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品销售
第一节 百货
1949年,百货零售业多由私商和合作社经营。1950年始由国营百货经营组经营,经销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针纺织品、石油、卷烟、食糖、茶叶等7类商品。1956年百货公司经销文具、百货、针棉、橡胶、布匹、杂货等6大类商品。1964年,百货公司推销员到农村基层社推销商品。全年销售商品700余种,成交额890万元。1965年10月,推广唐山经验,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县百货分站跨区供应诸城县、平度县的7个供销社23万人口所需商品,年销售额2117万元。1978年,开展下乡送货、集市出摊、夜间售货和铝制品修理等服务项目。1981年,举办展销会,扩大地产日用品销售。1985年,东风商店推行经营责任制。销售额增至379万元,实现利润14.7万元。
高密县1983—1985年部分商品零售量表 表9—6
┌───┬───┬────┬─────┬──────┬────────┬──────┬──────┬───────┬──────┬─────┐
│年份 │服装( │毛线(公 │卫生衫裤( │棉毛衫裤(百 │汗衫背心(百件) │皮鞋(百双) │胶鞋(百双) │暖水瓶(百个) │缝纫机(架) │手表(只) │
│ │百件) │斤) │百件) │件) │ │ │ │ │ │ │
├───┼───┼────┼─────┼──────┼────────┼──────┼──────┼───────┼──────┼─────┤
│198 │ │1535 │459 │908 │2581 │ │ │982 │7290 │29370 │
│3 │ │2 │ │ │ │ │ │ │ │ │
├───┼───┼────┼─────┼──────┼────────┼──────┼──────┼───────┼──────┼─────┤
│198 │107 │2203 │350 │712 │1890 │701 │2326 │1018 │8103 │ │
│4 │3 │1 │ │ │ │ │ │ │ │ │
├───┼───┼────┼─────┼──────┼────────┼──────┼──────┼───────┼──────┼─────┤
│198 │ │2970 │323 │797 │1324 │210 │2016 │1293 │5982 │15394 │
│5 │ │0 │ │ │ │ │ │ │ │ │
└───┴───┴────┴─────┴──────┴────────┴──────┴──────┴───────┴──────┴─────┘
注:栏内划“—”者系未作统计。
高密县百货公司部分年份经营情况表 表9—7
单位:万元
年份
购进
销售
利润总额
总购进
纯购进
总销售
纯销售
1954
62.2
4.9
56.2
17.2
1962
589.3
70.9
619.6
193.4
1967
891.3
145.0
1652.6
171.5
1970
1981.9
168.7
1736.1
482.8
108.0
1975
1994.2
318.7
2084.3
616.7
94.9
1977
2253.8
383.5
2232.1
642.2
107.2
1979
2313.7
397.3
2457.5
756.1
88.6
1981
2889.0
703.0
2938.0
873.0
97.6
1982
2355.0
502.0
2566.0
809.0
62.0
1983
2343.7
977.5
2613.4
988.9
78.1
1984
2394.0
1013.2
2755.2
1037.2
57.8
1985
2242.5
1483.7
2295.3
955.6
17.5
第二节 纺织品
1949年以前纺织品多由私商经营,1949年,始由国营百货经营组经营。同年,青岛花纱布公司高密办事处,经营花纱布,业务范围扩大到潍坊、临沂、烟台、青岛郊区等十几个地区。1954年,国家对棉布类实行计划供应。在县城3户经营棉布的座商及30户摊商的购销业务全部纳入国家计划。在农村一律由合作社门市部供应。1956年,各百货店经营针棉类825种、布匹类25种。1959年,县城的纺织品批发业务由纺织百货经理部经营。国营百货大楼门市部兼营纺织品。此外,合作店、棉百门市部、城关供销社综合门市部也零售棉布。在农村,有14处供销社百货店及205处综合门市部兼营纺织品。1965年,纺织、针织两大类商品批发业务改由纺织品分站经营,并负责供应诸城、平度、昌邑3县的7个公社23万人的纺织品(至1970年各县自管);国营、集体、合作商店的百货门市部均零售纺织品,部分代销店也经营少量棉布。1966年,纺织品分站扶持枣行、匡家庄安装织布机,加工棉布,广增货源。1985年,纺织品批发业务由县百货公司经营,零售业务由国营、集体商店门市部和个体户经营。销货量较大的化纤布由人造棉发展到凡立丁、维尼纶、晴纶、绵纶等。
高密县1983—1985年纺织品零售量表 表9—8
单位:百公尺
┌────────┬────────┬────────────┬──────────┬────────┬─────────┐
│年份 │棉布 │棉花化纤混纺布 │化纤布 │呢绒 │绸缎 │
├────────┼────────┼────────────┼──────────┼────────┼─────────┤
│1983 │26489 │19476 │9604 │128 │965 │
├────────┼────────┼────────────┼──────────┼────────┼─────────┤
│1984 │28845 │19677 │5194 │609 │1072 │
├────────┼────────┼────────────┼──────────┼────────┼─────────┤
│1985 │27063 │19671 │4655 │198 │991 │
└────────┴────────┴────────────┴──────────┴────────┴─────────┘
注:棉布零售量,1971年52055百公尺,1973年42528百公尺,1975年42370百公尺,1978年47063百公尺。
第三节 五、交、化商品
50年代初,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批发业务由百货经营组兼营。百货公司、民用器材经理部均设五、交、化专柜,县城部分私商及20多户铁器铺也兼营此业。在农村,由基层供销社零售,经营品种达1000种。1965年,五金批发分站增加商品达2000多种,除供应本县外,还跨区供应平度、昌邑、诸城3县7处公社23万人口的商品。1970年停止跨区供应。1977年各基层社均设专业零售门市部或专柜。经销货种达1100余种。1979年,各农村代销店经销五、交、化商品一般为15至20种,多者50余种。1985年,该行业销售网点有县五金公司零售门市部2处,综合公司五、交、化零售商店9处,农村基层供销社有10处设专业店,10处设专柜,其他单位办五金商店18处。此外,国营、集体、个体办的综合商店,均兼营五、交、化商品。经销商品有:五金类,包括建筑、五金、工具、水暖消防器材、机械配件等2000余种;交电类,包括交通、电工、电讯器材等2500余种;化工类,包括化工原料、染料、油漆等近10 00种。
高密县1983—1985年部分商品零售量表 表9—9
┌───┬──────┬─────────┬───────┬──────┬───────┬─────────┬─────────┐
│年份 │自行车(辆) │半导体收音机(台) │电视机(架) │录音机(架) │电风扇(台) │家用洗衣机(台) │家用电冰箱(台) │
├───┼──────┼─────────┼───────┼──────┼───────┼─────────┼─────────┤
│198 │19400 │23261 │1458 │2737 │1032 │23 │ │
│3 │ │ │ │ │ │ │ │
├───┼──────┼─────────┼───────┼──────┼───────┼─────────┼─────────┤
│198 │18729 │12317 │2268 │3870 │3942 │861 │9 │
│4 │ │ │ │ │ │ │ │
├───┼──────┼─────────┼───────┼──────┼───────┼─────────┼─────────┤
│198 │18514 │11114 │4409 │2908 │3415 │898 │103 │
│5 │ │ │ │ │ │ │ │
└───┴──────┴─────────┴───────┴──────┴───────┴─────────┴─────────┘
高密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65—1985年经营情况表 表9—10
单位:万元
年份
购进
销售
利润总额
总购进
纯购进
总销售
纯销售
1965
44.3
0.4
37.4
10.3
1966
181.2
12.2
174.6
39.9
6.0
1967
232.0
27.7
298.0
58.9
9.1
1968
244.7
9.8
240.2
62.5
8.4
1969
230.1
10.6
351.0
80.6
9.7
1970
282.0
11.2
284.0
98.6
11.8
1971
296.4
22.1
313.8
123.0
13.2
1972
345.5
29.1
382.0
165.0
19.1
1973
432.3
49.8
436.1
233.4
24.2
1974
331.9
20.0
391.0
234.0
21.3
1975
440.4
35.2
476.0
288.7
26.5
1976
570.3
85.0
599.0
356.1
28.3
1977
739.4
156.3
736.0
359.0
40.0
1978
753.9
148.5
795.3
354.3
41.3
1979
782.7
111.2
351.8
418.5
42.1
1980
92.3
22.7
103.3
45.2
50.2
1981
112.6
13.1
121.0
53.7
51.1
1982
125.2
14.5
136.0
61.6
60.1
1983
1517.2
250.7
1607.6
713.4
65.2
1984
1544.1
407.0
1766.3
800.9
81.2
1985
206.1
895.0
2206.1
1042.1
74.8
第四节 烟酒糖茶
新中国建立初期,高密县烟酒糖茶业分别由专卖事业分处、土产经理部等经营。队办代购代销店把烟酒糖茶等副食品零售作为主要经营业务。50年代销售的卷烟有国产青岛、三塔、华一、泰山等牌号;酒类主要是当地产的粮食酒;糖类是广东、福建产的红白糖及少量块糖;茶类是贡尖、大方及茉莉花茶,贡尖销量最大。1957年,大量销售古巴糖。1962年,烟酒销售额106万元,茶16.6万元,糖137.9万元。70年代烟酒糖茶的销量均有上升。1978年,烟酒销售额500.6万元,糖252.6万元,茶45.2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政策放宽,个体户逐年增加,烟类的品种增到8类,25个牌号,酒糖茶以高级或营养型的商品销路较大。1983年,执行烟酒专卖条例,委托19处基层供销社代销卷烟。是年,社会零售卷烟2393箱(5万支),酒3185吨,食糖1139吨,茶叶196500斤。1984年,烟草公司向经营烟叶的国营、集体单位及个体户发放许可证2139份。1985年,社会零售卷烟8137箱(5万支),酒3186吨,食糖1713吨,茶叶99吨。
第五节 猪肉禽蛋
新中国建立前,肉类市场由私商控制。1950年,城厢区联社在县城设售肉点,1956年公私合营,一部分屠宰户进入饮食行业,另一部分成立烧肉加工部,兼营屠宰业。农村除供销社外,还在夏庄、柏城、柴沟、呼家庄、蔡家站5个区设食品采购供应站,购销猪肉。禽、蛋除国营公司购销外,农民多在集市自销。1962年后,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关于“集体单位和社员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多余的猪牛羊可以自宰自食及上市销售”的规定,县城设自销市场和两处国营零售网点,农村设公社食品站,供集体单位和社员销售猪牛羊肉。1965年,扩大生猪经营网点,设立54处生猪代购代销点。1973年,食品公司恢复重建食品站17处。1980年,养猪事业迅速发展,出现社员“卖猪难”的问题。食品公司曾采取“多把刀”经营办法,鼓励个体户经营食品业,并在立新街为个体户设售肉点。是年,社会宰猪17712头,社队自宰分食2万余头;各食品站为群众代销生猪20461头,代销点增至170处。1981年,提前外调生猪4万头,并到外地推销猪肉100余吨,剥膘300万斤,炼大油304万斤。1980至1981年,先后四次削价销售猪肉一千余吨。1985年,食品业销售点,在县城有国营零售门市部4处,网点5处,个体户长期肉摊200户;在农村,除村办代销店外,个体经营户几乎村村都有。
高密县部分年份肉、蛋社会零售量表 表9—11
单位:担
┌─────┬──────┬──────┬──────┬──────┬──────┬───────┬──────┬──────┐
│年份 │1971年 │1973年 │1976年 │1978年 │1980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
├─────┼──────┼──────┼──────┼──────┼──────┼───────┼──────┼──────┤
│猪肉 │75049 │68776 │73695 │49849 │82491 │57411 │56196 │16800 │
├─────┼──────┼──────┼──────┼──────┼──────┼───────┼──────┼──────┤
│鲜蛋 │1950 │2235 │1734 │1950 │2090 │2415 │3074 │880 │
└─────┴──────┴──────┴──────┴──────┴──────┴───────┴──────┴──────┘
高密县食品公司部分年份经营情况表 表9—12
单位:万元
年份
购进
销售
利润总额
总购进
纯购进
总销售
纯销售
1955
557.6
22.2
584.3
58.5
1957
244.9
122.4
275.0
112.2
1959
264.7
3.3
288.7
22.7
1960
21.2
1.0
27.8
11.2
1963
165.2
163.8
170.0
110.0
1966
855.0
428.6
903.0
432.0
1968
2211.6
1038.7
696.8
696.8
0.5
1970
1829.9
893.1
651.5
651.5
31.3
1972
2419.1
1489.2
2035.6
707.6
-22.6
1974
1738.6
1009.1
1883.4
702.3
20.7
1976
1619.5
1076.1
1956.0
719.3
12.6
1979
1412.6
1326.8
1484.5
821.9
49.4
1982
3877.9
2200.3
4380.2
955.2
61.9
1983
2911.2
2118.0
3326.8
811.8
38.8
1984
2377.4
2377.3
3604.6
453.9
66.6
1985
2762.0
2685.4
2138.3
501.6
80.6
第六节 水产
解放初期,水产运销业务多为私商把持。1951年,水产批发部年批发80万斤,零售仍由商贩经营。1956年,国营水产支公司专司批发,零售由合作店经营,设11个网点(兼营蔬菜调味)。1965年,国营水产供销支公司设零售门市部,自购自销,1966年撤销。1973年,副食品公司设专业水产零售商店1处,1977年并入水产蔬菜门市部。1985年,县城水产蔬菜公司3个门市部、综合公司6处集体商店和一部分个体户经营水产。农村较大集镇由供销社门市部经营。
水产品社会零售量为:1971年55411担,1975年13754担,1978年39513担,1980年34985担,1983年21775担,1984年22983担,1985年66200担。
第七节 蔬菜果品
新中国建立初,蔬菜、果品主要是农民自产自销。1957年后,县城虽设有几家果品蔬菜门市部,但城乡居民所需大宗蔬菜、果品仍靠市场供应。70年代初,商业部门年销售水果(主要是苹果)150至250万斤。1976年销售各类果品310万斤。1982年和1983年,水果年销售量700万斤。
1984年后,水果价格上涨,销售量下降。
第八节 食盐
50年代初期,高密县始设盐业专营机构,除供应本县外,还销至诸城、五莲、莒县、平度等县。为防治五莲、诸城等山区人民因缺碘而造成大骨节病和甲状腺肥大症,盐业供应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对上述地区供盐加碘。碘价昂贵,再加人工拌匀,所费不赀,但还按原价供应,受到山区人民赞扬。1953年,销售食盐1531吨,1954年销售2611吨。1960年群众生活困难,吃野菜加盐多,销售6122吨。1962年减至2019吨。1971年,销售3733吨,1976年,销售4491吨,1980年,销售3721吨,1985年,销售2544吨。
第九节 农用物资
1950年,高密县合作总社生产资料经理部,以支援棉花生产为重点,推销新式农具、新农药。是年,销售喷雾器812架。“666”粉0.46吨。1951年,销售喷雾器2010架。“666”粉1.5吨。1952年,合作社和销售农用物资的商店,土法熬制石灰硫磺合剂8万多斤,帮助农民治棉虫。同年,销售“肥田粉”980吨,大耕畜1650头,新式步犁1895部。1954年,各区社信用部向农民发放生产专用贷款,农民用以买耕畜687头、肥料512459斤、双轮双铧犁1部、步犁5部、喷雾器71架、马车11辆、耘锄26张、小农具2282件、毛猪54头,还有1878户购买了良种。是年,生产资料销售量增长很快。比1953年,耕畜增长8倍,小农具增长4.3倍,喷雾器增长1.4倍,“666”农药增长1.4倍,硫磺合剂增长6.8倍,耘锄增长5.4倍。1956年,民用器材经理部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计划供应农业生产资料。1957年,供应农用动力机械40马力排灌机4台。1960年供应162马力拖拉机3台,2025马力排灌机104台。1970年,各基层供销社始建“前店后厂”,对生产资料管卖管修。1976年,农业机械公司实行统购统销政策,销售额1427万元。1980年,停止统购统销,不再代省、地调拨产品,可择优订货,减少调拨层次,提高企业差价率。1985年,年销售额807万元。
第十节 石油
1953年前石油由百货经营组销售。同年6月由石油经营组专销。分汽油、煤油、柴油、油脂4大类。1955年,县石油支公司经销范围扩大到莒县、五莲、诸城、昌邑、平度等县。至1976年高密县负责供应25个经营单位15个生产单位用油,生活用油由各县煤建处代营。1976年,油种增至80余种。1985年,经营汽油、煤油、柴油、油脂、润滑油等共100余种。除供应本县外,还销往五莲、诸城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