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方权力机构
清代实行封建专制,县级权力集中在知县一身。民国政府一党专政独裁,县级权力操在国民党官僚地主手中。解放以后,开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建国初期,县级权力主要在行政机关,并以协商产生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民意咨询机构。1953年1月,县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审议和决定县内重大事项,并选举县长。195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全县进行普选,产生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确立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文化大革命”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破坏。1978年3月得到恢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民主和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县人大按照宪法赋予的职权,审议、决策县内重大事项,监督行政、司法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步趋向完善。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一、性质、职权及代表产生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各界人民代表组成。建国初期,是联系人民群众,协助政府推行政策的协议机关。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召集。
当时寿光县分为寿光、寿南两县。寿光县各代会开过8届10次会议;寿南县开过5届8次会议。1953年以前历届各代会的职权是:(1)听取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并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2)向县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并建议有关县政兴革事宜;(3)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案,并协助县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
各代会的参加单位及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农民代表由农民代表会产生;县人民政府的代表,由县长、副县长等充任;各人民团体、驻县各机关及部队的代表自行选派。其他方面的代表,由县人民政府决定邀请。各代会代表任期,每届任期3个月,可连选连任。
从第八届开始,根据“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和政务院关于民主建政工作的指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召开前,成立筹备委员会,下设选举委员会、提案整理委员会和会议秘书处。各界代表的产生,采取两种办法:一是召开单位或团体的选民会议,进行直接选举;二是分界召开代表会议,由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特邀代表由政府邀请。
第八届代表确定为290名。其中:政府代表7名,中共机关代表5名,工人代表12名,农民代表132名,妇女代表32名,文教界代表25名,商业界代表11名,驻地机关代表3名,公安部队代表1名,青年代表21名,合作社代表9名,卫生界代表12名,特邀代表20名。
二、历届会议
寿光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2月22~26日在崔家庄(今属田柳乡)植庭小学召开,出席代表246名。由县长贾振英作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性质、职权及统一战线重要意义的报告,县委书记杜之唐作政治形势报告,县长贾振英代表政府作1949年工作总结和会后3个月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通过今后3个月的施政决议,要求在大力搞好生产救灾的同时,做好春耕春种和副业生产。会议选出县第一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72人,李又生任主席,方永丰任副主席。
寿光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7月29日至8月1日在上口村召开,出席代表246名。由常务委员会主席李又生作上届常委会工作总结及本届会议筹备情况报告,县委书记杜之唐作形势报告,县长贾振英作政府施政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会后3个月的工作决议,要求继续以生产救灾为中心,坚决完成夏粮征购任务,并做好夏季防汛工作。会议选出第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21人,杨星五任主席,李又生、方永丰、王成五任副主席。
寿光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11月27~29日在上口村召开,出席代表254名。由县各代会主席、中共寿光县委副书记杨星五作抗美援朝形势报告,县委书记杜之唐作土改工作报告,县长贾振英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冬季工作决议,强调善始善终结束土改,搞好土地确权,尽快颁发土地证,同时,认真抓好副业生产和乡村组织的整顿工作。会议选出第三届常务委员会,由23人组成,杨星五任主席,李又生、方永丰、王成五任副主席。
寿光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4月6~8日在上口村召开。出席代表204名。中共寿光县委书记杜之唐作土改工作总结,副书记杨星五作形势报告,县长贾振英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会后3个月的工作决议,要求深入开展抗美援朝和爱国丰产运动,搞好春季生产,坚决镇压反革命,制裁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会议选举成立寿光县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帝侵略委员会,由25人组成,杨星五任主任。经上级批准,本届常委会由上届连任。
寿光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1年7月18~20日在上口村召开,出席代表260名。省政协委员李植庭、昌潍专署副专员张福堂在会上讲话,副县长曹锡元作政府工作报告,县公安局作镇压反革命情况的报告。会议决议以抗美援朝为动力,以生产为中心,结合做好镇压反革命工作。决定成立寿光中学筹建委员会。会议选出县第五届常务委员会,由23人组成,杨星五任主席,李又生、王成五任副主席;选举成立寿光县处理反革命罪犯审理委员会。
寿光县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4月23~25日在上口村召开,出席代表196名。中共寿光县委副书记王杰三作政治形势报告,县长贾振英作1951年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决议要求,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通过学习和批判的方法,打退资产阶级思想侵蚀,把“三反、五反”运动进行到底;普遍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继续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粉碎美帝细菌战的罪恶阴谋;继续抓好镇反工作。会议选出第六届常务委员会,由23人组成,杨星五任主席,李又生、方永丰、王成五任副主席。
寿光县第七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2年7月28~30日在上口村召开。出席代表196名。由各代会常委会主席(代)王杰三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宣布根据政务院民主建政的指示,从下届各代会开始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县委书记亓廉芳作形势报告;县长贾振英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议要求以开展爱国丰产运动为动力,以夏季生产为中心,结合做好民主建政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办中小学的领导,普遍推行速成识字法。决定成立第八届各代会筹备委员会。会议选举第七届常务委员会,由21人组成,王杰三任主席,李又生任副主席。选举成立第八届各代会筹备委员会,由43人组成,王杰三任主任,贾振英、李又生任副主任。
寿光县第八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3年1月6~11日在上口村召开,出席代表284名。由中共寿光县委书记亓廉芳作形势报告,信树铭代表县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议要求,继续以抗美援朝为动力,以生产互助为中心,重点搞好爱国卫生运动,粉碎美帝细菌战。同时完成秋季征购、生产救灾、民主建政、取缔道会门等工作。会议选出寿光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其中县长1人,副县长1人,委员21人。选出第八届各代会常务委员会,由33人组成,信同先任主席,李又生任副主席。王西江、夏秀贞(女)为出席省人大代表。
第二次会议,1953年3月26~28日在上口村召开,出席代表230名。县各代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信同先作形势报告,县长信树铭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议指出:生产救灾要贯彻以生产自救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方针,搞好社会互救,自由借贷,从义仓粮中拨粮,无息借给灾民。号召全县人民在生产自救的前提下,积极搞好春季生产。
第三次会议,1953年12月15~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94名(因寿南县并入寿光,代表人数增多)。由常委会主席信同先致开幕词,县长信树铭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议要求,搞好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冬季生产,整顿与发展互助合作组织,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取缔粮商粮贩,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早日实现。
寿南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2月26~29日在屯田村召开,出席代表158名。县长王荣村作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是总结生产救灾情况,提出下段工作意见。会议决议要求,继续抓好生产救灾,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渡过灾荒;同时开办供销合作社,减轻商人中间剥削,以利城乡物资交流;整顿发展民兵组织,加强社会治安。会议选举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1人,王瑞亭任主席,张法五、董锡光任副主席。
寿南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5月24~26日在寒桥村召开,出席代表185名。县长王荣村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议要求,动员群众搞好夏收、夏种工作,做好夏季抗旱和防汛准备,积极完成夏粮征收任务。会议选出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王瑞亭任主席,董锡光、张法五、董子元任副主席。
寿南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0年11月26~28日在寒桥村召开,出席代表223名。县长王荣村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定认真贯彻土改政策,于今冬明春完成土改任务,召开农民代表会议,交流生产经验,巩固插伙组织,切实抓好冬季副业生产,继续兴修水利。会议选出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王瑞亭任主席,董锡光、张法五、董子元任副主席。
第二次会议,1951年5月20~22日在寒桥村召开,出席代表217名。王瑞亭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加强国防教育,动员青年踊跃参军,大力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坚决镇压反革命,取缔道会门。
第三次会议,1951年9月25~27日在寒桥村召开,出席代表203名。县长王瑞亭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共寿南县委组织部长刘沛云作时事形势报告。会议决定以抗美援朝为动力,把爱国、发家、丰产的精神贯彻到整个工作中去,争取年底结束土改,完成民主建乡任务,切实巩固镇反成果,加强对反革命分子的管制。
寿南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会议 1951年12月11~13日在寒桥村召开,出席代表224名。县长王瑞亭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定在继续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的基础上,搞好农业生产,巩固土改运动成果。同时,继续搞好民主建设,对镇反不彻底的,要发动群众补课。会议选出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1名,袁汉卿任主席,董锡光、董子元任副主席。
寿南县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次会议,1952年7月22~24日在寒桥村召开。出席代表235名。县长袁汉卿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定继续开展镇反,大力推行速成识字法,抓好夏季生产。选出各代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1名,袁汉卿任主席,董子元、赵寿昌、董锡光、汤爱英(女)任副主席。
第二次会议,1952年11月26~28日在寒桥村召开。出席代表238名。中共寿南县委书记王瑞亭作形势报告,县长袁汉卿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议指出,冬季工作应以搞好生产、整顿发展互助合作为中心,继续抓好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同时,继续抓好民主建政、民兵培训,大力开展速成识字运动。
第二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县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发展而来的。1953年1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决议,决定召开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3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根据上述决定,寿光县于1954年7月,通过普选,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此后,逐步形成制度,自1954~1965年共召开5届。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因“文化大革命”动乱中断。1978年3月,根据上级指示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革命委员会。1979年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常设办事机构。
一、代表选举
选民资格 根据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则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据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举程序 代表选举分5个步骤:1.成立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选举工作。首届至七届选举委员会,在中共地方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从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2.划分选区。按居住状况,或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3.选民登记。以选区为单位,根据选民资格逐个进行登记,并张榜公布。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发给选民证。4.提出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党派、各人民团体推荐,经选民小组反复酝酿协商、讨论,根据多数选民意见确定,并在选举前张榜公布。首届至七届人大代表实行等额选举,自八届开始,实行差额选举。5.代表选举。首届至七届由县、乡选举委员会主持,以选区为单位召开选民大会,采用举手选举或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选出出席乡人代会代表,再由乡镇人代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席县人代会的代表。从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始,由选举委员会主持,经过划分选区、选民登记发证、民主酝酿候选人、投票差额选举等阶段,由选民直接选举县人大代表。
二、历届会议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10~15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447名,出席424名。由中共寿光县委书记亓廉芳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辅导报告,县长王士明作半年来政府工作总结,副县长董万祥作关于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继续贯彻生产自救,节约渡荒的方针,做好夏季生产救灾以及夏征、夏购、夏销工作。同时,结合做好宪法草案的宣传及取缔黑市,建立国家市场等工作。大会选举产生寿光县首届人民委员会,由27人组成,其中县长1人,副县长2人,委员24人。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出席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54年11月15~19日召开,出席代表403名。中共寿光县委副书记信同先作形势报告,重点阐述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及党与政府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县长王士明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议要求,冬季工作仍以贯彻互助合作、农业增产为中心,巩固现有合作社,为合作社的大发展作准备。做好统购、统销(粮食、棉花、花生)和冬季生产。
第三次会议,1955年3月28~31日召开,出席代表372名。由省人大代表杨廷梓传达省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县长王士明作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副县长董万祥作“春季工作意见”报告,要求认真贯彻阶级路线,坚持自愿原则,巩固互助合作组织,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增打机井,扩大水浇面积,促进农业生产;普遍开展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保卫世界和平;继续深入宣传婚姻法。大会批准县人委的工作报告,号召全县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为胜利完成1955年各项工作任务而奋斗。
第四次会议,1955年10月19~23日召开,出席代表373名。县长王士明作政府工作总结报告,副县长董万祥作政府下段工作意见报告。要求继续加强互助合作组织的领导,组织更多的农民入社;同时,要把反革命分子全部肃清。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为完成今后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奋斗。大会改选了县人民委员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决定自11月1日起,将寿光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寿光县人民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1955年12月26~30日召开,出席代表312名。县长王士明作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是总结1955年农业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和1956年生产计划的安排意见,并宣布了1955年征兵工作计划。大会决议,坚决贯彻以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为中心,以征集(始行义务兵役制)工作为重点的方针,争取4年完成本县五年农业生产计划的奋斗目标。
第六次会议,1956年12月27~29日召开,出席代表310名。县长董万祥作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认真贯彻毛主席关于合作化的指示,抓好整顿合作社工作,并以此为中心,搞好各项工作。大会认为,县人委的工作报告符合实际,今后的工作中,各级干部必须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克服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根据“勤俭建国、勤俭办合作社、勤俭办企业、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在全县开展一个轰轰烈烈的增产节约运动,为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7年1月16~21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53名。中共寿光县委书记亓廉芳作形势报告,县长董万祥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认为,全县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已取得决定性胜利,农业获得连年丰收,广大社员增加了收入,但也出现了一些缺点、错误,特别在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技术推广上,存有盲目要求和不因地制宜现象,必须加以纠正。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县人民委员会,县长1人,副县长3人,委员17人。
第二次会议,1957年12月25~28日召开,出席代表329名。副县长马效禹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决议要求,组织全县人民投入“农业发展纲要”40条大辩论,修订1958年农业生产规划,开展以水、肥、土三大内容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大会改选县长并补选副县长1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20~23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410名,出席375名。由中共寿光县委书记亓廉芳作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报告,县长毕恒兴作“春季工作总结及夏季工作意见”的报告,副县长马效禹作“1958年工农业生产发展规划”的报告,县财政局受县人委委托作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法院作法院工作报告。大会决议要求,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工农业生产新高潮。鼓足干劲,完成和超额完成县人民委员会提出的工农业生产指标。继续深入开展整风运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反对右倾保守思想,改变工作作风,以适应大跃进的新形势。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县人民委员会(25人组成),其中县长1人,副县长3人,委员21人。选举产生县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出席省二届人大的代表。 第二次会议,1959年12月27~30日召开,出席代表273名。县人委作政府工作报告和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县人民法院作法院工作报告。大会决议:(1)坚决贯彻中共中央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继续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全面发展的方针,继续反右倾,鼓干劲,深入开展两条道路的斗争,全面进行整风整社,争取更大跃进。(2)动员群众向北大洼“进军”。(3)发动群众修建烈士陵园和烈士纪念堂。
大会改选了县人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院长。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1年4月3~5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428名,出席378名。县长姜亦辉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马效禹作财政预决算报告。大会对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强调指出:农业减产,口粮不足,副食品供应紧张,固然与两年来自然灾害有关,但政府在工作中,也犯有严重错误,特别是大刮“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特殊风、生产瞎指挥风)和“一平二调”,严重破坏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政策,使按劳分配原则不能执行,挫伤了群众生产积极性。为此,决议要求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高度的群众观点,彻底反掉“五风”,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依靠群众战胜灾荒。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其中县长1人,副县长5人,委员23人,并补选省二届人大代表1人。
第二次会议,1962年3月28~30日召开,出席代表316名。县长姜亦辉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王洪儒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改变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大会决议;(1)继续贯彻党的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加强农业第一线,集中力量搞好农业生产;(2)各行各业要从各方面大力支援农业;(3)各人民公社、生产队、各企事业单位及全县人民要顾全大局,加强纪律,在中共寿光县委领导下,团结一致,万众一心,为争取1962年农业丰收而奋斗。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3年9月10~12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426名,出席370名。县长姜亦辉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马效禹作财政预决算报告,总结了两年来,由于贯彻“十二条”、“六十条”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政策,调动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出现了物价下降,市场缓和,人心安定的好形势。大会决议要求,坚决响应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号召,认真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切实做好生产救灾,安排好社员生活,努力夺取农业丰收。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县人民委员会,其中县长1人,副县长3人,委员23人。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出席省三届人大的代表。
第二次会议,1964年12月24~26日召开,出席代表297名。副县长李文英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受县人委委托作财政预决算报告,法院院长作法院工作报告。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一致,依靠集体力量,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开展以粮为纲,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搞好冬春生产,争取明年更大丰收。大会改选、补选县人民委员会部分成员。
第三次会议,1965年12月10~12日召开,出席代表317名。副县长李文英作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受县人委委托作财政预决算报告。大会认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是积极动员全县人民,继续深入开展以抗旱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各级政府要带领社员实干、大干、苦干、巧干,逐步改造自然面貌,改变生产条件,为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打下良好基础。大会补选副县长1人、出席省三届人大代表1人。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从1965年开始筹备,各公社先后召开了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六届人大代表426名,经协商确定第六届县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委员候选人29人,并报请上级批准。会议定于1966年12月召开,因“文化大革命”开始,未能举行。1967年4月1日,在“支左”部队主持下,召开了7800名造反派成员参加的夺权大会,成立了寿光县革命委员会。6月,县革命委员会被造反派冲垮。1968年3月25日,在“支左”部队主持下,再建寿光县革命委员会。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8年3月27~31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770名,出席736名。中共寿光县委书记、县革委主任王金源作县革委工作报告,副书记王乐泉代表县革委作“建设大寨县规划”报告。大会认为,县革委的报告认真贯彻了五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并结合寿光具体情况,提出了为完成新时期总任务而努力奋斗的具体任务,反映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大路线,为在1980年建成高标准的大寨县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县革命委员会,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9人,委员50人。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9年12月20~25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730名,出席704名。由县革委主任王乐泉作政府工作报告,县革委副主任王成桂向大会提交1980、1981年寿光县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县财政局向大会提交1978年财政决算、197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0年财政概算的书面报告,县人民法院作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作检察工作报告。大会对政府工作报告、县国民经济计划(草案)、财政预决算、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分别作出决议。认为报告中提出的搞好国民经济调整,打好四化建设第一个战役的目标和措施正确可行。要继续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为实现寿光经济现代化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县人大常务委员会(19人组成),徐尔田任主任,王士明、李文英、袁荣阁、侯延禄、吴敬之、马景任副主任。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5人,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
第二次会议,1980年12月28~31日召开,出席代表693名。由副县长王成桂作全县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县财政局向大会提交1979年财政决算、198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1年财政预算的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尔田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决议。决议指出,要本着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原则和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要求,编制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和1981年财政预算方案。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及时讨论在四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使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得到正确执行。大会补选副县长1人。
第三次会议,1981年12月6~10日召开,出席代表633名。县长程俊善作政府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向大会提交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1982年财政概算的书面报告,县计划委员会向大会提交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安排意见的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尔田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作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作检察工作报告。大会对以上报告分别通过决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对一年来形势发展估计符合实际,1982年工作计划切实可行。要求全县坚决贯彻调整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同时,进一步调整农业内部结构,依靠政策和科学,加快农业发展步伐。要继续搞好工业调整,积极稳妥地落实生产责任制,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技术改造,保证工业生产继续稳步前进。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大会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1人。
第四次会议,1983年2月22~26日召开,出席代表730名。副县长张本诚作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向大会提交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报告,县财政局提交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尔田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县检察院分别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认为以上报告符合本县实际,体现了中共十二大和五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坚决贯彻会议决议,大胆改革,开拓前进,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努力奋斗。大会改选县长以及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省六届人大代表,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
第五次会议,1984年1月4~7日召开,出席代表596名。县长潘增贵作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向大会提交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报告,县财政局提交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尔田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县检察院分别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对以上报告分别通过决议。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符合本县实际情况。要求各级政府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组织落实,保证任务的完成。大会号召全县人民团结一致,振奋精神,艰苦奋斗,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各项工作继续推向前进。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4年5月19~22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416名,出席代表411名。代理县长姜洪佩作政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自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4年半的时间中,通过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全县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为实现中共十二大提出的到20世纪末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修订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并对1984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实施措施。因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与本届一次会议间隔时间短暂,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和检察院只向大会提交4个月来的书面工作汇报。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认为报告中提出的到20世纪末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愿望,1984年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切实可行,要求全县齐心协力,加快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积极推广科学技术,胜利完成各项任务。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19人组成),罗根深任主任,侯延禄、袁荣阁、桑福增、楼华皋任副主任。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4人,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
第二次会议,1985年3月28日至4月1日召开,出席代表350名。县长姜洪佩作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向大会提交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县财政局作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根深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大会对以上报告,分别通过决议。要求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从实际出发,搞好经济战略研究,制订“七五”计划,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坚决做到令必行,禁必止,纠正新形势下的不正之风,争取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新胜利。
第三次会议,1986年4月3~6日召开,出席代表418名。县长姜洪佩作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向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县财政局提交1985年财政决算和1986年财政预算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根深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作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作检察工作报告。大会对以上报告分别作出决议。同意1986年的工作计划和各项措施,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大力提高经济效益,积极理顺各种关系。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继续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大会改选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7年3月9~13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360名,出席代表344名。县长姜洪佩作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王明新作1987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报告,县财政局向大会提交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侯延禄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分别作工作报告。大会对各项报告分别通过决议。号召全县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深化改革,搞好经济,充分发挥优势,增强农业后劲,为实现1987年的任务而奋斗。大会选举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21人组成),张本诚任主任,侯延禄、袁荣阁、桑福增、任宗先、桑美林、楼华皋任副主任。选举县长、副县长,及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7年12月3~4日召开,出席代表302名。县政府工作、县财政预决算、县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因未到年终,暂不向大会报告。会议选举寿光县出席潍坊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68名。
第三次会议,1988年4月27至5月1日召开,出席代表314名。县长姜洪佩作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受县政府委托作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受县政府委托作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本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作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作检察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中,全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重大成就。会议强调指出,1988年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关键一年,要以改革总揽全局,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步伐,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议号召全县人民在中共十三大精神指引下,更新观念,励精图治,奋力开拓,齐心协力,艰苦创业,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大会补选副县长1人。
第四次会议,1989年4月5~8日召开,出席代表321名。县长姜洪佩作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受县政府委托作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县财政局受县政府委托作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本诚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作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作检察工作报告,大会对各项报告分别通过决议。要求县政府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和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搞好治理整顿,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消除经济过热现象,努力控制物价上涨,下决心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巩固农业这个基础。要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工业稳定增长。继续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转变工作作风,在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中取得新的胜利,以优异成绩向建国40周年献礼。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0年2月5~9日在县城召开,本届代表原定400名,实选396名,与会代表394名。大会听取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1989年寿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0年计划安排意见报告、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1990年财政概算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和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对各项报告作出决议。要求县人民政府以治理整顿为中心,把握“压缩需要、调整结构、整顿秩序、双增双节”四大环节,全面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协调、稳定发展。大会选举张本诚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齐来吉、楼华皋、杨万东、张德香、王树彬、王修武为副主任。选举县长、副县长,以及县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笫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县人大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一、工作机构
1979年12月,县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建立县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2人,后增选副主任2人,共有成员21人。常委成员中,少数驻会主持工作,大多数仍在原单位任职,仅在举行常委会议时出席议政。县人大常委会之下,设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和后勤人员,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县九届人大增设代表联络科和调查研究科,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十届人大将调研科改为经济科,另增法制科、教科文卫科,共1室4科。1989年7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调整为1室4委:即办公室、法制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人事代表科、信访科。专职工作人员增加到30余人。
二、职权行使
开展法制教育,监督法律实施 1980年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宣传学习,并带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视察。1982年发动全县人民对宪法修改草案进行广泛讨论,提出修改意见52条,有的被纳入宪法条文。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深入学习和全面实施新宪法的决议”,组织全县人民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活动。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森林法》的实施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建议政府采取解决措施。九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培训普法教育骨干20580人,开展了大规模的普法教育。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作出在全县继续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决议,并组织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的实施作了多次检查。1986年3月,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依据省人大常委会的指示组织本县省人大代表对普法及其他工作进行了视察。5月,对10个乡镇、78个单位的普法教育情况予以专题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1987年4月,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视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定,并于5月组织专题视察,对存在的问题,向县委作了汇报,提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的措施。
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人大常委会建立后,依照法律规定的干部任免权限和县政府、法院、检察院提报,审议、决定干部任免。自1979年12月至1987年6月,共任命县政府委、办、科、局和法院、检察院干部365名,免职73名。其中任命县政府副县长2名,决定代理县长1名。自八届至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常委会先后举行了6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法院、检察院提请审议的专题汇报,围绕发展国民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科技、教育、卫生、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法律的贯彻实施及机构设置、区划变动等项工作,作出了重要决定和决议173项。并通过组织视察,对各项工作的贯彻实施,进行调查研究、监督和帮助。1979~1987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视察18次。视察时间,长者月余,短者数天,视察单位累计685处。其中视察乡镇(公社)90处(次),农村204处(次),工商企业138处(次),学校242处(次),其他11处。通过视察,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工农业生产,法律、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县委进行汇报,并及时对行政、司法部门提出建议,监督其采取措施,解决有关问题。推进了各项工作的进行。
代表主要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除组织代表选举和领导召开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外,还建立了代表联络制度。在乡、镇和县直系统建立代表联系组。八届人大设联系组31个,九届人大设联系组31个,十届人大设联系组35个。代表联系组每季度活动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法律、法令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当地政府贯彻县人大会议决议,反映群众意见。同时,每届人大常委会都确定几个乡、镇作为联络点,由主任、副主任分工负责联络点的工作,每月联络一次,听取代表意见,了解各项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并不定期地召开代表小组长或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座谈会55次、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64次、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21次,参加座谈会的代表累计260人。另外,还向代表发出信函和学习材料,交流代表活动经验,鼓励发挥代表作用。从1984年起,县人大常委会编印了《寿光县人大工作情况》,定期出刊,发给代表,使其经常了解人大工作情况。同时,建立了代表接访日制度。确定农历的每月十五日为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访日,平日接访由代表联络科负责。自人大常委会建立至1987年,共接受人民来信216件,其中代表来信51件,均作了认真调查处理。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一乡镇权力机关,议决本乡镇大政要事。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
1953年,成立县乡选举委员会,负责基层选举事宜。216个乡、2个镇依照程序,共选出乡镇人大代表7182名。1954年3月,各乡镇先后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由各乡镇负责人作工作报告,形成有关决议,选举产生乡(镇)人民委员会。1956年春,小乡并大乡,12月基层选举结束。1957年1月,各乡镇召开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50个乡镇(含3个镇)人民委员会,选出乡镇委员会委员1332名。1958年2月,区划调整,原设150个乡镇,编并为31个。3月开始基层选举。4月各乡镇相继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1个乡镇人民委员会,选出乡镇人民委员会委员623名,其中正、副乡镇长100名。
1961年1月,各人民公社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管理委员会,选出正、副社长91名。1963年5月上旬,各公社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管理委员会,有委员379名,其中正、副社长74名。1966年1月,各公社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管理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大会长期中断。1973年11月,协商推选代表,各公社召开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1个公社革命委员会,委员353名,其中正、副主任107名。
1976年,拨乱反正。1978年3月中旬,依照新宪法规定,进行基层选举。各公社于4月下旬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进行基层选举,12月上中旬,各公社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2个公社管理委员会(新设卧铺公社),选出委员258名,其中正、副主任133名。
1984年4月,恢复乡镇建制,22个公社改划为20个乡、10个镇。5月,各乡、镇相继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0个乡镇人民政府,选出正、副乡镇长共120名。1987年1月,依照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进行基层选举。2月,各乡、镇召开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4个乡镇人民政府,并建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设专职驻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