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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教育行政

第一节教育督导
诸城市教委督导室于1991年9月成立,编制2人,系股级单位。2000年8月,撤销市教委督导室,成立诸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3人。2004年8月,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教育督导履行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责。
1992年3月,省教委对诸城的“两基”工作进行试点性评估。3月23~28日,由省教育督导室主任和国家督学带队的16人省教育督导团,对诸城市进行评估,认为诸城市的初中办学水平高、教育质量好,总体指标达到“优秀”等级,已经初步具备验收“两基”的条件,建议下半年对诸城市的“两基”工作进行试点性评估验收。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导室根据省评估标准,制定《诸城市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复评验收方案》,各单位对照“方案”认真自评整改。11月通过省政府评估验收,在全省第一个完成了“两基”任务,率先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
1993年3月7~12日,由国家教委督导司司长任组长,国家督学任副组长,8人组成的国家教委复评验收组,在山东省教委、潍坊市教委领导专家的陪同下,到诸城市抽查了四个乡镇,56所中小学的“普九”工作。认定诸城市的“两基”工作达到“优秀”等级,通过了国家“两基”复评验收,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两基”验收的市(县)。
1994年3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乡镇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从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下发《诸城市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在各乡镇自评的基础上,自4月28日至5月4日,督导室组织70多人,分9个小组,对全市27处乡镇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复评检查。7月和10月,督导室先后组织开展了校舍安全专项督导和初中学生巩固情况专项督导。
1995年4月,市教委抽调部分科室干部、乡镇督导员和部分学校会计共45人,组成9个督导评估组,对全市各学校落实潍坊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从教育地位、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普九”水平和综合改革五个方面进行检查评估。
1996年4月8~11日,市教委抽调28名干部,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政府制定高水平“普九”规划、乡镇财政教育支出、公民办教师待遇、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等五个方面进行复查。12月12日,国家督学刘铁岭代表国家教委到诸城市检查“两基”工作,认定诸城市自1992之后4年中,市、乡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基”工作,投入大,管理好,“两基”各项指标均稳定在验收水平以上,“两基”巩固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水平较高。1997年1月10日,国家教委授予诸城市“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市”荣誉称号。
1998年,根据省和潍坊市统一部署,建立起质量较高的“两基”监测档案,实现了“两基”监测档案计算机管理。
1999年4月下旬,教育督导室组织力量,对各乡镇政府从“领导与管理(80分)、条件保障(620分)、教育水平(300分)”三个方面进行评估检查。5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督导评估成绩,并作为评选表彰教育工作先进乡镇和分配重点高中录取名额的依据。11月29日至12月15日,对全市27个乡镇的523所小学进行综合督导评估。此次对农村小学督导评估,系历史上评估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全面评估。2000年1月,市教委召开全市教育干部会议,对这次督导评估进行了认真总结,将督导评估成绩向全市通报。6月,市委、市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把教育督导作为加强对教育工作领导的一项重要措施,对督导室的性质、职责、权利等进一步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自2002年5月,诸城市把工作重点转到创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市”上来,但全市实际情况是,有些指标与省定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相继成立了由乡镇长(街办主任)挂帅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03年4月,省政府修订评估验收标准,将危房改造、薄弱学校改造等指标作为“一票否决”项目。6月29日至7月3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从全省选取诸城、新泰、荣成、临邑、巨野等五个县市分别代表好、中、差三种类型,对建立“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进行督查性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7人,在潍坊市总督学和督导室主任陪同下到诸城市进行调研。12月2~3日,“省教育工作示范县”评估验收预查组,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厅领导一行3人组成,在潍坊市总督学的陪同下,到诸城市主要针对“省教育工作示范县”标准中“教育经费”项目进行预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决定调整市乡财政管理体制,自2004年1月1日起,将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上收到市管理,由市财政按小学90元/生/学年、初中130元/生/学年的标准拨付教育使用。这一做法,被省政府批转全省推广。与此同时,改革教育财会管理体制,成立教育财会集中核算中心,统一财务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成为全省第一家彻底实现中小学教育财会集中管理县市。
2004年3月22日,诸城市代表潍坊市迎接省政府对潍坊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省督导评估团一行13人,分教育经费、教育管理、教育水平3个组,对抽签确定的朱解、孟疃两处乡镇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要求。为是年潍坊市在全省教育工作检查评比中夺得全省第一名做出了重要贡献。7月9~11日,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督导评估团对诸城市创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工作进行评估认定,认为诸城市“创建”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特点突出、成效显著,许多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定示范等级标准。2005年2月,诸城市被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市”。9月,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庆祝教师节20周年大会上,诸城市委书记作为全省13个示范县市区的代表作典型发言。2006年8月,诸城市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将全市所有中小学划分为22个督学责任区,并实行督查情况月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2007年,顺利通过“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市”复评验收。
第二节教育经费
国拨经费是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发展教育事业不增加投资是不行的。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从此使教育经费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保证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逐步增长。诸城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达到中央提出的“三个增长”,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1988年,教师首次实行职称评聘,并进行工资与职称挂钩。在财政仍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大幅度增加教育事业费支出。全年教育经费总支出达3298.1万元,比上年增加1223.24万元,增长58.9%。
199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积极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各类教育事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是年,按照中央文件进行建国以来第二次大的工资套改,教职工工资大幅度增加。全年安排教育事业费4930.1万元,比1993年增加1958万元,增长65.8%。
1995年,为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国家、省、潍坊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下发《关于多渠道筹措经费,切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拓宽教育筹资渠道。从本年度开始,在全市开征职业教育费、义务教育费、教育配套费、地方城镇户口增容配套费等项目,实行对教育倾斜的优惠政策,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标准,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标准。
1998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支出达18354万元,比1988年增加15055.9万元,增长456.5%。
2001年7月,根据全国和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制定颁发《诸城市乡镇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将中小学教师人员经费全部上划,由市财政统一负担。2002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市政府又进一步调整财政管理体制,出台《诸城市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街道)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自2003年起,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校舍维护资金和学前教育经费“三项经费”留在乡镇政府,按月拨付教育使用。2003年,市财政留在乡镇财政教育支出项目资金达1773万元。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12月,市政府下达《关于将乡镇(街道)中小学公用经费上划到市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将原留在乡镇(街道)用于教育支出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按照农村初中生均130元/年,农村小学生均80元/年的标准,共1316.9万元上划到市财政管理,市财政按时拨付教育局,由教育局按照各乡镇上划数额拨付乡镇中心学校使用。“一费制”收费政策出台后,全市农村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处于全省前列,确保了农村中小学均衡发展和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2007年,贯彻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全市从秋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是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支出达65828.8万元,比1988年增加62530.7万元,增长1895.96%,是1988年的20倍。
根据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文件规定,“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全市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由税务机关负责,缴财政国库,由财政局拨给教育局,财政局、教育局协商安排使用项目。1988~2007年,共征收14424.7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文件规定,“除国家拨给的教育事业费外,乡人民政府可以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诸城市自1986年开始在农村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主要用于本乡镇中小学民办教师的工资及福利补贴、乡镇中小学的公用经费、农村各类职业技术中学的办学经费。1986~1994年,“实行乡征、乡管、乡用”的办法,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乡镇财政所负责征收。当年征收当年使用,民办教师工资及福利补贴、中小学公用经费拨给乡镇教委管理使用,农技中办学经费上缴县教育局管理使用。自1995年开始,全市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由“乡征乡管”改为“乡征市管”。具体征管办法为:根据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5%~1.8%,由市教委、财政局负责编制下年度征收计划,由市政府批准下达到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根据市里下达的征收计划,组织乡镇财政所征收,并于每年12月底前足额上缴市财政局,用于下年度使用。乡镇上缴的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市里除按上级规定提取10%作为职业中学办学经费外,其余全部返还原乡镇使用,用于民办教师工资和中小学公用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03年起,取消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征收。1988~2002年,全市共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34942.75万元。
表22-7诸城市1988~2007年教育经费收支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
│年度│教育事 │城市 │农村 │地方 │其他 │事业 │勤工 │各项 │其他 │城市│收入 │总支出 │
│ │业费 │教育费 │教育费 │教育 │经费 │收入 │俭学 │捐助 │收入 │维护│合计 │ │
│ │ │附加 │附加 │附加费│拨款 │ │收入 │收入 │ │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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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335 │21 │1086.7 │ │59 │52.8 │213.9 │588.7 │ │30 │3387.1 │3298.1 │
├──┼────┼────┼────┼───┼───┼────┼───┼────┼───┼──┼────┼────┤
│1989│1508.2 │50.8 │1214.4 │ │59 │132.2 │327.7 │359.2 │ │40 │3691.5 │3749.7 │
├──┼────┼────┼────┼───┼───┼────┼───┼────┼───┼──┼────┼────┤
│1990│1814 │53.9 │1330.4 │ │50 │265 │378.6 │623.2 │101.1 │40 │4656.2 │4485.8 │
├──┼────┼────┼────┼───┼───┼────┼───┼────┼───┼──┼────┼────┤
│1991│1978.6 │87.2 │1423.7 │ │30 │306.7 │365.4 │667.4 │233 │40 │5132 │5036.2 │
├──┼────┼────┼────┼───┼───┼────┼───┼────┼───┼──┼────┼────┤
│1992│2503.6 │100 │1420.4 │ │65 │515.5 │370.7 │989.3 │214.4 │47 │6225.9 │6088 │
├──┼────┼────┼────┼───┼───┼────┼───┼────┼───┼──┼────┼────┤
│1993│2972.1 │118.4 │1477.5 │ │32 │560.5 │352.2 │1041.6 │402.6 │44 │7000.9 │6764.4 │
├──┼────┼────┼────┼───┼───┼────┼───┼────┼───┼──┼────┼────┤
│1994│4930.1 │151.4 │1725.4 │172.8 │282 │775.4 │436.3 │1437.5 │472.3 │70 │10453.2 │10295.4 │
├──┼────┼────┼────┼───┼───┼────┼───┼────┼───┼──┼────┼────┤
│1995│5268.3 │194.6 │1919.8 │208.3 │435 │1420.9 │519.9 │2145.5 │203.4 │40 │12355.7 │12166.4 │
├──┼────┼────┼────┼───┼───┼────┼───┼────┼───┼──┼────┼────┤
│1996│7671.9 │281.1 │2941.4 │278.8 │380.5 │1576.4 │570.2 │2747.4 │141.6 │40 │16629.3 │16245.7 │
├──┼────┼────┼────┼───┼───┼────┼───┼────┼───┼──┼────┼────┤
│1997│8799.2 │334.7 │2841.5 │263.5 │19.2 │1289.6 │537.7 │1958.7 │185.7 │40 │16269.8 │16278.1 │
├──┼────┼────┼────┼───┼───┼────┼───┼────┼───┼──┼────┼────┤
│1998│9419.9 │393.3 │4149.8 │181.3 │630 │2178.6 │361.3 │768.6 │258.3 │40 │18381.1 │18354 │
├──┼────┼────┼────┼───┼───┼────┼───┼────┼───┼──┼────┼────┤
│1999│11836.3 │473.6 │3399.7 │205.7 │30 │2825.2 │346.2 │420.1 │100.7 │40 │19677.5 │199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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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3577.8 │670.4 │3347.8 │180.5 │50 │3808.1 │219.3 │490.7 │379.3 │40 │22763.9 │22788.3 │
├──┼────┼────┼────┼───┼───┼────┼───┼────┼───┼──┼────┼────┤
│2001│15010.2 │809.5 │3340.6 │175.2 │ │4758.5 │109.5 │438.4 │257.1 │40 │24939 │248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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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9456.9 │1041.3 │3323.6 │417.2 │ │6746.5 │168.9 │1151.6 │887.3 │40 │33233.3 │34565.6 │
├──┼────┼────┼────┼───┼───┼────┼───┼────┼───┼──┼────┼────┤
│2003│25238.2 │1178.7 │ │424.6 │ │8899.8 │153.8 │524.5 │1428.4│40 │37888 │39612.1 │
├──┼────┼────┼────┼───┼───┼────┼───┼────┼───┼──┼────┼────┤
│2004│29995.3 │1522.8 │ │497.8 │ │10770.8 │26.9 │465.5 │454.1 │40 │43773.2 │46573.9 │
├──┼────┼────┼────┼───┼───┼────┼───┼────┼───┼──┼────┼────┤
│2005│34240.7 │1641 │ │291 │ │11436.5 │8.5 │570.8 │403.4 │40 │48631.9 │57902.5 │
├──┼────┼────┼────┼───┼───┼────┼───┼────┼───┼──┼────┼────┤
│2006│37584.8 │2231 │ │575.3 │ │12629.3 │5.8 │1219.5 │702 │ │54947.7 │53673.9 │
├──┼────┼────┼────┼───┼───┼────┼───┼────┼───┼──┼────┼────┤
│2007│44702.4 │3070 │ │923.5 │ │12076.7 │ │902.1 │527.5 │ │62202.2 │65828.8 │
├──┼────┼────┼────┼───┼───┼────┼───┼────┼───┼──┼────┼────┤
│合计│279843.5│14424.7 │34942.7 │4795.5│2121.7│83025 │5472.8│19510.3 │7352.2│751 │452239.4│468463.4│
└──┴────┴────┴────┴───┴───┴────┴───┴────┴───┴──┴────┴────┘
第三节教育装备
实验仪器
1988年,全市初中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学校由1987年的35所增加到37所;普通高中完成实验室建设的学校由5所增加到9所。全市共建成实验室220个、仪器室513个。诸城市被教育厅表彰为“实验室建设和仪器工作先进单位”。
1990年,市教委对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标准和进度提出具体要求。有30所完小建起II类标准实验室,7所初中建起II类标准实验室。是年,全市建实验楼5栋,建筑面积15104平方米,结束了中小学无实验楼的历史。
1992年春,市教委对全市初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为学校配备部分教学仪器。1993年,市教委要求初中设理、化、生三个实验室,三个仪器室。完全小学设一个自然实验室。
1994年,全市有45所中小学建起一类标准实验室,并按照标准配齐教学仪器,269所学校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备达二类标准,其余不完全小学也按三类标准配备了教学仪器和教具箱,基本满足了实验教学的需要。
1995年,市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的意见》,全市初中和中心小学的实验室基本达到规定标准。
1996年,密州路学校、密州学村、第二职业中专、西郊学校、经济学校、成人中专和相州、皇华、枳沟、孟疃、吕标等乡镇学校,新建了实验楼。
1998年,各学校加大对实验室建设的资金投入,全市各乡镇中心初中实验室均达一类标准。
1999年,市教委转发《山东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基本条件》和《山东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评估标准及检查办法》,印发《诸城市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作实施意见》,启动山东省实验教学普及县创建工程。是年,全市评出首批建成规范化实验室的学校8所,分别是皇华初中、箭口初中、枳沟初中、吕标初中、相州初中、马庄初中、贾悦镇东初中、辛兴初中。
2000年,市教委组织理、化、生、音、体、美仪器采购招标,共采购实验仪器价值120多万元。为新建的龙源学校招标采购了全套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设备和仪器。2002年,继续查漏补缺,配备实验仪器,迎接省“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
2003年,全市实验仪器配备有了历史性突破。11月26日,在龙源学校召开实验教学工作现场会。会后抽调人员组成6个“普实”工作督导小组,分片对所有学校进行为期半月的督查指导。省“实验教学普及县”工程督导评估组于12月14日到诸城市,首先听取了诸城市的汇报,然后分成三组进行评估,一组、二组共抽查了6个乡镇的18所学校和市直5所学校;三组跑面共查看6个乡镇的16所学校和市直3所学校,另外查看了得利斯职业中专和两所幼儿园。全市被评估的23所学校,合格率达100%,其中优秀率达65.2%。在全省参加检查评估的40个县中得分最高。省评估组确认诸城市以较高水平普及了中小学实验教学。
2005年,教育局为义务教育学校征订学具1.84万套,价值92万元。教学仪器主要是查漏补缺和为实验操作考试做好服务工作,全年订购教学仪器8万余元。进行了学生体质监测仪器的招标,共为全市学校配备学生体质监测仪器38套。是年,开发区舜都学校、昌城树一中学和府前新艺学校新建实验室。
2006年,全市征订学具20万套,价值100万元。征订电教教材近3万套,价值140多万元。订购初中理、化、生和小学科学教学仪器价值2万余元。
2007年,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仪器配备和特殊教育学校仪器配备标准,全市启动中小学仪器更新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仪器配备工程。全市共需资金2376万元,其中省和潍坊市财政安排拨配套专款540万元。按照《潍坊市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利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对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的更新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的配备任务。是年,省和潍坊市为诸城市配备普教仪器100万元,配备特教仪器30万元,诸城市政府拨专款395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建设。
电教与信息技术设备
1991年,全市安装卫星地面接收站的乡镇达22个,占乡镇总数的81.5%,超出了省教委制定的目标。1994年,全市安装9座卫星地面接收站,实现了乡镇建站率100%的目标。是年,全市新建微机室8个。到1998年,全市共建卫星地面接收站43座,语音室40个,微机室46个,配备微机1500余台。
1999年,全市有13所学校建成音像备课中心,密州路学校、经济学校、电大分校各投资十多万元,建立多媒体教室。实验中学、密州路学校、繁华中学等安装了闭路电视。2000年,市教委印发《关于学校统一配备计算机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实施意见》。5月,市教委为学校招标采购1200台计算机,开通“101”远程教育教学网。
2001年,全市微机总数达13600台,在潍坊市位居第一。所有初中、高中和市直小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全部根据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的需要配备了微机室,微机室总数达128个,多媒体教室达111个。全市有800多个教室安装了“四机一幕”,有35所学校建成校园网,“校校通”学校达199所。
2002年,完成教育城域网硬件建设和平台软件调试,建成教育信息中心,城区市直学校全部实现和教育信息中心连接。到年底,有53所学校建成校园网,在潍坊市名列前茅。
2003年,全市建有校园网的学校达66所,通过拨号上网的学校达224所,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达校校通,完成了与中国教育科研网的连接。通过山东大学的出口并入中国教育科研网。安装了视频会议系统,可以支持700~800路同时在线的视频会议。教育信息网在潍坊市组织的评选中获一等奖,被推荐参加省评选,获山东省二等奖。是年,所有乡镇中心校和市直学校均建成校园网,并且接入教育城域网。4月,《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执行主编到诸城考察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是年,百尺河镇水泊小学、九台镇解留小学、朱解镇希望小学等31所学校,申报现代教育技术试点学校,全市现代教育技术试点学校达到203所。
2005年,全市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校达194所,建机器人实验室9个,各学校共建成网站100多个。是年,进行了数学主题资源网站建设。龙源学校制作的《圆柱的认识》、《长方体和正方体的认识》、密州学村制作的《一次函数的图像与性质》、《幂函数》、《指数函数》5个主题资源网站,被潍坊教育信息港《教育资源》栏目采用,成为潍坊市数学主题资源网站建设的样板。诸城市承担省电教馆的《运用多媒体网络技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创新能力的实验研究》课题实验顺利结题,获一等奖。
2006年,建成主题资源网站516个,形成与小学、初中、高中新课程相匹配的教学资源体系。其中有150个主题资源网站和100个教学指导意见在潍坊市获奖。
2007年,全市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共上报工程项目学校197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联合成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制定《诸城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市教育信息中心新配备卫星接收设备、资源服务器、网络视频直播服务器,接收的资源主要有中国教育电视台1~3套节目,可以实时传输到学校。安装K12资源库、中基教育资源库、东师理想教学资源库、同方思科资源库,全部免费向中小学校提供。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共为项目学校征订学生用微机281台,教师用微机42台,订购多媒体设备25套、电视机64台、DVD机186台,总金额达160多万元。11月,教育局对所有项目学校进行全面验收,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至2007年,全市建学生微机室达252个,教学用微机达27000台,多媒体教室达743个。
图书资料
为了统一全市图书资料的征订发行渠道,教育局对图书资料、教辅用书的采购做出明确规定,各学校面向学生征订的书、报、刊,均由市图书管理站统一组织。
学校图书资料主要来自省教育图书供应社的教育报刊及部分教材、教辅和新华书店的教材、教辅。
对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的征订,主要是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和订书目录,结合诸城市教育教学实际,由教育局和新华书店统一发文至各乡镇教委和市直学校,各单位将订单报市图书管理站审核后,送新华书店。对教辅用书的征订是根据省和潍坊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教育教学实际,在努力减轻学生负担的基础上,由市图书管理站统一组织征订,其它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征订,从而杜绝了非法出版物流入学校。对教育报刊的征订,主要按照省教育图书供应社下发的《征订目录》向学校推荐,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师生订阅。
对学校图书室的图书配备,根据国家教委《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市图书管理站积极为学校图书室配备新书。至2007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图书配备均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为了适应深化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增强学生持续发展的能力,培养知识宽厚、基础扎实、人格健全、特长明显的一代中小学生,潍坊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中实施“朝阳读书计划”。为保证“朝阳读书计划”在诸城市的顺利实施,自2003年春季开始,向每位学生和家长下发《朝阳读书计划必读书目》征订单,全市小学、初中均按照要求征订。
2002~2007年,诸城市教育局每年被潍坊市教育局表彰为“图书报刊征订发行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