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地方参政议政机构
第一节 县人民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寿光县委员会于1979年12月成立。由中国共产党县地方组织和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及各界代表人士组成。人民政协在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指导下,对本县政治决策、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等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以多种形式提出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一、历届会议
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979年12月19~26日在县城召开。与会委员95名,委员由社会各界协商推荐产生。其中中共7名、共青团4名、工会5名、妇联4名、农民5名、工商7名、文艺4名、科技10名、教育18名、体育1名、医药卫生8名、少数民族2名、归侨和侨眷5名、宗教2名、特邀13名。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精神和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列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筹建县政协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31人,亓仁厚任主席,李倬行、王勤堂、张绪益、赵裕增、刘玉玺、李振东、刘奎林、方子明、钟华德为副主席。后增补姚庭杰任副主席,本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会5次,常委会16次。
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984年5月17~22日在县城召开。与会委员229名,其中中共15名、共青团20名、工会11名、妇联10名、农民37名、商业21名、文化艺术5名、科技33名、教育26名、体育2名、医药卫生15名、宗教4名、少数民族4名、归侨和侨眷9名、无党派民主人士3名、台属8名、特邀6名。会议传达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县政协一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报告。列席了县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36人,亓仁厚任主席,王勤堂、王书德、姚庭杰、孙占岐、傅桂英任副主席。本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会3次,常委会10次。
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987年3月9~1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委员有中共15名、共青团19名、工会11名、妇联10名、农民39名、商业19名、文化艺术5名、科技33名、教育25名、体育2名、医药卫生15名、少数民族及宗教8名、无党派民主人士3名、侨台眷属18名、特邀39名,共计231名。会议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等文件,听取并审议县政协第二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文史资料工作报告和提案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列席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44人,王明新任主席,李天民、王书德、张华荣、张继功、姚庭杰、孙占岐、傅桂英任副主席。后增补赵公泉任副主席。本届委员会共召开全委会3次,常委会17次。
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990年2月3~8日在县城召开。与会委员230名。其中中共15名、共青团16名、工会9名、妇女8名、农民34名、商业16名、文化艺术4名、科学技术28名、教育21名、医药卫生12名、体育2名、宗教4名、少数民族3名、侨台眷属7名、归侨侨眷8名、无党派爱国人士2名、特邀4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政协第三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文史资料工作报告、提案委员会工作报告。列席寿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35人,王书德任主席,杨光成、张继功、孙占岐、傅桂英、魏涌洋任副主席。
二、工作机构
政协常务委员会是政协委员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行使政协职权。常务委员会下设学习委员会、提案信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祖国统一联谊会、科技经济委员会。常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宜。日常工作,由驻会主席、副主席主持。
政协机关设有办公室、文案科、综合科等机构,为常务委员会及驻会负责人提供组织联络、起草文件和日常服务等项工作。1990年有专职工作人员18名。
1988年后,在34处乡镇建立了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组),在9个县直单位建立了政协工作联络组。
三、主要活动
参政议政 政协全体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对一年一度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及时提出建议,以利党政部门斟酌损益,作出调整补充,使其更加切合实际。
提案是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二届二次全委会期间,两名委员提出“加强代扣税管理”一案,引起了县税务局的重视。由局长组织人力,对提案中涉及的不法单位,给予审查处理,严明了税纪,给国家挽回了损失。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有的委员提出“建立县直幼儿园,抓好儿童早期教育,减轻机关干部家务负担”一案,反映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要求,中共寿光县委、县府立即动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把福利费集中使用,短期内筹资100万元,建成县直幼儿园,接纳幼儿246人,为数百名机关干部减轻了家务负担。三届二次会议期间,部分委员提出“加强农村干部培训,适应改革形势需要”的建议。中共寿光县委当即采纳,会后组织各级党校制定培训计划,在春节前农闲时间,举力训练班,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1979~1989年,历届政协委员共提出提案和建议529件,大都引起中共党政机关重视,对改进共产党的工作,起了促进作用。
搞好统一战线,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是政协的一项主要工作。1981年,县政协会同中共寿光县委统战部,分赴7个公社,调查了解在辛亥革命及二次革命中为反清、反袁而牺牲的21名革命烈士事迹,并给10户遗属办理了生活补助。1981年春,县政协成立对台胞、侨胞服务组,召开台、侨属座谈会、茶话会,开展对海外的联谊活动。1981~1989年,有400多名台胞、侨胞回国探亲,并引进外商84人次,引进外资合人民币上百万元。
1982~1983年,政协对县直机关、县重点中学、县医院等单位的322名中、高级知识分子的生活、工作状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安排、级别待遇、入党、转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982年,政协召开宗教界座谈会,深入5个公社调查宗教活动情况,帮助开放宗教活动点15处。宗教界人士对落实宗教政策深受感动,自愿捐款1700元,经北京红十字会寄往国外,救济非洲难民。
组织学习 县政协于1984年建立学习委员会,组织推动委员学习中共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开展自我教育。各乡镇政协组织成立学习小组,县直机关中的政协委员成立中心学习组。常年订阅《人民政协报》、《联合周报》等刊物。通过学习、教育,委员们更加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拥护和执行共产党的方针政策,焕发了为四化建设献计出力的积极性。1989年,有65%的委员在各单位、各行业中成为先进人物。
社会服务 县政协聚集了县内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和中、高级知识分子,有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积极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服务活动。农业科技界的委员于1984年举办6期养鸡培训及小麦冬季管理学习班,培养农技人员1100多名。1985年1月,建筑系统政协委员举办由乡村个体户参加的土木工程建筑培训班,培养了193名施工技术员。1985年,医务界政协委员组织部分医疗人员为离退休干部体检,并到医疗条件缺乏的卧铺乡一带为孤寡老人、烈军属看病。
史料编选 1981年,县政协成立文史组,对本县近、现代文史资料进行搜集、整理。至1989年,共征集史料900份,达350万字。其中政治史料占40%,军事占25%,经济科技占10%,文化教育11%,其他14%。先后编辑出版《寿光县文史资料选辑》9辑,印数2.29万册,赠发省内外1300多单位和个人。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帮助各界人士了解县情,起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 历史上其他议政机构
一、清末议事会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9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省咨议局章程”。1909年(清宣统元年),诏各省设咨议局,州、县设议事会,并举办地方自治。5月,寿光成立选举事务所,进行选民资格调查和省咨议局议员的选举。选举章程规定:凡本县籍之男子,年满25岁以上,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方有选举和被选举之权:(1)在本省办理学务或公益事业满3年,著有成绩者;(2)在中外中等以上学堂毕业得有文凭者;(3)举贡生员以上出身者;(4)曾任实缺职官,文七品以上、武五品以上未被参革者;(5)在本省拥有5000元以上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调查结果,全县符合上述规定的选民,仅少数上层人物。选举结果,寿光县取得初选、复选资格,到省参加竞选者,仅崔亦文(有传)和王志勋(日本东京法政学校毕业,纪台乡吴家庙子村人)两人。
1910年(清宣统二年),寿光成立自治研究所,办理地方自治。县级设议事会、参事会。议事会为立法机关,负责监督县行政事宜,县议事会议长王云湘(王高镇人,贡生)。参事会系行政机关,参事长由知县充任。镇、区自治会,由知县监选。城关、侯镇两镇区设议事会和董事会,其他各区只设董事会。
二、民国代议制
1912年,民国建立,学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实行议会制度,原县议事会改称县临时议会。
1912年5月,山东省成立临时议会。县初选省议员,当选人到青州复选。选民资格规定,具备以下条件者,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前清出身的附生以上,年满25岁以上者;(2)高等小学以上毕业生,年满25岁以上者;(3)不动产价值5000元,年满25岁以上者。有此条件的,全县极少,劳动人民均无资格参选和被选。
1912~1924年,寿光县先后有李炳南、王志勋、王秀珉当选为省议员。有周廷弼、王宗元、李元、王志勋当选为国会议员。
1946年,围民党寿光地方党政人员,分别逃往昌乐、济南。他们怀着复辟的幻想,于3月1日在济南成立寿光县临时参议会,圈定参议员25名,推周伯唐任参议长。同年6月和9月,又分别在昌乐、田马召开第二、第三次会议,重弹反共老调,无实作为。1947年9月,国民党县政府成立选举委员会,安排竞选伪“国大”代表,只在南部部分村庄进行。竞选人各拉派别,假造选票,贿赂公行。结果,冯其昌当选为正式代表,刘钦礼等三人为候补代表。此次选举,均由上层操纵,毫无民主可言。
三、解放区参议会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抗日民主政府,为动员和团结各阶层参加抗日救国运动,参与民主建设,各级政府都成立国民参议会。寿光县解放区国民参议会于1940年6月成立。共历两届,开例会5次。
首届国民参议会于1940年6月6日在牛头镇召开,历时3天。与会各界人士150人。选举李寿岭为议长,李植庭、赵寄舟为副议长。刘季青当选为县长,李伯衡当选为动委会主任。并选出县政委员5人。
第二届国民参议会于1941年6月13~14日在牛头镇召开。选出参议员110人。李又生当选为参议长,丁毅当选为副参议长,石青(李伯衡)当选为县长。第一次例会于1941年10月8日在李王庄召开。通过减轻田赋、救灾、贸易、抚恤、锄奸、整理村政、开展教育、增强地方武装、做好反“扫荡”准备等决议。第二次例会于1941年10月30日召开,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副议长马保三及县全体议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选举马巨涛兼任寿光县长,并选出5名县政委员。第三次例会于1946年1月在寿光县城召开。会议讨论决定在县城建革命烈士祠。推举参议长李又生负责筹建工作,同年夏竣工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