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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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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商业

寿光是滨海平原,盛产粮、棉、鱼、盐、菜,且交通便利,人口众多,商品贸易市场广阔。
清代,羊角沟、县城及侯镇已是贸易重地。清光绪三十三年《寿光乡土志》载:“侯镇为盐商荟萃之地。每值春秋两季,人喧马腾,彻夜不休。……小清河岸商船停泊,连樯约三里许,杂货卸地,堆积如阜。”民国初期,外埠商人多来投资,商务日兴。不数年,兴而复衰。《胶济铁路沿线经济调查汇编》(1931年编)载:“……商业因受天灾人祸之影响,殊形凋敝。”
建国初,面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市场萧条、物资短缺、通货膨胀局面,即着手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工作。通过调整公私关系、积极扶持私营商业,发动农民入股、建立农村供销合作社,组织私营工业为国营商业加工订货等手段,使社会主义商业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
1954年后,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集体商业和国营商业进一步壮大。1958年后的几年,推崇“一大二公”,商业机构大合并,违背流通规律,取消集市贸易,对工、农、商各业限制框框过多,致使商品流通渠道单一,货物缺乏,市场萧条。1961年,国民经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重新恢复和调整了商业经营体制,使商品流通好转,市场出现生机。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机构再次大并大撤,重蹈“大跃进”时旧辙,又影响了商业经济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着手改变同社会生产力不相适应的商业体制,建立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并鼓励个体商业参加商品流通活动。于是,商品流通渠道日益畅通,市场繁荣兴旺。1978~1989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每年以14.7%的速度递增。1989年全县有商业机构12382个,从业人员28176人。其中商业零售网点7624个,人员17303人,平均每平方公里有零售网点3.5个,每万人中有285名商业工作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4279万元,农副产品收购总额37322万元,外贸出口总值11583万元。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及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统计
单位:万元

年份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其中

农副产品收购总额

对居民及社会集团的零售总额对农村集体及村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

1949

840

805

35

425

1950

1037

969

68

670

1953

1736

1529

207

1187

1957

2555

2159

396

2356

1962

2834

2150

684

1086

1965

3748

2922

826

3096

1970

4105

3061

1044

1639

1975

7949

5409

2540

4430

1978

12034

7509

4525

6636

1980

15266

10373

4893

6348

1983

23419

15568

7851

13143

1985

31010

22922

8088

15554

1989

54279

38946

15333

37322

第一节 经营体制

一、私营商业
清代重农抑商,“邑民专重农业,逐末者少”。《寿光乡土志》载:“……业商者1372人,商务以盐为大宗,年销七八万包(每包500斤)。”
民国时期,寿光商业中心为县城及羊角沟两地,其中县城三四十家,每年交易额20余万元,羊角沟商业180余家,年交易额300余万元。
1938年日军侵占寿光,对国民党统治区和解放区禁运封锁,商路断绝,大部分商店关门停业,仅有少数小饮食、杂货铺开业。由于物资短缺,物价一日数涨,由货币交易转为以物易物。
解放初,私营商业控制市场。1951年,私营商业比重占66%,国营商业占6.8%,供销合作社商业占27.2%。1954年,全县有座商569户、行商1656户、摊贩1039户,从业人员共3710人,全年销售总额299.44万元。同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重点对私营棉布商和屠宰商进行安排。全县66户棉布商留用经销者20户,其余46户转为农业;167户屠宰商留用者27户,动员140户转为农业。至1956年6月,全县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通过社会主义改造,除530人维持自营形式外,其余2022人均本着“有利经营、合于核算、维持生活”的精神,批准纳入各种改造形式,占从业总人数的79.23%。其中过渡到供销社的677人(商业279人,饮食业398人),代购代销形式的436人,合作形式的130人,经销的762人,公私合营的17人。
1958年在“左”倾思想指导下,全县合作商店34处、合作小组95个、代购代销摊贩87个,全部纳入国营商业,个体经销户570人转为农业,此时国营商业占主导地位。1963年后,在国民经济调整过程中,又重新安排个体商业户1781户,饮食服务业571户。另外,安排生产队代购代销点258处。“文化大革命”十年,个体商业户骤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从政策上允许个人经商,并鼓励农民进城兴办第三产业,集体和个体商业又迅速发展。至1989年,全县个体商业户共6367户、从业人数8834人,自有资金942.6万元,商品零售总额达9618万元;饮食服务业户4533户,从业人员8124人。
二、集体商业
合作商店(组)是较早的集体商业,是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根据社会需要由小商小贩自愿结合、集资入股、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股金分红、按劳分配、集体积累、自主支配形式的商业。全县第一个合作饭店是五路口饭店,1954年儿月建立,由经改造自动停业的12户棉布商组成(即今交通旅馆前身),并附设了城头饭店。1955年,5户棉布商组成了城关镇第一个统一核算、自负盈亏的棉布商店;酿造业5户组成为城关镇酿造厂;理发业12户组成为理发合作店;私营新新池塘组成为城关镇合作池塘;永德堂药店组成为集体药店;饮食业组成为合作形式的72户,占总户数的38.4%以上(合作组织形式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均先后过渡到国营、合作商业,人员成为正式职工,资金入股生息。永德堂药店过渡到城关医院)。1958年全县有合作店(组)95处。
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造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汲取对私营商业急于过渡的教训,从国、合商业过渡人员中又划出55人,重新组织成13个合作店(组)。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在资金、货源、税收、工资、福利各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取消了股金分红,基本上按照国营商业模式进行管理,模糊了集体商业性质,使其失去了经营特点。1978年后,社(乡、镇)队(村)、城市待业青年以及闲散劳力自筹资金、自办公助的集体商业迅速发展起来。至1984年,全县有街道办集体商业9处,从业人员64人,年销售额73.25万元;乡镇村办集体商业514家,从业人员3844人,固定资产789.55万元,自有流动资金915.28万元,年零售总额8897万元;学校办集体商业2家,营业额16.6万元。集体商业的兴起活跃了市场,便利了群众,扩大了就业门路。1989年全县集体商业网点共717个,从业人员2677人,商品零售额5841万元。
三、供销合作社商业
抗日战争时期,为打破敌伪经济封锁,生产自救,1940年牛头镇率先成立本县第一个供销合作社。1948年6月寿光县合作推进社在王高建立,领导村社、联村社工作和开展自营业务。1949年5月,寿南县合作推进社在屯田村建立。1951年合作推进社更名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寿光县有村社、联村社28处,社员股金9.16万元;寿南县有村社、联村社26处,社员股金7.33万元。1953年8月,两县供销合作社合并成寿光县供销合作社。
1954年,根据“以区建社,适当照顾经济区划”的原则,全县设基层供销社17处,代购代销店5处。
1958~1975年,供销社与商业局两次分合,名称几易,所有制也多次变更。1958年县供销社与商业局首次合并,所有制由集体变为全民。基层供销社的人、财、物三权下放到人民公社,一度造成供销社经营管理混乱,物资调拨不灵,服务质量降低,购销额下降。1959年又将下放到人民公社的21处基层供销社全部收回,改为中心商店,其所有制也由集体变为全民。1961年恢复县供销社机构,其所有制又由全民变为集体。1970年基层供销社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县供销社再次并入商业局,所有制亦随之变更。1975年国营商业和供销社重新分设,但全民所有制未变。1983年县供销社定名寿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后,才恢复了供销社的集体经济性质。
1989年底,全县供销系统有专业公司5个、贸易中心1个、加工厂7处(寿光县供销社酱菜厂,寿光县供销社罐头厂,寿光县供销社印刷厂,寿光县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棉油加工厂)、宾馆1处、百货大楼1处、基层供销社22处;共487个商业经营管理机构,从业人员4878人;饮食业机构25个,197人;服务业机构34个,111人;年末有社员股金700万元;全年商品零售额16572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0.53%;饮食业销售额263万元;农副产品收购总值7402万元。
寿光县土产杂品公司 1951年成立,称土产杂品推销经理部,后名称数易,1970年定名寿光县土产杂品公司。原经营土产150多种、杂品300余种。1976年将下属山药加工厂移交外贸局,1977年又将畜产品和外贸出口的其他商品代销业务交外贸局。现下设4个门市部。
寿光县供销社综合贸易服务中心 1984年建立,是一个批零兼营的经济实体。经营方式实行联购分销、分购联销,办理各公司和基层供销社力所不及的购销业务。1989年营业额1230万元。
寿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952年建,称生产资料经理部。开始经营豆饼、化肥、水车、双铧犁和小农具,后增加经营大型农机具、农药等。1970年改称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现在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塑料薄膜等。
寿光县棉麻公司 前身是1957年县供销社成立的烟棉经理部,负责烟棉收购、加工、调拨业务。1982年10月改称寿光县棉麻公司,主要业务为棉麻的种植技术指导、收购、加工、调拨、计划安排等。近几年因麻类种植面积锐减,麻类业务有名无实。
寿光县果品公司 1976年建,主要经营果品的收购、调拨、储存和销售业务。1989年下设2个门市部、1个果品收购站、1个冷藏厂、1个食品加工厂。年销售总额911万元。
寿光县供销社宾馆 1986年建成开业,投资282万元,建六层宾馆楼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房间83个。1989年营业额170万元。

寿光县供销社潍坊纯碱厂百货大楼 87年3月,县供销社投资150万元在潍坊纯碱厂生活区建百货大楼1座,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同年竣工营业。1989年销售额410万元。
寿光县再生资源公司 1989年成立,经营品种主要是废钢铁、废橡胶等可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1989年商品纯购进额283万元,纯销售额358万元,实现利润14万元。
四、国营商业
国营商业是建国后发展起来的。之后,各类专业公司相继成立,经营业务逐步扩展,在全县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营商业体系。至1989年,寿光县国营商业分属粮食、商业、物资、外贸4个系统,有各种经营机构144个,干部职工2883人(包括饮食服务业12处、112人)。
(一)商业局系统
1950年,寿光、寿南两县政府分别设立工商科,负责工商企业的行政领导,主管私营商业开歇业申请审批,检查非法走私活动,从方针政策上领导市场,管理物价。1953年8月,两县工商科合并,1956年改组成寿光县商业局
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与供销社两并两分。1989年下属单位有百货、五金、副食、食品、蔬菜、饮食服务6个全民性质的国营公司和1个集体性质的综合公司以及百货大楼、贸易中心大楼、副食品加工厂等,经营网点共64处,干部职工1633人,全年经营总额29167.4万元,其中购进额13539.3万元,销售额15628.1万元,实现利润396.4万元。
寿光县百货公司 组建于1955年。建立初期,只经管批发业务。1956年,网点下伸,设丰城、王高、上口3个批发组,下半年公司开始批零兼营。1958年,纺织品公司、文化用品公司及贸易公司的一部分并入百货公司。1982年8月,批发与零售业务分设。1989年百货公司共112人,购进额297.7万元,销售额332.56万元,创利润93.1万元。
寿光县五金公司 前身是县百货公司属下的五金商店,1976年析出分设。1989年共有人员136人,经营网点4处,全年购进额2027万元,销售额2775万元,实现利润94.8万元。
寿光县副食品公司 1958年称食品烟酒糖茶经理部,1961年改名寿光县副食品公司。1989年底,共干部职工90人,设销售点2处,销售总额1720.2万元,创利润56.9万元。
寿光县食品公司 1955年12月成立,开始只负责县城机关居民的肉食供应。1956年食品、副食品两公司合并为食品经理部,其主要业务是生猪、鲜蛋的收购、销售、调拨。1961年食品、副食品分设。1967年在全县21处人民公社建立了食品站。1989年有干部职工422人,经营网点31处,全年购进额1296.4万元,销售额1462.1万元。
寿光县蔬菜公司 1978年成立,主要经营粗细青菜,并专门成立了生产服务部,派出技术人员分片包干指导蔬菜的栽培管理,供应化肥、农药,引进优良品种。1989年有干部职工93人,经营网点3处,商品购进总额1156.7万元,销售总额1098.1万元,完成利润27.2万元。
寿光县饮食服务公司 前身为交通旅馆。1961年定名为饮食服务公司,属商业局领导。1989年有经营网点10处,其中旅馆2处,饭店3处,理发店3处,照相馆、浴池各1处,全年实现利润8.6万元。
寿光县商业综合公司 1980年底成立。1989年有人员140人、网点10处,全年销售额1954万元,实现利润35.2万元。

寿光县百货大楼 原为百货公司的下属单位,1984年析出分设,成为独立核算单位。1989年有职工166人,经营网点2处,销售额1645.4万元,实现利润43万元。
寿光县商业贸易中心 1985年兴建,投资250万元,1986年竣工开业。1989年底有职工166人,设销售点2处,购进额1294.2万元,销售额1647.7万元,实现利润53万元。
(二)粮食局系统
1940年6月,寿光县抗日民主政府在牛头镇成立,设粮食科。1948年寿光、寿南两县政府分设粮食局。1953年寿光、寿南两县粮食局合并,迁往县城,下属17处区粮库。1954年成立油脂公司,同年10月供销社粮食科及其下属组织分别并入粮食局和区粮库。自此,粮食局全面经营粮油购销业务。1958年秋在各公社成立了21处粮管所。至1989年底,粮食系统共有干部职工996人,经营机构有粮油供应公司、粮油贸易公司、粮食局直属粮库、饲料公司、油脂食品厂和寿光县第一、第二面粉厂及27处基层粮管所。
寿光县粮油供应公司 1989年6月成立,职工60人,下设4个粮油门市部,经营县城范围内的平价粮油供应和食品,1989年营业额192.37万元。
寿光县粮油贸易公司 1988年12月成立,职工18人,经营项目是议价粮油,1989年营业额138.25万元。
寿光县粮食局直属粮库 1978年4月成立,共建仓房24处,总容量1480万斤。在城里和工业大街附设2个粮油门市部,负责县直机关、工厂、城镇居民的粮油供应业务。1989年6月,2个粮油门市部划归寿光县粮油供应公司。
寿光县饲料公司 1983年成立,设饲料加工厂1处,1984年投产,年加工能力400万公斤。1988年新上微机控制的时产3~5吨饲料机组1台,年加工能力1万吨。1989年全县销售配合饲料2582万公斤.
商业机构、人员(1989)

┌─────────────────────────┬────────────────┬──────────────┐
│项目 │机构(个) │人员(人) │
├─────────────────────────┼────────────────┼──────────────┤
│总计 │7704 │19176 │
├─────────────────────────┼────────────────┼──────────────┤
│全民所有制商业 │132 │2771 │
├─────────────────────────┼────────────────┼──────────────┤
│1.企业管理机构 │13 │765 │
├─────────────────────────┼────────────────┼──────────────┤
│其中:兼营业务的 │6 │299 │
├─────────────────────────┼────────────────┼──────────────┤
│2.企业经营机构 │117 │1990 │
├─────────────────────────┼────────────────┼──────────────┤
│(1)农副产品采购(供应)机构 │35 │244 │
├─────────────────────────┼────────────────┼──────────────┤
│(2)工业品批发机构 │6 │310 │
├─────────────────────────┼────────────────┼──────────────┤
│(3)零售机构 │74 │1398 │
├─────────────────────────┼────────────────┼──────────────┤
│其中:国家所有集体经营 │7 │60 │
├─────────────────────────┼────────────────┼──────────────┤
│(4)其他经营机构 │2 │38 │
├─────────────────────────┼────────────────┼──────────────┤
│3.仓储运输机构 │2 │16 │
├─────────────────────────┼────────────────┼──────────────┤
│集体所有制商业 │1205 │7571 │
├─────────────────────────┼────────────────┼──────────────┤
│(一)供销合作社商业 │487 │4878 │
├─────────────────────────┼────────────────┼──────────────┤
│1.企业管理机构 │38 │811 │
├─────────────────────────┼────────────────┼──────────────┤
│其中:兼营业务的 │ │ │
├─────────────────────────┼────────────────┼──────────────┤
│2.企业经营机构 │449 │4067 │
├─────────────────────────┼────────────────┼──────────────┤
│(1)农副产品采购(供应)机构 │35 │244 │
├─────────────────────────┼────────────────┼──────────────┤
│(2)工业品批发机构 │26 │254 │
├─────────────────────────┼────────────────┼──────────────┤
│(3)零售机构 │285 │1855 │
├─────────────────────────┼────────────────┼──────────────┤
│(4)其他经营机构 │103 │1714 │
├─────────────────────────┼────────────────┼──────────────┤
│(二)其他集体所有制商业 │718 │2693 │
├─────────────────────────┼────────────────┼──────────────┤
│1.企业管理机构 │1 │16 │
├─────────────────────────┼────────────────┼──────────────┤
│2.企业经营机构 │717 │2677 │
├─────────────────────────┼────────────────┼──────────────┤
│其中:零售机构 │161 │1748 │
├─────────────────────────┼────────────────┼──────────────┤
│代销代购店 │540 │573 │
├─────────────────────────┼────────────────┼──────────────┤
│个体有证商业 │6367 │8834 │
└─────────────────────────┴────────────────┴──────────────┘

饮食业、服务业机构人员(1989)
┌─────────────────────────┬─────────────────┬─────────────┐
│项目 │机构(个) │人员(人) │
├─────────────────────────┼─────────────────┼─────────────┤
│企业管理机构 │2 │13 │
├─────────────────────────┼─────────────────┼─────────────┤
│企业经营机构 │4676 │8987 │
├─────────────────────────┼─────────────────┼─────────────┤
│1.饮食业合计 │1593 │4620 │
├─────────────────────────┼─────────────────┼─────────────┤
│(1)全民所有制饮食业 │8 │62 │
├─────────────────────────┼─────────────────┼─────────────┤
│其中:国家所有集体经营 │6 │45 │
├─────────────────────────┼─────────────────┼─────────────┤
│(2)集体所有制饮食业 │74 │532 │
├─────────────────────────┼─────────────────┼─────────────┤
│其中:供销合作社饮食业 │25 │197 │
├─────────────────────────┼─────────────────┼─────────────┤
│村(队)办饮食业 │30 │178 │
├─────────────────────────┼─────────────────┼─────────────┤
│(3)个体有证饮食业 │1511 │4026 │
├─────────────────────────┼─────────────────┼─────────────┤
│2.服务业合计 │3083 │4367 │
├─────────────────────────┼─────────────────┼─────────────┤
│按经济类型分 │ │ │
├─────────────────────────┼─────────────────┼─────────────┤
│(1)全民所有制服务业 │4 │50 │
├─────────────────────────┼─────────────────┼─────────────┤
│其中:国家所有集体经营 │3 │43 │
├─────────────────────────┼─────────────────┼─────────────┤
│(2)集体所有制服务业 │57 │219 │
├─────────────────────────┼─────────────────┼─────────────┤
│其中:供销合作社服务业 │34 │111 │
├─────────────────────────┼─────────────────┼─────────────┤
│村(队)办服务业 │2 │21 │
├─────────────────────────┼─────────────────┼─────────────┤
│(3)个体有证服务业 │3022 │4098 │
├─────────────────────────┼─────────────────┼─────────────┤
│按行业分 │ │ │
├─────────────────────────┼─────────────────┼─────────────┤
│(1)旅馆业 │45 │267 │
├─────────────────────────┼─────────────────┼─────────────┤
│(2)理发业 │541 │604 │
├─────────────────────────┼─────────────────┼─────────────┤
│(3)浴池业 │2 │9 │
├─────────────────────────┼─────────────────┼─────────────┤
│(4)洗染业 │1 │3 │
├─────────────────────────┼─────────────────┼─────────────┤
│(5)摄影业 │328 │377 │
├─────────────────────────┼─────────────────┼─────────────┤
│(6)日用品修理业 │1555 │1967 │
├─────────────────────────┼─────────────────┼─────────────┤
│(7)其他服务业 │611 │1140 │
└─────────────────────────┴─────────────────┴─────────────┘

(三)物资局系统
1961年始设物资局,次年5月撤销。1964年重建,主要经营木材、水泥、玻璃、金属、机电、化轻等产品。至1966年,全年购进额103.5万元,销售额128.4万元。1978年底,经营机构下伸,先后建立上口、丰城、田柳物资站。1980年后,将上口、田柳物资站分别移交所驻公社管理。1979年,商业局煤建公司(后称燃料公司)移交物资局。1982年后,生产、销售领域扩大,经营分工划细,1983年设金属回收公司,1984年4月设金属建材公司、机电化轻公司,1986年设物资局贸易中心,1987年设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并在城南建新街开辟生产资料交易市场。1989年,物资系统干部职工共351人,经营木材、煤炭、机电、化轻、生产资料等商品,下属7个公司和1个贸易中心及丰城乡物资供应站,全年商品销售额22556万元。其中燃料销售3040万元,机电销售3749万元,化轻物资销售2928万元,金属建材销售7240万元,木材销售1161万元,金属回收公司销售1511万元,生产资料销售1375万元,物资贸易中心销售1552万元。
(四)外贸局系统
外贸局成立前,县供销社经管外贸业务,属代管、代购性质。1958年9月,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商业局设外贸科,主要任务是组织基层供销社代购外贸出口商品。1961年9月,供销社与商业局分设,外贸科划归县供销社领导。1976年,以供销社外贸科为基础,组建成寿光县外贸局。此后,经营业务逐步扩大,并加强了与国内外地区的横向联合。1988年,先后有美国、联邦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南朝鲜、日本、印度尼西亚、泰国、巴基斯坦、香港、台湾、澳门、新加坡14个国家和地区、100多名外商来寿光洽谈投资和合作项目,有15个项目批复立项,计1000吨溴素、织带、乳胶手套及设备、再生革、3万吨烧碱、医用脱脂棉、制鬃、良种鸡、PU革、塑胶地砖、电容器、3万立方米棉秆刨花板、旅游鞋、芦笋罐头、1万吨固碱和5000吨小苏打等,总投资7695.5万美元(外资4481万美元),其中订立合同的7项(批复立项的后7项),投资额2213.5万美元(外资1120万美元)。已建成投产项目1个(PU革),年产值242万美元;在建项目1个(刨花板),完成基建投资257.53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14.3%。1989年,外贸出口总值11583万元。
第二节 商业网点

商业网点主要有两个方面构成:一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大集镇,二是建国后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状况而有计划、有组织设立的商业经营机构。历史上形成的大集镇有县城、羊角沟、侯镇、上口、稻田、寒桥、田马、纪台、胡营、丰城、王高、南河、北洋头、牛头镇、邢姚等地。建国后,对商业布局进行了有组织的调整安排,以原来商业网点较多的集镇为基础、经济区划服从行政区划的原则,在全县各公社乡镇)普遍建立了基层供销社和粮管所、食品站等,在较大村庄建立了供销社的零售门市部或代销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商业网点建设中坚持“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的方针,促进了各种经济成分的商业网点发展。但受经济条件和自然条件,尤其是交通条件的限制,商业网点分布是不均衡的,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地方,相对的多些,经济薄弱、交通闭塞的地方相对少些。
1988年,全县共有商业网点15388个;其中属于个体性质的13909个,占网点总数的90.39%;属于集体性质的1350个,占网点总数的8.77%;属全民性质的129个,占网点总数的0.84%。从行业布局看,从事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经营的商业网点9884个,占网点总数的64.2%;经营食品和饮食业的网点有2077个,占网点总数的13.5%;服务业网点3427个,占网点总数22.3%。1989年,商业网点发展到17026个,其中批发网点50个,零售网点12300个,饮食业网点1593个,服务业网点3083个。全县平均每63人1个网点,网点密度县城最大。
一、批发网点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寿光县国营商业、集体商业和私营商业,国营商业通过批发业务控制、领导市场。当时的商品流通渠道是:

1957年在全面完成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国营公司经营工业品的批发机构(包括百货、花纱布、针棉织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化工、医药、专卖、石油、煤炭等公司)下伸到县以下的重要集镇,改进了商品的供应工作。
1958年,实行商业体制改革,“政企合一”,进行集体、个体大过渡,多种经济成分全部纳入国营商业。这时,商品流通渠道只有一条,即:二级批发站——三级批发站——国营商业——消费者。由于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网点减少,导致商品短缺,服务质量下降。
1965年对批发机构进行调整,把铁路沿线各市、县的三级批发公司改为二级批发站的分站或批发部,基层供销社直接从二级站、分站及批发部进货。寿光县三级批发业务上收,县百货公司改为百货商店、副食品公司改为副食品商店,批发业务归省二级站益都分站。当时的商品流通渠道为:

1969年,重蹈1958年多渠道合而为一的旧辙,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再次出现。
1970年10月,恢复县三级批发站,重新建立各类专业公司。1982年,为了疏通城乡流通渠道,方便基层供销社和农村集体、个体商业者进货,百货、五金、副食品3个批发公司,分别在稻田、侯镇、台头、南河设批发点。1985年改革批发体制,批发机构按专业划细,实行多头平行批发。百货、五金、副食品公司设立了8个实体批发部,按经济流向,担负着百货、五金、副食品等工业品的批发供应工作。
1989年,设在县城的批发机构18个,从业人员711人。其中蔬菜、副食品批发机构8个,百货3个,五金1个,农用生产资料3个,医药2个,土产杂品1个。设在乡村的批发网点32个,从业人员1224人。其中经营蔬菜副食品的7个,百货20个,五金3个,农用生产资料1个,机电设备1个。由于批发网点增多,构成了多渠道、少环节、多元化的商品流通渠道,国营公司、供销合作社、集体、个体商业者的进货均不受地区范围、商品流向限制,可以就地进货,也可直接到产地采购,可以互相交叉,亦可互相衔接,商品流通渠道的畅通,使市场空前繁荣。
二、零售网点
1949年初,村村开始建供销社。1952年逐步发展为联村供销社,后经整社并社,至1954年按行政区划建社,在大村镇普遍设立了零售门市部或代购代销店。在此期间,国营商业机构也逐步下伸,1958年,各公社普遍建立粮食管理所,下设粮站经营粮油购销业务。1967年县食品公司在全县21处公社设食品站,初步形成了社社有粮管所、食品站、供销社,大村有零售商店的局面。
1980年后,经济政策放宽,允许农民进城经商,集体、个体商业迅速兴起。至1989年底,全县共有各类零售商业网点12300个,其中个体商业网点10900个,集体商业网点1271个,国营商业网点129个。此外,尚有众多临时性、流动性小商小贩遍布城乡,推销商品。
三、饮食业网点
建国前,私人经营的饮食业有饭店、酒馆、小食铺和赶集摆摊、走街串巷的面食户。经营品种有大饼、馒头、包子、油条、面条、煎饼等。此外,“朝天锅”、“肴肉盒”也颇受顾客欢迎。当地名吃有侯镇羊肉、羊角沟“虎头蟹”、上口“三鲜包”、东关“林家火烧”等。侯镇菜馆久负盛名,烹、炸、馏、炒均别有风味。1949年全县有私营饮食店841个,从业人员1682人。较大的酒楼饭店有侯镇的“同聚楼”、“恒泰昌”,羊角沟的“福和楼”、“万花楼”,上口的“协议楼”,王高的“聚兴楼”等,都有名厨掌勺,年营业额万元以上。小酒馆、小饭店则是男站灶、女跑堂,本小利薄,营业额小。1955年全县有私营饮食业676户,从业人员1038人,资金总额5.09万元。其中饭店及小食铺352户、703人,面食摊贩324户、335人。分布情况是城镇90户,乡村586户。1959年,国家控制粮食指标,对面食业实行计划供应粮油,按月按季分配粮食指标,只准供应过往旅客,不得供应当地群众。对有固定门点的面食业户县城每月供应粮食650斤,乡村每月330斤;对集日经营的个体户则不供应粮食,以卖水、卖菜、烩干粮为主。面食品一律执行国家牌价(饼每斤0.14元,馒头0.14元,煎饼0.12元,窝窝头0.08元)。因受原料限制,面食业户大部分弃商归农。1956年对私营商业改造安排,全县个体饮食业239处中有19处过渡到供销社饭店,49处改为食堂部;48处组成饮食店组,67户批准为加工户,56户批准自营经销。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公私合营、合作店(组)、个体饮食业大部归并到供销社,此后全部为供销社所代替,形成了独家经营的局面。“文化大革命”开始时,供销社饭店共有26处,职工184人,由于受运动干扰,服务质量低劣,连续五年经营额在65万元左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执行“统筹安排,积极扶持,因地制宜,适当发展”的方针政策,集体和个体饮食业户迅速恢复发展。由于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方便了人民生活。到1989年,全县共有饮食业网点1593个、4620人,其中饭店345处,从业人员2028人。分布情况是县城49处、319人,农村296处、1709人。食宿兼营的饭店108处,从业人员737人,旅店床位4288个。其中县城64处、468人,农村44处、269人。全县饮食业营业额1717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饮食业21万元,集体所有制饮食业740万元(供销社饮食业263万元),个体有证饮食业956万元。
四、服务业网点
主要有照相、洗澡、理发、缝纫、家电维修等行业。1989年全县有服务业网点3083个,从业人员4367人。按经济性质分,全民所有制服务业4处、50人,集体所有制57处、219人(其中供销社34处),个体有证服务业3022处、4098人。按行业分,旅馆业45家、267人,理发馆541家、604人,摄影业328家、377人,日用品修理业1555家、1967人,洗染业1家、3人,浴池2处、9人,其他服务业611家、1140人。县城大型宾馆、招待所有:寿光宾馆、供销社宾馆、北海宾馆、国营旅社、交通旅馆、运输公司服务大楼、汽车站宾馆、大众饭店、兴华宾馆、西苑大酒店、物资局招待所等。这些旅馆、饭店、招待所大都装饰豪华,设施齐全,服务周到,住宿、就餐十分方便。
理发业 建国前,县城、羊角沟及稻田、侯镇等大集镇均设理发馆,但多为私人开设,其中县城有10余家,以城里大十字口“维新理发馆”最为有名。另有散布在乡间挑担赶集的“剃头匠”,从事理发。建国初,县城有理发业12户,1956年组成合作理发店。1957年,国营商业辖属城镇理发店7处,从业人员19人,年营业总额7000余元。1975年后,王高供销社办起了供销系统第一家理发店,此后又有丰城、古城、马店等13处供销社相继建店,但因管理不当,年年亏损。到1983年,供销系统只剩丰城理发店1处。1989年全县各类理发店发展到541处,从业人员604人,其中县城25处、人员40人。
照相业 建国前,县城有2处,以临淄人办的丽华照相馆最早,只能拍黑白照片。建国后,逐渐发展。1958年春,县供销社私营改造科组织城关、侯镇、上口、羊角沟、稻田等13家照相馆,组成了寿光县第一家合作形式的寿光照相社,后隶属商业局。1973年春,王高供销社率先开设照相馆1处,有技术人员2名,年营业额3000元。1974年后,又有12处供销社相继开设照相馆,后有3处因管理不善停业。到1983年,供销系统有照相馆10处,技术人员12人,年营业额15760元。改革开放以来,照相业发展很快。1988年,县商业网点办公室扶持寿光县照相馆新上彩照扩印项目,填补了本县不能冲洗彩色照片的空白。1989年底,全县共有照相业328家,从业人员377人;其中国营1处,供销社3处,集体办的2处,个体经营的322处。分布情况是县城20家,其余散布于各乡镇
浴池 抗日战争前,县城西关原有私营浴池1处,设备简陋,卫生条件亦差。其后,城里建东滨池塘,有理发、修脚工等从业人员7人,设备条件较好。至日军侵占寿光城,浴池关门停业。
1954年西关设私营新新池塘,1956年组织为合作池塘,1963年后由县商业局管理,1982年停业。1989年全县有国营浴池2处,从业人员9人。另有各工厂设立的洗澡塘,供本单位职工洗澡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