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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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档案

第一节 档案馆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府文件由秘(文)书存放管理。1957年,县委和县人委分别成立档案室。1959年12月,两处档案室合并,建立档案馆并配备专职人员。1963年2月,县委成立高密县档案管理科。1966年冬,因“文化大革命”档案机构瘫痪。1972年建立档案组。1980年3月,成立高密县档案局,恢复档案馆,局、馆合署办公。1984年4月机构改革后,档案局改为档案科。
档案收集 1959年底,档案馆即将县委和县人委两个档案室的3000多卷档案收入。至1961年底,共收集档案3628卷。1962年春,接收部分撤销单位的档案424卷。1965年11月统计,馆藏档案5429卷。1966年,接收档案533卷。“文化大革命”期间,馆内档案焚毁5607卷。后经收集,1979年,馆藏档案达25个全宗2770卷。1982年馆藏档案25个全宗4497卷。1985年底,馆藏档案达34个全宗4715卷。其中声像档案、录音38盘,像片16册。另有各种资料和刊物893种、3006册。
档案整理、鉴定 1957年冬至1958年初,共整理县委和县人委全宗800余卷。1963年5月,县委成立档案鉴定委员会,对馆藏其他12个单位的1003卷档案作了鉴定。1965年11月,对馆内23个全宗档案进行全面鉴定。1973年8月,对县档案馆和各机关档案室所存自1950至1966年的档案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剔出无保存价值的79卷,改为资料保存的16卷,另将所收集的文件材料插卷和组卷加进120卷,并整理出县直各组、局、行、院的14个全宗1470卷。19 73和1977两年共整理充补、档案576卷。
档案利用 建馆初期,即编制案卷目录、人名索引、文号索引、机构索引、印章索引、文件分类卡片、全引目录等,以便查找。1959年,各单位利用档案187卷次。1960年编写“高密县县志”,利用档案850卷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档案的利用率提高。自1978至1985年,供各单位利用者多达9388卷次。
县档案馆另于1960年增设资料室,负责整理所收资料。同年5月,整理高密县志资料;11月印发高密县革命斗争史编写提纲,整理编写工农业生产经验以及河流分布、水土保持、文教卫生等资料,并汇集各种基础数字。1976至1985年,编写档案工作情况、高密县历届人代会简介、高密县“四清”运动情况简介、高密农业情况统计资料、高密自然灾害概况、高密概况等。
保管设备 县档案馆成立初期,有库房6间、办公室2间,共120平方米。有木橱35个,铁橱32个,卡片橱2个,资料架8个。自1976年,先后配备灭火器6个,湿、温度计各1个,电风扇5个,战备箱100个,另有吸尘器、除湿机、复印机、切纸机、打字机、收录机、照像机等。
第二节 档案室

县直机关档案室 1957年,县人民银行首建档案室,立卷宗50多个,后各单位相继建立档案室,至1962年,县直机关有档案室66个。在“文化大革命”中,均被迫停顿。1982年,各单位档案室相继恢复。1985年,县直机关有档案室81个,其中专门档案室9个。共存档案112个全宗,文书档案21000卷,专门档案49850卷,声像档案10870本(册、盘),并保存资料4796册。
乡镇档案室 1962年底,全县各公社共存档案3025卷。1963年,各公社均建档案室。“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工作中断。1979年,对公社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共收集、整理、鉴定10610卷。1985年全县各乡、镇均设档案室,共有档案橱138个,保存档案18000卷(袋)。
村(队)档案室 1962年,全县有817个大队建立档案。其中有88个大队建立专门档案室,有471个大队设木橱。“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队档案工作停顿。至1985年,全县各村均建立档案。其中655个村建立档案室,276个村设木橱,共存文书档案34750卷,财会档案137780卷(袋、盒)。
科技档案室 1975年建立。1978年底,全县共建24个单独档案室,3个综合档案室,有13个单位设立1至2个专橱,共存档案2728卷,年利用率2840卷次。1982年,全县有科技档案的42个单位均建档案室,共存档案4756卷,保存资料8978册。1985年,有科技档案的单位55个,共保存档案12633卷,底图7214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