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林牧渔副
高密县民国前期,在河滩有防护林,城乡有部分墓林、果林。1938至1947年,由于屡遭日本侵略军及国民党军队的破坏,县城东、西岭的墓林被砍伐殆尽,乡间的林木也大量被伐。新中国建立后,林业生产得以恢复发展。1958年大刮“共产风”,大部成材林木又被砍伐。1962年后,落实林业生产政策,林地总面积比1949年增长150%。“文化大革命”又使林业生产遭到破坏。1979年后,推行林业生产承包制,林业生产发展较快。至1985年,林地面积扩大至103458亩,比1966年增长179.64%。林业总产值达402万元,增长27.62%。林木覆盖率由1978年的4.5%提高到6.8%。
本县畜禽饲养历史悠久。民国时期数量较少,新中国建立后发展较快。1958年受“五风”影响,畜禽存养量显著下降,至1961年比1954年下降60.1%。1969至1976年,盲目大搞所谓“一人一猪”,因管理不善和从外地买猪传人疫病,造成生猪大量死亡。1978年后,落实畜禽生产政策,存养量大增。1985年,大家畜、生猪和家禽存养量分别比1978年增长56.91%、54.3%和100.38%。全县牧业总产值达7777万元,增长360.45%。
渔业生产,新中国建立前素靠湾塘自然繁殖。建国后自1958年始,引进鱼种人工养鱼。后因缺乏经验,效益很低,不久停止。1978年后,养鱼业逐渐发展。1985年,全县利用水库,湾塘放养325万尾,捕捞30.8万斤,分别比1978年增长81.06%和670%。渔业总产值达19万元,增长850%。
本县农村很早就有苇蒲编织、木货和部分副食品加工等副业。新中国建立后,副业生产进一步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发展受到限制。70年代末期,塑料编织、花卉栽培和食用菌生产兴起,副业产值明显增长,1985年,全县副业总产值达946万元,比1970年增长70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