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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民兵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建国前的民兵组织
1944年,赵西林、刘普在县境西部边沿地区高庄、尧山一带,领导群众与日伪顽进行武装斗争,成立了100余人的民兵队伍。1946年初,三地委派刘兆吉到边沿区整顿和发展民兵组织,边区各村先后建立起民兵自卫团。至6月,民兵组织发展到4个区、30多个村庄,共900余人,有枪20支。边区武装部从各村抽调骨干民兵和较好的枪支组成25村的“联防队”。38个村还建立了爆破组,开展地雷战。1947年6月,边区民兵发展到1800人。
1945年,平原、高崖一带解放后,各村相继建立民主政权。随之建立各类民兵组织。当时民兵组织形式有三:
自卫团 有团长、副团长,下设班或排。团员系30岁至50岁之间的政治可靠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本村的站岗值勤。
民兵队 有队长、指导员,民兵系年龄17岁至30岁、政治上可靠、身体健康的青年,主要任务是在县区武装部领导下,坚守本村,积极开展对敌武装斗争,每村有民兵队部,夜间民兵在队部集体住宿,以利执行任务。
联防队 区武装部从各村抽调骨干民兵和较好枪支组成联防队,每队25人左右,队员一般两个月一轮换,联防队较民兵队机动性更大,直接在区武装部带领下执行各种军事任务。联防队的作用,一是为各民兵队培养骨干力量,二是保卫解放区,打击敌人。
1945年,高崖村成立了120人的自卫团,25人的民兵队,秦会芳任自卫团长。1946年2月,李家庄民兵队成立,共10余人。3月,包庄民兵队成立,共10余人。1947年,高崖区成立了民兵联防汶河大队,共有100余人,40支枪。
1945年11月,平原街建立自卫团,共4个分队,60多人,13支枪,子弹百发,赵可友任团长。次年11月,三军分区武工大队调来40人,组建成汶河区中队,共80余人,赵可友任队长(平原街自卫团仍存在)。1947年春,汶河区中队改成武工队。1948年5月,区武工队升级,编入昌潍军分区司令部整编20团。
二、建国后的民兵组织
1948年5月,昌乐全境解放,县设武装部,区配备武装部长、干事,主管民兵工作。各村设民兵队长,村支部书记兼民兵指导员,民兵组织迅速发展。1951年,全县民兵7872人。
抗美援朝期间,全县普遍推行民兵制度,并建立基干民兵团。
1955年,国家颁布《兵役法》,民兵组织得以更大发展,全县民兵达11809人。
1956年合作化运动中,全县民兵达30584人。
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号召“全民皆兵”,全县组建民兵师,实行劳武结合,全民皆兵。年满16岁至50岁的能拿起武器的男女公民,都编入民兵队伍,年满16岁至30岁的男青年及18岁至25岁的女青年编入基干民兵,全县计有基干民兵36254人,其中女性9785人,退伍军人2857人。基干民兵分编为15个团,63个营,251个连,323个排,3035个班。有团职干部82人,营职干部216人,连职干部575人,排职干部323人,班干部4347人。普通民兵分编为12个师,32个团,108个营,676个连,1998个排,6111个班。有师职干部127名,团职干部172名,营职干部476名,连职干部1378名,排职干部2978名,班干部7722名。干部中退役军人185名。
1959年6月,经过整顿,全县计有民兵90498名,其中排以上干部4623名,基干民兵15737名(基干民兵中女性7631名)。野战民兵7753名,普通民兵67008名(其中女性34750名),服过现役的5323名,分编为10个师,3个团(有3个公社未改师,仍称团),111个营,618个连,2090个排。
1961年12月,中央颁布民兵工作条例,全县结合整风整社和征兵等工作,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年满16岁至45岁的男性公民和16岁至35岁的女性公民编为基干民兵,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有官有兵,官兵相识,组织健全。这次民兵整顿,由于进度快,质量好,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的通报表扬。
1981年11月,民兵组织进行大调整,列为国家武装力量之一,实行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分为基干民兵(18岁至28岁)和普通民兵(18岁至35岁),基干民兵包括兵员动员对象。全县民兵总数达52164人,占总人口的10.4%。其中普通民兵41100人,分编为914个连,1920个排,4285个班,有排以上干部5058人。基干民兵11064人,分编为1个团,15个营,10个连,314个排,1273个班,有排以上干部494人,兵员动员对象5280人,退伍军人6 484人。
1985年底,全县共有民兵58432名,其中基干民兵11776名,分编为24个营,13个连,382个排,1402个班,有排以上干部922名。普通民兵46656名,分编为954个连,有排以上干部4114名。
第二节 武器装备

一、建国前民兵的武器装备
建国前,装备民兵的武器很杂,有自制的土枪土炮和缴获敌人的各式步枪:老套筒、捷克式、65式、79式等,同时,上级还配备给一部分手榴弹和地雷,民兵也自己造一部分地雷。1946年前后,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民兵备有各种枪400支,其中一小部分是自制和迫使土豪出钱买的,也有一小部分是上级配发的,大部分是从敌人手中夺来的。
二、建国后民兵的武器装备
1948年至1963年,装备民兵的主要武器为65式、79式步枪,1963年配发53式步骑枪,1969年配发56式半自动步枪和56式冲锋枪,1976年配发全自动步枪,1977年配发64式40火箭筒,1978年配发高射机枪、82无后座力炮、60迫击炮、69式火箭筒、硅2瓦电台。
1978年前,民兵的装备枪支都是分散保管,个人使用,1978年至1982年4月,武器装备到比较好的连队,由连队统一保管,持枪手擦拭使用。1982年4月,根据上级指示,公社(县直、厂矿)武装部将武器装备收回集中,每个公社武装部都配备1至2名武器管理员负责看管。1985年,民兵武器实行以县为单位集中保管。

第三节 军政训练

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由于当时的环境条件所限,民兵军事训练主要靠在战争中学习战争,靠打仗练兵,边打边练,在战争中提高民兵的军事素质。有条件时,县里统一组织,为解放区各村训练军事骨干。1946年,县武装部举办民兵爆破训练班,每期20人,训练20天,连办3期,学习各式地雷的制作、使用和有关兵器知识。这些骨干回村后再组织民兵训练,成立爆破组,开展地雷战。
建国后,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区武装部统一组织,培训村民兵队长,训练内容主要是队列课目和兵器知识,有时也组织实弹射击,培训半个月左右,民兵队长回村组织本村民兵训练。
民兵训练,坚持“以劳为主,劳武结合”的方针,多在冬闲季节进行。每年每个持枪民兵15至20个训练日。训练项目也随民兵装备的不断改善而逐年增加。1958年11月,县武装部部长许冠文出席华东体育工作会议,在会上介绍了“昌乐县射击流水作业的训练法”。会后,国防部副部长、国防体育协会主席李达上将接见了昌乐代表,并听取了详细汇报。同时,《解放军报》、《体育报》、《大众日报》刊登了《昌乐县射击流水作业训练法》。1960年3月,昌潍地区民兵射击比赛10个项目中,昌乐代表队获5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团体总分第一名。同年4月,山东省射击比赛在昌乐举行,女民兵班作了射击表演。1960年,全县训练基干民兵19989名,普通民兵1503名,每人22个训练日。其中参加步枪第一练习实弹射击的5120人,第二练习实弹射击的2459人。其他专业训练为120小时。参加炮兵、侦察、通讯、防化训练的共2799人。
1964年6月,上级指示开展练兵大比武活动,县武装部组织了步枪射击比武班和85加农炮射击比武班。步枪班共12人,经过训练和参加县、地区的比赛,北岩公社岳泉大队民兵刘书田射击技术优异,于8月份参加省民兵大比武,用7.62步枪40发子弹100米距离,打3种靶,取得了优异成绩,受到贺龙元帅、罗瑞卿总参谋长的亲切接见,省军区奖给7.62步枪1支(1976年昌潍军分区将该枪调换为56式半自动步枪,配子弹100发)。炮班由平原大队6名男民兵组成,操85加农炮,在驻县炮兵部队训练2个月,8月份参加省民兵大比武,1000米固定目标实弹射击表演均取得优异成绩,全班同志受到贺龙元帅、罗瑞卿总参谋长、彭绍辉副总参谋长和济南军区、山东省委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拍摄了该班射击的记录片。1964年12月,该班又进行运动目标训练1个月,在1000米运动目标实弹射击中,又取得4发4中的好成绩。
1981年1月至1982年12月10日,县武装部对武装民兵连长、排长、第一持枪手和各专业技术分队进行了第一周期训练。其分工是:县武装部负责训练连、排长和各专业技术分队,公社(厂矿)人武部负责训练持枪手。时间安排是:连、排长不少于30天,高机、通讯分队不少于40天,持枪手和其他专业不少于30天,军政比例为9:1。训练内容是:连、排长主要进行技术、游击战术基础训练、教学法和指挥训练。武装民兵主要进行射击、投弹、爆破、土木工程作业和游击战术训练。各类专业分队主要进行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训练。经过2年训练,第一周期应训民兵3907人(其中各类专业分队742人),基本完成训练任务的3641人,占应训人数的93%,成绩合格以上者3346人,合格率91%。其中专业分队中参训者315人,占应训人数的42%,合格率为100%。
1983年,完成了民兵第二周期第一季度军事训练,全县共训1636人,其中民兵干部123人,基干民兵1513人,专业技术民兵239人,及格率100%,优秀率52.8%。4月份县武装部组织南郝民兵通讯连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报务员训练,后又复训了1个月,参加了省军区组织的考核验收,取得了总评成绩优秀的好成绩,获奖旗1面。
1984年,完成了民兵第二周期第二季度军事训练,全县共训1120人,其中干部40人,基干民兵1080人,专业技术民兵604人,及格率100%,优秀率55%。3月份潍坊军分区在益都县组织82无后座力炮集中训练,县直机关武装部组织县82无后座力炮连参加了训练,历时1个月,经考核验收,取得了理论考核优秀,实弹射击12发12中的好成绩,获全区第一名,得奖旗1面。
1985年,取消周期训练形式,改为当年一次完成训练大纲规定课目,是年共训1202人,其中干部54人,基干民兵1148人,专业技术民兵252人,及格率100%。10月份,潍坊军分区在各县训练20天的基础上,在军分区教导队组织为期5天的训练、考核和实弹射击,县直82无后座力炮连参加了训练,取得了全优的好成绩。
政治教育
1962年以前,民兵的政治教育,是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的,紧密配合党的中心任务,采取有合有分的方法进行,内容主要是学习毛泽东主席的人民战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民兵性质、任务教育、光荣传统教育和形势、战备教育。
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主席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全县民兵普遍开展创“四好”连队、“五好”民兵活动。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全县民兵热烈响应,好人好事不断出现。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各级党委和武装部门及时召开民兵工作代表会议。1976年7月9日至12日,县委召开全县民兵工作代表会议,表彰奖励41个先进集体和19名先进个人。
1980年,遵照上级指示,开展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活动。4月21日,中共昌潍地委、昌潍军分区召开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平柳公社枣林大队民兵连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全县16个民兵连和高崖公社党委、北岩公社岳泉大队刘书田获奖。年终总结评比时,全县共评出先进民兵连129个。1981年,经县武装部审议,县委批准,确认先进武装部3个,先进专职武装干部8名,先进民兵连队145个,县委、县政府对其进行了表彰奖励。
为了更好的对民兵进行政治教育,自1981年起,县武装部辅导督促各民兵连队建立民兵青年之家,全县914个连队,当年建起157个。1982年建起370个,到1985年底已建起737个,占民兵连队总数的77.3%。
1981年度,全县评出3个先进武装部,8名先进专职武装干部和145个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连队。同年12月25日,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团县委联合召开大会,表彰朱汉公社洪福河大队共青团员、基干民兵刘金忠严守岗位、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临危不惧,勇擒行凶盗窃犯的事迹。刘金忠被授予“治安模范”、“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并记三等功1次。
1982年10月,中共潍坊地委、行署、军分区召开全区基层武装部长会议,漳河、朱刘公社武装部被评为先进武装部,朱刘公社武装部部长赵世忠荣记三等功1次,漳河公社武装部长刘锡田、阿陀公社武装部副部长王志华受嘉奖。年底,全县评出5个先进武装部,13名先进专职武装干部,142个先进民兵连。
1983年,县人武部组织发动民兵开展带头建设文明村(单位)活动。当年,基层武装部抓的点中,有9个村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村”。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全县各民兵连基本上做到了“建立一月一堂政治课,建成一个民兵之家,组成一支民兵教育骨干队伍”的“三个一”落实。当年共建起民兵之家701个。年底,全县评出5个先进武装部,13名先进专职武装干部,130个先进民兵连。
1984年,全县各民兵连普遍学习新兵做法,基层武装部抓的点中,有14个村被评为“文明村”。全县民兵成立学雷锋小组1577个,做好事19072件。全县评出2个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6个先进武装部,94个先进民兵连,12名先进专职武装干部,1名市级民兵模范,22名民兵标兵。
1985年,根据上级指示,县人武部和团县委共同组织全县青年、民兵开展学习云南边防前线英雄,争做“四有”新人的活动。到年底,全县共建成民兵青年之家737个,评出6个先进武装部,13个先进专职武装干部,100个先进单位,9名民兵标兵。
第四节 民兵任务

参军
民兵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兵源和后备力量。1945年至1948年,全县1万余名青年民兵先后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7年1月5日,尧山、柳山两区150名翻身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涌现出51名送子、送郎参军的模范人物。1948年至1950年,全县4030名青年志愿参军。1951年,全县270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1952年,全县185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国家颁布《兵役法》以来,全县近2.3万名青年光荣服兵役,为国防建设补充了兵源。
支前
1947年4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发动全县民兵踊跃支援前线。4月4日派出96辆小车,组成支前小车队,随鲁中三军分区某医院服务。5月3日,支前小车队圆满完成任务,三军分区某医院赠送“完成任务光荣复员”锦旗一面。《大众日报》载文表彰昌乐支前小车队。1948年6月至1949年1月,淮海战役中,平原村赵可友、包庄村李继明带领汶河北岸的高崖、善庄、李家庄、赵家庄、东水、西水、平原等村民兵380余人,组成支前大队;同时,全县还动员民兵541名,担架105副,编为1个大队,5个中队,由大队长刘启玉、指导员郑冠五带领,冒枪林弹雨,挑挑子,送熟食,抬担架,随军转战。1950年5月,昌乐县抗美援朝分会响应毛泽东主席“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号召,派出民兵30名,马车15辆,骡子27匹,赴朝支援前线。3人荣立三等功,1人荣立四等功。东管庄民兵郄汝盛在战地服务中光荣负伤,荣立三等功。1952年5月,援朝民兵除5人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外,其余复员。解放初期,昌乐县广大民兵积极参加清剿散匪、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维护社会治安,为保卫新生政权,发挥了有力的作用。1951年,县武装部调集民兵690名,马车12辆,修二十里堡和胶县飞机场。15人立功,其中戴振东荣立一等功。集体荣获锦旗1面。
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昌乐县民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在各条战线上发挥着“突击队”的作用。1959年11月3日,高崖水库动工兴建,全县调集2.6万名民兵,编为13个民兵团,62个民兵营,245个民兵连参加,投工638.6万个,总工程量265.9万立方米,至1960年7月20日大坝合拢竣工。
1959年11月3日,马宋水库兴建,调集7000名民兵,编为1个民兵团,投工40.46万个,动用土石27.57万立方米,至1960年5月竣工。1964年冬,在鄌郚公社郑家庄西山搞治山治岭石砌梯田样板,调集全县14个公社民兵,组成14个民兵团,7000余人上阵,至1965年春修筑梯田90亩,地堰25条,长3000余米,完成土石3万多立方米。1966年11月,荆山水库兴建,从北岩、南郝两公社调集7000名民兵参加施工;1967年3月,又重新调集城关、朱刘、尧沟、五图、乔官、北岩、南郝7社民兵7000名,编为1个民兵团,7个民兵营,投工116.25万个,挖土石100.94万立方米,1967年1月竣工。高崖水库灌区南水北调工程,1966年10月动工,1981年春结束。1966年10月至12月,调集高崖、平原、马宋、阿陀、平柳、鄌郚、朱汉7社民兵万人上阵;1967年春、冬,调集2万名民兵搞灌区配套;1967年1月至1968年,调集6万名民兵开挖总干渠;1969年至1981年,每年抽调3000~5000名民兵兴修。总投工1000多万个,修总干渠长94.9公里,建筑物424座;修支干渠长152.7公里,建筑物1468座。
1968年5月,从五图、乔官、北岩、南郝、朱刘、尧沟、城关7公社,调集4000名民兵,组成1个民兵团,辖7个民兵营,参加修筑黄河大堤工程。完成土石96万立方米,筑堤5公里。
1970年10月至1972年10月,修建辛泰铁路工程。从12个公社抽调1100名民兵,编为1个民兵团,12个民兵连,完成辛泰铁路建设,并修建长230米的黑旺铁路大桥1座;挖凿665米黑旺隧道1条;劈山挖通1535米路堑。
“围山转”工程,是以孤山、方山为主体兴修的治山改土工程。1978年7月至1979年3月,从城关、朱刘、尧沟、南郝、北岩、鄌郚、高崖、平原、朱汉、阿陀、马宋、平柳、五图、乔官等公社,抽调民兵1000名,组建1个民兵团,12个民兵连,投工33.5万个,完成工程量44.4万立方米。
昌乐县民兵还参加治理淮河、胜利油田工程会战,并在各条战线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