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物资
第一节农机农具
农机
1988~1994年,主要由市农机总公司负责全市农机供应。公司在各乡镇设有营销分公司,其它个体营销点所占比例较低。1992年,根据《山东省乡村农机管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诸城市在全省率先对农机配件供应点实行技术审定,经审定合格者,发放《农机配件供应点技术合格证书》,并进行年度审验。1994年,为进一步规范农机修配市场,对经审验合格的农机配件供应点,在发放《农机配件供应点技术合格证书》的基础上,增发行业标志牌。行业标志牌的种类主要有农机修理厂、农机综合维修点、农机专项维修点和农机配件供应点。1995年后,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加快,农机供应逐步从国有农机公司经营为主,发展到国有、集体、个体多种经营成分并存,以个体经营为主的格局。1996~1999年,对国有农机公司进行技术审定,经审定合格者发放《农机产品经营单位技术合格证书》和《农机产品经营技术合格单位》标志牌,并进行年度审验。因国有农机公司的转制、破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于2000年停止牌证发放和相应审验。从2000年开始,国营农机总公司经营日趋困难。2002~2003年,市政府针对农机总公司的经营问题研究出台解困方案,并对其人员、资产进行妥善安置,农机总公司逐步退出农机经营舞台,农机供应以公司股份制经营和个体经营为主。2007年,全市农机流通企业发展到15家。
1988年,农机供应主要以拖拉机及其配套机械、座机、灌溉机械为主。1990年后,随着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供应的种类亦进一步增加,包括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工程机械、联合收割机、设施农业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及相关配套作业机械等。2007年,境内农机总动力达103.2万千瓦,农机总值9.66亿元。拖拉机保有量15583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476台,联合收获机械1486台,大中型拖拉机配套机械4.12万台(套)。机引犁12897台,旋耕机3545万台,播种机9139台,其中小麦免耕播种机89台;联合收获机1491台;机动喷雾喷粉机1982台,铺膜机865台;农产品加工机械7080台;农用运输车达23864辆,其中三轮农用运输车15574辆。
农具
自1989年起,供销社实行农机具租、修、卖一体化服务。从农民的需要出发,针对一次性购买大、中型农具有困难的情况,市联社组织各基层供销社筹集资金购买拖拉机、抽水喷灌机、脱粒机等大中型农机具200台,在农忙季节开展出租活动,廉价为农民提供服务。1995年,全系统农机具租赁门店增加到30多处,年出租农机具1.1万件次,提供维修服务,维修各种中小农具12.4万件次,帮助农民打药15万亩,浇地8万亩,收割小麦11万亩,脱粒600万公斤。1996年后,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供销社不再经营此项业务,农具主要由社会经营。
第二节木材煤炭
木材
1988年,境内钢材与木材全部由金属木材公司经营,实行计划调配。1989年1月,金属木材公司分为金属公司与木材公司两家,木材公司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有职工45人,设办公室、财务科、供应科、储运科4个科室和相州物资站、综合经营部、第一经营部3个独立核算单位,主营木材兼营其他。1990年,木材公司拥有固定资产181万元,流动资金20余万元,年销售额2500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1992年,公司投资500多万元成立地板厂,专门生产“环宇”牌木质地板,年产地板3000平方米,产值达300万元。1994年6月,改制成立诸城市木材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逐渐放开,社会上木材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增多,木材公司所占市场份额逐渐缩小。
煤炭
1988年,境内工业和生活用煤主要由诸城市燃料公司经营,分工厂、烤烟和生活用煤三部分,实行国家计划调拨。乡镇供销社从事煤炭经营,由燃料公司下计划。为节省费用,诸城市煤炭实行“三就直拨”政策,城乡居民凭票采购。是年,公司经营煤炭40万吨,销售额3000万元。1990年,国家对煤炭逐步放开,社会上开始出现个体煤炭经营业户。1992年,国家取消煤炭计划供应,全部由社会经营。1994年,诸城市燃料公司实行企业改制,成立诸城市燃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诸城市燃料股份公司改制为民营企业。2007年,全市共有煤炭批发企业3家,较大的零售企业31家,民用型煤加工及销售大户21家。
第三节废旧金属回收
1988年,境内废旧金属回收由物资局下设的金属回收公司经营。1989年7月,金属回收公司更名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1994年3月,原物资集团总公司管理体制撤销,物资再生利用公司隶属于商业委员会,仍负责废旧金属的回收经营业务。1999年,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分为物资利用、金属回收经营中心和商业建安公司。废旧金属回收由金属回收经营中心经营。行政方面需经潍坊市贸易局行政许可,凡经营单位需要办理废旧金属回收证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2001年后,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废旧金属经营业务量下降,废旧金属回收业务主要由社会经营。2003年,加强废旧金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旧机动车交易等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2006年,诸城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成立,有会员经营业户250家,对诸城市的废旧金属经营业务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行政方面采用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方式,业务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由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经营。
第四节汽车
1988~1995年,市物资局下属单位物资贸易中心和机电公司兼营汽车销售业务,受经济条件和消费水平制约,汽车品种少,交易量少,车辆主要销售对象为单位,个人少有购买者。
2000年后,随着全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汽车也逐步进入家庭。适应人们需求,汽车交易市场渐多。2002年,成立诸城市通用汽车交易市场。2003年,组建成立诸城第一家新旧车辆交易市场。2004~2007年,境内逐步发展起亚飞汽车公司、兴国安汽车销售公司、基泰汽车贸易公司等19家汽车专业公司,汽车品种也从少到多,销售量逐年上升。2004年,商贸、公安、工商、交通、税务等9部门研究制定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成立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对全市的汽车市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2007年,共销售汽车1万多辆(台),实现销售额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