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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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事纪略

辛亥革命寿光活动经过

辛亥革命在寿光的活动始于1902年,县人任象益首先鼓吹革命,先后倡办县立高等学堂、师范学堂、巡警学堂和乡立初等学堂,向学生讲述革命道理,宣扬民主,做革命启蒙工作。1905年,孙中山组成同盟会后,本县进步青年赵魏、李曰秋、牟师夏在青州中学参加同盟会,王麟国、张读唐、吕涤源等在陆军军官学校入会,于是县内会员发展渐多。1906年,县内会员拟设同盟会本部,被青州知府勒令解散。1908年,复在青州中学设立同盟会机关倡导革命,为山东巡抚发觉,屡遭搜捕,会员转入秘密活动。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在外地的同盟会员纷纷回籍密谋响应。陆军军官学校学生王麟国、张读唐、吕涤源等由北京潜至济南,联合省城会员在省咨议局开会,迫使山东巡抚孙宝琦于11月13日宣布山东独立。24日,孙按清内阁总理袁世凯令取消独立,并下令捕杀会员。本县会员在吴家庙子、冉家庄子两学堂集会,议决发动武装起义。各县会员领袖亦先后到来,以寿光为鲁东革命中心,在吴家庙子树起“独立之国”大旗,成立同盟会本部,内设宣传、交际、军事、劝募4股。1912年1月7日,同盟会员赵魏等人赴青岛总机关集会,议定由赵魏、王长庆(即王永福,斟灌人)、邓天乙(广饶人)为领导,率千余人化装乘火车西取青州满营。1月18日至青州车站,赵魏被满营侦探瑞增暗杀,同行张冠文等4人也在潍县被捕入狱。鉴于青州满营已有戒备,王长庆、邓天乙遂率众东下,经安丘,于1月31日一举攻破诸城,宣布独立,王长庆被推为司令。未几,清兵巡防营调兵向诸城反扑,城内劣绅王少令为内应,激战一夜城破,东埠乡宋家庄子人赵玉璋、张建桥乡东七村人李凤官等180人牺牲,王长庆、邓天乙等撤走。清兵包围吴家庙子学堂,捕去同盟会员牟师亮等多人。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南北议和,同盟会员公开活动。本县会员赵化溥、王麟国、周廷弼、张天鸣等在济南参与省同盟会工作。推张读唐回寿光成立同盟会寿光分会,会址设于寿城同文书院,选出正副会长各1人,随即改造旧县署。由同盟会推选有才能的人员组成县自治会,内设总务、民政、财政、司法诸科,并设有义务侦探队,负责同盟会的保卫工作,吕家庄人吕耿光任队长。各级自治会均接受同盟会的指导。同年4月,孙中山被迫去职,袁世凯窃取政权,打击革命力量。袁系寿光县知事勾结驻潍袁军,密谋镇压革命。8月,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与袁系政府日益冲突。
1913年3月,袁世凯暗杀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反革命面目毕露,反袁斗争日炽。7月,孙中山通电讨袁,二次革命爆发。国民党山东省党部理事徐镜心、蒋冼凡组织“山东移垦交通公司”,以召集赴东北三省发展垦务为名,秘密组织反袁。寿光设“公司支部”,李曰秋任理事长,多数国民党员潜伏其中,从事反袁活动。寿光国民党人赵文庆、刘德明、牟师夏去青州密谋讨袁,事泄被捕,为袁系山东都督靳云鹏杀害。袁系寿光县知事徐德润密调潍县袁军来县内,将张读唐等21名国民党人逮捕,解往潍县袁军旅部。旅长马良倾向革命,鞫讯后准保获释。李曰秋去青岛组织反袁,事泄潜迹回乡,袁军侦探跟踪追捕,将李押送济南被靳云鹏杀害。同期,王长庆在济南被捕,囚于监狱,翌年1月3日越狱逃脱,1915年在烟台复被捕遇害。1914年7月国民党改组为中华革命党,继续进行反袁斗争。同年,县革命党人赵化溥在济南被袁军逮捕,后解回寿光囚禁,至袁世凯倒台始获释。1916年县革命党人赵中玉、陈巍堂组织民军反袁,攻占潍县,旋撤出,夏金甲、赵寿安死难。同年,革命党人吴大洲、邓天乙、吕子仁、薄子明率民军攻克周村、高密,既而又与赵中玉、陈巍堂联络拟攻济南,未成。至此,辛亥革命在寿光结束。
寿光华工赴欧参战始末

1914年,帝国主义为争夺殖民地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奥、土、保一伙为“同盟国”,英、美、法、意、日、俄一伙为“协约国”。双方在欧洲展开殊死争斗。1917年,中国北京政府应美、英要求对德宣战。加入“协约国”一方,议定“以工代兵”,提供10万以上劳工,做战地服务。

劳工来源采取招募方式。1917年英国人在青岛设立招募华工总处,在坊子、张店、济南、威海设4个办事处。应募条件是:男性,年龄20~30岁,体检合格,个人自愿,家庭同意。生活待遇是:华工出国后,国内每月发安家费银币10元由家属领取,在国外每月工资10元,发给华工本人。衣、食由雇用国负责,待遇与士兵同。服务期限暂定3年,如有因病、因伤死亡,按规定给予抚恤金。
当时寿光连年灾荒,兵匪横行,民不聊生。部分贫困村庄的青壮年为生计,争赴坊子报名。经检查有3000多人条件合格,遂签订雇用合同。这批劳工先在坊子集结,然后赴青岛上船,经日本横滨,渡太平洋,经夏威夷到旧金山。复乘火车经芝加哥到纽约,再上船渡大西洋至伦敦。然后渡英吉利海峡到巴黎,听候调用。翌年另一批则经中国南海、新加坡、印度洋、红海、苏伊士运河、地中海至马赛下船到达目的地。
寿光赴欧华工多分配在法国里昂工作。其工种有开挖、装卸、搬运、木工、钳工、铸工、制药、耕作、战地通讯、医疗救护、商店营业等十几种。法国根据每个人的健康情况、文化程度等分配任务。当时战区工作虽较紧张、艰苦,但生活待遇尚属优厚。食大米饭和黑面包,有罐头佐餐。每人每年棉、单衣各两套,外加皮大衣、呢大衣、皮帽、皮靴各一。住伞形帐篷。时有游艺会举行。
1918年底,德国战败投降,欧战结束。寿光去法华工于1919年回国。3000多人中牺牲约200人,留居法国50余人。
此次中国劳工赴欧,收获良多。一是因华工报酬由雇用国支付,其收入对家居穷乡僻壤农民来说,可谓经济小补。二是有志者学到了本领。如王学书潜心耕作,专攻园艺,在法获农学博士学位。三是为中国争得了战胜国地位,打破日本妄想取代德国强夺青岛的企图。四是华工以勤劳勇敢、智慧、谦逊的品德赢得法国人民的赞扬。与法国人民结下深厚友谊。1988年法国政府在巴黎建立了“中国劳工纪念碑”,上面用中法两国文字镌刻着:
“公元1916年到1918年,14万华工,在法国参加盟军抗战工作,有近万人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抗战胜利后,其中3000人从此定居法国,在巴黎、里昂车站附近形成第一个华人社团。”
军阀混战为害寿光纪事

民国期间,军阀混战达十几年之久,给全国人民造成极大灾难。在寿光为害最烈的时期是1927~1930年,人民惨遭涂炭。
1923年,直、奉军阀大战后,奉系占领华北,张宗昌为山东督办兼直鲁联军总司令。张为巩固其军阀统治,大肆征粮、备武、扩军,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手段大刮民财。1927年初,奉系寿光县长贾月印预征军事特捐,其名目达十几种之多。1928年4月,国民党政府北伐军进占济南,张宗昌北逃,日本出兵干涉,控制济南、青岛和胶济铁路,阻北伐军东来,济南以东地区大乱。奉系军阀散兵自立旗号,争夺地盘,寿光深受其害。县知事贾月印逃走。张宗昌溃军一六三旅旅长刘荆山、副旅长王子修(均寿光人)率残部进占寿城,号称“鲁东民军”,各界公推县人李云峰为临时政务维持会长,为“民军”筹办粮饷。时朱泮藻(寿光人,清末统领,袁世凯执政时封为将军,此时他承包北海盐务,掌握盐务营武装)亦想独占寿光,自拉队伍成立陆军第二军,与刘荆山争衡。其一师由原寿光保安队组成,单梅五任师长;二师由广饶警备队组成,原总队长刘振吉为师长;三师由惯匪张来友搜罗散兵、土匪组成,张任师长。因其部队空有编制,并无实力,每师仅二三百人,难与刘荆山争斗,即与驻广饶奉系溃军黄凤岐部勾结驱刘。8月14日,黄部攻破寿城,刘军败走,黄凤岐部据寿城,朱泮藻部分驻四乡。黄委徐中杰为县长,征临时军费19万元。朱部在各村镇大肆勒索,农民不堪其苦,组织“红枪会”自卫。10月,以泊头村为首的各村“红枪会”组织数千人,围攻驻上口村张来友部,激战一天,双方互有伤亡,张来友撤走。1929年2月,张来友与黄风岐联合向“红枪会”反扑,兵分两路:西路攻入泊头村,烧杀5天,杀害群众83人,烧毁房屋300间,财物被抢劫一空;东路经东毕家、南仉庄,沿途抢掠烧杀,最后打进赵家辛章,杀死农民40余人,有全家被杀绝者,民房多遭烧毁。4月,国民党军孙魁元旅进攻寿城,激战一天,黄凤岐败走。孙魁元委张承先为县长,20天征临时军费22万元。5月,军阀张志诚部自广饶进占寿城,关闭城门大掠七昼夜,抢劫钱肆银币17.8万元,店铺掠空砸毁,杀害居民10人,肆意强奸妇女,其兽行令人发指。6月,国民党政府军四十六师范熙绩部击败张志诚,占据寿城,派兵四乡剿匪。张志诚部东去平度,其部属任天顺、何明亮等复回寿光,大掠回河口,杀死农民7人,抢去银币2000元,牲畜全被牵走。该部又西犯六区张家庄,农民据围墙自卫固守,后被攻入杀害136人,财物劫掠一空。7月,山东省府委于信忱任县长。1930年7月,海匪窜入羊角沟,占据20天,搜刮财物40余船,绑架商民80人。8月,晋军张荫梧部攻入寿光,与国民党军在高阜营子发生激战,县长于信忱投降,晋军遂占寿城。其部沿县境南部继续向东进击,沿途大量索筹粮饷。当月,晋军西撤。9月,韩复榘委张贺元任寿光县长。此后,境内军阀混战始渐平息。
寿光抗日战争始末

抗日战争历经八载,战火遍及全国。寿光人民不畏强敌,同仇敌忾,对日军展开了英勇抗击。抗战开始,县内兴起两支抗日军队:一支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另一支是国民党的地方武装,后者于抗战中期与日军妥协,积极反共。抗日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艰苦抗战,付出巨大牺牲,终于取得最后胜利。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中共寿光县委依据上级指示,立即部署组建抗日武装。先后在牛头镇、王高、南河、崔家庄、胡营等地组织抗日游击队。12月29日,各地游击队齐集牛头镇举行起义,组成“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马保三任指挥,红军干部韩明柱为副指挥。1938年2月5日,八支队在寿光城南后三里伏击日军,毙敌官兵3人,缴获汽车1辆,长短枪各1支,指挥刀2把,首次打击了日军气焰,振奋了人民抗日斗志。3月下旬,部队奉命进军胶东,6月回师西进,7月南过铁路,到鲁中开辟抗日根据地。八支队离开寿光后,中共寿光县委继续组建独立团等地方抗日武装。
1938年1月9日,日军一部1000余人自广饶进犯寿光,国民党寿光县长宋宪章组织县卫队及乡农学校学生约600人在城西布防,被日军击散,逃至县境东北部西方吕一带。日军在寿城住宿一夜,翌日东去潍县。宋宪章无意抗战,将武装交二区乡农学校军事主任张景月带领,自己只身逃走。张景月遂以抗日为招牌,收编寿光、潍县、益都一带国民党地方武装,拉起队伍,称“山东抗日义勇军鲁东第一支队”。6月进驻寿城。10月,国民党省政府将张部改编为“山东省保安第十五旅”,张任旅长,控制了寿光南部地区。1939年1月21日,日军铃木联队及伪军一部约1000人自益都进犯寿城,张景月弃城逃走。23日,日军侵占羊角沟。2月11日进攻侯镇,与张部马成龙营激战一天,马营乘夜退走。同月,日军包围十五旅刘寿隆团于北台头,激战竟日,刘团夜间突围。3月,日军追击十五旅至潍县,在蔡家栏子发生激战,日军受挫。敌酋震怒,调汽车80辆,集中大批步骑兵,对十五旅展开围追堵截,反复“扫荡”,十五旅化整为零,纷纷插枪潜伏。7月,日军在寿城成立伪县府、维持会、新民会等组织,并设宪兵队、宣抚班、警察所、警备队、清乡队等敌伪武装,计500余人。在稻田,田马、侯镇、羊角沟、胡营、丰城、王高、南河、道口、高湛等20多处村镇和交通要塞设立据点,在各区成立伪区公所、“维持会”、“新民队”等组织,不断四处烧杀、“扫荡”。同年夏秋之交,十五旅重整旧部,先在上口、东堤,继在尚家庄、垒村一带修筑据点。国民党省政府委张景月为“十四区专员兼保安司令”。此后,张景月与日军开始暗中勾结,共同反共防共,残害抗日军民。
1939年2月,中共寿光县委组建寿光独立营,5月扩大为独立团,赵寄舟任团长,张海邦任政委,同日军展开艰苦的斗争。4~5月,先后在牛头镇、半截河、王高与南河之间、口子村南河坝、袁家桥、阳河等地伏击日军,使敌多次受创。至1940年,在寿光北部的六、七、八、九区及五、十两区的一部建立抗日根据地,成立抗日民主政府及职工会、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自卫团、儿童团等抗日救国组织,发动群众挖抗日沟、扒公路、割电线、埋地雷、站岗放哨、传送情报、筹军粮、做军装制军鞋、随军抬担架等支援抗日战争。日军为消灭抗日武装,于1941年连续对抗日根据地进行“治安强化运动”,疯狂屠杀抗日军民,仅牛头镇一村,被杀群众即有89人,烧毁房屋千余间。为打击日军气焰,八路军三旅九团(原寿光独立团)借青纱帐掩护,在东北河伏击日军,一举歼敌30余人,缴获战马4匹、步枪10支、重机枪1挺,军民振奋。1942年6月,日军第六旅团纠集潍县、青岛、惠民等地日伪军5000余人,对清水泊根据地进行合围“扫荡”,八路军清河军区杨国夫司令员指挥部队英勇反击,歼敌60余人,日军被迫撤退。10月,日伪7000余人再次包围清水泊根据地,清东独立团陷于重围,激战一天,终因众寡悬殊,独立团伤亡200余人,日伪此次“扫荡”后,留驻大批兵力,大挖封锁沟,设立多处据点、碉堡,根据地被封锁、分割,抗日斗争进入最困难阶段。1943年,昌潍独立团重新收复清水泊地区,寿光抗日根据地再次恢复和扩大。
1939~1942年,在抗日军民与日军作殊死苦战时期,张景月部消极抗战,积极反共,妄图消灭人民抗日武装。为此,中共寿光县委于1939年9月、12月分别在张家庄、口子村与之谈判,坚持团结抗日。张景月毫无诚意,继续制造摩擦,袭击抗日根据地,屠杀抗日军民。1939年10月,张部突然偷袭驻牛头镇、小码头的寿光独立团,遭反击后退去。1940年3月,张景月亲率部队进入邢家茅坨杀害抗日群众52人。5月,张部2000人进犯王高村,被击退。8月,袭击抗日民主政府弥东办事处,杀害干部群众8人。1941年,张部在益都七区东朱鹿村将中共清东地委李寿岭等12名同志活活烧死。5月,又将该村7名抗日军人家属杀害。根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抗日军民对张景月的反动暴行进行了反击。1940年1月,在袁家桥消灭其1个大队。2月,在刘家河头全歼其1个营。6月,在尚家庄一带进行反摩擦战达月余。9月,击退其进犯臧台的徐振中部,打击了张部反共反人民的气焰。
1943年,日军迫张部投降,张拒绝受编。1月7日,日军出动2000兵力围攻尚家庄一带十五旅据点,张部据守一天,夜间撤走,略有损失。4月5日,张店日军第六混成旅团长奥村率日伪军8000余人,配以飞机、坦克,对张景月部展开再次进攻,一举攻破尚家庄、临泽、垒村、孙云子、田柳庄阵地,张部主力被歼,其参谋长唐锡嘏以下800名官兵被俘,500人阵亡,余者溃散。张景月乞和投降,令孟祝三、刘协唐、苗思九团各抽1营,于7月间受编为日伪保安总队。国民党省府委任张景月为“山东省保安第三师师长”。张部公开投敌后,大量搜刮牛皮、铜元资敌,日军则送给张景月军用卡车数辆。此后,张部与日军配合,疯狂地进犯抗日根据地。同年冬,日伪一部进犯十区挑沟子根据地,昌潍独立团伏击,歼敌20余人,缴获步枪十余支。翌年5月,张部马成龙团进犯寿潍抗日根据地,昌潍独立团迎头痛击,马团死伤惨重,狼狈溃逃。同期,张部与日军迭次联合进袭各根据地,均被抗日军民击退。
1944年,日军已是强弩之末。7月,伪军王道部1600人在丰城反正,投向人民。8月,日军先后从羊角沟、侯镇等据点撤走,张部进驻,只留一小队日军龟缩寿城。
1945年,各抗日战场捷报频传,抗日武装力量壮大,反攻时机到来。4月15日,渤海军区部队与县内抗日武装配合,展开讨张战役。寿光万名民工、民兵踊跃参战支前,在军区杨国夫司令员指挥下,连续攻克张部王高、羊角沟等14处日伪和张景月部据点,歼日伪军2000余名。5月13日始,又连克侯镇等据点34处,歼敌2200余名。8月13日,攻克张部主力据点田柳庄,歼敌2549名,张景月部副师长孟祝三、团长马成龙被俘,张部主力大部被歼,残部逃往昌乐附近。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7日,抗日军民乘胜攻克寿城,全歼日伪军500余名(伪军一部起义),其中击毙日军34名,生俘1名,35名日军无一逃脱。至此,寿光全境解放,抗日战争胜利结束。
土地改革

在封建、半封建制度统治下的寿光,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多被地主占有。地主、富农占全县总人口6%,控制全部土地的21%强;贫农、下中农占总人口53%,仅占全部土地的33%。贫农、下中农人均土地不足1亩,还有许多一寸土地没有的雇农、佃农。极少数封建地主操纵着大量土地,孙家集镇高阜营子村大地主张善田,一家占地2000多亩(土改时尚有土地1300余亩),每年存粮几千石,霉烂者不计其数,多数农民则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南柴乡张家屯村,400余户,土地近6000亩,地主占了70%;全村有49户常年讨饭,200户给地主扛长工、打短工赖以为生。
地主剥削农民的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地租,二是放高利贷,三是雇工剥削。地租又分为长期租、短期租、合种地、典种地、死租活佃5种。长期租一般不定年限,按土地好坏确定地租数量,一般是“麦六、豆四、秋一石”(此指大亩),占粮食产量的60%以上,一遇灾年交租后便生活无着。短期租,一般地力较好,租价很高,租期一季或一年。合种地是地主出地,农民耕种,收获粮食按“五·五”分成,个别地主占六成。农民典种土地,必须交典金,典金为地价的50~60%,土地所有权仍属地主,典期一般1~3年。在典期内,农民耕种收入归己。死租活佃是农民租种土地,不管年景如何,地租不变,每年每亩交租一石五斗(此指大亩),为死租;如佃户触怒地主或其他原因,地主可随时抽回土地,是活佃。高利贷分放钱、放粮两种。贷期分一年、半年、一季、一月不等,贷期越短,利率越高。放钱利率一般月息5分,高者达10分。粮贷一般春借1斗,夏还3~5斗,甚者借一还十。雇工分为长工、短工和杂工。长工一般雇佣时间为1年;短工多在大忙季节雇佣,短则几天,长者几旬,管吃不管穿,工价最低;杂工主要从事看茔、祀堂、园林等,多数不给报酬,只给少量土地耕种,不收地租。
以上这种封建剥削制度,是中国贫穷落后的主要根源。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提出“土地革命”的口号,在抗日战争时期,为团结各阶层抗日,暂改为“减租减息”,建国以后,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彻底进行土地改革。
寿光县的土地改革始于1946年。大规模的土改运动,主要在1950年进行。抗日战争时期的1942年,在北部抗日根据地内曾进行过“减租减息”,因形势恶化未深入展开。
1946年春,寿光北部老解放区开始土改。县、乡、村逐级召开会议,宣传土改政策,动员地主、富农献田。由于没有充分发动贫雇农和注意团结中农,致使部分地、富献田后暗中制造恐怖,威胁群众,抵制土改。中央“五四”指示下达后,纠正了右的倾向。村村召开斗争大会,面对面地揭发地主阶级压迫、剥削贫苦农民的罪行,打击了地主阶级的嚣张气焰。运动高潮期,部分区乡曾出现“左”的倾向,错斗中农3450户,有的地主恶霸被乱打乱杀,羊角沟还没收了部分私营工商业、渔船、盐滩等。党和政府察觉后,很快予以纠正。1947年秋,国民党发动重点进攻。土改工作在“一手拿枪、一手分田”的战争环境中进行。二、三、五、七区的部分村庄一度被国民党军队占领,地主、恶霸乘机组织还乡团反攻倒算,杀害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土改成果遭到严重破坏,运动陷于停顿。
1948年春,国民党军队溃退,中共寿光县委重新发动群众,开展反倒算斗争,夺回土改胜利果实。时隔不久,为战胜严重灾荒,支援解放军南下,转向发动群众,开展生产救灾,土改工作暂停。
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中共寿光县委组织干部深入学习,结合本县实际,讨论了华东和山东省土改实施方案,培养土改干部280名。1950年11月,成立寿光县土地改革委员会,组建了2个巡视组,分赴各乡村指导土改工作。各区遵循“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制定土改计划,组织工作队伍,宣布干部纪律。各区工作队于11月底进村,培养贫雇农积极分子,建立农民协会,领导土改斗争,运动迅速展开。各村锣鼓喧天,群情沸腾,纷纷召开批判斗争大会,清算地主恶霸的罪行,并没收地主的土地、农具、牲畜及多余的粮食、房屋,分配给劳苦大众。运动结束前,全县复行检查,纠正错划成分,清查漏划地主。随之查田定产,确定地权,颁发土地证。
寿光南部(寿南县)是新解放区。1950年10月开始土改,翌年6月结束,历时8个月。一般经历了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划分成分、没收和分配土地、复查总结等阶段。
土改运动中,寿光、寿南两县共划出地主3103户,富农3451户,中农59070户,贫雇农63558户,小土地出租者100户,其他123户。斗争不法地主997人,恶霸154人,反动富农215人,逮捕地主富农582人,罪大恶极处以极刑者232人。共没收地主、富农土地141151.79亩(其中非耕地9790.06亩),房屋22313间,粮食867.3万斤,耕畜2711头,大型农具37123件,水车766部,大小车1060辆,有66584户、291783人分得土地,各阶层土地占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贫雇农每人占有耕地由土改前的不足1亩增加到2.1亩,中农人均占地由3.2亩降为2.8亩,富农人均占地由7.8亩降为2.5亩,地主人均占地由12.3亩降为2.8亩。
土改后,翻身农民热烈响应党的号召,纷纷制定农业增产计划,购置农具、牲畜等生产资料,踊跃投入爱国增产运动,粮食产量很快超过战前水平。
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本县北部革命根据地一带,由于大批青年参军、支前,农村劳动力缺乏,出现一些自愿结合的季节性、临时性互助组,有的逐渐变为常年组织。至1949年上半年,加入互助组的农户达17616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5%。
建国后,县政府本着“积极领导,稳步前进”、“自愿互利”的原则,发动农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到1952年7月,互助组发展到7615个,参加农户52315户,其中常年互助组1744个。下半年,中共寿光县委举办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骨干训练班,培训骨干2885名,充实农村干部力量。年底,常年互助组增加到5773个,连同季节性互助组入组农户占全县总户数的80%以上。
1952年冬,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下达,寿南县在城南徐家庄、寿光县在道口区七里庄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示范。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收益按土地、劳力分配,耕畜、农具和其他生产资料以租借形式付给报酬。社的规模一般在20~30户。1954年春,初级合作社发展到99处,入社农户1452户、7022人。1955年增加到509处,入社农户20630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5.1%。1955年秋,县委制定“寿光县农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全县掀起声势浩大的合作化运动。不到半年时间,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发展到2357处,其中高级社7处。入社农户达91629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6%。
1956年下半年至1957年初,通过升级、并社,建立起851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户数133551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0%。高级农业合作社分设生产队,队下设生产组。土地及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统一核算,粮食按“人六劳四”(六成按人口,四成按劳动工分)或“人七劳三”分配,现金收入按工分分配。社员拥有少量自留地,用以种植蔬菜等。劳动力合理分工,集体使用。高级社的普遍建立,使农村生产力从小农经济的束缚下解放出来。1956年,全县粮食总产46610万斤,比1949年提高100.2%;棉花总产268万斤,比1949年提高396%。90%以上的农民增加了收入。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前,本县无大型工业,仅有分散的个体手工业从事编织、铁木、缝纫、榨油、酿酒、绳经、陶器和修理等。1951年,政府首先组织部分手工业者,为国家加工订货。不久,成立一批手工业生产小组。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又着手试办了岳庄铁业合作社,北洋头、刘家河头席业合作社,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集体所有。1953年1月,南邵木业合作社、呙宋台铁业合作社、稻庄铁业合作社和马庄绳经合作社相继成立。随即,召开全县手工业代表会议,推广典型。当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2处。1953年下半年,贯彻“边巩固,边发展”的方针,对原有的合作社(组)进行整顿巩固。1955年底,组成“寿光县手工业生产联合社”。国营商业、银行、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原材料供应、手工业产品推销、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在税收及国家清仓物资的低价拨付等方面予以照顾。年底,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19处,社员2425人。
1956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和山东省委提出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制定了“寿光县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规划”。实行老社扩大,小组转社,以社带组。是年12月,社会主义改造推向高潮,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58处。1957年1月,手工业生产小组全部转为合作社。1958年,在原有合作社的基础上,办起规模较大的稻田工艺品合作工厂、寿光县木业合作工厂、岳庄铁工厂、寿光印刷厂、羊角沟造船修配厂、羊角沟铁工厂和寿光合作砖瓦厂等。1959年1月,这些工厂又转为县营大集体企业。
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前,本县有少量的农村商业资本家和富农兼商业者,主要分布在几个集镇。为数较多的小商小贩,遍及广大农村。建国后,政府对其执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1953年冬,取缔粮商粮贩,组织部分私商实行联营(合作经营)。1954年,本着“先安排后改造、安排改造相结合”的原则,着重对棉布、屠宰等业的商贩进行整顿。全县66户棉布商,转为务农的46户,继续留用经营者20户。屠宰商167户,动员大部分转向农业,27户保持自营。1954年底统计,县内共有私营商业3264户,从业人员3710人。
1955年,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调整商业网点,供销社普遍开展对小商小贩的批发业务,许多私商成为供销社的经销户。同年7月,县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对私营商业改造的决议,供销社经销户发展到1128户,代购代销122户,联营户增加到122户,其他合作形式的61户。自营者减少到1059户,占总私商户的42.8%。12月,成立“寿光县私商改造领导小组”和“寿光县私商改造办公室”,对主要农产品和部分土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年底,北京、天津等大城市相继实现商业公私合营,市民隆重集会庆祝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鼓舞了本县私营商业者。从1956年1月25日开始,私营商户纷纷递交申请书,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月28、29日,羊角沟,城关的私营商业者走上街头,敲锣打鼓,鸣放鞭炮,举行社会主义改造祝捷大会。2月,完成申请报批工作。6月底统计,全县纯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经营者2552人中,除530人未经批准仍维持自营外,2022人被批准纳入各种改造渠道,占私商总数的79.23%。其中,过渡到供销社的677人,为供销社经销的762人,代购代销的436人,公私合营的17人,其他合作形式的130人。1956年下半年开始,县政府对接受改造的个体商户进行清产核资、人事安排和工资确定工作,加强对私商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注意个别困难户的扶持,进行商业网点格局调整。改造工作结束后,掀起以业务为中心的劳动竞赛,改善经营管理,改变经营作风,经营品种和商品零售额大有增长。
整风反右

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6月,中共寿光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继开展整风运动。各系统召开动员大会,号召党员并鼓励党外人士,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对县委在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8月20日至9月12日,县直机关、学校参加整风的770人,共写出“大字报”30931张,鸣放意见万余条,涉及农业合作化、粮食统购统销、人民民主专政、党群关系以及生活福利诸多方面。其中多数意见基本正确,县委作出诚意检查。也有少数意见失之偏颇,县委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精神,耐心予以解释。但有极少数人,肆意夸大县委工作中的失误,要“共产党退出机关、学校、文艺团体”,严重干扰整风运动的进行。于是,县委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12月底转向反右派斗争。对借机整风攻击党的领导、诋毁党的政策的人展开斗争,将其划成右派分子,并按情况轻重分别作出处理。
1958年3月,整风运动转入整改阶段。掀起反浪费、反保守的“双反”运动和横扫“三风”(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五气”(官气、暮气、阔气、骄气、娇气)的高潮。3月24日,县委召开誓师大会,要求领导干部要“引火烧身”,主动作自我批评。会后,各部门以团支部为核心,成立青年突击队和清查小组,查仓、查帐、深入揭发。仅7天左右的时间,就写出大字报4257张,提意见46456条。其中,浪费方面的13112条,保守方面的8 811条,“五气”方面的10229条,建设性意见4528条,其他方面9776条。揭发各种铺张浪费共59.8万元。继而,制定整改方案,掀起大整、大改高潮。县直机关改变8小时(日工作时间)以外不办公的制度;供销社门市部延长营业时间;县医院取消假日期间科室停诊的陈规;县委、县人委领导干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等。与此同时,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以“兴无灭资”为中心的向党交心、自觉革命运动。
整风运动对改进领导作风很有积极作用。但在反右斗争中,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把许多尖锐而正当的批评视为恶毒攻击,使反右派斗争犯了严重扩大化错误,有471名知识分子(内有教师389名)错划成资产阶级右派。还有不少虽未戴上“右派帽子”,但因具有所谓“右派言论”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批判斗争。这一“反右”严重扩大化的错误,党中央、国务院早有察觉。1962年开始,陆续对被错划为右派的人分别进行摘帽、甄别和平反。1979年后,彻底进行改正。截至1981年,全县共为460名错划右派分子落实政策,占总数的98%。其中,因右派问题失去公职的390人,除已故者均予妥善安置。内有227人重新安排了工作,32人办理了退职或退休手续,30人恢复了党籍,生活困难的得到必要的补助。“右派分子”遗下的9名孤儿得到适当的安抚。其他11人,也陆续落实了政策。
人民公社化

1958年8月,毛泽东发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指示,9月10日,本县第一个人民公社——红旗公社(城关)成立。9月13日,县委印发“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规划”。9月中旬,星火(上口)、卫星(南河)、灯塔(王高)、先锋(马店)、东风(稻田)、东方红(纪台)、太阳升(田柳)等21个人民公社一轰而起,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成立初期,推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实行“组织军事化,生产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公社为团,社下“生产片”称营,行政村称连,村下生产队称排。生产上搞“大兵团”作战,动辄组织“生产战役”、“生产会战”。村村办起公共食堂,粮食集体存放,盲目推行“吃饭不要钱”。全县“五风”(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风)泛滥,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大搞“一平二调”。以协作为名,无偿调拨劳力、资金、财物。不顾具体条件,强令种植一律。无根据地下达“高指标”、“大计划”,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违反科学的口号。造成人心混乱,经济失调。
1959年4月,中共寿光县委贯彻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整顿人民公社。将三级(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所有改为以生产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清理公社成立以后的各种帐目,对无偿调拨或占用的财产进行了部分退赔。但是,当时并未认识到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是“左”倾错误,仍在肯定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前提下谈论整顿。有的还不加区别地强调“气可鼓而不可泄”、“持续大跃进”等等,使“左倾”错误未能得到纠正。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农业生产连续大幅度下降,农村经济遭受巨大损失,群众生活陷于严重困难之中。
1960年底、1961年初,开始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指示信》(即12条),整风整社,对“平调”物资进行清理和退赔。县退赔平调基层单位和社员群众的各种财物价值159.9万元,占县级平调总数的64.8%;公社退赔217.5万元,占社级平调总数的41.3%;生产队退赔464.9万元,占生产队平调总数的71%。1961年底,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进一步算帐退赔。中共寿光县委提出,宁可“倾家荡产”,也要全部“还债”。仅在县召开的一次公社活动分子会上,即落实退赔实物185186件,折款113252元;并退兑现金39499元。至1961年底,退赔工作全部结束。1962年11月,贯彻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60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的指示》,将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和收益分配。县委规定,社员可以保留宅旁的零星树木、小农具、小家畜和家禽等,可以经营一些家庭小副业,自留地按耕地5%的比例划出,全县共72589亩。劳动实行工分制,年终按劳分配。通过调整,理顺生产关系,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倾向再次抬头,正常生产秩序遭到冲击。全县自上而下批判“三自一包”(指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四大自由”(放债自由、剥削自由、雇工自由、买卖自由)、“工分挂帅”,取消了社员自留地。家庭小副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强行割掉。有的地方还过渡到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劳动大集中,无偿平调,分配上搞平均主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得到纠正。1984年4月,取消人民公社组织形式,改为乡镇建制。
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进行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在“十年动乱”中,寿光人民深受其害,至今谈虎色变,渴望动乱局面不再重演。
寿光十年动乱过程,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966年6~8月。中共寿光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精神,组织工作组分赴部分文化教育单位,发动群众揭发批判当权派及部分知识分子,名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知识界首先遭到冲击和迫害。
1966年9月至1967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下达到县。中共寿光县委被指控犯方向性、路线性错误,工作组撤销。各学校纷纷成立“红卫兵”组织,停课闹革命,进行全国大串连,到处“破四旧”、“立四新”(指思想、文化、风俗、习惯)。古建筑被砸毁,古书籍被焚烧,古墓葬被挖掘,知识分子和当权派被抄家。继之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社、生产大队,纷纷成立“战斗队”,揪斗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并游街示众。全县政令难行,陷入无政府状态。
1967年3月至1968年2月。人民解放军“支左”部队进驻寿光。1967年4月1日成立“三结合”的县革命委员会。至5月,未被结合的“造反派”,起来攻击县革命委员会是“三凑合”,执行的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必须砸烂。此股势力得到上一级权势人物支持,猖狂一时。“支左”部队被调回,县革委会被冲垮。不久,“造反派”内部又为争权夺利分裂为两派,大打内战,高音喇叭对骂,频频发生武斗,且上下串连,扩大势力,社会秩序大乱。
1968年3月至1971年底。人民解放军“支左”部队再次进驻寿光。1968年3月25日,第二次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由解放军一方任县革委会主任。混乱局面稍趋平稳。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县革委会先后开展“三忠于”活动以及“清理阶级队伍”、“斗、批、改”、“一打三反”、“清查五·一六”等一系列运动,制造不少冤假错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才予以平反。
1972~1974年。县、社两级党的领导机构相继恢复。行政、司法职能部门陆续建立、健全,行使职权,社会秩序趋向正常。虽有“批林批孔”运动的干扰,但未引起大的动乱。
1975~1976年。全县形势好转。掀起“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高潮。只因仍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抓革命,促生产”,大搞“割资本主义尾巴”,生产建设积极性继续受到压抑。曾刮起一阵“反击右倾翻案风”,因不得人心,未掀起大波。1976年10月6日,“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消息传来,全县人民额手称庆,欢呼“十年动乱”结束。
农业学大寨运动

大寨是山西省昔阳县的一个穷山村,新中国建立后,人民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生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1964年,毛泽东向全国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农业学大寨运动遂在全国展开。
1964年冬,中共寿光县委提出“学大寨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变寿光自然面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口号,成立治洼指挥部,设于北洛公社,以治理北洛洼为重点,兼及北部侯镇、道口、官台、台头等公社的碱洼治理;南部地区则以整地改土、打井修渠、扩大水浇面积为重点。经过大干一个冬春,挖排水沟8051条,修条田20万亩,台田1300亩,修筑灌溉渠道868条,增打机井297眼,使全县机井总数增至714眼,有效井灌面积扩大到11万亩。
1965~1966年,农业学大寨更加深入发展。县委向全县提出“远学大寨,近学下丁家”的口号,多次组织基层干部前往黄县下丁家大队参观学习,以下丁家为榜样,连续两冬一春,动员二三十万劳力,采取安营扎寨、干部社员吃住在一起的办法,大干农田基本建设,先后对县境的36处涝洼、15处埠岭坡地进行治理。同时,对地上和地下水源进行大力开发利用,到1966年底,全县机井总数增加到1844眼,有效井灌面积发展到35.8万亩,并先后建成引弥稻改工程及杨庄弥河拦河东西引水干渠,使官台公社的5万亩荒碱变成亩产四五百斤稻谷的良田,上口、五台、侯镇、北洛、古城、田柳、南河、王高、台头、官台10个公社的部分耕地得到灌溉。
1967~1970年,农业学大寨运动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在极左思潮的影响下,把农业学大寨引向“推行大寨记工法”、取消自留地、“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错误方向,致使全县的农田基本建设工程陷于停顿。
1971年,县委确定城关公社曹家大队为全县学大寨的先进典型。该队从农业学大寨开始,即以大寨为榜样,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在改造自然和发展生产方面取得巨大成绩。“文化大革命”期间,他们不为动乱所干扰,继续坚持整地改土、打井修渠,使千亩高洼不平的坡地实现井灌配套的园田化,农业生产获得连年增产。于是,县委提出了“远学大寨,近学曹家”的口号。之后,各公社先后树立自己学大寨的样板队。从此,全县学先进、赶先进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再度开展起来,各项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重新上马。到1973年,县境中部和南部的洼地已大部治理,大片坡地得到了整平,北部碱洼地继续进行条台田建设。全县机井总数增加到8012眼,有效井灌面积扩大到85.2万亩。此期,还有计划地疏挖一批排水干支沟系统,使抗旱和排涝能力增强。1974年8月,遇到严重的洪涝灾害,上游益都、昌乐的大量客水涌入县境,多年建设的排水系统和洼地条台田发挥出抵御洪水的效能,使洪涝灾害减轻到最低限度。
1974年,各级党委力排“左”的干扰,带领群众继续坚持学大寨。县抽调240名干部组成学大寨工作队,深入侯镇、台头公社的后进队,解决学大寨不平衡的问题。同时,按照抗大旱、防大涝的要求,提出“沟、渠、林、田、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旱、涝、碱、潮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具体实施方案。是年,全县组织20余万劳力,大干一个冬春,新建高标准条田11万亩,整平土地29.6万亩,疏挖、排水干支沟300余条,完成土方2682万立方米。
1975~1978年,中共中央先后两次召开全国农业学大寨工作会议,本县农业学大寨进入新的阶段。此期,县每年抽调六七百名干部组成学大寨工作队,进驻城关、前杨、寒桥、田马、稻田、丰城、侯镇等公社,帮助干部群众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经过连续4年的大干,县境120余万亩适宜井灌的耕地,基本实现了沟、渠、林、田、井、路配套的园田化,北部轻碱耕地实现条田化,重碱地区建成部分条台田。1977年,遇到历史上罕见的大旱,连续5个月降雨不到20毫米,全年降雨量只及常年的一半,在大旱面前,万眼机井战胜旱灾,夺得丰收。是年全县粮食亩产达615斤,总产68369万斤。到1978年,全县配套机井达到13116眼,井灌面积增至105.32万亩,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80余万亩。粮食丰收,向国家交售粮食10480万斤。十多年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使寿光县的自然面貌和生产条件发生巨大变化,为以后农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经济体制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首先进行的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80年,本县试行“联产计酬责任制”,将土地按人口、劳力承包到户或组,实行“五定一奖”(定土地、定劳力、定产量、定成本、定工分,超产奖励)。还有些大队推行“小段包工”,把农活核定工分,承包给社员,初步改变分配上“吃大锅饭”的现象。1982年,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亦称大包干),将土地使用权承包到户。生产计划的安排,大中型机械使用,水利、农田基本建设等仍由生产队统一管理,生产费用由承包户自负,完成征购任务和上缴集体提留后,所余粮、钱全归承包户所有。年底,推行“大包干”的生产大队发展到877个,占生产队总数的98%。1983年全部实行“大包干”,并给农民以更多的生产自主权。一些技术、资金条件较为优越的农户开始向专业户发展。1983年底,有经济作物种植、水产养殖、家禽饲养等专业户55160个,占全县总农户的26.3%,还出现了3660个经济联合体。联合体是由许多农户自愿结合,集资入股,从事专项生产、供销或服务性的经济组织,经营项目主要有联合加工、联合养虾、联合养鸡等。
1984年初,进行土地调整。本着“大面不动,个别调整,群众自愿,民主协商”的原则,将士地按劳力比例承包改为按人口承包,并留出一定数量的机动地。土地使用期由3~5年延长到15年不变,北部盐碱地区定为30年不变,并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少交或免交税金、提留,后代有经营继承权等。全县统一发放土地承包经营证。林木果园由农民或专业队、联合体承包,一般定为15年不变。承包经营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取得大幅度增长。1984年农业总收入60345万元,粮食总产85395万斤,多种经营37230万元,人均收入444元,全县涌现出65个年产“双万斤粮户”和不少“万只鸡”、“百只羊”等饲养大户。
1985年取消了对粮食、棉花、生猪等29种农产品的派购政策,并放开价格。1987年后,逐步改变人口平均包田,把耕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两类,口粮田按人口承包,责任田由劳力承包,鼓励生产条件优越的农户扩大经营规模。
寿光县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于1987年以后进行。主要的措施有。
横向经济联合 工业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发展协作关系,开展横向联合,1988年9月,以县内燃机配件厂为“龙头”,建立了“山东省寿光县毛纺机械联合制造公司”,成员厂共17个,多为本县乡镇机械企业,亦有潍城区等地有关企业。10月,成立“山东寿光齐宝麻纺机械集团”,县纺织机械厂为“龙头”厂,有成员厂30个。
企业拍卖、兼并、承包和租赁 1987年3月,长期亏损的县第二砖瓦厂拍卖给岔河乡,成交额44万元。县服装厂改为服装总厂二分厂。4月,县内燃机配件厂兼并染织厂。1989年造纸厂兼并无线电元件厂。1988年1月,工艺品二厂承包了张建桥乡服装厂,承包期3年。1987年,商业局、县联社系统的小门店开展租赁业务,至1988年底,商业系统的租赁门店有19个,县联社系统2个。
企业承包经营 1987年3月至1988年6月,有79家县属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土产公司、制鞋厂、拖拉机配件厂、商业综合公司、塑料厂、饮食服务公司、捕捞公司、第二运输公司、第一建筑公司、织袜厂等10家企业采取公开招标、评委评分、投信任票相结合的方法,选择承包经营人,承包期3~4年。承包人全权组织生产经营,按本企业完成规定经济指标的情况接受奖罚。同时,不少企业还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治厂,党委书记协助工作)、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厂长离任审计制。1988年,县属大多数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进一步体现多劳多得,企业间工资差别开始拉大。
推行股份制 1984年,上口镇南邵一村五金厂变雇工为股东,每股1500元,成为本县第一家股份制企业。1988年下半年,全县逐步推行股份制,累计股金额6156万元,其中乡镇股份制企业487家,股金2791万元。股份制企业中,成员“风险共担,利害均沾”,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责任感,增加企业投资来源。
优化劳动组合 1987年11月,60家县工商企业采取优化劳动组合措施,精干劳动队伍,淘汰不合格成员,压缩非生产性人员,充实生产第一线。采取“将点兵”、“兵选将”的办法,分步分批进行。组合后,出现881名富余人员。通过办理退离休、兴办第三产业和停薪留职等渠道进行安排。
此外,还建立和改进市场机制。1986年6月,县人民银行改为金融行政管理部门,从外地引进大量资金,开展金融市场业务,实行银行间的资金拆借。1987年4月,县城市信用合作社开业,主要负责城镇集体企业、个体户的存贷业务。1984年8月,本县第一家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在城区九巷村建成,被《中国农民报》称之为“江北第一家”。1987年3月,县技术开发中心设技术市场,开展技术交易,促进科学技术商品化,为生产服务。同年8月,县生产资料市场开张营业。主要为乡镇以下企业提供服务。该市场设钢材、木材、煤炭、建材、汽车、轻工化工原料和废金属回收等7个专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