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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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安

第一节队伍建设
1988~2007年,诸城市公安局在加强内部机构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方法和途径,强化对公安干警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技术练兵,全市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1989年,市公安局对全体民警进行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和反腐蚀教育。是年9月,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开展“学雷锋、争当人民好卫士”活动。
1990年,组织全体公安干警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纲领》、《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1991年3月,全市公安机关用3~5天时间开展纪律作风整顿。1992年,学习、贯彻、落实第十八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第十九次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
1998年,市公安局以正面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提高素质、树立形象为基本要求,开展思想、纪律、作风、组织等方面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1999年,组织干警开展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
2000年,在全市公安民警中开展“三项教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教育,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活动。2002年,开展“三基三化”(公安基层工作建设、公安基础业务建设、民警基本功训练,公安业务工作和公安民警队伍两个方面的规范化、正规化、法制化建设)活动,对公安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公安人事制度改革。
2003年,市公安机关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2004年4月,开展建设学习型公安队伍活动。2005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同年5~10月,在全体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勤政廉政、科学发展”教育活动。
2006年5~11月,组织全体公安干警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6月,掀起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热潮,以“三所三队”(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刑警队、巡逻队、交警队)民警为重点,以达到“三懂五会”(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做群众工作、会电脑操作)为目标,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7月,开展“四大”(大学习、大讨论、大摆查、大整改)活动。
2007年4月,市公安机关开展全员参加的以“每季度推荐一本好书、写出一篇读书体会、发现一个实践问题、提出一个工作建议、创新一项工作(机制、办法等)”为内容的“五个一”学习思考实践活动。6月,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大讨论活动。10月,在全市公安干警中开展“百十一”(熟记百条岗位法规、掌握十项岗位技能、练就一个岗位特长)苦练基本功活动。
1988~2007年,诸城市公安系统累计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50余次,公安干警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构建起一支政治合格、技能过硬的公安队伍。
第二节社会治安
禁黄 禁赌 禁毒1988~1990年,诸城市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每年对全市娱乐场所的治安秩序进行定期全面清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和整顿。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社会上出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娱乐场所进行赌博和流氓嫖娼活动的现象。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开办的文化娱乐场所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并加强经常性治安管理。严禁在歌厅、舞厅、卡拉OK厅和其他娱乐性场所进行各种色情活动,对开设“异性按摩”等明令禁止的经营项目的美容、美发、浴室等场所,依法予以取缔,维护了公共治安秩序,依法保障了公共娱乐活动的健康进行。
1996年,按照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管理、取缔有奖电子游戏机经营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诸城市组织公安干警对城区的电子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整治。
1999年,诸城市根据国务院7月颁布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结合严打整治行动,对娱乐场所中存在的“黄、赌、毒”现象从严进行查处。1999~2005年,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黄、赌、毒”案件的发案情况,认真分析和研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采取公开和秘密手段,持续不断地开展扫黄、打非、除丑、禁赌专项斗争,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乡镇、重点路段和重点地区,以打开路,强力整治,为全市经济建设和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打击“黄、赌、毒”工作从此进入一个新阶段。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打击,境内206国道沿线的小饭店、汽车站附近小旅馆中的暗娼基本铲除,境内有组织的赌博行为亦基本扫除。
租赁房屋管理1989年,市政府制定下发《诸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市公安部门开始对租赁房屋进行治安管理。
1995年3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实施。此后,诸城市对境内房屋租赁的管理开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建立起出租人治安责任、承租人治安责任、登记备案、安全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其中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为: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为外来暂住人员的,由出租人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派出所备案;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须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房屋停止租赁的,须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房屋承租人的治安管理责任为: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须向派出所申报备案;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自2001年起,诸城市对房屋租赁实行微机电子化管理。2007年,全市登记租赁房屋户共达12000余户。
枪支弹药管理1988年后,诸城市加强枪支弹药安全意识教育,对境内的危险物品开展大检查,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和凶器。同时,加强对民用枪支的管理,督促持枪人员增强责任心,严防事故发生。
1988年,对全市范围内的工作用枪进行整顿,摸清工作用枪的配发和管理情况,严格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工作用枪的绝对安全。公安部门在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清理整顿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各配枪单位枪支弹药清理整顿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人员到各配枪单位,对枪支号码与《申领持枪证审批表》、持枪证登记号码是否一致,专用枪支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枪支保管设备是否安全,是否经公安机关建立枪支档案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专项检查。
1991~1994年,诸城市加大枪支弹药管理力度,先后开展枪支弹药安全专项检查4次,依法收缴了一批非法使用和散失在社会上的军用及其它枪支。
1995年下半年,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指示精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枪支弹药专项整治活动,对所有枪支弹药进行全面清理、收还、登记、发证,严格配枪条件和管理规定;对内保单位的工作用枪和弹药全部集中统一保管。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颁布实施。诸城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途径,对《枪支管理法》进行宣传,并依法开展枪支弹药专项整治行动。
1999年,诸城市健全和完善枪支弹药管理制度。各用枪单位所配备的枪支弹药全部统一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库内严禁火种,经常保持消防设备完好,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守、双人双锁和枪弹分开存放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机防等措施。
2000~2006年,市公安局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对全市持有公务用枪人员的管理。对符合持枪资格的人员每年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增强法律、纪律意识。每年定期不定期地对内保单位枪支弹药保管安全设施、各项枪支弹药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枪弹摆放有序,杜绝损坏、锈蚀、霉烂变质等现象发生,并严防枪支弹药流入社会。
2007年1月,山东省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此为平台,诸城市进一步加强对枪支弹药的管理,初步实现了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
爆炸物品管理1988年,诸城市开展爆炸危险物品及消防设施内部防范检查,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消除了一批隐患。
1989年,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内保单位开展以防盗、防爆、防火、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180余处安全隐患,督促、监督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
诸城向有生产烟花爆竹的传统,少数不法分子为追求私利,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案件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进入90年代后,诸城市集中开展对烟花爆竹的清理整顿工作。市公安局制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开展广泛的舆论宣传,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近30000份;组织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堵塞运输、销售渠道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1998年,公安部《关于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加强农村“三小”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工作的通知》下达。5月,市公安部门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在宣传教育、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境内所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和整顿。1999年9月,对涉爆的生产、销售、贮存、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加强监管,严防爆炸物品流失和被盗。
2001年,市公安局组织各派出所对境内涉爆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参加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统一换发“四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证件,全市共培训涉爆从业人员217人,发放“四员”证件194个。
自2006年开始,诸城市改革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对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环节严格进行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市公安局组织民爆公司为有关单位统一配送炸药,实施统一爆破。
2007年,山东省民用爆炸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开通。诸城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完善管理方法,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推进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和高效化。市公安局协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是年,省公安厅停止对鸢飞花炮有限公司和飞龙花炮厂两家企业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的审批。
特种行业管理20世纪80年代末起,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境内旅馆、印刷、刻字、废品收购、机动车修理等特种行业和录像厅、美容美发厅、歌舞厅等复杂公共场所越来越多。为维护社会治安,诸城市遵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山东省旅店、刻字、旧货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对特种行业和复杂公共场所依法进行管理。严格核发营业证照,建立行业管理档案,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与行业负责人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对从业人员进行治安培训。1988~2000年,市公安局对境内旅店业、印刷业、刻字业、旧货业等经营业户,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查处违章经营,对手续不符合要求、无证经营、经营中出现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自2001年起,诸城市强化对特种行业的管理,不断规范管理行为。在特种行业管理中,为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现象的发生,推行《治安管理检查证》制度,对不持《治安管理检查证》进行治安检查的,经营单位有权拒绝。
200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将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和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确定为特种行业管理的行政审批重点。
2004~2007年,诸城市累计为173户特种行业合法经营者颁发行政许可证,依法取缔擅自经营特种行业业主29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并通过此“管理系统”抓获犯罪分子6人。
特(巡)警建设1994年,诸城市公安局成立巡逻警察大队,开始加强对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企业、中小学校附近的日常巡逻执勤,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007年3月,成立特(巡)警大队,下设综合科和三个中队,同时撤销巡逻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参与处置劫持人质、黑社会性质等暴力性犯罪,执行重大抓捕任务;处置暴乱、骚乱以及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和抢险等突发事件;处置抗法等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重要任务的警卫工作;执行日常巡逻执勤任务。9月,特(巡)警大队一中队通过巡逻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从而侦破“二一○”重大杀人案。
社区警务建设诸城市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提出的“改善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要求,全面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和“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搭建警务平台,形成以人民群众共同安全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满意为目标的“2公里警察服务圈”,探索推出独具特色的农村社区警务工作新模式。至2007年,全市建成社区警务室233个,其中农村社区警务室208个、城市社区警务室25个,覆盖全市的城乡社区警务模式和格局已初步建立。
网络安全监管2002年,市公安局成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2002~2007年,累计对境内329家企、事业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对重点企事业单位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共举办培训班367期;查处利用互联网查阅淫秽、色情信息和未按规定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等行政案件58起,依法对58人进行治安处罚。
第三节刑事侦缉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诸城市境内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及故意伤害犯罪呈上升趋势。1988~2007年,共发生刑事案件19703起,其中侵财性案件14634起,故意伤害案件962起。公安部门对刑事案件快侦快破,破案率和破案质量不断提高。共侦破案件2313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000余人。2005年3月,侦破以吴×、张××、冯××、尹××、王×、王××、刘××等为首的抢劫盗窃团伙。2006年,摧毁以李××、杨××、李××、牟××、卜××等为首的特大持枪抢劫团伙。
进入21世纪后,少数经营者为获取高额利润,采用非法手段企图垄断行业的生产、经营权,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制止和根除此类不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恶劣现象,保障多数人的合法生产经营权,2004年,刑事警察大队成立打霸治痞专业队,专门负责打黑除恶工作,全面清剿有组织犯罪。2004~2007年,共打掉霸痞团伙115个,抓获48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2004年,摧毁以郭×、王××、朱×等为首的寻衅滋事痞霸团伙。2007年,侦破以宋××、王××、马××等为首的欺行霸市痞霸团伙。
诸城市1988~2007年刑事案件
发破案情况一览表
表18-1
单位:起
┌──┬────────────────┬───┐
│年度│发案数 │破案数│
│ ├──┬─────┬───────┤ │
│ │总数│其中侵财案│其中故意伤害案│ │
├──┼──┼─────┼───────┼───┤
│1988│115 │92 │1 │98 │
├──┼──┼─────┼───────┼───┤
│1989│151 │99 │7 │133 │
├──┼──┼─────┼───────┼───┤
│1990│155 │83 │8 │133 │
└──┴──┴─────┴───────┴───┘
续表
┌──┬────────────────┬───┐
│年度│发案数 │破案数│
│ ├──┬─────┬───────┤ │
│ │总数│其中侵财案│其中故意伤害案│ │
├──┼──┼─────┼───────┼───┤
│1991│204 │119 │6 │260 │
├──┼──┼─────┼───────┼───┤
│1992│161 │108 │14 │138 │
├──┼──┼─────┼───────┼───┤
│1993│221 │152 │16 │190 │
├──┼──┼─────┼───────┼───┤
│1994│275 │211 │21 │222 │
├──┼──┼─────┼───────┼───┤
│1995│283 │221 │16 │244 │
├──┼──┼─────┼───────┼───┤
│1996│361 │201 │8 │244 │
├──┼──┼─────┼───────┼───┤
│1997│373 │309 │12 │251 │
├──┼──┼─────┼───────┼───┤
│1998│465 │343 │10 │339 │
├──┼──┼─────┼───────┼───┤
│1999│527 │322 │48 │419 │
├──┼──┼─────┼───────┼───┤
│2000│1856│1505 │64 │759 │
├──┼──┼─────┼───────┼───┤
│2001│1825│1467 │63 │813 │
├──┼──┼─────┼───────┼───┤
│2002│2048│1575 │82 │2851 │
├──┼──┼─────┼───────┼───┤
│2003│2185│1634 │134 │2897 │
├──┼──┼─────┼───────┼───┤
│2004│2210│1621 │138 │3098 │
├──┼──┼─────┼───────┼───┤
│2005│2203│1625 │117 │3160 │
├──┼──┼─────┼───────┼───┤
│2006│2179│1526 │150 │3303 │
├──┼──┼─────┼───────┼───┤
│2007│1906│1421 │47 │3583 │
└──┴──┴─────┴───────┴───┘
第四节经济犯罪侦缉
在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受多种因素影响,境内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1999年,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科改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主要负责对走私假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等经济案件进行侦查;对擅自设立金融机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金融犯罪进行侦查;对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诈骗案件进行侦查;对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及公司、企业债券,擅自发行股票及公司、企业债券等经济犯罪进行侦查;对其他经济犯罪进行侦查。通过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10月,成立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办公室设在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是年,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破市劳动服务公司青年服装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
2001~2007年,诸城市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探索出“四抓四查”工作模式,即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查明线索来源;抓住财务审计,核查被侵害标的流向,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抓住有关通讯、交通工具等线索特征,查明犯罪嫌疑人行踪;抓住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环节,查证犯罪事实。
1999~2007年,诸城市共破获各类经济案件2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6人,挽回经济损失7820余万元。其中破获涉税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挽回经济损失560余万元;破获假冒“得利斯”注册商标案件多起,累计为得利斯集团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