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财政管理
第一节财政预算管理
1988~2001年,预算内预(决)算和预算外预(决)算独立编制,预算内预决算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财政部门负责贯彻执行。2002~2006年,实施部门综合财政预算改革,预算单位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单位支出按照全市统一支出定额标准核定。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先用预算外资金安排支出,不足部分,从预算内予以补助;收入有结余的,统筹安排使用。没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支出全部从预算内解决,使预算内外资金互相补充。2007年起,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扩大收支分类范围,政府预算收支、预算外收支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范围;调整分类办法,建立新的收支分类体系,将政府预算收支、预算外收支、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合并起来,实行新的标准分类,即按收入、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
第二节预算外资金管理
1988~1996年,对各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采取财政代管方式,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单位提报申请,财政全额拨回。1997年起,采取“收支两条线”、“第二预算”管理制度,各单位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等核定收入基数,政府统筹后按照高于预算内支出的标准核定支出,统筹后剩余资金通过正常预算和临时预算全部回拨单位用于事业发展。2001年,根据上级要求,调整预算外收入政府统筹办法,由按比例统筹改为按结余统筹。对各单位(教育部门除外)在保证正常支出的基础上,剩余资金全部由政府统筹集中,用于重点事业发展。对各单位预算外收入超收部分,政府与单位按比例分成。预算外资金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收入情况,结合年度增减因素核定;支出预算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办法核定,不再以上年度支出预算为基数。
第三节企业财务管理
1987~1991年,全面推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989年,根据《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税分流的试点方案》,将企业所实现利润分别以所得税和利润形式上交,税后还贷,上交的利润采取多种形式承包的办法。1992年后,实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企业制度。1992年11月,财政部公布《企业财务通则》,随后又相继颁布全国统一的十大行业财务制度。1994年1月起,国家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改革,具体途径为统一企业所得税率,实行比例税制,统一、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基;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收益按资分利、按股分红的分配制度;取消对国有企业征收的能源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取消企业包税,强化税收征管等。1999年,市城市信用社撤销,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移交市农村信用社;对全市供销社社员股金进行清理,共清查社员6221户,清理陈欠社员股金2297万元,分3年兑付。200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鼓励大中型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按企业贡献和发展情况,对全市企业进行划型服务。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的通知》,鼓励企业节约用地、建设高层建筑、老城区内企业搬迁、争创名牌等。2006年,对柴油、化肥、农药等进行综合补贴,共发放补贴资金1549万元。
第四节农业财务管理
1988~2006年,财政支农资金采取划拨式管理,即各级财政将项目资金逐级下拨,市财政按工程进度拨付给乡镇,乡镇再划拨给村委会或施工单位。2004年,国家开始对农民及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实行补贴,补贴标准为农机具购置金额的30%。全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当年补贴资金30万元,2006年补贴170万元,2007年补贴90万元。2005年,落实小麦良种补贴政策,按每亩补贴10元拨付供种企业。2005~2007年,全市每年补贴小麦30万亩,补贴资金300万元。2006年,国家实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县级报帐提款制度,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合法报帐凭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审批后直接将资金拨付给项目承建单位。2007年,对存栏能繁母猪进行补贴,每头补贴50元;对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保费给予补贴,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保费由政府补贴80%,投保养殖户承担20%)。是年底,全市99.3%的村庄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基本完成“村村通”任务。财政共补助农村人口670625人,每人补助50元,共补贴金额3351万元。
第五节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1995年,为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落实国家和省、潍坊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诸城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潍发[1995]1号文件精神,诸城市政府下发《关于多渠道筹措经费,切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决定》,规定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市管乡用,农民从1996年开始按人均纯收入的1.8%交纳教育费附加,由乡镇财政所征收,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停征。
2001年7月,根据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诸城市政府制定下发《诸城市乡镇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将乡镇(街道)中小学教师人员经费(不包括公用经费和校舍改造资金)全部上划,纳入市级财政预算。8月,市乡两级公办教师工资全部由财政统一发放,在全省率先实施“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诸城市政府出台《关于为农村独生子户双女户父母办理补充养老保险的意见》,建立了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省计生委《关于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四术免费手术经费制度。
2003年,诸城市政府分别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关于将乡镇(街道)中小学公用经费上划到市的通知》,将中小学公用经费、校舍维护资金和学前教育经费“三项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将全部民办教师正式落实公办教师待遇,设立“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是年,诸城市政府确定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乡镇(街道)财政负担,列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标准为每个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对“五大班子”接待费进行定额包干的管理办法,对市五大班子实行招待费、中小型会议费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出台《关于对砂、矿拍卖收益分配使用的管理办法》。
2004年,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从初中生均80元/年、小学生均50元/年的标准,调整为初中生均130元/年、小学生均90元/年,按2004年年初各乡镇中小学在校学生数计算共1317万元上划到市级管理,并在全市实施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成立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2005年,诸城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诸城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06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成立诸城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施“政府助学券”制度。是年,根据《山东省“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规划》精神,制定《诸城市“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规划》。
2007年,根据《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试点的通知》,诸城市实施节育手术保险制度,为落实放取环、绝育术、流引产的育龄群众每人投保50元,凡因节育手术发生死亡事故和出现并发症、后遗症等疾病的,由保险公司给与保险救助。根据《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村级计生主任实行乡聘村用市备案工资市统筹发放的暂行规定》,建立农村计生主任乡聘村用市备案工资市统筹发放制度。是年,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上划市级管理,以“直通车”的形式发放到独生子女父母手中。根据诸城市政府《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和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杂费及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根据潍坊市财政局、文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文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制度。
第六节会计管理
1991年12月,市财政局设立会计科,负责管理全市会计相关工作。1998年,出台《诸城市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对全市各单位记账软硬件管理、会计电算化替代手工记账的验收以及会计电算化培训管理作出规定。2001年,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对持有效《会计证》会计人员直接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的,参加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3年,制定《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与考试实施办法》,对全市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电算化业务轮训。2005年,制定《关于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规范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规范单位记账行为。是年,组织全市会计人员“大练兵”考试,对全市市直行政事业财务科长以及规模以上企业财务科长、主管会计进行会计基础知识考试。2006年,制定《2006年代理记账机构年检实施方案》,对全市代理记账公司进行年度检查,为全市持证会计人员换发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IC卡。
第七节财政监督管理
税收财务物价检查始于1985年,主要检查偷漏税款基金、虚报亏损、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截留挪用财政收入、滥发奖金补贴等问题。1990年,成立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此后,每年进行一次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0~1997年,查处违纪金额4357万元。1998年,取消税收财务物价检查。2000年,市税收财务物价检查办公室变更为市财政监督局,规格、编制、隶属关系不变。2001年起,对全市企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2001~2007年,共查处违纪金额14272万元。
第八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2002年6月,市财政局设国库科,开始对全市国库集中支付实行管理。2003年,诸城市作为县级试点单位,率先在全省进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11月,全省国库工作会议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座谈会在诸城召开。2004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市直102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开,全面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下发《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银行清算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和《财政内部操作规程》,建立新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同时,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资金拨付主要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2005年,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网络运行试点。2007年,全面实现财政支出网上支付,逐步建立起以信息化网络系统为支撑、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资金缴拨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