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城乡建设
第一节 县城建设
寿光城址,始建于公元586年(隋文帝开皇六年)。历代曾多次修葺,但城区面积无扩展。新中国建立后,旧式建筑、设施逐渐拆除,城区延伸扩大。70年代前,因经济基础薄弱,县城建设缓慢。1978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建步伐加快。至1989年,县城建设已初具规模,新的街衢纵横交错,马路宽广,高楼密布,机关、工厂、学校、商业、居民区合理布局,错落有致,已具现代城市风貌。
一、总体规划
县城整体规划开始于1974年,县政府组织26人对县城进行测量、调查,制定了《寿光县城建设规划(草案)》。1978年又作修定补充,于1980年形成初稿。1981年再次以城建局为主,聘请地区城建技术人员,组成专门班子,根据省、市对规划方案提出的意见,重新测量、绘图,于1982年3月定稿,经省政府审查后批复同意。1987~1989年又进一步编制了《县城到2000年的战略规划方案》、《寿光县城“八五”期间城市发展规划设想》,并完成了城区居住组团、行政办公区及街道建设的详细规划。经过几年努力,县城建设规划不断完善。1980年11月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县城规划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城市规划管理先进单位”。
城区规划面积11.5平方公里。公共建筑总面积已达100.48万平方米。工业区在城区南部,共有工业企业37家(国营11家、集体26家),建筑面积49.25万平方米(包括办公面积28.91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9.81万平方米,车库5341平方米);机关、商业、供销、财税、金融、文教、卫生等建筑面积51.23万平方米(包括办公面积28.49万平方米,住宅22.18万平方米,车库5623平方米)。商业机构集中于中心大街,潍高路和石马街南段商店密布,摊贩集中,有公司、旅社、商店23家,建筑面积15.62万平方米;交通运输企业6家,均在潍高路以南,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银行、保险单位6家,分布在中心街、新兴街、南关街南端,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邮电局坐落在新兴街北侧,建筑面积4664平方米;文教卫生单位集中设在中心街北部和文化街、健康街、治安街等,有师范、教育局、广播局、体委、中小学校、医院、防疫站、卫生学校、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建筑面积19.66万平方米。
中共寿光县委办公机关1953~1956年在府东街路东,1957年春移位中心大街路西,建筑面积4620平方米;1984年办公机关移于中心大街路东,建筑面积4520.92平方米。县政府办公机关在城里街西端路北,建筑面积4421.8平方米。县委、县政府所属一部分部、委、办、科、局等部门分驻各街。
农业区分布于县城周围,共有16个村庄。耕地面积1.25万亩,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兼搞多种经营。
二、街道布局
城区规划主要街道24条,其中南北大街12条,东西大街12条,方格型布局。道路密度为4.431千米/平方公里,主次干道间距200~1500米。
1989年底统计,县城区内道路长度47.53公里,其中沥青路面46.88公里,砂土路面0.65公里。
(一)南北走向街
中心大街 北起北关村北,南至潍高路,长2250米,规划宽度35米。1973年疏通拓宽,初为沙土路面,1978年10月铺沥青路面,宽14米。
石马街 北起文化街,南至潍高路,路长1330米,规划宽度25米。南段在1970年已铺成沥青路面。1984年北段疏通拓宽,1985年铺沥青路面。
府东街 北起文化街,南到市场街,长610米,规划宽度25米。1969年部分铺沥青路面,1989年重新翻修拓宽,铺8米宽沥青路面。
南关街 北起市场街,南至工业北街,长度1350米,规划宽度25米。南段1985年修通,1986年铺沥青路面;北段1987年铺沥青路面,宽8米。
寿尧路县城段 北起潍高路,南至建新街,长度1150米,规划宽度45米。1979年铺14米宽沥青路面。
西环路 北起北环路,南至羊临路,长3500米,规划宽度50米,1989年铺15米宽沥青路面。
木工厂西街 北起羊临公路,南至西关街,长1450米,规划宽度17米,铺9米宽沥青路面。
工业大街 北起潍高路,南至徐家庄,长1850米,规划宽度25米。1958年修建,1970年铺沥青路面。1985年重新取直定线,铺10米宽沥青路面。
东环路 北起北环路,南至火车站,长3320米,规划宽度50米。1986年北段铺10米宽沥青路面,1988年南段铺14米宽沥青路面。
原羊益路 城区路段北起北环路,南到建新街,长2900米,规划宽度35米。1984年铺10米宽沥青路面。
农贸路 北起文化街,南至潍高路,长1440米,规划宽度30米,尚未修通。
治安街 北起健康路,南至文化街,长400米,规划宽度25米,铺5米宽沥青路面。
(二)东西走向街
市场街 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长2500米,规划宽度40米。规划沥青路面宽20米。中段1973年动工修建,后经几次整修,于1982年铺为沥青路面,东段、西段分别于1988年和1989年完成沥青路面的铺筑。
健康街 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长2430米,规划宽度25米。中段1977年铺7.5米宽沥青路面,东段已修通拓宽未铺沥青,西段尚未修通。
文化街 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长2180米,规划宽度25米。中段1985年铺7米宽沥青路面,东段1986年铺8米宽沥青路面,西段沥青路面宽12米,于1989年铺成。
西关街 东起中心大街,西至原羊益路,长800米,规划宽度25米,沥青路面宽10米。
城里街 东起东环路,西至中心街,长890米,规划宽度25米。西段1969年3月铺沥青路面,宽8米。东段1989年拓宽取直,铺8米宽的沥青路面。
东关街 东起东关村东,西至城里街,长640米,规划宽度17米。西段1989年铺8米宽沥青路面,东段尚为土路。
潍高路县城段 东起张建桥,西至文家,长8550米,规划宽度50米。1984年翻修拓宽,铺沥青路面,宽29米。
新兴街 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长2450米,规划宽度30米。中段于1981年和1987年分两期铺沥青路面,宽12米;东段1987年铺沥青路面,宽10米;西段尚未修通。
水厂街 东起东环路,西至寿尧路,长870米,规划宽度20米,1988年铺沥青路面宽7米。
工业北街 东起东环路,西到西环路,长2470米,规划宽度40米。1984年建土路,1988年东段铺沥青路面,宽10米。西段路面尚未铺沥青。
建新街 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长2500米,规划宽度50米。1984年建成砂土路面。1985年中段铺沥青路面。1988年东段铺沥青路面,宽14米。西段尚未铺沥青。
北环路 东起东环路,西至西环路,长2150米,规划宽50米。1985年中段铺沥青路面,宽7米。1986年东段铺沥青路面,宽10米。1989年西段铺沥青路面,宽12米。
三、公用设施
供水 1981年前县城无统一供水设施,各单位生产、生活用水自行钻井解决,一度形成井眼遍布,水塔林立的混乱局面,水资源浪费严重。为合理开采,做到供需平衡,县里投资112万元,在县城东南角筹建日产4000吨自来水厂1座。1981年动工。1984年建成,同年6月成立寿光县自来水公司,配备职工49名。随着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规划区域不断扩大,城区居民日益增多,原有的供水能力已不能适应生产、生活用水的需求。1987年又投资100万元,筹建日供水10000吨的第二供水厂,1989年7月投入使用。现安装水泵16台,敷设管道32.39公里。供水能力:原设计能力日供水4000吨,实际日供水3600吨。全年供水134万吨,其中工业用水年供37.8万吨,居民生活用水年供92.6万吨。增建第二供水厂并进一步挖掘了第一供水厂的潜力后,1989年年供水量达到464万吨,缓解了城区用水矛盾。收费标准,生产用水吨费0.19元,生活用水吨费0.16元。
排水 城区排水系统已全部配套,水道、明渠、暗沟已交织成完整的排水网络,水泄畅通。中心大街、工业北街、潍高路、工业街、健康街、新兴街、文化街、市场街、建新街、石马街、南关街及农贸路两侧均敷设暗沟,总长22.03公里。东环路建有明渠2800米,城里街、面粉厂设有600米长的暗渠,化肥厂污水沟8000米,其他工业污水沟6000米,造纸厂设有明渠排污水。
供电 县城供电始于1957年,为柴油机组发电。1968年接用电网电力后,自发电停止,后用电范围逐步扩及全城。1959年开始安装路灯,到1989年城区街道安装路灯502盏(汞灯110盏,高压钠灯392盏),分布于中心大街、文化街、市场街、潍高路、府东街、工业街、新兴街、石马街、健康街等主要街道上。
四、主要建筑
建国前公建设施屈指可数,全为土木结构的砖瓦平房。自1953年县政府迁入县城后,公建设施才得以发展。到60年代,有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其中国营1.76万平方米,集体190.58平方米。房屋结构以砖木为主,并出现了少量的二层楼房。到70年代,混合结构的楼房开始出现,建筑面积也增加较快,达到28.45万平方米。80年代公建设施大幅度增加,1985年底统计,建筑面积达到79.87万平方米,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的912.26平方米,混合结构的48.24万平方米,砖木结构的31.20万平方米,其他结构的3383.21平方米。这一时期的新建项目以楼房为主,一般高3~4层。按用途分:住宅用房29.79万平方米,工业用房22.32万平方米,商贸用房15.17万平方米,其他用房12.59万平方米。
1985年后经济实力逐步加强,县城建设更为迅速。楼房建筑高度一般4~6层。除注重实用功能外,还重视了设计造型、楼体装饰等。南关街南端两侧的仿古建筑群,是以古建筑造型为主兼有现代风格的建筑。火车站和三里两个开发区居住组团建设,1989年竣工并投入使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区内各机关单位将原有的砖瓦平房逐步拆除,改造成以混合结构为主的楼体建筑。
县城主要建筑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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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建筑面积(平方米) │投资(万元) │始建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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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 │11830 │236.6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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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17096 │341.9 │1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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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招待所 │13416 │268 │1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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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武装部 │8636 │216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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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筑公司 │14538 │290 │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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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百货大楼 │11590 │231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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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业贸易中心 │7809 │234 │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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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公司 │12302 │246 │1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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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一中学 │12895 │258 │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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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银行 │7500 │225 │1986 │
├────────────────┼──────────────┼───────────┼─────────────┤
│县建设银行 │11510 │287 │1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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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运输公司 │21853 │437 │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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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化肥厂 │32894 │657 │1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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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啤酒厂 │20322 │508 │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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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造纸厂 │27202 │546 │1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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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一热电厂 │15760 │394 │1989 │
└────────────────┴──────────────┴───────────┴─────────────┘
建国前县城农民居住条件简陋。抗日战争前统计,城里居民250户,1100人,共有房屋935间,多为土墙草房,少数富裕户的房屋为砖瓦结构。人均房屋0.85间,少者仅有0.3间。新中国建立后,人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居住条件也大为提高。现在规划区内的居民住房,房屋结构以砖木平房为主,少数富裕户建有2~3层的漂亮楼房,有的农户还买上了较为高级的商品楼房居住。
五、房产管理
1986年前,无房地产管理机构,县城内的房屋建设、交易、普查等工作一直无人管理,房地产资料无处查询。1986年7月成立寿光县城房地产管理所,隶属寿光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承担县城单位自管房产的产权、产籍管理,并对现有的房产和新建、扩建的房产及县城规划区内16个村庄的私有房产进行确权发证。1989年后又兼管综合开发区商品房的管理工作。
房管所成立后,对县城所有单位的自管房屋和部分单位新建、扩建、翻建的房产及县城规划区内的村庄私房逐幢逐套进行丈量、绘图、登记,颁发确权证书,所有房产资料均整理建档,使城区房产管理工作走上正规。
1989年,在房管所设立寿光县城房地产监量所,开辟房地产交易市场,开展房屋租赁和交易工作。
第二节 乡镇建设
1985年全县34处乡镇建楼房170座(不含县城),建筑面积16.66万平方米;平房6.15万间,面积110.7万平方米。1990年底34处乡镇驻地建筑总面积163.13万平方米,而且都修建了自来水设施,敷设管道40公里。全县乡镇区内新修道路91条,总长445.4公里,其中绿化道路30条,长240公里;新安装路灯525盏。建设比较好的乡镇有羊角沟镇、大家洼镇、稻田镇、田柳乡、侯镇、孙家集镇。1989年大家洼镇和稻田镇被分别列为山东省村镇建设试点单位和潍坊市村镇建设综合开发试点单位。
羊角沟镇 富渔盐之利,水陆交通称便。民国初期,羊角沟街市东西长2里余,南北长1里余,街道两旁多系商家,居民3000余,商务繁盛时,人口增至万余。后因军阀、土匪、日伪军为患,盐商各业惨遭破坏,日渐式微。
建国前,居民居住条件低劣,多居于矮小潮湿的小土屋,只有渔、盐富商住有砖瓦平房或楼房。建国后,经过40多年的建设,羊角沟高楼林立,市井繁荣,商店摊贩沿街遍布,已成为一个渔盐商业发达、交通方便、经济实力雄厚的小城镇。
1985年镇区规划街道17条,全长27.5公里,主要街道1条,规划宽度30米。全镇房屋建筑面积32.48万平方米,其中全民6.95万平方米,集体6.76万平方米,私有房产18.77万平方米,公建楼房25座。居民人均住房10平方米。全镇现有企事业单位74个,其中省属单位3个,县直单位19个,镇办企业52个。生产行业主要有水产品加工、水陆运输、渔船修造、盐业、水貂养殖、建筑材料、海洋捕捞、服装加工、饮食服务等。有渔港1处,年吞吐量4万吨。水产冷藏加工厂5处,冷藏总量4270吨,加工后的大虾,运销美国、日本和西欧。商港1处,共有商船16条,年吞吐量80~100万吨,物资装卸全部机械化。商业网点41处,银行、信用社各1处。文教卫生单位10处,计有小学、初中、高中各1处,影院2处,文化馆1处,广播放大站、新华书店各1处,医院1处。自来水公司1处,由王高和杨庄井群供水,担负羊角沟镇的全部生产、生活用水。
1989年,全镇有453户、18134人,其中农业人口1531人,非农业人口16603人。镇区规划面积11.3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73.14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18.18万平方米。
大家洼镇 地处寿光东北部滨海地区。地势低洼,土地盐碱,过去是一片不毛之地,“春天白茫茫,夏秋水汪汪”。村庄零落,人烟稀少,经济条件低下。渔盐生产历史悠久。
建国以来,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1958年国营羊口盐场在此兴建,带动了集体、村队盐场的发展。进入80年代,又发展了滩涂海水养殖业。寿光县养殖场、联合国资助兴建的养虾场均建于此。国家“七五”重点建设项目——潍坊纯碱厂亦在此建成,为繁荣全镇经济创造了条件。如今,这里已成为寿光县主要经济贸易区之一,交通便利,渔盐业发达,商贸兴隆,产业齐全。昌大路、南大路于此交汇,又是新建益羊铁路的终点站。现有镇办工业10个,村办工业9个,主要从事机械维修、制砖、捕捞、运输、面粉加工、建筑等;有商业网点30处,集市21处,其中国营门市部6处,银行、信贷所各1处;全镇有初中5处,小学34处;村队医疗室35个。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文化生活的活跃,孟家村为全县第一个“电视村”。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多数土地已被改造利用,粮食亩产由建国前的70斤提高到403斤;全镇拥有农用载重汽车77辆、拖拉机169台、柴油机162台、电动机42台。
农民居住条件变化较大,建国前多为潮湿低矮的小土草房,现在大多数居民都住上了高大宽敞明亮的砖瓦房。1985年全镇房屋建筑面积70.77万平方米,人均22.74平方米。
1989年全镇有农业人口33693人,非农业人口16376人。镇驻地总体规划面积为11.8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
稻田镇 地处丹、桂两河之间。镇机关驻稻田村。境内有潍高路、昌大路横纵穿越,交汇于稻田村处,每天有数次客车往返,交通方便。
建国前,这里是一个较大的集镇,又因岔河盐场原盐陆运外地销售,多落脚此处稍憩,商家竞相在此设店经营,人员辐集,商贸兴隆。建国后人民政府又多次投资建设,工商各业得以迅速发展。1985年全镇内已建有企事业单位28处,其中县办企业4处,有工艺品一厂、第二棉油加工厂、织袜厂、良种场;镇办工业有农机修造、建材生产、鬃发生产、服装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发网生产历史悠久,产品驰名国内外。单齐鬃深受日商欢迎。1983年山东省畜产品进出口公司曾在该镇召开3省6市“鬃发原料供应工作会议”。全镇村办工业162处,主要从事石棉瓦、水泥电杆、针织、服装、刺绣、面粉、糕点、水利器械等80余种产品的生产。
镇内有商业网点48处,其中国营6处,代购代销点42处,经营品种逾5万,1983年销售额达890万元;有集市6处,年收纳工商税45万元;银行、信用社各1处,年支付工副业贷款224万元。现有高中1处,初中6处,小学45处。有影剧院、文化站、广播放大站各1处,电影放映单位5个,业余剧团和宣传队12个,文化生活活跃。
1989年全镇农业户数7113户、31278人,农村房屋建筑面积共47万余平方米,人均住房15平方米。
第三节 村庄建设
寿光县全为“集中型”村庄。旧社会,农村经济落后,贫富不均,居住条件差异很大,贫者住土墙屋,富裕者住“座窗”屋,砖瓦房多见于地主、富农庭院,有的甚至住上二层小楼房。1931年全县有住房45.26万间,建筑面积380.65万平方米,人均住房6.9平方米。其中土墙屋5.35万间,面积41.74万平方米;“座窗”屋23.86万间,190.89万平方米;砖瓦房和砖皮屋10.48万间,104.95万平方米,二层楼房120间,面积2880平方米。建国后农房建设虽有一些起色,但无统一规划,布局杂乱,建筑简陋。至60年代,全县危房、土草房基本得到改造,房屋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多为砖木结构的“砖树皮”、“砖树山”屋。70年代,部分村庄开始注重整体规划,但因上级规划管理跟不上和村庄领导的不断变更,出现了乱占耕地、规划不统一的混乱局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飞速发展,农民收入大量增加,农村出现了建房热潮,房屋结构也大为改进,建设的平房多是砖木瓦结构的“大玻璃门窗”式。1981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文件和山东省政府文件精神,针对全县农村建房乱占耕地、规划不一的情况进行调查,制定《寿光县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全县990个自然村进行总体规划,对宅基地、公共建筑、公用设施等进行合理安排。农民建房本着少占耕地、尽量在原宅基地安排的原则进行。宅基地面积一般长14米,宽17米。大街宽10~15米,巷道4~7米。村镇规划方案实施后,全县可节省土地1.3万亩,比原来节省土地10%。
1989年统计,全县农村房屋建筑面积1055.6万平方米,每人平均19.1平方米。有90%的农户按规划改建了新房。
第四节 建设用地管理
审批程序 1958年以前,寿光县用地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各类建设用地只需用地与被征用地单位签定协议,即可动工建设。1958年后由民政局代管此事,凡国家建设用地。用地一方须填写用地申请报告书,双方签定协议,生产大队、公社依次审查盖章,报民政局审核,由县人民委员会下达批复文件。1980年管理权限由民政局移交农业局,审批程序稍趋规范,除延用上述程序外,又增设用地单位持国家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建设平面图件等,各种报件齐备,在勘察现场后,局里提出初审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报县政府或上级政府审批,并下达批复文件。1988年土地管理局成立后,一切建设用地纳入规划管理和国家计划管理,实行指标控制,审批程序趋向规范化、制度化。
管理范围 建设用地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3类。1982年前,只管国家建设用地,以后又管乡镇集体建设用地。1986年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纳入管理范围。1988年村庄规划占地和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住宅等项,也列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各乡镇土地管理所成立后,对各村居民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等非耕地建住宅的,由乡镇土地管理所统一管理。
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土地管理部门有权监察,对违法用地、占地的,按《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处置。1989年查处违法占用地单位(户)72个,占地面积300.92亩,除对其罚款外又补办了退、用地手续。
第五节 建筑业
一、建筑企业
1945年前,无专业建筑组织,民房、公共建筑物多由乡村泥瓦匠承担。1945年羊角沟市成立木捻工会,有瓦、木工120人。1952年寿光县建筑工会成立,有会员62人。此时羊角沟木捻工会人员增至217人。1952年下半年,羊角沟木捻工会改称羊角沟市建筑生产合作社,入股社员338人,1954年又改名羊角沟建筑部。1955年寿光县建筑工会改称寿光县建筑合作社,入股社员338人。1956年两处建筑社合并,1957年又分开经营。1958年寿光县建筑合作社组建为寿光县建筑公司,职工增加到610人。羊角沟建筑社职工发展到580人。1960年基建战线压缩,部分工人下放。到年底,寿光县建筑公司下放235人;羊角沟建筑社调出320人,充实渔业队。到1962年底,寿光县建筑公司仅剩39人,羊角沟剩92人。1963年后,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基建项目逐渐增多,建筑队伍也随之扩大。1977年10月,羊角沟建筑社改为县办大集体企业,名为寿光县第二建筑公司,到1983年,建筑工人增加到334人。寿光县建筑公司自1970年后,人员增加较快,到1983年底,有固定工342人,亦工亦农工592人。
1971年基建战线拉长,公社建筑队伍开始壮大。当时各公社逐步将分散的建筑工匠组织起来,成立了建筑社。1982年按照建设部和省、市建委要求对企业进行了资质定级。通过审查,全县共有22个公社建筑社定级,其中定乙级企业10个,丙级企业12个。县属两个企业当时未定级,但按甲级企业承担任务。
1985年建筑业发展迅速,全县建筑公司(队)达78个,其中县属公司2个,乡镇建筑公司29个,村联合体建筑队47个。根据建设部和省、市建委的要求,按照企业营业等级进行了分级分类。评定为三级企业的2个,四级企业的23个,修建队53个。1987年底,建筑业本着“整顿、巩固、提高、发展”的原则,对78个建筑企业单位进行了资质审查压缩、合并,清理了一部分不符合标准的企业。经省、市审查确定发证的施工企业有53个,其中三级企业6个,四级企业38个,五级企业9个。
1989年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省建委、省工商局、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部《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对全县53个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合格发证者48个,其中二级装饰企业1个,三级施工企业8个,四级施工企业38个,非等级施工企业1个。另有未经资质审查的村办建筑队和个体建筑队散布乡间,从事建筑生产。
县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情况(1989)
┌─────────────────────────────┬─────────────────────────┐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
├─────────────────────────────┼─────────────────────────┤
│寿光县装饰公司 │装饰二级 │
├─────────────────────────────┼─────────────────────────┤
│寿光县建筑公司 │土建三级 │
├─────────────────────────────┼─────────────────────────┤
│寿光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土建三级 │
├─────────────────────────────┼─────────────────────────┤
│寿光县寿光镇建筑公司 │土建三级 │
├─────────────────────────────┼─────────────────────────┤
│寿光县上口镇建筑公司 │土建三级 │
├─────────────────────────────┼─────────────────────────┤
│寿光县广陵乡建筑公司 │土建三级 │
├─────────────────────────────┼─────────────────────────┤
│寿光县侯镇建筑公司 │土建三级 │
├─────────────────────────────┼─────────────────────────┤
│寿光县孙家集镇建筑公司 │土建三级 │
├─────────────────────────────┼─────────────────────────┤
│寿光县大家洼镇设备公司 │安装三级 │
├─────────────────────────────┼─────────────────────────┤
│寿光县大家洼镇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大家洼村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太平村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山东羊口盐场建安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镇寿城建安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镇城南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镇南关建安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镇北关建安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镇兴华建安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镇东关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成人中专建安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羊角沟建安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文家乡建安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张建桥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古城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田柳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南河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卧铺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北洛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寒桥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稻田镇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王望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五台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留吕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岔河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道口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台头镇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牛头镇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丰城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王高镇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南柴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田马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赵庙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东埠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胡营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马店建安二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纪台乡建筑公司 │土建四级 │
├─────────────────────────────┼─────────────────────────┤
│寿光县防腐保温公司 │防腐四级 │
├─────────────────────────────┼─────────────────────────┤
│稻田镇东稻田村建筑队 │土建非等级 │
└─────────────────────────────┴─────────────────────────┘
二、建筑力量
1962年以前,建筑施工设备落后,全靠手工操作,负荷重、效率低、危险性大。1965年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开始使用砂浆搅拌机和混凝土搅拌机。70年代末,施工设备陆续增多,到1982年底,全县建筑施工设备有:轮胎式吊车1台,桅杆吊车7台,龙门架56台,混凝土搅拌机60台,砂浆搅拌机70台。1982年有施工企业24个,施工队伍3150人,其中施工技术人员28人(包括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2名,技术员8名,施工员11名,其他技术员6名),有固定资产750万元。其中县属建筑公司职工1000人,固定资产200万元。
随着基本建设的发展,建筑队伍逐步扩大。1985年从业人员12500人,其中县属公司1500人,乡镇建筑公司8400人,村联合体2600人;全县共有建筑技术人员487名,其中工程师3名,助理工程师8名,技术员8名,施工员468名;拥有固定资产1648万元,其中县属公司400万元;施工机械也随之不断更新,年底全县有塔吊40台,轮胎式吊车3台,龙门架200台,混凝土搅拌机210台,砂浆搅拌机250台。
1988年从业人员达到20215人,其中县属企业1624人,乡镇村企业18591人;全县拥有固定资产净值3226万元,机械设备总值达1560万元,全员技术装备率人均772元,动力装备率达1.5马力/人;主要机械设备有吊车32台,固定塔吊100余台,龙门架、井字架388台,搅拌机511台,各种运输车150余辆。
1989年底,由于基建规模压缩,施工队伍过剩。从业人员由2万多人精简为17866人,县属企业保留1716人,乡镇村企业保留16150人。共有技术人员1549名,其中工程师31人,助理工程师168人,技术员308人,施工员559人,其他技术员483人。全县建筑业拥有固定资产净值3868万元,施工机械净值1734万元,全员技术装备率人均971元,动力装备率2.33马力/人。机械设备达4950台(件),其中主要机械设备有:吊车35台,固定塔吊135台,龙门架、井字架415台,搅拌机550台,各种运输车170多辆。
三、经营管理
建筑工会时期,施工技术落后,资金匮乏,无力购置原料和机械设备。包揽建筑安装项目主要采用建设单位备料、建筑单位施工的方法。
1958年后,随着建筑安装技术的不断提高和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的增加,开始承包一般性建筑物,按工程要求,采用“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两种形式。
80年代,经营方式以“包工包料”为主。根据工程项目的先后程序,统一规划,统一备料,合理施工。承包时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经济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1984年以来,全县建筑业主要依据建设部1984年3月发布的《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进行经营管理。同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核定营业等级,防止虚报营业条件、冒领营业证书。从1987年起,县建委负责对勘察设计、施工和构件生产单位的营业资质审查,每年抽验一次,对不合要求的限期改正或吊销营业执照。在承包工程时,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须按《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办事,不许高估价和任意压价。
四、产值、效益
60年代前,全县建筑力量薄弱,产值甚微。70年代后,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和建筑力量不断壮大,产值、效益逐年提高。1979年产值2004万元,利润129万元。进入80年代,机械装备日益先进,职工素质不断提高,使建筑业成为寿光的重要产业之一。1985年全县合计产值4412万元,实现利润345万元。1989年全县建筑业生产产值猛增到12242万元,实现利润686万元,其中县属企业完成产值2022万元,利润108万元;乡镇企业实现产值10220万元,利润578万元。
县施工企业产值、利润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合计
乡镇企业
产值
利润
产值
利润
产值
利润
1985
4412
345
3165
275
1247
70
1986
6579
459
5095
392
1484
67
1987
7760
541
6235
472
1525
69
1988
10401
666
8549
575
1852
91
1989
12242
686
10220
578
2022
108
第六节 环境保护
随着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工业的发展,自然生态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地下水位下降,河流干涸;林木砍伐过于栽植;鸟兽、鱼类栖息场所越来越少。此外,土地、水体、大气都污染严重。自1975年开始,重视环保工作。1977年成立县环境保护办公室,1984年改为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已列入行政工作的重要议程。
一、“三废”治理
(一)废水污染治理
废水污染状况 1982年调查,全县工业废水排放单位28个,年排放量达680.75万吨。主要污染源是造纸厂和化肥厂,废水排放量占67%,污染负荷占总负荷的83%;其次是木器厂、肉联厂、酒厂和磷肥厂。另有24处医院,年排污水1.69万吨,污染地下水。主要污染物有耗氧量、挥发性酚、硫化物和悬浮物,占污染物总负荷的95%。工业废水,流经县内大小6条河流,污染范围遍及13个乡镇。
造纸厂、木器厂、酒厂、肉联厂,1985年排放各种生产废水276万吨,废水中含悬浮物5362吨、酚16.09吨、硫化物0.46吨。其中造纸厂年排废水19万吨,酚的浓度4.6毫克/升,超标8.3倍;酒厂废水中悬浮物浓度高达9023毫克/升,超标17倍;肉联厂年排未经处理的病原体废水4万吨。乡镇工业对环境的污染波及农村。乡办造纸厂日排污水都在1000立方米以上,造成地下水污染。
1980年4月,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对县城地下饮用水确定24个井点,进行监测,共化验324个项目,化验结果显示有15个井点的5个项目超过国家标准。其中,交通旅馆水井氯化物测出值为148毫克/升,超标0.48倍;工艺品二厂水井为129毫克/升,超标0.29倍。亚硝酸盐氮含量以交通旅社测井最高,为0.0211毫克/升,超标20.1倍。挥发性酚以造纸厂测井最高,为0.0048毫克/升,超标1.4倍。细菌总数国家规定标准每毫升不得超过100个,而南魏村水井达210个,寿光镇兽医站水井达240个,五金厂水井达290个,分别超标1.1倍、1.4倍和1.9倍。
1982年对寿光镇南前三里村和王高镇袁家桥村的水井进行监测。南前三里村的4眼水井,其中一号井有机磷超标15倍,亚硝酸盐氮超标249倍,氨氮超标10.3倍。用一号水井浇灌的15亩玉米,绝产的6亩,减产7成的7亩,其余减产5成。袁家桥村有水井35眼,发现异味的有15眼。从5眼水井取样化验结果看,有17个项目超过国家规定指标,最高的超标39倍。
1987年对县城29眼水井进行监测,包括民用井、企业自备井、观察井。其中有4眼井水中检验出挥发性酚,1眼井水超标;有4眼井水中检验出汞,1眼井水超标,所监测的29眼井水中都检验出六价铬。
弥河、小清河、跃龙河的污染源来自上游城区。弥河污染源主要是临朐县排放的有毒有害工业废水造成;小清河主要污染源是济南、青州、淄博、广饶等地工业废水。过去小清河河水清甜,现水色黑黄,并有异常气味。因河水污染,鱼虾受灾严重,面条鱼、鲍鱼、毛蟹等已濒于绝迹。1983年8月1~4日,小清河发出难闻臭味,不仅河内鱼虾死亡,同时还污染了浅海水域以及养殖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水产资源损失近2000万元。跃龙河的主要污染源是造纸厂、木器厂等,每年排入跃龙河的废水约179.91万吨。
海域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油。1982年3次监测,各点检测油均超标,以小清河口近海处5月测出值最高,达0.53毫克/升,超过国家标准9.6倍。因海域污染,羊角沟毛蚶、鱼场已外移20华里,鱼蟹减产。据9个品种、97份样品检验,主要有害有毒物质是砷。在97份样品中,有92份样品中砷含量超过0.3毫克/升(参考标准为0.005~0.3毫克/升)。其次是铬污染。据“杜鲁子”(小蟹子)10份样品检验,铬检出范围为1.63~2.28毫克/升;毛虾10份样品,铬检出范围为1.05~1.75毫克/升,全部超过标准(参考标准为0.02~1.0毫克/升);鲫鱼10份样品,8份超标,其余6个品种67个样品,虽不超标,但均检出铬。
废水污染治理 重点抓了水的循环使用,一水多用,使废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981年化肥厂采用串联油水分离池,处理废水中的含油问题。每天回收机油40千克,年可回收12吨,价值1.2万元。自1988年以来又连续投资100多万元,实现了两水闭路循环,废水排放减少了80%以上,不但节约了能源,而且达到了治理污染的目的。造纸厂为处理污水中的有害物质苯酚,改油碱生产为火碱生产,并在生产车间改用1台侧压浓缩机,缩短粗浆洗涤时间,使污水排放量减少了20%。接着又搞了白水循环项目,年节水总值达1.2万元。1984年,县医院为解决污染,投资1.8万元,建成病原体废水处理项目。木器厂废水含酚量高达30毫克/升、悬浮物5%,为降低有害物含量、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源,1983年投资5.07万元,扩建处理塔和沉淀池,采用磺化煤吸附法处理废水,使酚含量下降95%,达到了废水回收利用的目的。
河水污染治理 小清河、弥河的污染治理重点抓了5个方面:①小清河上游排污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排放;凡向弥河排放废水的单位必须改道,不准私自将废水排入河内。②在弥河、小清河下游建立水质监测站,定时化验水质,及时提供污染和治理情报。③对小清河、弥河上游排污单位不按规定排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重点是水产资源),由省、市环保部门责其赔偿。1983年7月,淄博市赔偿寿光损失10万元,济南市赔偿损失20万元。④加强船舶码头管理,按规定标准做好污油处理和羊角沟镇污染源的治理工作。⑤在小清河治理规划中,将污染区人畜吃水问题放在首位。1985年县环境保护局对污染区进行了调查监测,写报告申请解决吃水问题。1988年4月,山东省委、省政府、省环保部门拨给专款97万元,县筹集资金57万元,为卧铺乡的10个村庄,打470~560米钢管深井7眼,铺设供水管道12公里,解决了10个村庄的14015口人的吃水困难。从1989年10月起,各级政府又先后投资65.5万元,给卧铺乡3个村打450米深井3眼,解决吃水问题。
(二)废气污染治理
污染状况 1982年监测,寿光县废气排放单位共17个,年排放有害气体6.54万标立方米。工业锅炉39台,年排放有害物质6175吨,其中二氧化硫4.56吨,氮氧化合物139.9吨,颗粒物689.7吨,主要污染区为县城。
除工业锅炉烟尘污染大气外,磷肥厂、化肥厂、羊口盐场吹溴厂等单位排放的各种尾气,也造成了污染。其中磷肥厂年排放硫酸尾气1260万标立方米,化肥厂年排硫化氢140吨。造纸厂年排蒸球臭气400吨,化工厂排盐酸氯尾气14.4万标立方米,羊口盐场吹溴厂年排废气6.48吨。全县所有汽车、拖拉机、动力船和过往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城镇居民锅灶排放的炊烟,也对大气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此外,赵庙水泥厂、羊角沟贝壳水泥厂、化肥厂、农修厂、内燃机配件厂、麻纺厂、木器厂、纺机厂等单位排放的超标工业粉尘,污染空气也很严重。
1988年调查监测,寿光县每年废气排放量15.53万标立方米,其中燃烧废气量12.26万标立方米,工业废气量3.27万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烟尘,年排放污染物8597吨,其中二氧化硫4406吨、一氧化碳187吨、氮氧化合物1250吨、烟尘2754吨。城区烟尘覆盖面积1.14平方公里。通过环境质量评价,确定了造纸厂、羊口盐场、酒厂、啤酒厂、木器厂、化肥厂等占等标负荷一半以上的企业为主要污染物的污染源。
污染治理 首先从更新改造锅炉和消除烟尘开始。1978年全县有运行锅炉30台,改造26台。新装锅炉烟尘标准必须达到规定要求,超标者不准投入生产。烤烟炉6335台,改造3508台;窑炉改造36座。化肥厂为防止大气污染,于1978年建成硫磺回收设备,日回收硫磺200千克;并搞成铜冼再生产项目,时回收一氧化碳300立方米,年可制6度氨水1800吨。1980年磷肥厂建成氟硅酸回收项目,日回收含氟气体1.75万立方米。据统计,1985年全县废气排放量为9万标立方米,经过净化处理的7.3万标立方米,占废气排放量的81.1%;年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525.5万吨,回收305.5万吨,占排放量的12.1%。
(三)废渣污染治理
工厂产生的煤渣80%用于制砖或铺路;酒渣用于饲养家禽;榨油厂利用油渣生产药物“益寿宁”、“复方豆油酸丸”等。1982年共产生废渣3.24万吨,已综合利用的2.01万吨,占产生量的62%。到1985年,工业废渣全部被利用。
农业环境污染也应引起人们的重视。长期大量施用农药和化肥,虽给农作物带来增产,但也程度不同地造成了污染,导致土壤板结、土质退化、病虫害抗药性增强,这就不得不研制高效低毒的新农药和新型肥料,防止造成恶性循环。
1975~1989年,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1498.84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238.69万元。环境保护拨、贷款260.15万元。1980年8月开始征收污染费,用排污费资金安排污染治理项目55个,1989年底全部竣工,日处理污水9.9万吨,日处理废气16032万标立方米,年综合处理废渣0.77万吨,年回收、节约总值447.6万元。
二、污染源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六条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其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据此规定,严格审批制度。1980年寿光县新建、扩建项目有污染的7个,其中执行“三同时”好的和较好的3个,占42.85%;1985年有污染的7个,其中执行“三同时”好的和较好的有6个,占85.7%。
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面,注意了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重要作用,减少农药施用量,并禁止使用有机氯剂,以高效低毒农药代替剧毒农药,使防治技术由单一化学防治发展到综合防治。
为加强污染治理工作,1989年实行县长环境保护责任制,同年6月,寿光县县长和潍坊市市长签订了寿光县第一份县长环境保护责任书,涉及经委、乡镇企业管理局等7个单位,共列入45个项目,主要内容是污染治理和控制新污染。1989年45个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了潍坊市人民政府的验收考核。治理总投资293.2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补助42.5万元;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3万吨/日,日回用清水4510吨,年节约煤275吨;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提高。
三、环境美化
新中国建立前,街道狭窄、弯曲,两旁虽有零星绿化,但品种杂乱,树木参差。随着县城建设的逐步发展,街道绿化也因以重视。但建国后的较长时间,由于建设缺乏整体规划,致使街道两旁的树木随着建设的发展、街道的拓宽、变线,屡受破坏。自县城整体规划确定后,街道绿化工作才得以迅速发展,根据地域的不同,按街定点,分类种植,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由城建部门投资,园林所统一规划品种,责成市政管理队管理。属村庄地段由村庄投资,按园林所规划品种植树,树木所有权归村庄。中心大街两侧,以国槐绿化为主,配以灌木花草。新兴街、市场街、健康街、工业街种植国槐,府东、南关街种植国槐、白杨和垂柳。文化街的绿化,中心街以东植国槐,以西植法桐。潍高路以法桐、毛白杨为主。东环路、西环路及北环路以毛白杨和法桐为主。街道绿化,以中心街、潍高路、文化街、东环路和府东、南关街为最佳。建设的居民开发小区都进行了绿化配套,建有花园、草坪。
1989年城区园林绿化面积237.5公顷,其中园林绿地面积200公顷,道路绿化覆盖面积37.5公顷,覆盖率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