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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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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第一节教育体制改革
198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政府意见,结合诸城实际,全市启动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实验。改革坚持“分级办学、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原则,理顺各方面关系,明确各级办学职责,将教育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资金投入上向教育倾斜,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体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市教委与乡镇政府在管理乡镇教育工作中的职责:乡镇政府负责保证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待遇、协调社会力量兴办和支持教育;市教委负责教育干部和教师队伍的管理、教育资金的安排使用、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双方在关系乡镇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征求意见。7月,撤销乡镇教育组,成立乡镇教育委员会。乡镇教育委员会为具有人权、财权、事权的乡镇行政实体,负责统筹管理本乡镇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农村成人教育、乡镇企业职工教育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教育。乡镇教育委员会由教委主任、中心小学校长、中心初中校长、成人教育中心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等5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人、教育督导员1人)、财务室(设会计1人、出纳1人)、教学服务站(设站长1人)、师资培训站(设站长1人)等4个办事机构,除“四中心”校长属学校编制外,乡镇教委专职人员编制一般为7~8人。
1992年,对全市27处乡镇近800所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制定《诸城市农村中小学会计制度》,规定规模在12个班以上的学校,单独设立会计机构,按预算领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学校,不设会计机构,作为乡镇教委的报销单位,财务由乡镇教委统一管理。乡镇教委每季度汇总、编制会计报表,分别报市教委和乡镇财政所。
1994年11月,诸城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市管、乡用”,乡镇按时足额征收,由市里统一管理并按月返还乡镇使用。此决定加强了教育经费的筹措与管理,保证了民办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学校公用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教育管理模式。市政府明确市、乡、村三级举办和管理教育的职责划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实验示范性初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由市政府主办、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企业联合办学由办学单位主办、市教育委员会主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初中、成人教育中心由乡镇政府主办、乡镇教育委员会主管;农村小学、幼儿园、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由村主办、乡镇教育委员会主管、村协助管理。
1998年,开始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对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考试考核,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建立教师待岗培训和城乡交流制度,建立合理的教师流动机制,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任教,解决城区学校教师超编而山区和边远乡镇教师缺编问题。全面落实教师全员聘用聘任制和教师结构工资制,逐步建立起“多劳多得、优教优酬、优秀教师能够脱颖而出”的新型用人机制。
2001年,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根据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诸城市在潍坊市乃至全省率先实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总结出“一级(市财政)保工资、两级(市、乡)保运转、三级(市、乡、村)保安全、合力促发展”的义务教育管理模式。明确了各级在义务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市政府负责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负责农村中小学校长、教职工的管理;增加教育经费预算,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统一发放;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对乡镇(街道)有关教育工作和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积极筹措经费,负责乡镇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设备购置等;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村(居)民委员会继续发挥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负责村办小学的校舍改造、维修维护等,改善办学条件。市政府重新划分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范围,将乡镇(街道)中小学教师人员经费(不包括公用经费和校舍改造资金)全部上划,由市财政统一负担,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发放。
2002年,农村实施税费改革,市政府调整财政管理体制,将中小学公用经费、校舍维护资金和学前教育经费“三项经费”留在乡镇政府,按月拨付教育使用。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的意见》,将农村教育工作分解到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建立完善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一把手和市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年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落实教育执法目标责任制情况组织一次检查督导评估,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协调和调度,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市政府理顺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体制。撤销乡镇(街道)教育委员会,成立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同时挂乡镇(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牌子,由中心学校校长兼任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编制6人,其中校长(主任)1人,工作人员5人。中心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由中心学校校长、初中校长、驻地小学校长、成教校长和驻地幼儿园长及部分工作人员组成。同时,完善中小学校长任用、管理制度。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的校长由教育局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由教育局聘任;市直学校和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初中校长、驻地小学校长由教育局聘任;乡镇(街道)其他小学校长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聘任。
2004年1月,将乡镇(街道)用于教育支出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按有关标准调整后,上划到市级财政管理。每年由市财政将上划资金拨给教育局,教育局按各乡镇(街道)上划数额全额拨付本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使用。为加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和办学效益,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撤销市直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的会计机构和银行账户,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资金集中支付。
2006年,市委、市政府下发《诸城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职成教一体化建设,将农村成人教育学校更名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构建面向“三农”服务的大职业教育体系。9月,对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全员竞争上岗,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
第二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诸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由微观到宏观、局部到整体逐步深化。1988年1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在全市卫生系统内加强医德教育和质量管理,改革单位内部领导体制,增强医疗卫生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加强预防保健机构建设与卫生人才培养,加快中医事业发展,推广即墨县卫生改革经验。12月,进行医院管理体制、办医模式、经费管理及分配制度等方面改革,推行院(站、所、校)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卫生院办医模式由医疗型改为预防医疗型。
1994年,国务院颁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后,境内个体、私营等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较快,公立医院“一统天下”格局被打破。
1997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改革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改革内容主要为:实现一个目标(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引入两项机制(费用分担机制和竞争机制)、推行三改联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具体措施包括:打破垄断,推行病人选医生、选医院;转变职能政府部门,变办卫生为管卫生;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实行医药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调整不合理医疗服务价格;加强药品管理,调控药品价格等。
1999年,在坚持“四个不变”(社会公益性福利事业单位性质不变,现行财政投入体制不变,预防保健、救死扶伤的卫生职能不变,各医疗单位的法人主体不变)原则下,构建起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为主体,以乡镇卫生院为辅助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02年,根据上级文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对公立医院补偿结构进行调整,适度提高技术劳务价格,统一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项目内容;在医疗机构逐步实行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与查询制度,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避免不合理收费;卫生部门与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有关医院药品收入管理的政策及管理办法,规范医院药品购销行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逐步降低。
2004年1月,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昌城、林家村、百尺河3个乡镇进行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在全市推行。10月,市中医院改制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成为全市第一家公转民医疗机构。
2005年1月,诸城市成为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此步入快速发展轨道。至2007年,共为181.26万人报销补偿合作医疗费用8715.3万元。
第三节为民服务联动
针对一些服务行业存在的质量差、效率低、部门之间缺少协调配合等问题,自1998年起,诸城市将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出发点,按照“联起来、动起来、为民服务热起来、精神文明兴起来、经济发展快起来”的总体思路,组织实施为民服务联动工程。市委出台文件,市委、市政府协调各个部门联合动作,以职能行业服务网络建设为核心,以服务部门热线建设为主体,以龙头部门统一协调监管为手段,以电话求助服务为主要方式,以为群众“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忧、精神上解闷”为目标,将分散的服务工作汇成为民服务合力,在全市建立起以职能行业为龙头、以服务部门为主体、以遍布城乡的服务单位和服务队伍为基础,上下协调、纵横联动、齐心协力,为群众、为基层、为经济建设排忧解难的为民服务新体制。
2000年,诸城市委在1998~1999年开展为民服务联动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实施“为民服务联动工程”的意见》;成立诸城市为民服务联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建立诸城市为民服务联动工程督查中心,设立督查热线;建章立制,实行为民服务联动制度化管理,出台为民服务联动工程六大制度,在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奖惩等方面实现联动制度化;规范为民服务联动行为,根据行业特点,从形式、内容、制度、纪律、监督、奖惩及设施、环境等方面,对联动服务进行具体明确的统一规范,保证了为民服务联动的规范有序运作。
2001年,诸城市将为民服务联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按照“巩固、拓展、深化、提高”的思路,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为民服务联动向纵深发展。以电话为依托,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为民服务信息传输网络。全市组建的卫生“159”、城建“130”、交通“168”、农业“818”等为民服务联动指挥调度中心增加到30个,指挥调度中心与100个联动服务单位、1000多个基层服务站、所、点互联互通。在城区、乡镇、村庄普遍建立服务网点的基础上,组建乡镇指挥调度中心,真正形成“行业联行业、城区联乡镇、乡镇联农户,上上下下联万家”的大联动格局。适应现代化服务需要,建立起联动服务智能化系统,同时,设立自来水“甘甜”、燃气“蓝光”、环卫“美容师”等100多条服务热线。各职能服务部门配有统一标识的联动服务“直达快车”;推出联动承诺制度250多项;组建起总人数达4500多人的联动服务队伍,并加强人员培训。各支服务队伍及“直达快车”活跃在全市城乡,基本做到人民群众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在哪里需要服务就把服务延伸到哪里,什么时候需要服务就在什么时间内给予服务。为加强对为民服务联动工作的领导,10月,市委成立诸城市为民服务联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委宣传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内设督查中心、协调中心、考核中心,与市文明办合署办公,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1部督查车,设立“6169999”监督举报电话。市为民服务联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其督查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一统二分三落实”:“一统”即为民服务联动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代表市委、市政府履行为民服务联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职责,由其统一指挥调度;“二分”即市联动服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联动服务主要目标先分解到各联动部门,再由部门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和服务队伍;“三落实”即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签订军令状,以契约的形式,将联动服务工作固定到具体单位和服务人员,保证了为民服务联动任务的落实。
2002年,诸城市在联动服务部门中建立和推行“有令必行、有拨必通、有叫必到、有诉必查、有行必果”的“五有五必”互联互动首接制,群众只要打通任何一条服务热线,首接部门必须负责互联互动并最终落实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上下直接负责、左右相互负责、内外协同负责、全局共同负责”的责任联担体系,从而形成“急事难事打热线、部门联手帮着办、如果事情办不好、督查中心催着找、直到问题处理了”的为民服务联动联办机制。同时,本着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的精神,将为民服务联动贯穿于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深入开展争创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等一系列活动,将好事实事办到群众身边。
2003年,诸城市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要求,提高联动服务质量,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坚持“五变五化”:变被动性服务为主动化服务,各联动部门和单位改变坐等服务的方式,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契约服务等,主动为企业、外来投资者和业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变单一性服务为多元化服务,在继续办理好群众求助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联动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将服务触角伸向经济建设各个领域,使为民服务联动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变多头服务为一体化服务,对服务龙头进行整合,由服务龙头多元化向集约化、一体化转变,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求助投诉;变间接督查为直接化督查,组建新的联动服务综合督查机构,对外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问题直接处理,减少中间环节,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变原始化受理为智能化受理,受理求助投诉由原始的笔录记帐式,向微机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高求助投诉受理的速度和质量。为民服务联动督查中心受理的群众求助、投诉及咨询事项,处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2.6%。是年,诸城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暨为民服务联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市电力工业局等220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为民服务联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贤喜等40人“为民服务联动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张志九等100人“百佳文明市民”称号,授予丁洪亮等100个家庭“百佳文明家庭”称号,授予陈培礼等1000个家庭“千优‘十星级’文明户”称号。
诸城市实施为民服务联动工程期间,全市各联动服务部门共受理群众求助、投诉近30万件,均得到妥善处理。为民服务联动真正起到“办实事赢民心、解难题顺民心、排难点暖民心”的作用,使广大老百姓成为最大的受益者,生活方便了、办事顺畅了、致富门路多了,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增强了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群关系明显改善。为民服务联动促进了行业作风建设,较好地解决了“冷、硬、横、拖、压、顶,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群众求助投诉逐步下降,并以求助问题为主,2007年,全市联动部门受理的群众求助投诉中,投诉行业作风问题的不到1%,通过“行风万人评”,群众对部门的满意率达98%以上,行业作风明显转变。联动服务树立了行业形象,提高了部门信誉,使行业部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市80%的部门和单位达到县级文明单位标准,涌现出电力行业的“龙光彩虹”、税务部门的“真诚服务”、人民医院的“感动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亲和服务”、司法局的“148法律服务热线”、新郎公司的“终生免费干洗”等一批服务品牌,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其中新郎公司的“终生免费干洗”、电力部门的“龙光彩虹”荣获山东省服务名牌。为民服务联动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为重点,形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通过实施为民服务联动工程,诸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各项经济指标每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经济实力保持在全省前列位次。
诸城市实施的为民服务联动工程引起全省乃至全国的广泛关注,得到中共中央和山东省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诸城市的经验。山东省和潍坊市先后在诸城召开现场会。2002年5月,在威海召开的全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上,诸城市就开展为民服务联动的经验做法作了典型发言。中央文明办、山东省委、省政协、省文明委和潍坊市委的领导多次到诸城考察为民服务联动,并给予高度评价。《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大众日报》、新华社、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均在显著位置和黄金时段介绍诸城市开展为民服务联动的典型经验。先后有20多个省市的数千人次到诸城考察学习为民服务联动的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