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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学生军训

自1988年起,诸城市开始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进行军事基础知识传授和必要的军事技能教练,并将其作为学生接受国防教育、履行兵役义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兵役法》中关于“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立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机构或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规定,由诸城市人民武装部与市教育局联合对学生进行军训,市人民武装部每年选派业务过硬的军事教官到有军训任务的学校组织学生军训。
第一节军训内容
诸城市境内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程进行,军训内容和课时安排,按照重新修订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执行。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集中训练的内容,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任务,“三大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内务条令),“三防”(防核武器、防生物武器、防化学武器)知识,城市防空知识,轻武器射击训练,手榴弹投掷,爆破常识,单兵战斗动作,战伤救护等。军事讲座的内容,包括军事思想、军事科技、现代国防、国际战略、高技术战争等。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时间为7~14天,其中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7天,军事讲座根据实际灵活安排。
军事训练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本人档案。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采取集中训练与军事理论课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训练的内容,包括“三大条令”、解放军优良传统、轻武器射击、战术、军兵种知识、综合拉练等。军事理论课教学内容,包括国防史、现代国防、世界军事形势、军事思想、现代武器、现代军事科学技术、现代战争、军事地形等。集中军事训练时间为14~21天,军事理论课教学时间为36学时。
第二节军训活动
1988年8月,市人民武装部派出军事教官12人,对诸城一中的高一新生进行军事训练,参训学生860人,时间为14天。
1990年后,诸城市的学生军事训练规模不断扩大、人数不断增多。每年暑假结束、新学年开学伊始,除高级中学、职业学校进行学生军训外,对初级中学学生亦进行军事训练。1995年,诸城市将学生军事训练的范围向下延伸至小学高年级,扩大了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面,收到较好效果。
200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对学生军事训练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规划和要求、工作机构和师资配备、训练保障及组织领导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此后,诸城市的学生军事训练主要在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中进行,军训时间多在暑假结束、秋季开学后,持续15天左右。至此,诸城市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开始步入正轨,并日趋制度化、正规化和规范化。
2005~2007年,市人民武装部重点对诸城一中、繁华中学、密州学村、实验中学等4所城区普通高中和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的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每年训练入校新生10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