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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审计

诸城市审计工作始于1984年。是年,县审计局成立,各部门、单位、企业均按要求逐步建立内部审计机构。1988年,市审计事务所成立,全市形成以国家审计为主,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为辅的审计监督体系。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全市审计步入法制化轨道。1988~2007年,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3138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5.45亿元,增加财政收入9703万元。
第一节国家审计
财政审计
乡镇财政审计1987年,为加强财政管理,审计部门积极探索乡镇财政审计新路子,先后对吕标、朱解两个乡镇财政所及10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990年2月,为加强乡镇三项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组织16名审计人员,分成4个组,历时2个月,对全市27处乡镇1989年乡镇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统筹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3亿元,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了4个方面的问题,提出5条改进意见。1991~2007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镇级财政决算审计每年不少于应审计单位的三分之一、三年普审一遍”的要求,市审计局共完成乡镇决算审计96个次,查处违纪违规资金689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80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18条。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199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山东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对县级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至2007年,市审计局连续12年对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财政资金45.15亿元,审计一级预算单位137个,延伸审计二、三级预算部门、单位和企业273个,查处违纪违规资金6.2亿元,提出审计建议312条。
金融审计
1989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首次开展金融机构审计,先后对市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198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农业银行发放各项贷款6亿元、工商银行各项贷款1.8亿元。1993年,先后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行、保险公司等单位财务收支和信贷资金进行审计。2001年,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诸城分公司进行审计,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投向和风险状况进行审计调查。2002年,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诸城支行进行审计,审计粮棉油贷款4.4亿元,查处不良贷款占用2.1亿元,延伸审计5户企业,发现挤占挪用收购资金201万元。针对粮油企业顺价销售困难、棉花企业信贷资产质量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针对个别粮油企业挤占挪用农发行贷款问题,提出加强粮棉油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监管力度等4条建议。2003~2007年,对农村合作银行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共计审计资金总额20亿元,查处违纪违规金额3000万元,上交税金500万元。
行政事业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1987~1988年,采取“以季审为主,月审、半年审为辅”的方法,对市直45个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定期审计制度。1989年,延伸18个二、三级预算,审计金额5502万元,查处有问题资金35万元。1990~1996年,为进一步扩大审计覆盖面,试行免审制度,确定在前三年定期审计中,执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较好的单位实行年内免审。1997~2001年,根据监督需要,开展行业审计,重点审计城建、房管、电力和教育卫生等系统。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全面了解各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宏观调控和全方位监督。2002~2006年,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职能的20个部门46个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对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4所市属重点学校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至2007年底,共开展行政事业审计项目630多个,审计资金总额21亿元。
专项资金审计1987~1989年,围绕“双增双节”活动,开展对集资摊派、乡镇财政管理和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审计,先后对发展粮食资金、煤炭开发基金、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费附加等进行审计,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调查报告36篇。1990~1995年,围绕领导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先后对城建资金、农业资金、自然灾害救济款、教育经费等29项资金进行审计。1996~1997年,先后对农业发展基金、挟持粮棉油专项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城建资金、救灾扶贫周转金、社会捐赠资金、教育经费等基金征管用情况进行审计,保证了专款专用。1998~2000年,重点对劳动保险、失业保险、工会经费和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移交进行审计;对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2001~2003年,对财政支农资金、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救济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金额2.2亿元,查处及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金额64万元。对劳动保险资金、福利彩票资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金额2.2亿元,查处并纠正违纪违规金额310万元;对全市一期农网改造工程资金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07亿元,抽查工程决算项目70个;对全市23处乡镇、街道的计生经费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600万元。2004~2007年,对墙夼水库管理局水利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拨入款445万元;对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分配、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资金979万元;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审计资金397万元;审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40万元;对辛兴工业污水西输工程资金进行审计,审计资金530万元;对2003~2004年省财政扶持节水灌溉项目资金的投入、分配、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资金500万元。
企业审计
企业收支审计1988年,对25户工商企业的财务收支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57万元,其中上交财政12万元。1996年,开展企业财务审计收支审计110项,增加财政收入300万元。同时,结合落实人大代表评议意见,研究制定10条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经济运行。1998年,根据审计署等中央八部门统一部署,对全市粮食行业1991年底以前亏损挂账消化情况和1992~1997年底亏损挂账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亏损原因,找出粮食流通体制和粮食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企业资产负债审计2000年,企业审计重点由财务收支审计转移到资产负债是否真实上来。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为主,重点揭露会计核算中弄虚作假行为,促进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01年,重点对12户大中型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为企业调整不合理账务资金9800万元,帮助建章立制382项,提出合理化建议96条。2002年,重点对兰凤集团、隆泰水泥、高强度紧固件等8家大中型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为企业调整不合理账务资金1.07亿元,帮助建章立制138项,提出合理化建议120条。2003~2007年,共开展各项税收审计186项,入库税款3000万元。
企业承包经营审计1988年,随着改革的深化,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推行,审计重点逐步转向承包经营。审计机关紧跟全市改革步伐,及时向市政府提报《关于对承包经营企业实行定期审计制度的报告》,就承包经营的范围、内容、分工、方式、时间及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1989年,先后对全市已实行承包经营的118户企业1988年以前的经营情况、履行合同情况和财务成果真实合法性进行全面审计,共查处违纪金额254万元。1991年,采取“两清两核一评审”方法,对第一轮1987年1月至1990年12月承包到期的72户企业进行承包终结审计。经审计,46户全部或者超额完成承包指标,占64%;12户完成部分承包指标,占19%,12户未完成承包指标,占17%。1992年,对第二轮实行承包经营的118户企业1991年度的经营承包情况进行期中审计。同时,根据潍坊市审计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对151户市属企业1991年末企业潜亏情况进行审计。经审计,全市有103户企业潜亏,潜亏额1.47亿元。此次审计,成为全市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动因。1993年,全面推行企业股份制改造,审计机关加大对评估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政策的落实,为企业改革保驾护航。先后对151家企业的资产评估进行监督,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企业改制后,跟上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210项,提出合理化建议196条,促使增收节支1360万元。1995~1999年,坚持“审、帮、促”并举,全方位为深化企业改革服务,从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不同方面摸清企业的真实情况,全力保障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120余条,促进增收节支1600万元。深入五金公司、食品厂、抽纱厂、阀门公司、机电公司、毛纺织厂等6个困难企业,从审计入手,一厂一策,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措施。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20万元,调整不合理占用资金116万元,盘活资金9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88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8年,对全市30个建设单位的建筑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查处应交税123万元。1989年,对物资贸易中心营业室、棉纺织厂纱绽、邱家七吉织布厂一万纱绽等7个停建项目和印刷厂扩建等2个缓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压缩投资7336万元。1991年,对21个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和23个决算项目进行审计,为建设单位节省投资120万元。1993年,审计局、计委、建委、工委、建行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和开工前审计的意见》,控制投资规模。1994~1996年,围绕控制基建规模,实行“三抓一突出”做法(抓重点项目审计、抓专项审计、抓审计调查、突出基建决策审计),开展基建决策审计126项,为国家增加收入200万元,为建设单位节省投资16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80万元。1997年,针对基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市场混乱、监督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下发《诸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开展审计项目40个,核减工程造价900万元。审计部门向市政府提报《关于全市1996年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审计调查》和《关于对东坡小区安居工程的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一线资料。1998年,重点开展建筑行业财务收支、重点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前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完成项目65个、核减工程金额1000万元。2001年,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公益性基础建设项目以及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坚持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审计,开展决算审计28项,审计工程造价660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200万元。2002年,对12个城建项目决算进行审计,审计工程造价760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200万元。2004年,审计部门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审计,对财政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从招标到决算实行全过程审计。开展道路建设审计,完成道路审计414公里,审计资金1.51亿元。完成城市维护建设项目审计76个,审计工程资金1067万元,核减308万元。2005~2007年,对全市32个大项目的投资密度、投资规模和投资进度进行审计,提高大项目投资建设质量。
经济责任审计
1987年,对建筑安装总公司和橡胶厂前任经理、厂长开展离任审计,评价经济责任,探索离任审计工作路子。1991年,先后对9名承包期中离任、5名承包届满和58名连任的厂长(经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摸清企业家底和盈亏的真实情况,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提供依据。1999年,根据《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开始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1年,市委、市政府研究成立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设立“诸城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结合全市实际,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制订出台《诸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实施意见》。同时,为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各有关部门的相互协调和密切配合,建立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和审计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01~2007年,按照“积极稳妥、尽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要求,先后对144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节内部审计
1988年,市审计局与市编委联合下达《关于完善内审机构,充实内审人员的通知》,对应建未建内审机构的部门单位、大中型企业作出明确规定。是年,设立内审机构27个,配备内审人员45人,其中专职26人,兼职19人,内审网络系统基本形成。1989年,内部审计得到长足发展,成绩显著,共审计215个单位和项目,比1988年增加17.5%,纠正各种违纪金额140万元,查处损失浪费金额13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03万元,查处有贪污行为6人,其中构成犯罪2人,移交司法机关判刑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1990年,审计机关采取“三抓三分”(抓重点、分工指导,抓系统、分层管理,抓评比、分项考核)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内审指导,内审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1991~1992年,内部审计机构深入开展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审计,共审计524个项目,纠正违规金额505万元,查处损失浪费38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55万元。1993~1994年,围绕企业改制开展资产负债审计,核实企业家底,计审计资金8.56亿元。1995~1999年,内部审计主要促进提高效益、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共建立各项制度689条,促进提高效益5600万元。2000~2002年,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审计重点开展信息化管理,实现财务电算化,提升财务管理新水平。2003~2004年,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内部审计重点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共审计资金60亿元,节约投资3亿元。2005~2006年,以企业融资和上市为重点,广泛开展绩效审计,共审计120个项目,促进企业增加效益2亿元。至2007年,市直部门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共设立内审机构41个,配备内审人员78人。各级内审机构在审计机关的具体指导下,广泛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承包经营审计、效益审计,离任审计等审计事项,共开展审计项目2994个,查处纠正违纪违规、损失浪费金额489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848万元,较好地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第三节社会审计
1988年6月,市审计师事务所成立。主要开展咨询、鉴证、验资、工程决算、资产评估、经济案件鉴定,培训审计和财会人员,帮助建章立制等各类经济业务和社会委托审计。是年,受托服务26项,为17户新开业单位验证资金385万元。1989~1998年,审计师事务所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完成社会委托审计事项2296项,其中经济案件鉴定15项,验资年检1613项,验证资金18亿元,工程决算审计402项,审计工程造价5亿元,审减工程造价8200万元,离任审计、资产评估等266项。特别在1993年企业全面推行股份制改革中,审计师事务所承担大量工作,先后对30家企业进行评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999年,按照财政部、国家审计署要求,审计师事务所改制,更名为诸城市正本会计师事务所,人、财务与审计机关脱离。至2007年,正本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人,注册会计师10人,注册资产评估师5人,注册工程造价师6人,注册税务师1人。除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外,兼具资产评估资格、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格、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资格。2000~2007年,共完成委托项目5264个,其中企业财务报表审计2128项,审计资产总额516.23亿元;资本金验证1718项,验证资本金人民币36.32亿元、美元0.56亿元;基建决算审计536项,核减工程造价1.23亿元;资产评估596项,评估资产总额167.62亿元;经济案件鉴定286项,鉴定价值1.53亿元。会计培训4期,培训会计人员3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