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建置境域
第一节建置沿革
诸城市境远古属东夷,三皇五帝之一虞舜出生于今舜王街道诸冯村,即为东夷部落首领,被尧帝禅让为帝。境内发掘大汶口文化遗址、龙山文化遗址多处,其中前寨文化遗址即为一处部落文化中心。
商时境内有“诸”国,都乔庄。
西周时属莒子国封地,境内设娄、防、兹等邑。
春秋时为鲁之诸邑。鲁庄公二十九年(前665)冬,鲁国在石屋山(今庙山)东北、潍河之南城诸,取名诸邑(故址在今枳沟镇乔庄)。
战国时,市境分属齐、鲁。鲁顷公二十四年(前249),楚灭鲁,鲁地入楚,然境内除齐长城以南少数地区归楚外,余大部地区先已属齐。
秦行郡县制,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琅琊郡,市境属琅琊郡(郡治琅琊)。
诸城置县始于西汉初年。汉高祖六年(前201),封郭蒙为东武侯。吕后七年(前181),置东武县,因境内有东武山故名。同时,境内并置诸县、平昌县、横县、昌县、石泉县。元封五年(前106),琅琊郡移治东武,境内各县皆属琅琊郡,辖於徐州刺史部。
新莽天凤元年(公元14年),改琅琊郡为填夷,东武为祥善,诸县为诸并,平昌为养信,横县为令邱。淮阳王更始元年(23)九月,王莽被杀,郡县恢复旧名。
东汉建初五年(80),改琅琊郡为国,移治开阳(今临沂县北)。东武县、诸县属琅琊国,平昌县属北海国。撤横县、昌县、石泉县。
三国曹魏,复改琅琊国为郡,新置城阳郡(治东武)、平昌郡(治昌安),东武县属城阳郡,诸县属琅琊郡,平昌县属平昌郡。平昌郡旋废,平昌县改属城阳郡。
西晋泰始中(269~271),东武、诸、平昌三县俱属城阳郡(郡治迁莒)。太康十年(289),东武县、诸县改属东莞郡(郡治东莞),辖於徐州。元康十年(300)废城阳郡,平昌县改属青州高密国。
刘宋,东武县、平昌县属平昌郡,辖於青州;诸县属东莞郡,辖於徐州。
北魏景明元年(500),置东武郡,治姑幕(今安丘石埠子村)。永安二年(529),分青州而置胶州,治东武,领东武、高密二郡,东武、平昌二县属高密郡(郡治高密)。同年,置挟淇县,属东武郡。
北齐,废东武郡,移高密郡治于东武。撤销诸县、平昌县、扶淇县,并入东武县。
隋开皇三年(583),废高密郡。开皇五年(585),改胶州为密州,治东武。开皇十八年(598),改东武县为诸城县,取县西南三十里汉故诸县城为名,县属密州,仍为密州治。大业三年(607),改密州为高密郡,诸城属之,并为郡治。
唐武德五年(622),改高密郡为密州;天宝元年(742),改密州为高密郡;乾元五年(758),复为密州。县因变随属,互为治所。
五代天祐四年(907),县属后梁。龙德元年(921),改密州为胶源。龙德三年(92 3),后梁亡,县属后唐,复改胶源为密州。清泰三年(936),后唐亡,县属后晋。开运三年(946),后晋亡,县属后汉。乾祐四年(951),后汉亡,县属后周。显德七年(960),后周亡。五代十国历经53年,至此终止,诸城县始归於宋。
宋太祖建隆元年(960),以密州为防御州。开宝五年(972)春二月升密州为安化军节度,秋八月降为防御。开宝六年(973),复为节度,隶京东东路。诸城皆属之并为治。
金,诸城县属山东东路密州安化军。仍为安化军治。
元,诸城县仍为密州治,辖于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益都路总管府。
明洪武二年(1369),省密州,即密州治为诸城县治,隶属青州府。
清袭明制,诸城县仍属青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诸城独立。民国二年(1913),废府设道,诸城属胶东道。民国29年(1940),裁胶东道,设莱潍道,诸城改属莱潍道,暂由沂州道管辖。至民国30年(1941)3月,始归莱潍道管辖。民国34年(1945),诸城属山东省第十七行政督察区。
1938年2月4日,日寇侵略诸城,市境沦为敌占区。
1943年7月下旬,诸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滨海专区滨北行署。此后,境内相继建立诸莒边县、诸胶边县、潍东县等抗日民主政权,均隶属于滨北行署。
1945年9月9日,诸城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属滨海行政公署滨北专区。1946年7月,改属胶东行署滨北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诸城县先属胶州专区,1956年3月,改属昌潍专区,1970年属昌潍地区,1981年7月属潍坊地区,1983年10月属潍坊市。
1987年7月1日,撤销诸城县,建立诸城市。诸城市为县级市,直属山东省,潍坊市代管。
第二节境域变迁
西汉东武置县之初,境域狭小,幅员不足百里,县城东至横县治(今卢山北)13公里,东北至昌县治(今昌城)13公里,北至石泉县治(今古县)20公里,西北至平昌县治(今都吉台)25公里,西南至诸县治(今乔庄)15公里。
东汉废横县、昌县、石泉县,北齐又省诸县、平昌县,以上县地相继并入东武,县境边界延伸,境域扩大。至隋改东武县为诸城县时,县境东北与胶西为邻,北与高密、安丘交界,西与东莞毗连,南为高密、琅琊郡界,东南与琅琊接壤。至胶西、高密县城各为40公里,至安丘县城30公里,至东莞县城45公里,至郡界15公里,至琅琊县城65公里。
唐、宋时期,境域亦有较大变化,至金时方定,沿至元、明、清。据清乾隆《诸城县志》载:“京师东南九百里为山东布政使司,又东南三百五十里为青州府,又东南二百八十里为县。县东五十里至胶州界,又九十里至州;西五十里至莒州界,又百三十里至州;南百二十里至日照县界,又四十里至其县;北、东北各六十里至安丘、高密二县界,又皆六十里至其县;东南百五十里至海。此疆域之大凡也。广百二十里,袤百八十里。”总面积4071.5平方公里。
中华民国时期,境域循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境变化较大。1949年10月,诸城县仅辖10个区,总面积799平方公里。
1950年1月,撤销莒北县,将该县所辖之荆山、贾悦、枳沟、太平、金墩、清河6个区划归诸城县。
1953年3月,撤销胶河县,将该县所辖之障北、台西、石门、桃园4个区和丰台区之一部分划归诸城县。境域面积扩大到2126平方公里。
1956年3月,撤销藏马县,将该县所辖之桃林区划归诸城县。
1956年4月,将五莲县所辖之常山区划归诸城县。
1959年7月,因修建十字路水库,将诸城县所辖之桃林公社的辛小庄、理务关、高家庄、代家窑、大亮马、小尚应、大尚庄、河西店、芙蓉村、西十字路等10个村划归胶南县。
1965年,将五莲县所辖之王家北杏、郑家北杏、大北杏、墙夼、河北等5个大队划归诸城县。
1965年4月,将诸城县原石埠子公社所属渠河以北之石埠子、河北营子、琢头、葛布口、东张相、北王家庄、北孙家庄、张靳、小崖头、楼子、孝河口、套子、雷家清河、城后、中孙家庄、裴家清河等16个大队和石桥子公社所属渠河以北之周家屯、陈家楼、殷家清河、老许家庄等4个大队划归安丘县,同时,将安丘县东南部渠河以东之河套、尚家庄、南张洛、后凉台、前凉台、逄家岭、徐家庄、侯家岭、北戈庄、李家庄、南戈庄、东双庙、大双庙、小双庙、王交、郭家屯、北营等17个大队划归诸城县。
1970年11月,将诸城县桃林公社兰上大队划归胶南县。自此,诸城县境域至1987年,期间无变更,境域总面积为2183平方公里,其四至:
东29公里至胶南县界,又30公里至县城;东北21.5公里至胶州市界,又45.5公里至市区;东北27公里至高密县界,又29公里至县城;北25.5公里至安丘县界,又23.5公里至县城;西34公里至沂水县界、莒县界,又58公里至沂水县城,48公里至莒县城;南13公里至五莲县界,又27公里至县城;东南37公里至胶南县界。
1997年3月,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诸城市与周边县市联合勘定边界。2002年7月,与诸城市毗邻的七条界线全部勘定,分别与周边县市签订了《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并经省政府审定批复。《协议书》及其附图明确了双方边界的走向、边界地形地貌、界桩数量及位置、界线两侧参照物,并规定了边界线维护双方的责任,约定了联合检查的方法步骤及争议的处理原则。
经勘定,诸城市边界线总长510公里,北部界线多以河流为界,南部界线以山地为主。其中诸城-高密线72.808公里,起自相州镇尚家庄村,止于百尺河镇夹河庄村;诸城-安丘线73.243公里,起自贾悦镇李家屯村,止于相州镇尚家庄村;诸城-沂水线19.104公里,起自贾悦镇孟疃村,止于贾悦镇李家屯村;诸城-莒县线31.251公里,起自贾悦镇张家官庄村,止于贾悦镇孟疃村;诸城-五莲线158公里,起自桃林乡李家沟村,止于贾悦镇张家官庄村;诸城-胶南线122.088公里,起自桃林乡李家沟村,止于林家村镇贤河村;诸城-胶州线33.122公里,起自林家村镇贤河村,止于百尺河镇夹河庄村。边界线共埋设界桩42棵。诸城-五莲线两处有争议的大茅庄段及墙夼段,经勘定协商,最后由省政府裁决维持现状。至此,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均无争议,从法律上明确了行政区域界线,边界管理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007年10月,潍坊市成立峡山生态管理区,将诸城市相州镇北部的尚家庄、南张洛、后凉台、前凉台、逄家庄、北戈庄、徐家庄、新村等8个村划归峡山水库管理局管辖,行政区划隶属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