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一节施工质量管理
市建设局等建设管理单位从建筑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查和日常管理,对违法违规的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在社会上予以公布。加强对外地进诸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备案工作,不具备资格的不准进入诸城建筑市场。对违法转包、出借资质的企业一经查实,严肃依法作出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停业整顿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并清除出诸城建筑市场。2007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行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高层楼宇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强化建设行业从业行为管理,查处无资质、超资质、出借、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建设企业整体素质。全市建筑工程合格率始终达100%,优良率达81%;先后创潍坊市优良工程43个,优质结构工程5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101个。
第二节安全监督管理
开展“责任深化落实年”和“安全生产管理年”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多管齐下,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为建设者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指南》、《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技术规范和管理文件。举办建筑工地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班和全市脚手架模板技术讲座,发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彩页共计23000余份;积极开展“安全教育进工地”活动,帮助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建筑市场大检查,强化建设行业从业行为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建设安全生产“零事故”。
第三节建筑节能管理
2000年后,大力推广新的建筑节能技术,新建建筑大多采用新型环保建筑节能材料。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墙材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管理、备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墙改与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对有潜力、规模大的新墙材生产企业,在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举办建筑节能培训班,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进行建筑节能技术、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节能技术水平。至2007年,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筑工程实现全面“禁实”目标,并且建筑节能从城市向村镇拓展,从住宅建筑向公共建筑拓展,从新建工程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拓展。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严格执行并达节能50%和65%的标准,节能建筑全面推开。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100%,建成节能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全市共发展较大规模新型墙材和节能产品生产企业16家,新型墙材与节能产品发展到砖、块、板3大类10多个品种,年生产能力达近5亿块标准砖。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已逐步发展成为诸城节能建材生产的龙头企业。水泥轻质保温防水墙板和多孔页岩砖等5项技术被列入《山东省建筑节能“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其中太阳能辅助水源热泵供热空调系统与节能建筑一体化项目于2007年2月通过省建设厅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第四节规划管理
对境内城乡建设严格规划审批手续,规范审批程序,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被征地村土地补偿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建立规划公示制度,对于市区内的重大工程及主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工地的突出位置设立公示牌,进行社会公示,公开建设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保证了市民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实施“一书两证”和“双临”许可证制度。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该整改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2004年,规划区内的一书两证的发放率达100%,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连续性、统一性;抓好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在建设项目报件的受理过程中,做到认真、细致,不出漏洞,全年受理报件265件,信访案件处结率达100%,做到无信访积案。2005年,共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328份,下达限期整改和限期拆除通知书78份,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91处,面积3741.55平方米,依法拆除违法建筑院墙809.5米。同时,认真落实信访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信访案件结案率达100%,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2006年,共拆除违法建设51处,拆除房屋总面积2721平方米,院墙3819米;下达停工通知79处,限期拆除通知18份,有力地维护了城乡规划建设秩序。2007年,共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218份,限期整改和限期拆除通知书68份,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60多处,面积3700多平方米,保证了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