村(居)支书担任网长,每个生产小组为一个治安片,小组长任片长,每6~12户村(居)民为一个治安小组,各户轮流担任组长;机制上定岗定责,分级负责,网长对全村(居)的治安工作负总责,对片长、组长的工作实施监督,并负责群管群治人员的报酬待遇,落实和考核、奖惩办法的制定,定期向乡(镇、街道)汇报治安工作情况。片长负责各小组的划分和组长到期轮换、值班安排,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有关情况信息的上下沟通。组长负责检查本组各户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和矛盾纠纷苗头及治安隐患,将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措施上突出奖惩,把治安工作同经济利益挂钩,每户预交一定数量的治安保证金,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年内若无治安问题发生,年底返还利息;若年内发生问题,按问题性质和责任除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外,并扣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深化宣传教育,把犯罪消灭在萌芽之中。全区以党政机关干部、党员、青少年和重点人口为主要对象,釆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意义,宣传在维护稳定中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并将每年3月定为综合治理宣传月。同时,区政府拨款5万元,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重点表彰奖励在综合治理中做出贡献的英模人物。荆山洼镇在群防群治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给党员家庭挂牌,利用镇党校开办农村党员、干部综治教育培训班,农闲办长班,农忙办短班,长短结合,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综治水平。党风正,则民风好。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了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荆山洼镇釆取党员家庭挂牌立章,建立党员监督台,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和开展万名党员“双带”活动的做法,收到良好效果。
综治维稳1990~2007年,先后组织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为重点的严打斗争;路边店整治,“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整治工矿区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斗争;重点村整治工作;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农村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展开全面围剿,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同时,强化对城区街面和公共复杂场所的巡逻值守,严密动态治安防控体系,提高防范效能,切实解决突出犯罪问题和治安混乱区域,最大限度地压缩犯罪时空。强化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综治组织,增强基层政权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健全完善普法、调解、治保、巡逻、帮教等群防群治组织,设立专职村综治专干和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队伍负责人。至2007年,全区建立治安联防组织294个,4557人,调解委员会248个,真正实现了村居社会治安“以村为主”。
重点镇村整治2001年5月~2002年12月,在全区各乡镇开展重点村整治工作。结合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持治乱、治瘫、治穷一齐抓。先后从区直部门和镇街抽调400名机关干部,组成工作组,分4批进驻32个重点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整治过程中,全区侦破刑事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查处治安案件62起,处理违法人员74名。帮助各村上新项目18个,建商贸小区9个,建养殖小区15个,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拆除非法建房5238间,修进村路23条,通街巷84条,对290户确需建房的村民划拨宅基地。2001年8月6~7日,全省社会治安集中整治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邹城召开,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隋汝文代表区委、区政府作“抓好重点村综合整治,促进严打斗争深入开展”的发言。
平安坊子建设1991年8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规定每年3月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1997年,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创建安全文明小区5个,安全文明村庄128个。
2004~2006年,区委、区政府作出利用3年时间建设“平安坊子”的决定,并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体系,开展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每年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非法传销”、“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立足超前预防,规范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建立《维护信访秩序制度》,依法规范维护信访秩序,高度重视集中处理非正常上访活动和涉法涉诉工作。3年共侦破刑事案件18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96名,摧毁各类犯罪团伙64个,抓获团伙成员219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治安事件、非正常上访、安全生产事故等衡量社会稳定的各项重要指标连年下降,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坚决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努力营造宽松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落实领导、力量、措施、责任“四个下移”,抓基层、抓基础、抓队伍,加强基层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根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07年,在全区开展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九龙、坊安、坊城街道安装监控平台,凤凰派出所、坊安派出所和西华昌警务区、穆三村警务室建设二、三级监控平台。全区共安装监控探头1668个,52个探头直接纳入监控中心管理。在区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期监控工程的基础上再投资45万元,在北海路、凤凰街、龙泉街15处重要路口安装监控探头并投入使用。投资30万元在区公安分局建设监控中心,联入互联网,实现了对主要道路、繁华场所、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控、录像存储和查询,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村(居)事务管理见本志第五编第六章第六节村居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