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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特殊教育

1983年8月,设聋哑学校,校址在寿光十三中院内。初招1个班,学生16人,专职教师3人。学制8年,采用全国统编的聋哑教材。课程有语文、数学、手工、体育、图画、会话、劳动等,以语文、数学为主要课程,每周授课28学时。学生全部在校食宿,享受初中学生标准的人民助学金待遇。由教育局、民政局联合办学。学生毕业后,根据所学技术,安排到县内各福利工厂工作。
1984年后,每年增招1~2个班。到1989年,发展为7个班(分7个年级),学生97人,教职工23人,其中教师19人。
1988年8月,县组成聋哑学校捐资建校委员会,筹募资金,社会捐资120余万元。当年10月,在县城文化路西段另建聋哑学校,计楼房两栋,平房18间,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并配有特种教学所需的律动室设备。校内附设校办工厂,供学生实习。
198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全县试办弱智儿童辅读班38个,学生342人,专职教师53人。针对弱智儿童动作缓慢,反应迟钝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第五节 专业教育

一、师范教育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废科举后,在县城设立师范传习所,以养成师资。招收举人、贡生、秀才以及童生等进行培训,修业期限1年,先后毕业3班,计43人。至1912年(民国元年),改设单级养成所。同时在侯镇、王高、郭家营设3处单级养成分所(办一期后停)。单级养成所的修业年限及校名几经更易,至1937年秋停办,先后毕业826人。


1923年,县立女子初级小学附设女子师范讲习班,学制2年,学生11人。
1942年,国民党张景月部在三官庙(今东埠乡)设立两年制乡村师范,初招生2班95人。备案后名“山东省立寿光乡村师范学校”并入十五联中。此后,十五联中及6处分校,分别设三年制后师班或二年制、四年制简易师范班。1947年,又在胡营成立三年制简易乡村师范,招生3班(其中女生1班),共150余人,1948年停办。
建国后,先后创办寿光速成师范学校、寿南速成师范班、寿光工读师范学校、寿光师范学校以及专为培训提高在职教师的教师进修学校(初称函授师范学校)。

二、职业教育
民国初年,在同文书院旧址创建寿光县立实业学校,学制3年,招生1个班计50余人。1916年(民国5年)迁大东门里,1923年(民国12年)更名县立乙种蚕业学校,1926年(民国15年)改称县立职业学校,1928年(民国17年)后停办。
1930年(民国19年),县立初级中学附设职业补习班,学生18人,于1932年(民国21年)毕业。
1942年,国民党寿光县政府,在宋家稻庄(今属稻田镇)设寿光县立初级实用职业学校,分染织、化工2科,共6班,计300人。内染织班为两年制,其他班3年制。1945年停办。

1958年,各行各业“大跃进”,风靡所及,各类职业“大学”、“学院”纷纷成立,实际是高小毕业生职业训练班,徒具虚名,其实难副。其中如:寿光县盐业学院,羊角沟公社主办,招收学生2班,76人,设制盐等专业;寿光县工业大学,县工业局主办,招收学生3班,161人,半工半读性质;寿光县卫生大学(后改称卫生学校),县卫生局主办,校址初设公孙庄,后迁县城,1958年招生185人,1959年又招生140人,教师18人,学制2年,毕业后分配到县、公社医院。这些一哄而起的学校,在1961年烟台会议后均停办。
1961年,山东省轻工业厅主办的山东盐业学校,由青岛迁至县境北部大家洼。是比较正规的中等专业学校,学制3年,设盐业化工等专业,学生计5班,240人,教职员70人。1962年8月撤销。
1964年,文教局在县城设立寿光县农业学校。学制3年,设果树、蚕桑等专业。以高小毕业生为招生对象。初招4班,216人,教职员11人。1965年并入寿光工读师范。
1970年,寿光三中与工读师范合并称为“五七红校”,设电工、机械各2班,医学1班,学生共280人,3个月结业。又设教师、农学、兽医各3个班,学生500余人,半年结业。
1973年,昌潍地区交通局在县城创办昌潍交通学校,学制3年,招收非农业户口高、初中毕业生,设驾驶、修理、桥梁等专业。初招生3个班,120人。专职教师10人。1976年迁潍县寒亭。
1974年,为培训在职医务人员,卫生局再设卫生学校。教职员10人,先后培训9期,计411人。1987年7月,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中专护士班1个,学生46人。1988年,附设中专医士班1个,学生60人。学制均为3年。至1989年,在校学生3个班,156人。
1984年,寿光镇在县城东郊设农业技术学校。1985年,改办为寿光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主要任务是培养具有中等专业水平的农林牧副渔业、乡镇工商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以及农村成人教育师资。毕业后定中专学历,由国家或集体单位择优录用(不包分配)。1985年,除办各种短训班外,增招建筑专业和经济管理专业各1个班,学生100人,至1989年,有建筑、经济管理、机械、外贸等4个专业,在校学生14个班,396人。专职教职工133人,兼职教师22人。学校设园艺场、种鸡场、建筑公司、科技实验厂等,供学生实习操作。建校6年中,学校采取长短结合、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农村培养会计、电工、农机、建筑、农林管理、汽车驾驶、烹饪等各种人才3000余人。
1980年后进行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原九中改为农业初中,原十六中、十中改为第一、第二农业技术中学。原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中先改为农业高中,后改为第三、第四、第五农业技术中学,十九中改办水产技术学校。十三中附设2个城镇职业高中班(非农业户口学生100人)。
1987年,农业初中裁撤,农业技术中学和水产技术学校改称职业高级中学,并改八中为第七职业高级中学。同时,在县城新建职业高中1处,后称“寿光县职业教育中心”。1989年1月,经省教育厅批准,第二职业高中(上口),改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同年6月,县职业教育中心改为寿光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职业中专改称分校。至1989年底,全县有职业高中(中专)8处。设有农学、林果、牧医、经营管理、幼师、农村经营、机电、机修、艺术、食品加工、盐化工、仪表、商业、水产养殖、水产加工等15个专业。职业高中(中专)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学制2~3年。1980~1989年,共培养毕业生2781人。

三、技工教育
旧时技工教育,主要靠厂内以师带徒。1984年,羊口盐场设盐业技工学校,初招2个班,学生120人,教职工10人。至1988年,发展为6个班,学生291人,教职工25人。招生范围限本厂职工子女(初中毕业生)。
1987年,创办寿光县劳动技工学校(校址在县城)和寿光县卫东盐场技工学校(校址在卫东盐场)。至1989年,两处技工学校发展为27个班,在校学生1170人,教职工146人。
技工学校的学制为3年。任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技术工人。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的城镇职工子女,兼收少量农村青少年。
第六节 成人教育

一、民众教育
抗日战争前,民众教育涉及的范围较广,包括文化、科学、体育、卫生等方面。寿光县早期共产党员张玉山、陈少敏、张舜卿等,都曾利用平民夜校和妇女识字班,传播革命思想,开展革命活动。
1931年(民国20年)试办民众学校52处,聘教职员107人,吸收12~45岁之男女参加,毕业2832人,肄业1383人。1933年(民国22年),先后举行识字运动大会两次。县立小学附设民众学校10余处,各区设立民众学校共75处。
1936年(民国25年),各区均设乡农学校,组织青壮年进行军事训练,学习文化知识,每期3个月,结业后各回本村开展壮丁训练。历时未久,抗日战争爆发,学校停办。
1940年,寿光县抗日民主政府,通过各村的姊妹团、青年抗日先锋队等群众组织,开展社会教育。1941年,寿光县参议会第二届第一次例会通过“开展社教”的议案,进一步推动了根据地的社会教育。1945年后,解放区除午学、夜学之外,还通过组织农村剧团、秧歌队、读报组、出黑板报、设识字牌等开展社会教育。羊角沟创办专业性的商人夜校,进行时事和工商政策教育,学员100人,收效显著,原来歇业观望的商号开始营业。1947年因战局紧张,各种社会教育活动停止,1948年重新恢复。
二、农民教育
扫盲运动 1949年底,有妇女识字班282处,学员17052人;夜校150处,学员2668人;青年民校13处,学员454人;民兵学习班8处,学员130人;失学儿童识字班4班,54人。共有民师366人。
1950年,县教育科在各区配备了专职扫盲干部,县、区、乡均成立扫盲委员会。1951年,县政府专设扫盲办公室加强领导。
扫盲运动主要采取“民教民”的方式和“群众办学、结合生产、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遵循“自觉自愿、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冬闲办冬学,春耕开始转为常年民校。由于群众翻身后渴求文化,积极性很高,全县很快形成“人人学文化,户户读书声”的热潮。
1952年春,寿光、寿南两县在总结冬学和评选“三模”(办学模范、民师模范、学习模范)的基础上,转入常年学习的有文化班836个,妇女识字班1032个,青年男子班440个,学员共计48786人。此外还有政治班342个,学员54337人。这些学习班大都按学员性别、年龄及学习时间的差别分班,老壮年政治班多在早饭后,农民干部政治班有时采取间日制,妇女识字班多在午饭后,青年男子班安排在晚上。
1952年冬,推广祁建华的“速成识字法”,寿光、寿南两县培训民师1019人,并在各区设“速成识字法”专职辅导员344人。开办速成识字班525个,并试设高级民校3处。
1954年,教育部指示:“紧密结合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积极扫盲,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全县1100个行政村,除40个村庄因遭旱灾未能开学外,参加学习的39300人。1955年,有冬学班1280个,学员31372人,合作班24个,学员1759人,学习小组228个,学员2987人,高级民校24班,学员847人,干部班9个,学员95人。县委宣传部在县城举办乡干部离职扫盲班1个,学员45人。
1957年,动员组织61262人参加扫盲学习,1153人参加高小班学习,268人参加业余中学班学习。经检查落实,当年完成省分配扫盲任务的95.9%,计10280人。1958年,虽有浮夸虚报,但也并非全无成效。1959、1960、1961三年,因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扫盲运动遂停。1962年,在原来扫盲运动的基础上,开始逐步转入正规的业余教育。文教局成立业余教育教研室,根据扫盲即将结束的实际情况,举办业余小学、业余中学、业余技术学校,巩固、提高扫盲运动的成果。
业余教育 1962年,组织农民业余小学225班,6285人;业余中学184班,5756人;简易小学51班,1228人;政治班108个,4921人;各类技术业余学校84班,1794人。参加扫盲班学习的2986人。1963年,为生产队培训初级技术人才1829人,在省业余教育会议上受到表彰奖励。1965年,农民业余学校发展到1020处,学员82935人,教职员294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读书无用论”泛滥,农民业余教育长期陷于停顿。1973年,虽曾一度恢复。至1975年又被“突出政治”、“以政治带文化”的口号所左右,一哄而起,大办形式主义的政治夜校895处,号称40万人参加学习。
1978年,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文件精神,恢复了工农教育委员会和工农教育教研室,积极发展农民技术教育。全县有公社办“五七”学校4处,学员377人;队办农民业余技术学校72处,学员2621人,技术班组2050个,学员24987人。1982年,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开始授课,全县有1750人参加学习,分为19个教学班,285个小组,为农民业余教育开拓了新路。
1985年,开展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基地建设,教育局为东埠、南柴、寒桥等8处农民文化技术学校配备了课桌凳。1987年,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发展到34处。1988年,各校配备了专职教师。1989年,各校举办技术培训班共826期,培训人员计49620人次。
三、职工教育
1945年9月,渤海区第五专署在县城举办干部训练班性质的“渤海区第五青年学校”,曲溪任校长,教职员5人,学员40人左右,以时事政治教育为主。10月底并入渤海第三中学。
1950年,寿光、寿南均设“机关干部业余学校”,有政治班和文化班。1953年,学校随两县合并为一处,机关干部入学人数占干部总数的90%。1956年分设小学班和初中班,专职文化教师1957年增至5人。1959年经考试,小学班毕业325人,中学班毕业137人。1963年,设高中班1个,学员40人;初中班2个,学员70人;皆单设语文一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办。1981年,县政府设职工教育办公室,组织领导全县的职工教育工作。
1956年,寿光县总工会分别在县城和羊角沟设立职工业余学校。至1965年,有专职教师9人,兼职教师125人,参加高小班学习的职工1234人,初中班690人,初等技术班58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部撤销。
1980年,县总工会新建职工学校,招电工班学员40人,设专职教师3人。1981年,招1个英语班,3个初中文化补习班,共200余人,专职教师4人。1982年,有中文、英语、机械识图3个班,共124人,专职教师4人。1984年招生45人。1985年有电视中专2班,学生85人,教职工12人。
1982年,各级职工教育机构普遍建立,有条件的企业设学习班,组织中青年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补课。全县聘任专职教师38人,兼职教师237人,有3991名职工参加文化学习,5034名职工参加技术学习。1983年,3670人文化补课合格,3675人技术补课合格。同时,企业设办电视大学两处,职工学校5处。专职教师增至42人,兼职教师增至402人。
1985年,职工教育以中级技术和高中文化课为重点。设中级技术培训班15个,计300余人;高中班5个,200余人;电视大学班7个,218人;参加自修大学学习的381人。全县从事职工教育的专职教师29人,兼职教师220人。1986年后,职工教育以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至1988年,全县参加各级各类技术业务培训者达14500人次。其中岗位技术培训8078人次,中级技术培训5400人次;参加培训的车间主任、班组长1432人。县内职工业余学校发展到11处,职工培训中心7处,共有教职工540人,其中专职教师43人。校舍建筑面积共1.2万平方米,桌凳2685套,教学仪器价值104万元。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发展电视教育。1986年,县城设立教育卫星地面接收站。全县设12个电视教学班,其中大专班186人,中专班214人。1987年,参加电大学习者1006人,有专职辅导教师46人,兼职者57人。1988年,县政府成立寿光县电视大学办学委员会,改分散办学为定点办学。在册学生达2080人,累计毕业生659人。
第七节 考试制度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之后,寿光县经乡试、殿试考中进士12名,考中举人41名,考中武举人16名。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考试制度。
兴办学堂后,各高等小学、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时进行招生考试,学期结束举行期考,毕业时举行毕业考试,个别年份举行会考(指民国时期全县或全省的统一考试)。
初小毕业有报考高小的资格,高小毕业有报考初中、简师和初级职业学校的资格。考试的时间、地点、命题、阅卷、录取,均由招生学校自定。
自1954年,高小招生考试改由县统一时间、命题,划片考试录取。1955年以后,中学招生考试由地区统一时间、命题,各县分别举行。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招生。1968年,中学招生实行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贯彻“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原则,招收具有两年实践经验的知识青年。实际上,学业成绩已不被作为一项录取标准,致使多数学生荒废学业,造成一代青年文化知识贫乏的后果。1971年,县成立招生办公室,自1977年废除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恢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县的大、中专招生及成人自学考试等工作。中、小学招生由县教育局普教科、职教科(业务科)负责。1981年起,大、中专和高中招生加试体育并重视视力检查。
在校学生的成绩考核办法,无统一规定。一般学校有小考、月考、学期考和毕业考等,成绩按百分制核定。1953年后的一段时间内,曾采用五级制记分法。小考、月考一般随堂考试,由任课教师命题。期考和毕业考试停课进行,由任课教师或学校统一命题。并规定3门课程不及格者留级,两门以下不及格者补考。
第八节 教师

调配和任用 抗日战争前,教师由校长选聘任用,短期小学由县政府统一分配,教师多系师范讲习所和县中的毕业生。当时省教育厅虽曾进行“小学教员鉴定”,但因合格者太少,不得不留用一些未经鉴定合格的教师。1932年(民国21年),全县教员774人,鉴定合格者仅170人。至1937年(民国26年),全县共鉴定5次,有844人合格。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教师,开始多由办学单位延聘,后来经教育科培训后分配任用。此外尚有少数城市知识分子和师范毕业生,被分配充任教师。
建国后,小学教师多由师范学校毕业生担任,同时也吸收一些社会上的知识分子,经代课、试用一段时间后任用。中学和师范教师,大部分由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担任,少部分是从小学教师中选拔,经培训后任用。民办教师由办学单位选聘,报乡(镇)政府批准,教育局备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掺沙子”口号,一面将部分教师驱赶回乡,一面聘用不能胜任教师工作的工农兵任职,遂致师资水平下降。1966年,高、初中过快发展,师资不敷所需,不得不采取“层层拔高”的办法补充。1976年以来,部分老教师离、退休后,子女顶替教师岗位者达1000余人。
师资水平 1950年,寿光县小学教师474人中,大学文化程度者3人,高中25人,初中167人,高小275人,初小4人。寿南县小学教师458人,大学7人,高中80人,初中311人,高小60人。1953年两县合并后,县文教科曾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南北对调,互相交流的措施,以使全县师资水平趋于均衡。此后经过30多年的努力,师资水平有所提高。据1983年统计,小学教师4308人中,高中、中师毕业以上者2356人,高中、中专肄业及初中毕业者1711人,初中肄业以下者241人。经教学业务考核,称职者占30%,基本称职者45%,不称职者25%。
建国初期的中学师资多能称职,后因中学发展过快而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又不能满足需要,不得不降格以求,从小学教师中提拔。1964年,全县中学教师251人,其中大学毕业或肄业者108人,高中毕业者130人,初中毕业者13人。1981年,全县公、民办中学教师3002人,其中大学毕业肄业者303人,高中、中专毕业者2586人,高中肄业、初中毕业以及未达此程度者113人。
1988年,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进行教师职称改革。全县8618名教职员中,评高级职称者101人,中级职称者1903人,初级职称者6614人。
教师进修 建国后,为组织教师进修,曾先后举办星期学校、函授师范学校、短期培训班、电大班等。
1949年,全县17个区均组织“教师星期学校”,利用星期天学习文化,1956年有,482人获初中语文单科结业。

1956年设函授师范学校,组织小学教师参加初、中师函授学习。“文化大革命”前有两届初师函授班1500余人毕业;一届中师函授班845人毕业。1956年参加山东师范学院高师函授班学习的中学教师135名,“文化大革命”前61人毕业。“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进修工作难以继续进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再度重视此项工作,有860名中师函授生单科结业。1984年始,中、小学教师参加中师函授学习的603名,参加高师函授学习的136名。
历年来,由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师范、寿光师范等单位举办的各种教师短训班共51期,参加学习者计5000余人次。
1983年,有80名中学教师参加电大生物班学习并结业。1984年,招电大新生80余人。1985年,选62名教师离职入大专院校进修,39名教师离职入县教师进修学校学习,280名教师参加英语短训班。
1986~1989年,通过离职进修和业余函授,全县中、小学教师中有600余人中师毕业、194人高师毕业、135人电视大学毕业、113人音像教学班大专毕业。
社会地位 “家有半升粮,不当孩子王。”只此一句谚语,便可推知教师在旧社会中的地位。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正确地肯定了教师在革命事业中的积极作用,并给予应有的政治待遇。1952年,认定教师为国家革命工作人员。誉称教师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1950~1953年,寿光县的历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教师被选为代表,平均占代表人数的13.3%,每届常务委员会中都有教师被选为委员。1954年以后,作为地方权力机构的每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中,也都有教师被选为人民代表。
建国初期,寿光县人民政府为了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不断组织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1952年,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思想改造运动。并于1953年成立星期学校,1956年成立初级函授师范学校,组织教师进修,以提高其业务、文化水平。1953年,开始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7年开始执行退休制度,重视教师的劳保福利,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50年代末,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教师的社会地位开始受到影响。在以后的“文化大革命”中,“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其炮制的《全国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又给广大教师套上了“两个估计”①的枷锁。不少教师被称作“牛鬼蛇神”、“学术权威”而横遭批斗。全县有184名学校领导和教师受降薪、记过或开除等处分,后虽逐一落实政策,但当时却使教师蒙受了深重的精神创伤,打击了教师的积极性。更由于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冲击,批判师道尊严的传统,提倡“反潮流”精神等,造成教师社会地位日趋卑下的局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强调教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重新宣布教师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为773名教师改正和平反了冤假错案。自1979~1989年,先后受全国表彰奖励的教师17人,受山东省表彰奖励的42人,受地市表彰奖励的194人,受本县表彰奖励的3284人。有33名教师被选为寿光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2名教师经协商推选,应邀为第三届政协委员。全县9817名教职员工中,有2410人被吸收参加中国共产党,根据教师的职称、级别,将1804名教师家属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1983年,为教龄25年以上的教师颁发“园丁纪念章”,1984年,山东省政府决定为教龄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教师荣誉证书”。自1985年始,国务院将每年9月10日定为“教师节”,此后每逢“教师节”,各界人民均表热烈祝贺,不少单位组织慰问,到学校向教师致意,尊师重教,已逐渐成为社会新风。
工资待遇 塾师待遇自议,向无规定。
1931年(民国20年),高级小学教员最高月薪30元,最低12元;初级小学教员最高月薪15元,最低5元;短期小学教员月薪18~21元。寿光县立初级中学教职员最高月薪55元,最低45元。
抗日战争开始,国民党统辖区的教员薪金改发粮食。1943年,中学教员每月小麦150斤。1944年,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助小麦80斤。1946年,中心国民学校(小学)教务主任月薪折合小麦180斤,高级教员170斤,初级教员160斤。但常因战局动荡而不能兑现。
抗日根据地内,1941年前后,县立抗日高小的初级教员生活费为每月10元,高级教员为40元左右,另有每人每日粮食2.4斤。1946年,渤海行署决定所属各县实行薪粮制,初小教师月薪粮食120~140斤,高小教师月薪粮食140~160斤(以高粱为主)。1948年全省教育会议规定:初小教员工资略高于一个普通脱离生产的工作干部,相当于一个农村雇工的水平,月薪粮160~200斤(小麦20斤,其余为谷子);中学教员工资相当于一个中等技术工人,除自己生活外,能养活1~2人,月薪粮260~340斤(小麦60斤,其余为谷子)。
建国初的中小学教师待遇仍实行薪粮制。1951年11月根据省文教厅指示,调整教师工资。调整后的高小教师月工资折合小米180~240斤,初小教师160~220斤。1952年11月,改薪粮制为工资分制②,一般小学校长130分,高级教师110分,初级教师95分;中学教职员工最高225分,最低120分。1955年12月,改行货币工资制。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全县小学教师平均工资37.5元。寿光中学教职员工工资最高者114元,最低者34.5元。此后,曾多次调整教师工资,历次的升级面如下:1960年、1963年、1972年三次均为45%,1976年40%,1978年2%,1979年60%,1981年100%。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全县中学教师最低基础职务工资为62.5元,小学教师最低基础职务工资为56.5元。
1988年,教师职称评定后,工资又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县教师的基础职务工资,中学最低为77元,小学最低为71元。外加工龄、教龄、肉食、副食品、图书等各种补贴和奖金、洗理费、班主任费等。
民办教师待遇,实行民办公助办法。1950年国家补助60斤小米,月薪一般为120~140斤小米。合作化后,按同等劳力记工分,参加生产队分配,国家月补助5元。1973年国家补助增加,小学教师为16.5元,中学教师为19.5元。1981年实行民办教师联教计酬办法,分为四级,小学教师一级50元,二级46.5元,三级42.5元,试用级38.5元。初中教师每级多3元。1986年,每人月增17元,1988年再次增加,达到小学最低105元,中学最低115元。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与所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相当;农村幼儿园的教师,略低于民办小学教师。
注:①两个估计 1971年“江青反革命集团”炮制的诬蔑教育事业的言词,一是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教育战线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政,是“黑线专政”;一是知识分子的大多数世界观基本是资产阶级的,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
②工资分制 1952~1956年执行的工资制度,工资定为若干分,每分的价值按粮食0.8市斤、白布0.2市尺、植物油0.05市斤、食盐0.02市斤、煤2市斤的当时价格折合计算。
第九节 勤工俭学

建国初期,继承老解放区的优良传统,学校经常开展一些拾草、拣柴、开荒种植等活动,借以向学生进行劳动教育。1955年,中、小学增设手工劳动课,并把生产劳动作为课外活动的一项内容。1956年,加强基本生产技术教育,中学建立铁工、木工车间,开展种植和动物饲养活动。1958年,县教育局正式发出通知,提倡勤工俭学,中、小学掀起大办工厂、农场的高潮,全县共办工厂115个,农场2254个,使用土地2003亩。1960年,寿光工读师范因勤工俭学成绩突出,出席全国群英会,国务院授予锦旗表彰。1962年,贯彻烟台会议精神,强调学校以教学为主,适当减少勤工俭学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劳动代替教学,歪曲勤工俭学的意义,破坏勤工俭学的方针。1970年提出“开门办学”,反对“以课堂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要求“走出去”、“请进来”,建立固定的学工、学农基地。到1974年,全县校办农场720个,土地3579亩,校办工厂、饲养场数以千计。不少农村小学校院内喂羊,教室里养兔,放弃了文化课学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勤工俭学恢复正常。自1980~1982年,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总收入达105万元。杨庄公社因勤工俭学成绩显著受地区表彰。
1983年,由5人组成县勤工俭学领导小组,高中、联中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生产基地共2108.5亩,工厂89个。其中一中和二中的校办工厂,年收入都在2万元以上。1989年,有824处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共有学农基地4065亩,校办工厂(场)89个,其他企业141个。校办企业专职职工达1677人。全年纯收入534.82万元,其中农业收入55.01万元,工业收入224.56万元,其他收入255.25万元。通过勤工俭学,不仅开辟了财源,绿化、美化了学校环境,而且培养了学生的劳动技能,增强了学生热爱劳动的观念。
附:日伪侵占区教育概况

1938年(民国27年),日军侵入寿光县境,1939年(民国28年),成立日伪政权寿光县公署,内设教育科,并设义务教育委员会。
日伪政权的教育方针主要是奴化人民的思想,以适应其所谓“大东亚共荣圈”的政治需要。据1941年1月统计,日伪政权所属学校共127处(其中完全小学4处),学生6404人,教职员181人。其中有大部分学校使用两套教材,一套日伪教材,以应付日伪政权的检查;另一套抗日教材暗中使用,争取机会向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自1944年下半年起,日伪政权仅能窃据县城、侯镇、羊角沟3个据点,日伪教育已是名存实亡。