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第一章干部队伍

第一节干部概况
1988年后,诸城市的干部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至1993年机构改革后,诸城市共有干部13517人。
1997年3月,诸城市对部分部门、单位进行机构调整,但未对其人员进行分流、压缩,干部队伍保持平稳。1998年,虽然国家进行了机构改革,但基层并未有相应的改革措施,诸城市的干部队伍继续保持增加趋势。
2002~2005年,根据潍坊市统一部署,诸城市进行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后,全市共有干部19765人,其中行政人员1818人,事业单位人员17947人;干部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共有17185人。
2006~2007年,诸城市未进行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干部队伍基本保持稳定。至2007年12月,全市共有干部18171人,其中行政人员1783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577人,专业技术人员13647人,其他人员1164人。
第二节干部来源
1988~2007年,诸城市干部来源主要有从社会上吸收、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安置部队转业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等四种渠道。
社会吸收1988年,诸城市从社会上吸收干部主要有聘用制和农民合同制干部转干两条途径。
根据1988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实行聘用制暂行规定》和诸城市实际,境内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用人需要,从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人、非农业户口的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具有一定专长的人员中聘用干部。
1991年10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制定下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按照此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诸城市在企业内部实行干部聘用制,并将企业干部聘用制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从优秀工人中选拔干部的主要方式。聘用制干部聘期一般为3~5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如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首次聘用和续聘,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纳入干部统计,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合同要求,对聘用制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续聘、解聘的依据。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享受所在企业同岗位、同职务企业录用制干部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聘用制干部与所在企业录用制干部在工作、学习、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以及晋职升级、评定职称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对境内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的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这样事实上将事业单位的“聘干”亦纳入人事管理范围。
至2007年,诸城市共有聘用制干部1319人,另有乡镇选聘的合同制干部17人。
接收大中专毕业生自1988年起,诸城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作为干部来源的一条重要渠道。1988~1996年,大中专毕业生安置主要由市计划委员会负责,期间共分配4930名大中专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自1997年起,改由市人事部门负责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就业安置,1997~2007年,诸城市共安置2229名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事业单位就业。
安置部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部队转业干部,亦为诸城市干部队伍来源渠道之一。1988~1998年,大部分部队转业干部直接安置到企业就业,共有131名军队转业干部先后安置到境内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就业。1999年后,诸城市接收的部队转业干部全部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至2007年,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70人。
考试录用公务员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行政机关干部统称为国家公务员。此后,诸城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作为干部队伍来源的重要途径。1997年,诸城市公开组织公务员招考,经考试选拔录用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批公务员,共47人。
2002年后,诸城市根据人员编制需要,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2006年1月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要求,每年均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一批公务员。2002~2007年,诸城市共考试录用207人充实到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