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人口
高密县境在四五千年前就有人类居住。先秦人口聚落十余处,夷维是史籍有载的最早人口聚落。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高密县约五六万人,至明代才增至10万余人。清代高密县民族工商业萌发,百脉湖最后干涸,人口发展速度加快。乾隆、同治、光绪年间,人口先后突破20万、30万、40万。清代全县人口增加30余万,平均年增1100人。民国前期,商品经济较前发展,人口增长速度是旧社会的高峰,1934年突破50万。1919至1934年,年均增633 1人。民国后期,战争连年,人口锐减。1949年降至48万。
新中国建立后,高密人民生活、医疗条件均得改善,人口猛增,至1985年增加30万多人,年均增8548人。建国初,片面宣传“人多是好事”,人口生育盲目。1954年人口出生率达35.97‰、死亡率10.96‰、自然增长率25.01‰。1951至1956年,年均增11861人。1959至1961年,生产下降,生活困难,死多生少,加之移民支边、人口盲目外流,年均减少2万余人。1960年出生率降至14.76‰、死亡率升至22.16‰、自增率为-7.40‰。国民经济好转之后,人口陡增。1963年比1960年增加45880人。这年人口出生率高达46.15‰,死亡率降为10.86‰、自增率升为35.29‰。此后,始加强计划生育。1966年人口自增率降为25.24.‰;但这个好势头被“文化大革命”压了下去,1968年自增率回升到33.12‰。高密县人口生产继1965年突破60万后,于1971年突破70万。人口剧增阻碍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仅就农业人均耕地而言,1985年比1949年减少46.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高密县坚持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一齐抓,强化计划生育,推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指示,人口生产进入低增稳定发展时期。1980至1985年,年均增4477人,年均自增率为6.06‰。@636467697702396057920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