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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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和界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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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地名和界线管理

第一节地名管理
1988年10月,诸城市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中国地名委员会《关于开展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以1979年地名普查和现存地名档案资料为基础,以地名的书写、汉语拼音、类别、位置、来历、含义和演变为重点,对与地名有关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广泛搜集和查阅,并考证正史、方志、谱牒、碑刻、文物及有关档案资料,以反映其特点为主,确保更全面更准确。对全市27处乡镇,1340个村(居),所有路、街、巷,自然实体(包括山脉、山峰、河流),名胜古迹和纪念处,人工建筑物,企事业单位的名称逐一进行核实、补充和确认,对部分不符合地名管理规定的名称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至1991年,完成全市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
90年代前期,根据省地名委员会要求,诸城市开展城区和乡镇路、街、巷门牌及家庭户门牌设置工作。截至1995年,完成城区及乡镇路、街、巷牌,所有自然村牌和每个家庭户门牌的制作和安装。1995~1996年,根据国家民政部、公安部、交通部、建设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诸城市在境内国道、省道两侧设置地名标志。
1998年4月,修订后的《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实施。诸城市利用印发资料、广播、电视等途径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地名规范化的认识。
2003年,完成全市行政村的数据库资料统计工作。对需命名的17条新建、延长道路,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勘察论证、绘制图表,经市政府批准后,对上述道路相应进行命名、更名和名称注销。
2004年,诸城市对城区路、街、巷、桥梁进行命名,形成路(街)、巷两个层次的道路通名系统,东西道路以“路”为通名,南北道路以“街”为通名。共命名路、街45条,巷138条,桥梁9座。是年,对诸城市地名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31项数据进行整理和补充。
2005年,完成《千年古县》编纂,开展地名咨询活动。2006年,启动地名公共服务系统。对经济开发区内的道路进行命名,共命名道路12条。
2007年,开展以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地名规范、数字地名等4项专项事务为重点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地名数字导向系统。至2007年底,城区共有命名道路57条、巷138条。
第二节界线管理
1997年3月,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诸城市与周边的高密、安丘、沂水、莒县、五莲、胶南、胶州等市(县)的联合勘界工作开始启动。对于每条边界,由毗邻双方分别组成工作组,然后联合办公,共同进行勘定。对勘界中出现的个别有争议地段,由双方工作组一起进行调查、分析、协商,提出勘定意见,然后提交省政府裁决。诸城-五莲界线中的大茅庄段、墙夼段,双方存在争议,经勘察、协商,最后由省政府裁决维持现状。
至2002年7月,诸城市境的7条边界线全部勘定。诸城市分别与周边市(县)签订《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并经省政府审定批复。《协议书》及其附图,明确了双方边界的走向、边界地形地貌、界桩数量及位置、界线两侧参照物,并规定了边界线维护的双方责任,约定了联合检查的方法步骤及边界争议的处理原则等。在勘界的基础上,诸城市周边界线共埋设界桩42棵。至此,诸城市行政区域界线均无争议,边界管理进入法制化轨道。
自2003年起,诸城市每年分别与周边的高密、安丘、沂水、莒县、五莲、胶南、胶州等市(县)联合开展界线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对每处界线、每棵界桩、每个参照物,均逐一进行认真检查和维护。对损坏的界桩及时进行修复;业已丢失的界桩,在其原址重新进行埋设。同时,在与周边市(县)毗邻的乡镇和村庄大力宣传边界管理法律法规,教育干部群众自觉爱护并依法保护界桩和参照物。
2003~2007年,诸城市在界线管理工作中,探索建立起“两图一责”管理模式,即制作《界线管理示意图》、《界线管理网络图》,市政府、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有关村委会、界桩管理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对每一条边界线、每一个界桩,均有责任人具体进行维护管理,并保证信息联络的畅通快捷,形成一个严密的界线管理网络。诸城市与周边市(县)联合开展平安边界共建活动。建立双边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依法护界和多层次双向交流,保障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