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学校体育
自1988年开始,在全市各中学实施国家教委制定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试行办法》,对学生体育课成绩、体育锻炼达标情况、体育课出勤和表现情况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自1989年1月,在全市实施中学生体育锻炼达标合格证政策。1990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执行国家教委、体委、卫生部联合制定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为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从1991年开始,初中毕业生升普通高中必须统一考试体育。项目为男生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生为仰卧起坐(一分钟)、立定跳远、800米跑,记入学生升学考试总成绩。1992年9月,在全市实施国家教委制定的《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是年,全市有9所初中被潍坊市体委命名为“潍坊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繁华中学被省教委、省体委表彰为“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先进集体”。1993年10月,师范附小被省体委、省教委命名为“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995年,诸城一中被国家教委表彰为“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优秀学校”。是年,全市有14.6万余名学生参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达标率在94%以上。1997年9月,在全市中小学推广《第八套广播体操》。10月,诸城一中被国家体委表彰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全市在校学生全部参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达标率在95%以上。是年,投资500万元,建起诸城师范体育馆。1998年10月,诸城一中被省教委表彰为“学校体育卫生国防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6月,为加快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市体委、教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决定》,对学校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提出具体要求。11月,诸城市被省体委、省教委表彰为“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先进单位”。是年,投资490万元,建起诸城一中体育馆。在全市开展首届“十佳体育教师、十佳运动员”评选活动,市体委、教委、报社于2000年1月,对评选出的首届“十佳体育教师”和首届“十佳运动员”进行表彰。是年,诸城一中、繁华中学、诸城九中、师范附小被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命名为“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诸城九中被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为“全民健身周活动先进单位”。2002年3月,诸城一中被命名为“潍坊市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学校”。是年,“中国学校体育研讨会2002年理事会暨山东省中小学体育教学研讨会”在诸城一中召开。投资300万元,建起繁华中学体育馆。投资150万元,建起诸城一中塑胶田径场。2003年,投资360万元,建起经济学校体育馆。9月,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通知》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市教育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意见》。为确保该意见的贯彻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学校体育工作列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专门制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将体育工作纳入政府监管范畴。2004年7月,在配合全国组织第五次体育普查之后,9月,市体育局与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体育活动的意见》,各中小学积极开展“两操、两课、两活动”,做到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的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并在全市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市学生体质达标率升至98.2%。市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于2005年3月,联合召开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并下发《关于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首次把体育和艺术教育结合起来,促进了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是年,诸城一中被国家教委命名为“体育后备人才教育基地”。
至2007年,全市各类学校共建体育馆4个,篮球场620个,田径场105个。有40%的学校体育器械配备达到一类标准,60%的学校达到二类标准。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到46所,体育设施的改善保证了学校体育的蓬勃发展,使全市在校学生的体质达标率保持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