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服务机构
1958年,县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由1名县委副书记兼任主任,委员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1972年改称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1963年4月,设专职服务机构——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工作人员3名,1972年增至5名。1981年改称计划生育局,有工作人员9名。1984年5月,更名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业务组、财务组及计划生育指导站(后称服务站),工作人员增至30余名。1985年后,各乡镇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站,各村建立计划生育服务室,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至1989年,全县共有专职、兼职工作人员1700余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主要职责是进行宣传教育、承担节育手术、供应避孕药具、培训技术人员。一般配有宣传专用车、录放像机、电影放映机、X光透视机、妊娠检查仪、消毒锅、手术床、显微镜等。基本承担了常规性的戴环(避孕环)检查、孕期检查及放环、取环、流产、结扎、粘堵(输卵管)等手术。如遇节育高潮,各级医院全力协助手术工作。
二节 政策宣传
1957年本县开始提倡节制生育。
1963年初,提出“一孩少,三孩多,两孩正好”的要求,并鼓励晚婚晚育、间隔生育。是年12月下旬,召开全县计划生育工作动员大会,着重宣传计划生育四大好处:1.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2.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3.有利于后代成长发育;4.有利于减轻家庭负担。号召人民群众自觉节制生育。1965年,组织电影队在县城和乡镇放映科教片《计划生育》等,并发动群众编演文艺节目,深入农村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秩序混乱,计划生育工作无人过问。至70年代,复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1972年,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出“一对夫妇两个孩,两胎间隔四五年”的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计划生育领导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工作:要“三靠”(靠政策、靠宣传、靠自觉),“三不”(不强迫命令、不硬性规定、不搞物质刺激);使结扎绝育者达到“三通”(老人通、爱人通、本人通),“四满意”(家庭满意、本人满意、领导满意、群众满意);在全县推广稻田公社“党委重视,设专职人员靠上抓”,田马公社“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道口公社“调查研究,排队摸底,逐名登记”的先进经验,将计划生育宣传、组织工作推向深入。
1979年8月,贯彻中央“关于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上来”的指示,正式做出“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并号召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以身作则,带头只生一个孩子。同时,在县影剧院召开“独生子女授奖大会”,为第一批130对自愿报名终生只要一孩的夫妇颁发独生子女证、奖状、奖品,予以表彰。
除加强宣传教育、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以外,从1979年开始,针对许多育龄夫妇缺乏节育自觉性的状况实行奖罚制度。对自愿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发放儿童保健费,职工每月5元,农民予以优待工分或多分自留地等。对超生或拒绝采取节育措施的职工予以行政、纪律等处分;对农民超育夫妇予以批评教育,并辅以经济处罚。
1980年3月,中共寿光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除对独生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者照顾生育二胎外,一律不再安排二胎生育。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要以避孕预防为主。”
1983年,建立计划生育宣传月制度,将每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定为宣传月。其间动员各行各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县广播站举办讲座,街道上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在集市上举办广播讲演、咨询服务、布置画面展览等,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民对控制人口的紧迫感。
1984年后,对育龄夫妇中女娶男、独子与独女结婚、烈士子女、远洋捕捞船员、井下矿工以及农村中两代单传者,经本人申请,予以安排二胎生育。1985年,在稻田、王望两乡镇进行农村独女户“间隔式”(两胎间隔5年以上)两胎生育工作试点。次年,全县逐步推行。
1988年9月,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废止农村两代单传者允许生育二胎的规定,对其他二胎生育政策亦作严格要求。
由于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旧思想影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阻力很大。为了有效控制人口增长,各级党政部门把计划生育列为大政、要政。县、乡、村党政主要负责人及计划生育服务部门逐级签订人口责任书,各乡镇普遍建立“生一胎放环,生二胎限期结扎,计划外怀孕及时流产,不宜放环、结扎的采用药具避孕”制度,对违反制度、超出规定生育者予以严厉的经济处罚,使计划生育收到明显效果。199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已由1987年的19.21‰降为13.31‰,自然增长率降为7.10‰,计划生育率(计划内生育数占出生总数比例)达95.2%,晚婚(女方23岁以上结婚)率81.5%。1986~1990年5年间,全县累计少生25014人,相当于一个中等乡镇的人口。
第三节 节育措施
药物避孕 1958年,寿光县始用避孕套、避孕栓、健康蜜等药具进行避孕。是年,销售避孕套25603个、避孕栓200盒、健康蜜150盒。使用者2483人,占育龄妇女总数的23.01%。
1963年,增用阴道隔膜、药膏两种药具,年内销售量分别为266个、2414瓶。1968年秋,昌潍地区卫生局免费供应寿光500人份女性口服避孕药。11月,县卫生局在前杨、古城、上口3个公社组织服用试点。1970年11月全面推广。1978年春,在县城南关、西关、北关3个大队试验男性服药避孕,由于药效欠佳而中止。1980年后,先后增用18—甲长效口服避孕片、探亲避孕丸等数种女服药物。1989年12月底统计,县内使用避孕药具者共15218人。其中,口服避孕药者4714人,外用避孕药物者1694人,使用避孕工具(不包括放避孕环)者8810人。
放避孕环 1963年,提倡育龄妇女在宫体内放置避孕环节育,年内培养放环医务人员9名,试放66例。1964年初,县人民医院置环技术人员协同妇幼保健站助产士数人组成技术小组,分赴232个村庄,施放节育环287例,培养乡村放环员47名。1965年6月,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妇幼保健站、卫生防疫站、人民医院等4个单位组成12人的节育手术指导组,逐社推广放环手术。至年底,计有1162名育龄妇女放置避孕环。1966年2月,县卫生局集中培训了37名半农半医乡村放环员,使放环工作在全县普遍展开。其后,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陷于停顿。
1975年4月,自上而下组织整顿节育技术队伍。1976年,已有专职、兼职放环员286人。1984、1985两年,在县卫生学校先后举办乡镇放环员培训班2期,进一步壮大、提高了放环技术队伍,实行放环服务到户。
1963~1989年,全县累计放环350278人次。
流产、引产 1963年试行人工引、流产节育。主要有刮宫术流产、以1/1000~1/5000雷夫诺尔液注入宫腔引产和以20%氧化钠羊膜腔穿刺术注入法流产,手术成功率皆达百分之百。另有50%葡萄糖宫腔注入及探条水囊宫腔引产两种试验略有副作用,即停止使用。
1965年春,县人民医院派人赴临朐学习“负压瓶人工流产吸引刮宫术”,自6月份起在本县推行。1975年春,县医院试以“天花粉针剂注入法”引产,因此法副作用较大随即停用。此后,又采用“芫花粉针剂”引产,后为“雷夫诺尔针剂注入法”所代替。
结扎 施行结扎术绝育,50年代即有先例。当时受术者均系女性,多因体病不宜生育而为。手术皆到外地医院进行。1963年,昌潍地区人民医院外科大夫到寿光县人民医院传授男扎技术,城关公社小东关大队党支部书记自告奋勇,首作1例。其后,在留吕、五台、侯镇3社进行试点,结扎73例,全获成功。1964年,县人民医院试行女性结扎,初扎64人,其中腹扎50人、阴道结扎14人,效果良好。
1965年,男扎由钝形分离法(大切口)改为结扎钩取管法(小切口)。是年,聘请益都县中心医院大夫来县传授“两分钟手术”,大大加快了男扎手术速度。1971年秋,县人民医院派数名医生去五莲县学习“结扎钩直视取管(小切口)”女扎技术,使手术时间由5分钟缩短到2分钟。1975年7月,女扎技术再度改进,施以“自行对合潜引性皮内缝合法”。
自1976年开始,县人民医院逐年举办结扎技术训练班。采用以师带徒的办法,分期分批培训乡镇医院外科大夫,逐步加强结扎技术力量。1964年末,全县能做结扎手术的仅有9人,1966年增至29人。1980年,县、社两级医院熟练掌握结扎手术者已达152人。
至1989年底,累计结扎绝育106917例,其中男13265例,女93652例。
1983年,县内曾有部分育龄妇女自动到外地施行输卵管粘堵绝育手术。当时,因其可靠性未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认可,本县未予推广,仍以结扎为主。1988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引进并逐步施行“女性粘堵节育术”。是年,有2名医师熟练掌握该项技术。至1989年底,累计粘堵绝育2736例。
第四节 优生优育
1951年开始推行新法接生,培养提高农村旧有产婆。1953年,在县城和医疗条件较好的乡镇开展孕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是年,产前检查2606人,产后访视5036人,新法接生率达25.8%。1956年县内较大医院设产房,区乡卫生所设置接生站。至1959年,孕妇入院(站)分娩率为10.8%。
1972年后,按照国家下达的政策,对妇女实行“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健康保护。1980年12月,县妇幼保健站开设门诊,对育龄妇女进行孕前、孕后、产期、产后保健服务和技术指导。1980~1983年,有30200名孕妇到各级医院进行孕期检查,占孕妇总数的70%,其中消除高危妊娠7430人。
1973年,城关、道口两家医院对公社驻地1242名儿童进行体检,旨在掌握儿童身体素质状况。1975年开始对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普查。1976~1983年,全县检查儿童403569人,查出疾患者38472人。经治疗,大部痊愈。
1985年,多数乡镇对满月幼儿设立保健卡,定期半年普查1次,逐一填卡入档。当年,乡村幼儿体格检查率51.2%,城镇独生子女检查率达95.7%。
80年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儿童饮食向高蛋白、高脂肪发展。乡村幼儿多以鸡蛋、糕点、细粮为主食,城镇幼儿多食代乳品、奶粉、精制糕点等。不少幼儿出现偏食现象,导致佝偻病增多。1983年,对上口公社李家南邵一村、羊角沟镇及县直部分单位7岁以下1247名儿童检查,查出佝偻病患儿559名,患病率为44.38%,城镇儿童患病率高于乡村儿童。对此,妇幼保健部门采取措施,大力宣传儿童合理喂养法,同时辅以及时治疗,使发病率逐步减少。
1986年后,推行妇女婚育程序化管理,亦称妇幼“十期”保健,即孕前期,实行婚前体检,给予婚育指导;孕早期,怀孕12周内到医院全面检查,建立保健档案;孕中期,检查胎儿是否正常,如有畸形及时处理;孕晚期,检查子宫体及胎位、胎动、胎儿心音等是否正常;分娩期,要求一律住进医院,用科学方法接生,产褥期,定期访视,指导产褥卫生和营养饮食卫生;新生儿期,指导科学哺育;婴儿期,定期体检,指导如何定时、定量喂养和添加副食品,按时进行疫苗接种;幼儿期,加强早期教育,培养爱清洁、爱劳动健康心理;学龄前期,要求送托儿所、幼儿园接受集体教育,增进身心健康。
1988年,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设优生咨询门诊1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设咨询门诊共29处,较大村庄设咨询点53处,随时解答婚育夫妇的询访。同时,发放《优生优育手册》23000册、《母婴保健手册》15000册、《新婚夫妇婚育指导》3100册、《科学育儿指南》1500册,广泛宣传优生优育。1988、1989年,县、乡妇幼保健人员还举办母子夜校45期,培训新婚妇女3814人,普及优生优育知识。自80年代末,不少父母注意对幼儿的智力开发,购买各种玩具、幼儿读物以及进行简单的识数、认字教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