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社区化服务与建设
诸城市的社区主要有城市社区、农村社区两种。
第一节城市社区建设
2002年,诸城市委、市政府将城市社区建设列为重点抓的十件大事之一,开始在密州街道白玉山子村、建国居委会进行试点,经过实践和探索,初步积累了开展社区建设的有益经验。
2003年5月,诸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建设暨“村改居”工作动员会议,拉开了城市社区建设的序幕。此次“村改居”范围界定在城区四环路之内的39个村庄,其中,密州街道22个,龙都街道11个,舜王街道6个。同时,单设9个社区居委会。8月,市政府下发文件公布48个社区居委会名称。
2006年,诸城市再次实施“村改居”工程。此次“村改居”范围界定在城区西外环、东外环、南外环沿线和铁路以南的40个自然村,其中,密州街道17个、龙都街道7个、舜王街道2个、经济开发区8个、昌城镇6个。10月,市政府发文公布4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是年5月,密州街道办事处向市政府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将中黄疃村改为中黄疃社区,设立诸城市密州街道中黄疃社区居民委员会。6月,诸城市政府予以批复。
2007年,诸城市打破居委会地域界限和“一居一社区”模式,以主要干道、路街巷以及河流为界线,将原来89个城市社区居委会划分为25个社区网格,并加快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的组建步伐。
表27-7诸城市城市社区居委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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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数量│社区居委会名称 │
│(镇)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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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州街道│47 │兴华居民委员会、建国居民委员会、繁荣居民委员会、繁│
│ │ │华居民委员会、大华居民委员会、利群居民委员会、连丰│
│ │ │居民委员会、新华居民委员会、基建居民委员会、白玉山│
│ │ │子居民委员会、大书堂居民委员会、五里堡居民委员会、│
│ │ │八里庄居民委员会、北三里庄居民委员会、龙王庙子居民│
│ │ │委员会、古城子居民委员会、臧家庄子居民委员会、鞠家│
│ │ │村居民委员会、陶家岭居民委员会、东下泊居民委员会、│
│ │ │西下泊居民委员会、瓦屋庄居民委员会、密州商城居民委│
│ │ │员会、龙城市场居民委员会、九龙商贸城居民委员会、东│
│ │ │坡小区居民委员会、金都小区居民委员会、福光花园居民│
│ │ │委员会、外贸居民委员会、中黄疃居民委员会、前黄疃居│
│ │ │民委员会、后黄疃居民委员会、东黄疃居民委员会、捎门│
│ │ │居民委员会、铁水居民委员会、新农村居民委员会、王家│
│ │ │铁沟居民委员会、罗家铁沟居民委员会、岳家铁沟居民委│
│ │ │员会、丁陈铁沟居民委员会、陈家花园居民委员会、十里│
│ │ │堡一居民委员会、十里堡二居民委员会、十里堡三居民委│
│ │ │员会、十里堡四居民委员会、于王庄居民委员会、北石桥│
│ │ │居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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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都街道│20 │岔道口居民委员会、杨春居民委员会、西冯居民委员会、│
│ │ │范家庄居民委员会、刘家庄居民委员会、曹家庄居民委员│
│ │ │会、邱家庄居民委员会、店子园居民委员会、安家崖头居│
│ │ │民委员会、辛庄子居民委员会、兰家村居民委员会、金纺│
│ │ │居民委员会、明诚园居民委员会、南三里庄居民委员会、│
│ │ │孔戈庄一居民委员会、孔戈庄二居民委员会、孔戈庄三居│
│ │ │民委员会、韩戈庄居民委员会、小栗元居民委员会、沙戈│
│ │ │庄居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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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王街道│8 │万家庄居民委员会、斜屋居民委员会、官庄店居民委员会│
│ │ │、官庄居民委员会、李家庄子居民委员会、田家庄居民委│
│ │ │员会、郭新庄居民委员会、周家庄子居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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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8 │诸冯居民委员会、吕兑居民委员会、掘村居民委员会、小│
│开发区 │ │后沟居民委员会、吉家屯居民委员会、庄家屯居民委员会│
│ │ │、陈家屯居民委员会、小荣居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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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城镇 │6 │前官庄居民委员会、后官庄居民委员会、孙村一居民委员│
│ │ │会、孙村二居民委员会、孙村三居民委员会、孙村四居民│
│ │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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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
诸城市在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形式,不断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自2007年上半年开始,为解决公共服务在农村缺乏的问题,创造性地开展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定位、贴近基层、服务农民”的农村社区化服务建设,将农村社区化服务作为市域内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的必要途径,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干部作风、加快乡镇机构改革的有效手段。
政府主导2007年,诸城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的意见》、《关于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社区化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农村社区化服务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提出要求,以确保农村社区化服务顺利推进、规范运行。市委、市政府成立社区建设协调指导机构,在市民政局成立社区工作办公室。发动和要求各相关部门将服务职能下移、延伸,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和奖励资金,鼓励各乡镇(街道)快速推动社区化服务建设。通过各种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对社区捐款、捐物,支持社区服务中心的发展,将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有机地纳入社区化服务的合力之中。
诸城市农村社区化服务的主体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设立社区工作办公室。辖区内各社区服务中心的财产属于乡镇(街道)所有,建设资金的投入主要来自于乡镇(街道),主要全职工作人员亦大部分来自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实为乡镇(街道)向下延伸、专门提供政府公共服务的分支机构。
规划和试点诸城市对境内社区进行统一规划,优化社区空间布局,合理确定社区中心村和社区服务半径。中心村的选择标准为:交通比较便利,班子基础比较好,发展潜力比较大,有辐射带动能力。为确保服务的便利程度,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2公里左右,涵盖约5个村、1000~2000户,平均每个社区涵盖1500户左右。村庄集聚程度高的区域可适当增加村庄个数。按照上述标准,诸城市对境内1257个村庄进行一次性统一规划,共规划农村社区及社区服务中心208个,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所有村庄的全覆盖。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密州、龙都、舜王等3个街道和辛兴、昌城、相州等3个镇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先期建设18个农村社区。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社区服务机构在每个社区成立社区党总支、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具体指导协调所在社区开展工作。社区党总支由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所服务的村党支部及其他党组织组成,党总支书记一般由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主任兼任。社区党总支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干涉社区内各村和驻社区单位的经济及其他行政事务,与村庄、驻社区单位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社区党总支主要围绕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保障、教育培训等作用。
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是“服务”而不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与所服务村的村委会(居委会)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不干涉村级日常事务,但与村级机构相互支持、协商合作。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的核心机构为社区服务中心,采取以政府投入、政府出人为主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用社区化服务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为民服务的工作平台,具体承接政府部门延伸在农村的政务服务及有关公共服务,不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的经营性组织。村党支部、村委会须支持社区化服务,配合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工作。如此定位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能,避免了服务中心人员“官僚化”和服务的“异化”,使社区服务工作与村庄工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保障机制诸城市将推行农村社区化服务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工作任务。为保证农村社区化服务建设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探索和建立起一整套长效机制,确保社区服务高效运行。
资金投入机制。坚持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将社区建设和运行费用纳入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预算,不以任何形式增加群众负担。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及服务场所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允许建设标准适当高一些,大多数办公及服务场所建设是利用闲置的学校、厂房及其他闲置的集体房屋进行改建,或利用社区中心村“两委”办公场所进行扩建的。对先期试点的社区,市财政每个给予20万元的资金扶持。除试点社区外,对各乡镇(街道)建起的每个农村社区,市财政补助5万元建设资金。同时,鼓励支持企业资金、私人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方式兴办社区服务项目。社会捐款达1100多万元,捐赠衣物11200件、图书20多万册、体育健身器材103套、生活服务用品4000多件。由此建立起以市、乡镇(街道)两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体、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人员配备机制。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一般配备7名专职工作人员,以乡镇(街道)机关、医院及有关站所选派为主,其身份、编制不变。人员不足的乡镇(街道)公开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全部充实到农村社区。充分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军人等组成社区工作志愿者队伍,作为社区服务人员的补充力量,开展社会互助、环境卫生监督、文体娱乐活动、公益事业服务等。实行一人多职、多岗一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对工作职能相近相连的业务,由一人办理,做到一职多能,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资源。建设农村社区网络信息平台,推行信息化管理,在各站(室)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现场办理,用2~3人办理服务厅内所有事项,实现了人员精干、办事高效。
部门协同机制。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农村社区这一平台,结合各自业务范围和特点,将服务向农村社区下移、延伸,向社区注入更多、更细、更受群众欢迎的服务内容,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同时,加强对口指导和培训,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提升社区化服务水平。
考核激励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将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工作列入乡镇(街道)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对社区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乡镇(街道)给予重奖。对不能按时完成农村社区建设任务的,在年度经济社会事业综合考核中,只排名次,不予奖励。对选派到社区的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定、评先树优、提拔重用、工资报酬等方面实行倾斜。要求乡镇(街道)干部的提拔对象至少须有一年以上农村社区工作经历。对在农村社区工作一年以上、群众满意度高的社区工作人员,优先晋升职称、提拔重用。以此激励工作人员对农民群众“用心”服务,真正让社区农民群众享受到政府及时、便捷的公共服务。
科学高效服务机制。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农民办事特点,科学确定社区服务中心的作息时间,从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探索推行农村社区服务智能化运行模式,将社区化服务体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社区便民服务诸城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这一平台,将医疗卫生、养老入托、治安警务、劳动保障、社会救助、文化体育、司法调解、人口计生等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为农民群众提供近距离的基本公共服务。境内每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一般设医疗卫生、社区警务、劳动保障、社区环卫、文化体育、计划生育、慈善超市、社区志愿者等8个服务站(室)和1个办事服务厅。社区服务中心按照上述各个服务站(室)的职责,为农民群众提供“一揽子”服务,近距离服务农民。
在社区运行过程中,每个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在保证基本服务供给的基础上,适当增设服务内容和服务机构。随着社区化服务建设的不断推进,根据业务的相近性和关联性,将办事服务厅内的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和农业技术整合为一个服务窗口,将劳动保障、民政和慈善超市整合为一个服务窗口,将社区流动党员及群团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服务项目咨询和电费、电话费代收点整合为一个服务窗口,将原来的计划生育服务窗口并入社区计生服务站、司法调解窗口并入社区警务室、文化体育服务窗口并入社区图书阅览室。整合后,在办事服务厅内一般保留3个左右服务窗口,为前来办事的社区农民提供“一门式”集中服务,实现各类服务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在开展和提供好基本公共服务的基础上,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组织引导供销等部门和市内有实力的商业流通企业到社区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由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场所,设立便民超市、便民食堂、农资超市等,提供市场化便民服务,满足农民的不同消费需求,同时又通过市场化运作获得一部分收入用于社区服务中心运转。
至2007年12月,诸城市共建成农村社区143个。
诸城市开展的农村社区化服务建设,有效整合了政府部门的各项职能,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实现了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农民的延伸覆盖,打破了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方面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便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快了乡村文明进程,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加快了社区其他村庄向社区中心村的融合聚集,初步形成了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农村社区化服务建设促进了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有效安置了机关富余人员,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和农村基层政权。农村社区化服务建设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社区居民的拥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及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姜大明到诸城视察,对诸城市全面开展的农村社区化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给予肯定。诸城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新做法,在全省、全国引起较大反响,分别被新华通讯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东方时空》栏目、《求是》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大众日报、农民日报、《理论学习》杂志等中央和省多家媒体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组织部分专家、学者对诸城市开展的农村社区化服务建设进行了持续跟踪调查和研究。2007年3月,诸城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