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品销售
第一节 百货
1949年,百货零售业多由私商和合作社经营。1950年始由国营百货经营组经营,经销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针纺织品、石油、卷烟、食糖、茶叶等7类商品。1956年百货公司经销文具、百货、针棉、橡胶、布匹、杂货等6大类商品。1964年,百货公司推销员到农村基层社推销商品。全年销售商品700余种,成交额890万元。1965年10月,推广唐山经验,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县百货分站跨区供应诸城县、平度县的7个供销社23万人口所需商品,年销售额2117万元。1978年,开展下乡送货、集市出摊、夜间售货和铝制品修理等服务项目。1981年,举办展销会,扩大地产日用品销售。1985年,东风商店推行经营责任制。销售额增至379万元,实现利润14.7万元。
高密县1983—1985年部分商品零售量表 表9—6
┌───┬───┬────┬─────┬──────┬────────┬──────┬──────┬───────┬──────┬─────┐
│年份 │服装( │毛线(公 │卫生衫裤( │棉毛衫裤(百 │汗衫背心(百件) │皮鞋(百双) │胶鞋(百双) │暖水瓶(百个) │缝纫机(架) │手表(只) │
│ │百件) │斤) │百件) │件) │ │ │ │ │ │ │
├───┼───┼────┼─────┼──────┼────────┼──────┼──────┼───────┼──────┼─────┤
│198 │ │1535 │459 │908 │2581 │ │ │982 │7290 │29370 │
│3 │ │2 │ │ │ │ │ │ │ │ │
├───┼───┼────┼─────┼──────┼────────┼──────┼──────┼───────┼──────┼─────┤
│198 │107 │2203 │350 │712 │1890 │701 │2326 │1018 │8103 │ │
│4 │3 │1 │ │ │ │ │ │ │ │ │
├───┼───┼────┼─────┼──────┼────────┼──────┼──────┼───────┼──────┼─────┤
│198 │ │2970 │323 │797 │1324 │210 │2016 │1293 │5982 │15394 │
│5 │ │0 │ │ │ │ │ │ │ │ │
└───┴───┴────┴─────┴──────┴────────┴──────┴──────┴───────┴──────┴─────┘
注:栏内划“—”者系未作统计。
高密县百货公司部分年份经营情况表 表9—7
单位:万元
年份购进销售利润总额总购进纯购进总销售纯销售195462.24.956.217.21962589.370.9619.6193.41967891.3145.01652.6171.519701981.9168.71736.1482.8108.019751994.2318.72084.3616.794.919772253.8383.52232.1642.2107.219792313.7397.32457.5756.188.619812889.0703.02938.0873.097.619822355.0502.02566.0809.062.019832343.7977.52613.4988.978.119842394.01013.22755.21037.257.819852242.51483.72295.3955.617.5
第二节 纺织品
1949年以前纺织品多由私商经营,1949年,始由国营百货经营组经营。同年,青岛花纱布公司高密办事处,经营花纱布,业务范围扩大到潍坊、临沂、烟台、青岛郊区等十几个地区。1954年,国家对棉布类实行计划供应。在县城3户经营棉布的座商及30户摊商的购销业务全部纳入国家计划。在农村一律由合作社门市部供应。1956年,各百货店经营针棉类825种、布匹类25种。1959年,县城的纺织品批发业务由纺织百货经理部经营。国营百货大楼门市部兼营纺织品。此外,合作店、棉百门市部、城关供销社综合门市部也零售棉布。在农村,有14处供销社百货店及205处综合门市部兼营纺织品。1965年,纺织、针织两大类商品批发业务改由纺织品分站经营,并负责供应诸城、平度、昌邑3县的7个公社23万人的纺织品(至1970年各县自管);国营、集体、合作商店的百货门市部均零售纺织品,部分代销店也经营少量棉布。1966年,纺织品分站扶持枣行、匡家庄安装织布机,加工棉布,广增货源。1985年,纺织品批发业务由县百货公司经营,零售业务由国营、集体商店门市部和个体户经营。销货量较大的化纤布由人造棉发展到凡立丁、维尼纶、晴纶、绵纶等。
高密县1983—1985年纺织品零售量表 表9—8
单位:百公尺
┌────────┬────────┬────────────┬──────────┬────────┬─────────┐
│年份 │棉布 │棉花化纤混纺布 │化纤布 │呢绒 │绸缎 │
├────────┼────────┼────────────┼──────────┼────────┼─────────┤
│1983 │26489 │19476 │9604 │128 │965 │
├────────┼────────┼────────────┼──────────┼────────┼─────────┤
│1984 │28845 │19677 │5194 │609 │1072 │
├────────┼────────┼────────────┼──────────┼────────┼─────────┤
│1985 │27063 │19671 │4655 │198 │991 │
└────────┴────────┴────────────┴──────────┴────────┴─────────┘
注:棉布零售量,1971年52055百公尺,1973年42528百公尺,1975年42370百公尺,1978年47063百公尺。
第三节 五、交、化商品
50年代初,五金、交电、化工商品批发业务由百货经营组兼营。百货公司、民用器材经理部均设五、交、化专柜,县城部分私商及20多户铁器铺也兼营此业。在农村,由基层供销社零售,经营品种达1000种。1965年,五金批发分站增加商品达2000多种,除供应本县外,还跨区供应平度、昌邑、诸城3县7处公社23万人口的商品。1970年停止跨区供应。1977年各基层社均设专业零售门市部或专柜。经销货种达1100余种。1979年,各农村代销店经销五、交、化商品一般为15至20种,多者50余种。1985年,该行业销售网点有县五金公司零售门市部2处,综合公司五、交、化零售商店9处,农村基层供销社有10处设专业店,10处设专柜,其他单位办五金商店18处。此外,国营、集体、个体办的综合商店,均兼营五、交、化商品。经销商品有:五金类,包括建筑、五金、工具、水暖消防器材、机械配件等2000余种;交电类,包括交通、电工、电讯器材等2500余种;化工类,包括化工原料、染料、油漆等近10 00种。
高密县1983—1985年部分商品零售量表 表9—9
┌───┬──────┬─────────┬───────┬──────┬───────┬─────────┬─────────┐
│年份 │自行车(辆) │半导体收音机(台) │电视机(架) │录音机(架) │电风扇(台) │家用洗衣机(台) │家用电冰箱(台) │
├───┼──────┼─────────┼───────┼──────┼───────┼─────────┼─────────┤
│198 │19400 │23261 │1458 │2737 │1032 │23 │ │
│3 │ │ │ │ │ │ │ │
├───┼──────┼─────────┼───────┼──────┼───────┼─────────┼─────────┤
│198 │18729 │12317 │2268 │3870 │3942 │861 │9 │
│4 │ │ │ │ │ │ │ │
├───┼──────┼─────────┼───────┼──────┼───────┼─────────┼─────────┤
│198 │18514 │11114 │4409 │2908 │3415 │898 │103 │
│5 │ │ │ │ │ │ │ │
└───┴──────┴─────────┴───────┴──────┴───────┴─────────┴─────────┘
高密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1965—1985年经营情况表 表9—10
单位:万元
年份购进销售利润总额总购进纯购进总销售纯销售196544.30.437.410.31966181.212.2174.639.96.01967232.027.7298.058.99.11968244.79.8240.262.58.41969230.110.6351.080.69.71970282.011.2284.098.611.81971296.422.1313.8123.013.21972345.529.1382.0165.019.11973432.349.8436.1233.424.21974331.920.0391.0234.021.31975440.435.2476.0288.726.51976570.385.0599.0356.128.31977739.4156.3736.0359.040.01978753.9148.5795.3354.341.31979782.7111.2351.8418.542.1198092.322.7103.345.250.21981112.613.1121.053.751.11982125.214.5136.061.660.119831517.2250.71607.6713.465.219841544.1407.01766.3800.981.21985206.1895.02206.11042.174.8
第四节 烟酒糖茶
新中国建立初期,高密县烟酒糖茶业分别由专卖事业分处、土产经理部等经营。队办代购代销店把烟酒糖茶等副食品零售作为主要经营业务。50年代销售的卷烟有国产青岛、三塔、华一、泰山等牌号;酒类主要是当地产的粮食酒;糖类是广东、福建产的红白糖及少量块糖;茶类是贡尖、大方及茉莉花茶,贡尖销量最大。1957年,大量销售古巴糖。1962年,烟酒销售额106万元,茶16.6万元,糖137.9万元。70年代烟酒糖茶的销量均有上升。1978年,烟酒销售额500.6万元,糖252.6万元,茶45.2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政策放宽,个体户逐年增加,烟类的品种增到8类,25个牌号,酒糖茶以高级或营养型的商品销路较大。1983年,执行烟酒专卖条例,委托19处基层供销社代销卷烟。是年,社会零售卷烟2393箱(5万支),酒3185吨,食糖1139吨,茶叶196500斤。1984年,烟草公司向经营烟叶的国营、集体单位及个体户发放许可证2139份。1985年,社会零售卷烟8137箱(5万支),酒3186吨,食糖1713吨,茶叶99吨。
第五节 猪肉禽蛋
新中国建立前,肉类市场由私商控制。1950年,城厢区联社在县城设售肉点,1956年公私合营,一部分屠宰户进入饮食行业,另一部分成立烧肉加工部,兼营屠宰业。农村除供销社外,还在夏庄、柏城、柴沟、呼家庄、蔡家站5个区设食品采购供应站,购销猪肉。禽、蛋除国营公司购销外,农民多在集市自销。1962年后,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关于“集体单位和社员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多余的猪牛羊可以自宰自食及上市销售”的规定,县城设自销市场和两处国营零售网点,农村设公社食品站,供集体单位和社员销售猪牛羊肉。1965年,扩大生猪经营网点,设立54处生猪代购代销点。1973年,食品公司恢复重建食品站17处。1980年,养猪事业迅速发展,出现社员“卖猪难”的问题。食品公司曾采取“多把刀”经营办法,鼓励个体户经营食品业,并在立新街为个体户设售肉点。是年,社会宰猪17712头,社队自宰分食2万余头;各食品站为群众代销生猪20461头,代销点增至170处。1981年,提前外调生猪4万头,并到外地推销猪肉100余吨,剥膘300万斤,炼大油304万斤。1980至1981年,先后四次削价销售猪肉一千余吨。1985年,食品业销售点,在县城有国营零售门市部4处,网点5处,个体户长期肉摊200户;在农村,除村办代销店外,个体经营户几乎村村都有。
高密县部分年份肉、蛋社会零售量表 表9—11
单位:担
┌─────┬──────┬──────┬──────┬──────┬──────┬───────┬──────┬──────┐
│年份 │1971年 │1973年 │1976年 │1978年 │1980年 │1983年 │1984年 │1985年 │
├─────┼──────┼──────┼──────┼──────┼──────┼───────┼──────┼──────┤
│猪肉 │75049 │68776 │73695 │49849 │82491 │57411 │56196 │16800 │
├─────┼──────┼──────┼──────┼──────┼──────┼───────┼──────┼──────┤
│鲜蛋 │1950 │2235 │1734 │1950 │2090 │2415 │3074 │880 │
└─────┴──────┴──────┴──────┴──────┴──────┴───────┴──────┴──────┘
高密县食品公司部分年份经营情况表 表9—12
单位:万元
年份购进销售利润总额总购进纯购进总销售纯销售1955557.622.2584.358.51957244.9122.4275.0112.21959264.73.3288.722.7196021.21.027.811.21963165.2163.8170.0110.01966855.0428.6903.0432.019682211.61038.7696.8696.80.519701829.9893.1651.5651.531.319722419.11489.22035.6707.6-22.619741738.61009.11883.4702.320.719761619.51076.11956.0719.312.619791412.61326.81484.5821.949.419823877.92200.34380.2955.261.919832911.22118.03326.8811.838.819842377.42377.33604.6453.966.619852762.02685.42138.3501.680.6
第六节 水产
解放初期,水产运销业务多为私商把持。1951年,水产批发部年批发80万斤,零售仍由商贩经营。1956年,国营水产支公司专司批发,零售由合作店经营,设11个网点(兼营蔬菜调味)。1965年,国营水产供销支公司设零售门市部,自购自销,1966年撤销。1973年,副食品公司设专业水产零售商店1处,1977年并入水产蔬菜门市部。1985年,县城水产蔬菜公司3个门市部、综合公司6处集体商店和一部分个体户经营水产。农村较大集镇由供销社门市部经营。
水产品社会零售量为:1971年55411担,1975年13754担,1978年39513担,1980年34985担,1983年21775担,1984年22983担,1985年66200担。
第七节 蔬菜果品
新中国建立初,蔬菜、果品主要是农民自产自销。1957年后,县城虽设有几家果品蔬菜门市部,但城乡居民所需大宗蔬菜、果品仍靠市场供应。70年代初,商业部门年销售水果(主要是苹果)150至250万斤。1976年销售各类果品310万斤。1982年和1983年,水果年销售量700万斤。
1984年后,水果价格上涨,销售量下降。
第八节 食盐
50年代初期,高密县始设盐业专营机构,除供应本县外,还销至诸城、五莲、莒县、平度等县。为防治五莲、诸城等山区人民因缺碘而造成大骨节病和甲状腺肥大症,盐业供应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对上述地区供盐加碘。碘价昂贵,再加人工拌匀,所费不赀,但还按原价供应,受到山区人民赞扬。1953年,销售食盐1531吨,1954年销售2611吨。1960年群众生活困难,吃野菜加盐多,销售6122吨。1962年减至2019吨。1971年,销售3733吨,1976年,销售4491吨,1980年,销售3721吨,1985年,销售2544吨。
第九节 农用物资
1950年,高密县合作总社生产资料经理部,以支援棉花生产为重点,推销新式农具、新农药。是年,销售喷雾器812架。“666”粉0.46吨。1951年,销售喷雾器2010架。“666”粉1.5吨。1952年,合作社和销售农用物资的商店,土法熬制石灰硫磺合剂8万多斤,帮助农民治棉虫。同年,销售“肥田粉”980吨,大耕畜1650头,新式步犁1895部。1954年,各区社信用部向农民发放生产专用贷款,农民用以买耕畜687头、肥料512459斤、双轮双铧犁1部、步犁5部、喷雾器71架、马车11辆、耘锄26张、小农具2282件、毛猪54头,还有1878户购买了良种。是年,生产资料销售量增长很快。比1953年,耕畜增长8倍,小农具增长4.3倍,喷雾器增长1.4倍,“666”农药增长1.4倍,硫磺合剂增长6.8倍,耘锄增长5.4倍。1956年,民用器材经理部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计划供应农业生产资料。1957年,供应农用动力机械40马力排灌机4台。1960年供应162马力拖拉机3台,2025马力排灌机104台。1970年,各基层供销社始建“前店后厂”,对生产资料管卖管修。1976年,农业机械公司实行统购统销政策,销售额1427万元。1980年,停止统购统销,不再代省、地调拨产品,可择优订货,减少调拨层次,提高企业差价率。1985年,年销售额807万元。
第十节 石油
1953年前石油由百货经营组销售。同年6月由石油经营组专销。分汽油、煤油、柴油、油脂4大类。1955年,县石油支公司经销范围扩大到莒县、五莲、诸城、昌邑、平度等县。至1976年高密县负责供应25个经营单位15个生产单位用油,生活用油由各县煤建处代营。1976年,油种增至80余种。1985年,经营汽油、煤油、柴油、油脂、润滑油等共100余种。除供应本县外,还销往五莲、诸城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