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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控制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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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公害控制与治理

高密县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必须执行“三同时”(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规定,采取教育、行政、技术等手段,控制公害,防治污染,保护环境。
第一节 自然环境保护

水源保护 1975年4月投产的夏庄农用化工厂,因无处理废水设备,严重污染周围村庄及县城地下水。县有关部门多次责令工厂转产,厂方以经济效益高为由拖着不办。1979年,县委常委会作出强令该厂下马的决定。1985年,夏庄镇仓上村电镀厂所排废水,严重污染地下水和县城水源地,县环保局、工商局令其停产,没收公章,并通报全县。
胶河是县城工业、生活用水的主要水源地。县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11月通过《关于保护胶河水源地的规定》,划定“夏庄镇栾家泊子至王吴水库之间的胶河两岸各两公里内的区域以及汇集该水域的各沟渠,为水源地保护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在保护区内生产和经营含有在自然环境中不易分解的和能在生物体内蓄积的剧毒污染物或强致癌物成分的产品”。
林木保护 “大跃进”期间,滥伐树木,搞土法“炼钢”;“文革”期间,社会上无政府主义泛滥,林木遭劫难。1978年,各公社加强护林组织建设,扩大护林队伍,发动群众,制定保护林木乡规民约。1980年,县政府先后发出《关于制止破坏树林和公路两旁树木的通告》、《关于迅速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的通告》;司法部门对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严肃处理。1984年4月,发布《关于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完善林业承包责任制,鼓励群众植树造林,搞好林木管护等作出具体规定。1985年1月始,按国家《森林法》规定,严格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管护林木。
鸟类保护 1986年6月12日,县政府发出《关于保护鸟类资源的布告》,划定县境内潍河、胶河、胶莱河、北胶新河、峡山水库及其附近地带为县级鸟类保护区,取缔县内鸟类市场。
名胜古迹保护 “文化大革命”前,县政府多次发布保护名胜古迹的文件,县文化馆设专人分管文物古迹管护工作。1983年始设文物组。1985年6月14日,县政府下达文件,重申保护文物古迹的规定。1987年各界人士捐款,整修郑公祠。
庭院保护 农民旧式庭院狭窄。60年代初,部分村镇推行建设规划,房屋成排,庭院齐整。70年代末,发展家庭副业,农村萌发以蔬菜、花卉、树木为主的综合性庭院经济。人们开始形成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并重的新观念。1985年,夏庄镇有16个村成为庭院经济专业村,利用庭院面积1217亩,经济总收入达308.33万元,同时美化居住环境。1986年县政府推广夏庄镇张家村发展庭院经济,改善居住环境的经验。
第二节 “三废”治理

废水治理 县农药厂于1978年将甲胺磷生产的水碱一步法改为水碱二步法。废水中甲醇含量由20%降至2%以下,达国家标准。县制革厂1982年3月投资40800元,建过滤沉淀池和排水沟,对废水进行混匀絮凝三级沉淀,回收絮状悬浮物。废水中PH值降到7.8,挥发性酚比原来降低98%,皆达国。家标准。县造纸厂1981年2月投资20800元,建废水循环池两个,日节约水和减少排放废水各400吨。1983年10月又投资7万元,建射流气浮法回收白水设施。日回收白水和减少排放废水各1000吨。县酒厂1981年建逆流式玻璃钢冷却塔、喷雾冷却装置、回收废水池。日节约新鲜水和减少排放废水各1000多吨。
1982年13个电镀厂(点)多无净化处理设施。电镀废水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体。同年9月,县下达《关于严格控制和整顿社队电镀厂(点)的通知》,整顿电镀厂(点)。1986年上半年全县只保留县汽门嘴厂、蔡家站电镀厂、康庄建筑五金厂、高密镇胶木厂、小王家庄等5处电镀厂(点)。
1982年6月,县拨经费为地下水体污染严重的高密镇小庄、许家庄、邱家洼、东观音堂和西观音堂等村安装自来水设备。
废气治理 县化肥厂1979年设置回收“三气”装置,日回收铜洗再生气、合成放空气和贮槽释放气计16950立方米。将其用作生产燃料,减轻污染危害。该厂碳铵生产脱硫工序,原日排放硫化氢等有害气体161立方米。1979年添设回收装置后,年回收硫磺20吨;安装锅炉湿式除尘器,年回收粉煤灰40吨,用作生活燃料。县水泥厂,1981年前粉尘排放量年均370多吨,1981年建机立窑、降尘室,年回收粉尘200多吨。1983年改造磨机、安装脉冲式除尘器,粉尘回收率达80%以上。同年6月至1984年8月,该厂先后增装脉冲布袋吸尘器4台、旋风吸尘器2台,排放粉尘浓度达国家标准。县磷肥厂1982年投资12万元,建成回转化成装置,减轻氟化氢对大气的污染。1983年4月,橡胶厂更新4吨锅炉。同年8月,对锅炉构件进行改造,使烟尘排放、浓度皆由4级降到1级,达国家标准。
1985年3月,县投资1.583万元,兴建统一供气、供电的热电厂,设现代化中压锅炉和3000千瓦发电机组各2台。1987年该厂投产,取代县城工业和生活低效锅炉26台。明显减轻县城大气污染,年综合节煤万余吨。
废渣治理 1976年始,注重炉渣综合利用。1985年,县城工业炉渣综合利用率达98%。1983年糖厂建成干粕生产项目,将全部甜菜丝制坯出口,每年500吨,增收13万元。
第三节 其他公害控制

噪音控制 1985年8月,县下达《关于控制县城噪音的通告》,对车辆高音喇叭的使用,音箱挂置及其音响度皆作出具体规定,有效地控制县城噪音。
垃圾处理 1982年,沿县城主街设生活垃圾箱47个,分区收集垃圾,并配专车定时搬运。
街道整修 1986年县集资582万元,打通拓宽县城五条街、四条路,总长12600米;新建火车站广场,面积18050平方米;封闭路边污水沟13条,总长29042米。路面泥泞、行人拥挤、行车不畅、臭气污染的状况基本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